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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药品存储柜

发布时间: 2022-05-05 07:43:52

1. 药品库房应当配备什么设施设备

第四十七条 库房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1、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3、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4、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5、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6、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7、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8、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

9、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

10、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第四十八条 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应当设置中药样品室(柜)。

第四十九条 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1、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2、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3、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4、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5、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第五十条 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第五十一条 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第五十二条 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记录和档案。

(1)吉林药品存储柜扩展阅读

第八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1、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2、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3、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4、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5、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6、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7、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8、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9、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10、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11、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12、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第八十四条 养护人员应当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养护,主要内容是:

1、指导和督促储存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作业。

2、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

3、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4、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品种应当进行重点养护。

5、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应当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和记录,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6、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按其特性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养护并记录,所采取的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7、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

第八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第八十六条 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当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第八十七条 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立即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存放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不得销售;

2、怀疑为假药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属于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应当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5、对不合格药品应当查明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第八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库存药品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2. 药品储存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1)色标管理

为了有效控制药品储存质量,应对药品按其质量状态分区管理,为杜绝库存药品的存放差错,必须对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黄色。

按照库房管理的实际需要,库房管理区域色标划分的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或区)、退货药品库(或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或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或区)为红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出现色标混乱。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药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药品堆垛距离

药品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药品垛堆的距离要求为:药品与墙、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另外仓间主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00厘米,辅通道宽度应不少于100厘米。

(4)分类储存管理

企业应有适宜药品分类管理的仓库,按照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可储存于同一仓间,但应分开不同货位的药品有: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的药品有: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5)温湿度条件

应按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药品经营企业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对每种药品,应根据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企业所设的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应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为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即所经营药品标明应存放于何种温湿度下,企业就应当设置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如经营标识为15-25℃储存的药品,企业就应当设置15-25℃恒温库。

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 20℃以下有效期3年, 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6)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对于易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凉爽、洁净的库房;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

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3. 药品阴凉柜的温湿度标准是多少

GSP认证要求的药品储存条件要有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其中常温库温度为0~3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冷库温度为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4. 曹文庄的犯罪事实

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被告人曹文庄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魏威、刘玉辉(均另案处理)的请托,分别为吉林威威公司、广州白云山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为此,曹文庄收受魏威、刘玉辉给予的人民币150万元、美元1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40.6746万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被告人曹文庄于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魏威的请托,为吉林威威公司生产的“炎毒清注射液”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复审提供帮助。为此,曹文庄先后三次收受魏威给予的美元9万元、两次收受魏威通过刘玉辉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84.4902万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1.证人魏威的证言证明:2003年年初,为了吉林威威公司生产的“路边清注射液”在国家药监局提起复审,通过刘玉辉在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疏通关系。2003年12月,刘玉辉提出,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举办生日宴会,可以介绍其与曹文庄相识。其携带了美元1万元作为生日礼物,在北京西郊的肿瘤医院对面的酒店,将装有美元1万元的信封交由刘玉辉转交。刘玉辉在酒店的等位处,将其介绍给了曹文庄;2004年春节前,刘玉辉告知其曹文庄同意为其帮忙,要求其与刘玉辉共同前往曹文庄的办公室看望曹文庄,并送些礼品。其携带了美元3万元,来到刘玉辉的办公室。刘玉辉取出两只茶叶筒,将美元放置在茶叶筒内。二人直接进入了曹文庄的办公室,以过春节送茶叶礼品为由送给了曹文庄,曹文庄收下后并没有退还;2005年春节前,其以过春节看望曹文庄为由,在曹的办公室给了曹文庄美元1万元。春节之后,其接到了曹文庄的电话,询问了一些“路边清注射液”的事情,并要求其到曹的办公室见面,其认为曹文庄的目的是要求其再送些礼品。第二天上班前,其就携带了美元5万元,来到了曹文庄的办公室,见面后将装有美元的纸袋放在曹文庄办公室的柜子上,并请求曹文庄对“路边清注射液”的复审给予关照,曹文庄表示没有问题。曹文庄将“甘草怡喉爽口含片”送给其两盒。其回到车上时,曹文庄给其打电话,告知其春节前送的美元1万元放置在药盒内,让其查收,而当日送的美元5万元曹文庄收下了。曹文庄只给其退还过这一次礼金。曹文庄共计收受其给予的美元9万元;大约在2004年5月,在得知药品即将通过复审的前后,其分两次在其住处附近,将人民币共计110万元交由刘玉辉转交给曹文庄。“路边清注射液”后更名为“炎毒清注射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最终通过了审评,并于2005年6月间获取了批准文号,这些必经曹文庄审批同意。
2.证人刘玉辉的证言证明:2003年3月经他人介绍结识魏威。魏威请求其对“路边清注射液”(后更名为“炎毒清注射液”)提起复审在国家药监局疏通关系,其将魏威的申请交给了曹文庄,希望曹能够帮助魏威的企业。不久,其在药品注册司中药处处长谢世昌的办公室看到曹文庄的批示:“这个材料是刘玉辉拿来,请中药处研处”,谢世昌表示很难办。但最终在2003年10月药品注册司召开的内部会议上,确定了“路边清注射液”可以参加复审。2003年12月,曹文庄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兴花园酒店举办生日宴会,其将魏威约到酒店,介绍给了曹文庄。魏威表示通过其送给曹文庄美元作为生日礼物,当时其根据魏威给其放置美元信封的厚度判断,应有美元2万元左右,其直接将信封放置在曹文庄携带的黑色布包内;2004年春节前,魏威为了药品复审的事情想与其共同看望曹文庄,后携带着银行的包装袋来到其办公室,从外观看约有美元2—3万元。其表示这样去不好,不如以过节送礼品的名义去,同时把美元交给曹。魏威将美元放置到了茶叶筒内装入纸袋,其陪同魏威来到曹的办公室,介绍说魏威来看望曹文庄,后其在楼道内等候魏威。不久,见到魏威从曹的办公室出来,手里的纸袋没有了,应该是送给曹文庄了;2004年4月至5月期间,由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已经接受了“路边清注射液”的复审,离得到正式生产的颁布件已经不远了,魏威先后两次约其到魏威在北京的住处附近给其人民币共计110万元,希望通过其转交给曹文庄,感谢在药品提起复审中的帮助。其均在收到魏威给其钱款的当天晚上,全部交给了曹文庄。其不敢从这110万元中留取部分款项,因为魏威当时经常和曹文庄联系,如被发现,就无法找曹文庄办事了。“路边清注射液”通过复审,曹文庄起了主要的作用。2005年6月,吉林威威公司最终拿到了“中成药解决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颁布件”。
3.证人谢世昌(时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中药处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药处处长)的证言证明:在关于对地方标准品种“路边清注射液”进行复审的“请示”中,有曹文庄作出“请世昌同志阅处(刘玉辉同志拿来)”的批示。因刘玉辉和药品注册司的关系密切是众所周知的,其认为表明了曹文庄对这个品种复审事情很关注。
4.证人麻广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药处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由于中成药地方标准整顿工作在2002年年底结束,之后国家药监局对很多没有通过整顿的品种进行了复审,由药品注册司中药处承担。《关于对吉林省局核查抗感冒片等品种有关情况的请示》是由其起草的,依次由处长、主管副司长审批后,最终由司长曹文庄签署了“同意”的意见,采用圈阅的方式。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炎毒清注射液”申请注册的档案材料证明:吉林威威公司的成立及变更的情况;“路边清注射液”后更名为“炎毒清注射液”;吉林威威公司于2003年3月向国家药监局提起复审的情况;曹文庄于2003年4月1日在关于对地方标准品种“路边清注射液”进行复审的请示上作出了“请世昌同志阅处(刘玉辉同志拿来)”的批示;曹文庄于2004年12月在《关于对吉林省局核查抗感冒片等品种有关情况处理意见的请示》(其中含有“路边清注射液”)上圈阅,作出了“同意”的批示;国家药监局对“路边清注射液”的复审经过;2005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炎毒清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试行)颁布件。
6.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外汇牌价证明:涉案期间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
7.被告人曹文庄在侦查期间供述:2003年3月,刘玉辉交给其一份吉林省药监局为“路边清注射液”申请复审的函件,称该品种是刘的朋友魏威的,请求其帮忙参加复审。其在请示上作了批示,让中药处谢世昌同志处理。后来“路边清注射液”就按中成药地方标准整顿的程序办理了。2004年11月30日,麻广霖拟写了一份关于包括“路边清注射液”在内的处理意见请示,内容是鉴于吉林省药监局在来函中说明生产审批表与原始件具有相同的效力,建议按程序办理。如今后发现问题,另行研究处理,在这个请示上其签署了“同意”,最终帮助吉林威威公司把药品的复审通过了。其间,在2003年4月至5月期间,魏威和刘玉辉来到其办公室,魏威临走时放下一个纸袋,后其打开发现有美元3万元放置到家中的保险箱内;2003年年底,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兴花园酒店,刘玉辉为其组织生日聚会,魏威也来参加。在聚会后,刘玉辉给其携带的黑色帆布包内放人一个信封,告知其是魏威送给其的生日礼物,回家后发现内有美元1万元,放入了保险箱;2004年1月,其给魏威打电话来其办公室取材料为名,把魏威在2003年9月至10月间送给其的美元4万元放置在“甘草怡喉爽口含片”药盒中退还给了魏威。但就在这次魏威来时又携带了一纸袋,待魏威走后发现内有美元4—5万元,其收下后记忆中放到了保险箱内;2004年“五一劳动节”前后,魏威通过刘玉辉给其先后送来人民币共计110万元,对其帮助“路边清注射液”通过复审表示感谢。
(二)被告人曹文庄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刘玉辉的请托,为加快审批广州白云山公司申报的“抗病毒软胶囊”药品注册提供帮助。为此,曹文庄于2005年9月先后两次收受刘玉辉给予的人民币40万元、美元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6.1844万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刘玉辉的证言证明:广州白云山公司成立后由其担任总经理,该公司向国家药监局申报的“抗病毒软胶囊”未获批准。2003年5月,其利用和曹文庄较为密切的关系,经曹文庄请药品审评中心对加快审批“抗病毒软胶囊”药品注册提供了帮助,于2003年11月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生产批件。2005年间,曹文庄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后备人选,但一直没有消息,其与曹文庄商量,给曹准备一些钱款,用于运作晋升副局长使用。2005年9月的一个周末,其陪同曹文庄等人打球、晚餐后,单独驾车将曹文庄送至住处附近,将事先准备好的人民币40万元交予曹文庄;国庆节前夕,在曹文庄的办公室,其将美元2万元交予曹文庄。
2.证人张象麟(时任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主任)的证言证明:2003年广东省药监局给国家药监局发过函,内容是广州白云山公司申报的“抗病毒软胶囊”对治疗“非典”有一定疗效。曹文庄批示将此函转到药品审评中心,并书写一张信函,内容是让药品审评中心对该药品加快审评。由于不便硬性要求,所以曹文庄以该药对治疗“非典”有疗效为借口,希望加快审评。这个品种并未列入治疗“非典”的药物之中,根据药品审评中心综合审评意见,只是按一般的药物审评。其在曹文庄书写的信函上签署了“酌为加快”的意见,最终“抗病毒软胶囊”完成审评的时间比标准审评时间提前了10至15个工作日。
3.证人武志昂(时任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的证言印证了张象麟的证言,同时证明了“抗病毒软胶囊”提前15个工作日完成审评,意味着要比同期申报的其他药品提前一个月领取生产批件,占领了市场,企业获取的利润就会比同期申报药品的企业高出很多。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抗病毒软胶囊”申请注册档案材料证明:广州白云山公司工商注册情况;“抗病毒软胶囊”的相关资料及申报情况;曹文庄在《关于上报抗病毒软胶囊快速审批的函》上作出“请中心酌情加快审评”的批示,并书写信函请药品审评中心张象麟、武志昂协助加快药品的审评;2003年10月,在药品注册批件“司审核处”有曹文庄的签字;2003年11月。“抗病毒软胶囊”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
5.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外汇牌价证明:涉案期间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
6.被告人曹文庄在侦查机关供述:2003年7月,刘玉辉交给其一份广东省药监局出具的《关于上报抗病毒软胶囊快速批示的函》,函件中提到刘玉辉经营的广州白云山公司研制的药品对治疗“非典”病毒有疗效,要求加快审批。于是其就在函件中作了批示,请药品审评中心酌情加快审批。在其帮助下,药品审评中心加快了审批注册的速度,使得药品顺利通过审批。2005年中秋节过后的一个晚上,刘玉辉陪同其和刘刚、张晓丹等人打球、晚餐之后,驾车送其回家。下车时,刘玉辉交给其一个纸袋,讲到让其可以运作晋升副局长使用,后经清点内有人民币40万元,其放置到家中的保险箱内;国庆节前的一天,刘玉辉在其办公室,给其美元2万元。其与刘玉辉曾经共事多年,各大医药企业均知道刘玉辉与其和药品注册司关系很好,经常通过刘玉辉为药品注册审批疏通关系,刘玉辉可以从中获利,这是刘玉辉给予其钱款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其为刘玉辉经营的药业公司在药品注册和审批上提供了帮助。在其任职晋升问题上,刘玉辉给其钱款,是因为其晋升副局长后,刘玉辉就更好办事了。
2000年10月,国家药监局以第23号局令发布了《规范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23号局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2001年12月1日,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实施,为规范市场,统一标准,保证用药安全,取消了药品的地方标准。被告人曹文庄作为从事国家药品监管工作重要职能部门的领导,明知专项工作涉及对全国范围内药品标准的审查,与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密切,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及政府管理能力,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其却于2001年3月,在没有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下,以药品注册司的名义向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已判刑)请示,草率提出把贯彻23号局令与开展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结合起来进行,并确定了为期一年的时限。后经郑筱萸同意,以国药监注(2001)187号《关于贯彻实施23号局令,统一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87号文件)签发,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专项工作,并将专项工作交由曹文庄任司长的药品注册司担任。
由于专项工作前期计划不周,组织不力,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曹文庄于2001年12月指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起草了《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并报经郑筱萸签批后,作为国药监注(2001)582号文件(以下简称582号文件)下发。该文件将187号文件中规定的“专项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与复核”改为“企业申报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可为复印件,由省级药监部门重点审核其原生产批件和原始档案,专项小组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原始档案进行抽查核对”,从而降低了审核把关标准,削弱了对下监管力度,致使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获得批准文号。
在专项工作后期,曹文庄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国务院、卫生部以及国家药监局的有关规定,于2003年3月间向郑筱萸提交《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遗留品种工作的请示》,对于本应撤销批准文号的地方违规生产的药品,草率提出仅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以下简称GMP)为标准,给地方企业违规生产的药品换发批准文号的意见。在经郑筱萸签批同意后,绝大部分违规生产的药品被换发了批准文号。
被告人曹文庄的上述行为严重削弱了国家对药品的监管,使国家药监局对药品市场的管理、监督流于形式,致使大量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为药品生产中的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对少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即发现有大量已被批准换发的药品文号系以造假获得,文号被注销,6种药品被确认为假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消除隐患,于2006年9月起对已经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全面清理,为此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曹文庄上述玩忽职守行为,导致国家药品管理失序,增大了人民群众的用药风险,损害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形象,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5. 谁有吉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新建村卫生室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标识,统一建筑面积。服务人口1500人以下的,不少于80平方米;1500人以上的,不少于120平方米。新建村卫生室要符合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医疗服务流程的基本要求,业务用房设有诊察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健康教育室,各室严格分开。同时,新建村卫生室的基本设备、设施也要满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逐步配全用于健康教育的设备,如电视机、VCD机等。


吉林省要求,在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同时,村卫生室将全部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的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6. 药品阴凉库温度到底多少合适

1、疫苗冷库:0℃~8℃ 常用于疫苗、药剂的存储。

2、药品阴凉库:2℃~8℃ 也可叫药品冷库,主要用于药品、生物试剂的存储。

3、血液冷库:-5℃~1℃可储存血液,药物生物制品等。

4、血浆冷库:-20℃~-30℃用于血浆,生物材料,疫苗,试剂等的储存。

库板保温材料一般采用聚氨酯双面涂塑彩钢板,具有轻便、隔热性能好、安全环保、硬度强、抗腐蚀等优点,并采用发泡一体成型,是最佳冷库库板选择材料之一。冷库库板厚度一般有60mm、75mm、100mm、120mm、150mm、180mm六种规格。

疫苗冷库(0℃~8℃)、药品阴凉库(2℃~8℃)、血液冷库(-5℃~1℃)可采用100mm库板,血浆冷库(-20℃~-30℃)则采用150mm库板。

医药阴凉库、常温库、冷库的温湿度控制《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规定--企业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阴凉库温度0~20℃;其中常温库温度为0~30℃;冷库温度为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6)吉林药品存储柜扩展阅读

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对于易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凉爽、洁净的库房;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

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分类储存管理:

应有适宜药品分类管理的仓库,按照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可储存于同一仓间,但应分开不同货位的药品有: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

应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的药品有: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药品储存与养护的目的和意义:

1.目的: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药品的使用价值加强药品的流通,满足人民防病治病的需要监督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维护药品用户的利益

2.意义: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合理储存,配合保管人员进行温湿度管理,对库存药品定期检查,对质量有疑问药品应抽样送检,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7. 化妆品厂实验室是做什么的

化妆品实验室有洁净柜,药品柜,存储柜,气瓶柜,中央试验台等,还有很多的设备,这些都是必须要的,一方面便于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另一方面,同时,还要保障化妆品原料成分的纯净度安全,不被污染。

8. 药品应该如何保存

1、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味,名称容易搞错的品种也应分开存放。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毒性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指定专人保管。

3、危险品应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按其危险性质,分类存放于有专门设施的专用仓库。

4、有效药品按效期远近,按批号,依次专码堆放。并按“中国医药公司医药商品调拔责任制”规定的期限,定期报告业务部门及时销售。

5、长期储存的怕压商品定期翻码整垛,货垛间应采取必要的隔垫措施等。

(8)吉林药品存储柜扩展阅读

药品有效期是控制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

药品有效期是控制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之规定,已属于劣药。过期药也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能再用。

药品在有效期内,伴随时间的推移,经受各种物理、化学、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各种变化。国家药品研究、生产单位在药品上市之前,均考虑了上述影响,并依据科学方法的参数,制定了每个药品的有效期限,即保证质量的时间段。一旦过了有效期限,药品质量就难以保证。

光线中的紫外线能量极大,是药品发生化学变化的催化因素,长时间的光照能直接引起或促进药品发生氧化、还原、分解、聚合等化学反应,出现色泽改变、药效降低甚至无效。

9. 麻精药品智能管理柜哪些医院在用

麻醉精药品智能管理柜在一些大型的医院才能够使用得上的因为他们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