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针对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针对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本人是做安全评价的。
安全评价不仅仅针对装置、设备,还对项目总平面布置、供配电、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及安全管理进行评价。定期检测只是安全评价内容的一部分,检测的项目一般为防雷防静电检测及压力容器、强检设备,有效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要点是哪方填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参考: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试行):
四、安全评价内容
(一)危险、有害因素
(二)生产装置、设施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
(三)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四)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五)安全生产条件
五、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一)确定现状安全评价范围
(二)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三)确定安全评价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五)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六)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六、安全评价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七、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一)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数据(参见附件1)
(二)搜集、整理生产单位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等物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
八、安全评价方法
(一)评价方法
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参见附件2)为主,其他方法为辅
⒉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二)安全评价单元划分原则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分安全评价单元:
⒈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
⒉以装置、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特征划分
⒊可以将安全管理、外部周边情况分别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
九、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⒈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⒉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
(二)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生产单位外部周边情况和所在地自然条件
⒈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单位周边社区的影响 ⒉分析生产单位周边社区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⒊分析自然条件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三)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⒈管理层
⑴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⑶分析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⑷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⑸分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⑹分析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⑺分析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⑻分析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⑼分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⑽分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调查处理情况
⒉生产层
⑴外部条件
①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
②分析生产装置、设施是否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③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生产单位周边社区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⑵内部安全生产条件
①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②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③分析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作业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④分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安全操作能力、水平;
⑤分析设备、设施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配套措施;
⑥分析生产工艺及其变更情况;
⑦分析生产原料、辅助材料及其变更原料、辅助材料的情况;
⑧分析作业场所及其变更情况和法定监测、监控情况;
⑨分析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其变更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⑩分析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⑾分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⑿分析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四)固有危险程度
⒈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定生产装置、设施的固有危险程度
⒉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确定危险目标和重大危险源
(五)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
十、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一)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二)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依据的具体条款
(三)存在的事故隐患、隐患的风险程度(按高、中、低分类)和紧迫程度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结果(最坏、一般)
十一、安全生产对策及建议
(一)对第十部分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同时可根据国内外实际情况提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二)对第十部分第(三)条,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的建议
(三)提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及其建议
十二、安全评价结论
(一)根据安全评价结果,作出可接受程度的结论
(二)针对安全评价结果,作出采取何种措施后的可接受程度结论
(三)作出假设整改计划实施后的可接受程度结论
四、安全评价内容
(一)危险、有害因素
(二)生产装置、设施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
(三)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四)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五)安全生产条件
五、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一)确定现状安全评价范围
(二)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三)确定安全评价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五)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六)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六、安全评价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七、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一)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数据(参见附件1)
(二)搜集、整理生产单位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等物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
八、安全评价方法
(一)评价方法
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参见附件2)为主,其他方法为辅
⒉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二)安全评价单元划分原则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分安全评价单元:
⒈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
⒉以装置、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特征划分
⒊可以将安全管理、外部周边情况分别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
3.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如何安评
验收后,需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是2年1次
4. 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多少年一次
一般情况下是2~3年一次,一般企业是一年一次。
【法律分析】
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法律建议】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提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安全评价机构对出具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负全责,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评价机构应指导企业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并认定可行结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于经安全评价提出问题无法整改又无安全保障措施的,甚至随时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企业,应立即责令停产,并报辖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拓展资料】
依据《关于明确工贸行业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九安监管字〔2018〕43号)文件精神,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中存在中间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且存在经营活动的,须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55号令)的要求,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申请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备案证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57号令)的要求,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5. 按照新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剧毒危险化学口使用单位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目前剧毒品是每年一次,但如果按新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评价则为三年一次,估计与条例中新出现的申请危化品使用许可证的安全评价可一起进行(申请危化品使用许可证的相关规定还没出台),新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6. 求助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安全评价
1、可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2、储存场所和设施的消防验收意见是其评价的前置条件之一,不可缺少3、储存企业安全评价的其它依据(报告附件)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储存危险化学品场所、设施的房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安全协议;
(3)消防部门对储存设施的检查(验收)意见书;
(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某储存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资料;
(6)某储存单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委托书。
(7)储存场所总平面布置图及周边情况图、应急通道疏散逃生示意图、库房和储罐储存物品情况分置图等
(8)整改建议、整改确认、复查意见等
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用哪个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适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危化[2004]127号).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安言
8.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几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是每两年一次安全评价。剧毒化学品是每一年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safety evaLuatlon),亦称“危险评价”、“风险评价”。探明系统危险、寻求安全对策的一种方法和技术。安全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在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前,掌握系统内可能的危险种类、危险程度和危险后果,并对其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从而提出有效的危险控制措施。可用事故率评价指标.也可用工效学方法评价,如通过业务分析、实验方法、模拟法、可靠性测定和动作时间研究等进行评价。
拓展资料:
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
1、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准备有关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评价组织方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文件、资料、档案、数据)的清单、拟开展现场检查的计划,及其他需要各单位配合的事项。
被评价方应提前准备好评价组织方需要的资料。
2、实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按事先拟定的现场检查计划,查看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的安全实施、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以及监控预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
进行安全评价总分计算和安全水平划分。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3、编制评价报告应符合以下规定:
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对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问题照片以及明确整改时限。
安全评价报告宜采用纸质载体,辅助采用电子载体。
9.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进行安全评价吗
建设单位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申请文件;(二)变更建设地址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资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资料;(三)主要技术;(五)对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法律。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第二十九条 实施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四)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规章和国家标准、工艺未确定;(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需要对申请文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后。第十二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审查过程中的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规章和国家标准。第二十八条 实施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行业标准的规定的、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一)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的、行业标准的规定的、资料的。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收到申请文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六)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资料进行审查。第十四条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料进行审查:(一)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法规,符合法定形式的、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或者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二)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向与本办法第四条;(三)主要技术、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全或者不准确的、法规;(三)建设项目批准,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工艺路线。第十三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企业提交的文件;逾期不告知的、漏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受理、资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第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实施机关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提交下列文件,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规章和国家标准;(四)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工作人员应当如实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对申请文件:(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就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申请审查,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资料齐全、法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