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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6张存储卡

发布时间: 2023-03-27 16:43:23

Ⅰ 江波的被捕事件

美国国会资深共和党众议员沃尔夫说,美国联邦调查局2013年3月13日立案开始对“阴谋违反《武器出口管制法》”的行为进行调查;2013年3月15日获知江波突然买了单程票准备飞回中国;3月16日,江波在杜勒斯国际机场转机时被联邦调查局人员拦下,对他的随身物品进行了检查。
沃尔夫引用美国联邦调查局报告说:“联邦调查局人员问江波他携带了哪些电子用品。江波告诉美国国土安全局官员他带了一个手机、一张存储卡、一个外接硬盘和一个笔记本电脑。然而,经过检查,江波隐瞒了他携带的其它电子用品,包括另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旧硬盘和一张移动电话卡。”
沃尔夫还说,逮捕令上还提到联邦调查局人员桥槐知道江波以前曾携带属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工作电脑回过中国,他们认为这台电脑里含有敏感信息。沃尔夫声称,江波和一个被美国政府认定为“引起关注的实体”的机构有关联。
沃尔夫是美国国会众议院拨款委员会负责为NASA等政府机构拨款的小组委员会主席。沃尔夫说,让这位中国籍合同工接触到敏感资料已经违反了拨款伍御法案中限制NASA与中国太空项目或与中国公司合作能力的条款。他还称:“我特别担忧这些信息可能与江波在NASA工作的高科技镜像技术的代码有关。这些信息对中国来说,会有极其重要的军事意义。”
沃尔夫2013年3月7日接到NASA内部政府雇员的举报之后首次召开记者会披露这一事件,但当时并没有透露江波的姓名。NASA当天回应确认已经将敏橘友案件交给执法机构调查,涉案的中国公民已经离职。沃尔夫说,美国国会众议院当地时间2013年3月20日将召开听证会,向出席作证的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局长查尔斯·博尔登就此事进行询问。

Ⅱ 电子数据取证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确保电子数据取证质量,提高电子数据取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涉案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第三条电子数据取证包括但不限于:(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二)电子数据检查和侦查实验;(三)电子数据检验与鉴定。第四条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对于获取的材料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或者销毁。第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其他国家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使用。第二章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第七条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措施、方法:(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四)冻结电子数据;(五)调取电子数据。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一)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二)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的;(三)需现场展示、查看相关电子数据的。根据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后,能够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但能够提取电子数据的,应当提取电子数据。第九条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应当清晰反映电子数据的内容,并在相关笔录中注明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原因,电子数据的存储位置、原始存储介质特征和所在位置等情况,由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二节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第十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电子数据,能够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勘验、检查与电子数据有关的犯罪现场时,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处置相关设备,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第十一条对扣押的原始存储介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封存:(一)保证在不解除封存状态的情况下,无法使用或者启动被封存的原始存储介质,必要时,具备数据信息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和硬盘、存储卡等内部存储介质可以分别封存;(二)封存前后应当拍摄被封存原始存储介质的照片。照片应当反映原始存储介质封存前后的状况,清晰反映封口或者张贴封条处的状况;必要时,照片还要清晰反映电子设备的内部存储介质细节;(三)封存手机等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原始存储介质,应当采取信号屏蔽、信号阻断或者切断电源等措施。第十二条对扣押的原始存储介质,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提供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原始存储介质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提供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提供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第十三条对无法确定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提供人)或者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盖章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有关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有关笔录中注明情况,并对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过程全程录像。第十四条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应当收集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与原始存储介质相关联的证据。第十五条扣押原始存储介质时,可以向相关人员了解、收集并在有关笔录中注明以下情况:(一)原始存储介质及应用系统管理情况,网络拓扑与系统架构情况,是否由多人使用及管理,管理及使用人员的身份情况;(二)原始存储介质及应用系统管理的用户名、密码情况;(三)原始存储介质的数据备份情况,有无加密磁盘、容器,有无自毁功能,有无其它移动存储介质,是否进行过备份,备份数据的存储位置等情况;(四)其他相关的内容。第三节现场提取电子数据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提取电子数据:(一)原始存储介质不便封存的;(二)提取计算机内存数据、网络传输数据等不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上的电子数据的;(三)案件情况紧急,不立即提取电子数据可能会造成电子数据灭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关闭电子设备会导致重要信息系统停止服务的;(五)需通过现场提取电子数据排查可疑存储介质的;(六)正在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者应用程序关闭后,没有密码无法提取的;(七)其他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第十七条现场提取电子数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相关电子设备:(一)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与电子设备分离;(二)在未确定是否易丢失数据的情况下,不能关闭正在运行状态的电子设备;(三)对现场计算机信息系统可能被远程控制的,应当及时采取信号屏蔽、信号阻断、断开网络连接等措施;(四)保护电源;(五)有必要采取的其他保护措施。第十八条现场提取电子数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将提取的数据存储在原始存储介质中;(二)不得在目标系统中安装新的应用程序。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在目标系统中安装新的应用程序的,应当在笔录中记录所安装的程序及目的;(三)应当在有关笔录中详细、准确记录实施的操作。第十九条现场提取电子数据,应当制作《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注明电子数据的来源、事由和目的、对象、提取电子数据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原因、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并附《电子数据提取固定清单》,注明类别、文件格式、完整性校验值等,由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二十条对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进行数据压缩,并在笔录中注明相应的方法和压缩后文件的完整性校验值。第二十一条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中注明情况,并全程录像,对录像文件应当计算完整性校验值并记入笔录。第二十二条对无法扣押的原始存储介质且无法一次性完成电子数据提取的,经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后,可以封存后交其持有人(提供人)保管,并且开具《登记保存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持有人(提供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提供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资料附卷备查。持有人(提供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不得解除封存状态,不得未经办案部门批准接入网络,不得对其中可能用作证据的电子数据增加、删除、修改。必要时,应当保持计算机信息系统处于开机状态。对登记保存的原始存储介质,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自动解除。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

Ⅲ 震惊全国的考研泄题案竟是因为一根橡皮筋吗

还记得2016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吗?近日,媒体曝光了此案唤睁背后的真相,谁会想到,关键作案工具竟是一根橡皮筋......

受百万报酬的诱惑,河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三分监区分监区长曹某从负责印刷2016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试卷的第八监区偷拍了综合能力、政治、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英语(一)、英语(二)、西医综合8张考卷,通过弹射装置将存储卡弹射到监狱外,最终造成2016年度研究生考题外泄到全国各地。

记者获悉,这起公安部督办案件,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弊入刑以来警方破获的首起大规模有组织考试舞弊系列案,涉案人员已经陆续获刑。

2016年研究生考题泄露

大学生:心痛

2015年12月26日是2016年研究生考试的第一天,有考生反映,就在英语考试开考前一个半小时,一份手抄的英语考题答案就已经流传在考研QQ群、微信群当中。

事后经过核对,答案和考题竟完全一致。考研疑似泄题,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

而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彭某得知袁某正在组织考试作弊后,招收2名郑州考生到宾馆,由袁某提供作弊器材;12月24日晚,袁某收到覃某发送的部分考题和答案,遂将英语作文等考题和答案透露、提供给考生和彭某。其实,覃某拿到的答案,源头正是李思源。

最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年。

据了解,所有涉案考生,已全部被取消考试成绩。

Ⅳ 涉案两卡是什么意思

两卡犯罪指的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广义上的两卡还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按照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模陵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两卡犯罪的含义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两卡犯罪属于电信犯罪,涉及面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肆闭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团伙及其股东、核心成员、负有组织、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电话卡、信用卡活动的犯罪集团、团伙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电信、银行等行业从业人员。
3、在办理涉“两卡”案件中,对于行为人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或者贩卖信用卡、电话卡达不到多次、多张,危害不大的,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4、要坚持打击与治理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动建立刑事打击、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多层次、多维度社会治理体系,有效遏制违法犯罪乱象。
5、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犯罪行为,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提取、转移赃款等行为的,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论处。
6、行为人不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具体犯罪行为,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不以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论处,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裂码裂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