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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专用房

发布时间: 2022-08-09 13:21:05

① 西宁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交易。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

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约定的房屋价款,包括支付房屋价款的现金、订金和贷款。

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受人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资金监管机构,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资金监管机构按照约定向原房屋所有权人转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第四条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无偿的原则,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市房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具体负责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第六条交易所应当与受委托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签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设立“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

交易所应当与房屋登记机构、受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网络系统实施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第七条存量房屋交易实行合同备案制度。

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自行达成存量房屋交易的,应当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存量房屋买卖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协助交易双方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第八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不得从事房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第九条申请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四)其他所需材料。第十条申请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交易双方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二)交易双方持资金监管材料和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存量房屋转移登记;

(三)买受人按照资金监管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专用账户”,房屋所有权人在受托银行设立个人账户,用于收取房价款;

(四)交易所收到交易资金已存入“专用账户”的信息后,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并向交易所送达《转移登记办结单》;

(五)交易所收到《转移登记办结单》后,按照资金监管约定,向受托银行出具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支取凭证。受托银行根据资金支取凭证,将资金划入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账户;

(六)买受人在商业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存量房屋抵押贷款的,其申请的贷款应当存入“专用账户”,并依照上述程序划转。第十一条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人收取房价款的,应当提供公证后的委托书。第十二条下列情形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

(一)通过裁定、判决、仲裁抵偿债务或者协助执行的;

(二)通过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三)直系亲属间交易或者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四)其他不宜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的情形。

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应当声明交易资金自行划转,并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及权属风险。第十三条存量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一)交易双方终止交易,由交易双方共同提出解除申请的;

(二)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定终止交易的,由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提出解除申请。第十四条申请解除资金监管,交易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解除资金监管申请书;买受人单方提出解除申请的,应当提交解除资金监管申请书和相关法律文件。第十五条交易所收到解除资金监管申请后,经核准,应当通知受托银行将监管资金退还买受人。

② 有人了解NSN——ITI生态矿业这个东西吗

NSN - ITI生态采矿是一种以行动为导向的应用哲学。是企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规划和实践,是企业自身法规和立法的建立。它是企业对现有经济发展模式反思的结果,应成为矿山企业建设生态文明的行动指南,融入制度设置和政策制定,使其成为“手段的手段”。生态矿业是人们在深刻反思工业化惨痛教训的基础上认识和探索的一种可持续发展道路。

对于ITI矿业公司来说,能成为这一重要赛事的少数几家主要赞助商之一是莫大的荣幸。所有有机会在ITI工作的合伙人都应该珍惜和自豪。针对市场的整体工作,唐总专门做了以下指导:认真研究和充分了解世界区块链大会和ITI领导人峰会的会议精神和相关信息,回归市场后尽快组织学习、传达和做好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对ITI的信心和信心;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准确设定阶段性市场绩效目标,制定有效的策略,及时采取大量有效行动;充分利用这次武汉会议,市场领导要带头,以身作则,抓住机遇,促进市场绩效。

③ 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

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保障政府储备粮食(以下简称政府储备)安全,加强政府储备仓储管理,确保政府储备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储备包括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本办法适用于政府储备原粮、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仓储管理。

政府储备的成品粮(油)直接服务于地方应急保供需要,具体仓储管理办法由粮权所属的地方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条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为专门储存中央储备的企业,不得委托代储或者租赁其他单位的仓储设施储存中央储备。

地方储备承储单位根据粮食事权归属由各地具体规定。

第四条政府储备的管理应当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五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府储备仓储管理全国性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业务指导。各垂直管理局依据职能在管辖区域内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事权所属制定地方储备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业务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储备仓储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加强政府储备仓储物流设施保护。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面落实中央储备仓储管理工作。

第七条承储单位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储备的仓储管理及相关业务,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对政府储备承担储存安全责任。

第八条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以及承储单位,对政府储备负有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及保密责任。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九条政府储备承储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中央储备承储单位应当符合本章所规定的要求。

地方储备承储单位的具体要求由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制定。

第十条承储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储备的仓储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符合或者达到规范化管理评价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承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仓储单位及仓储物流设施备案,履行政府储备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义务。

第十二条承储单位仓储区的地坪应当根据生产需要予以硬化并保持完好,排水设施完善,库区防洪标准达到《粮食仓库建设标准》规定的50年一遇的要求。库区周边规定范围内没有威胁库存粮食安全的污染源、危险源,不得新设影响政府储备正常储存保管的场所和设施。

库区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满足消防需要。

交通条件至少具备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或者三级及以上公路中任何一种,与库区距离均不超过1公里(洞库除外)。

第十三条承储单位应当根据政府储备储存保管任务需要,配备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的仓储管理、质量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电工、机修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第十四条承储单位应当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具备与承储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检验场地,具备粮食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及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能力。

第十五条承储单位储存政府储备的仓房(油罐),平房仓单仓(廒)的容量不宜小于0.1万吨,不宜大于0.8万吨。食用植物油罐单罐的容量不宜小于0.3万吨。对应仓(罐)容规模及单仓(罐)容量,配备可有效实施的储藏保管技术条件和接收发放能力。

第十六条承储单位用于储存政府储备的仓房(油罐)等存储及附属设施、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等应当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食仓库建设标准》、《植物油库建设标准》等规定。仓房(油罐)及其配套设施质量良好、功能完备、安全可靠。

房式仓墙体结构采用砖砌体或者混凝土,浅圆仓、立筒仓等筒式仓的仓壁采用混凝土。其他仓型结构材料宜采用混凝土。简易仓囤(含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钢罩棚、钢筋囤、千吨囤等)、木板墙体仓房、木屋架仓房等储粮设施,钢板筒仓和其他未正式竣工验收的标准仓房(油罐)不得承担中央储备储存任务。

第十七条承储单位用于储存政府储备的仓房,墙体或者仓壁、仓顶的传热系数应当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气密性达到或者比照《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的规定。

第十八条承储单位用于储存政府储备的仓房,应当因地制宜配备多参数(多功能)粮情测控、机械通风、制冷控温、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等技术条件,具备所需技术应用能力。

第十九条承储单位应当具有与粮油储存功能、仓(罐)型、进出仓方式、粮油品种、储存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条件,满足政府储备收储、轮换、调运等的物流要求。

基本设备应当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粮食装卸、输送、清理、降尘、计量等设备;具有植物油接发、油泵、计量、排水、防溢等装置。

第二十条承储单位的仓储条件应当支持政府储备控温储藏,有能力达到低温或者准低温储藏功效,技术上可实现在正常储存年限的基础上再安全储存1年。


第三章管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承储单位应当规范政府储备仓储管理行为,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管。

第二十二条承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等级收购政府储备粮源,准确计量并制作凭证。应当及时整理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平仓验收储存品质为宜存,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规定记录与收购有关的信息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承储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定,确保储存安全和生产安全。

第二十四条承储单位不得超限装粮。平房仓、楼房仓等房式仓储存除稻谷以外的品种时,不得超过设计装粮线;储存粮食密度超过800kg/m3的,应当由粮仓设计单位确认最大储存量,粮堆高度亦不得超过设计装粮线。储存稻谷时,粮面与屋盖水平构件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1.8米。

浅圆仓、立筒仓等筒式仓储粮不得超过设计仓容。

立式植物油罐储油应当考虑膨胀因素,不得超过设计液位高度,符合消防相关规定。

其他仓(罐)型按照设计要求使用,确保结构和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承储单位应当对政府储备实行“专仓储存”,在仓外显着位置悬挂或者喷涂规范的标牌或者标识,标明储粮性质,体现粮权所属。

政府储备入仓前,承储单位应当对目标承储仓房进行空仓验收,查验仓房及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政府储备应当按照不同品种、年份、等级、性质、权属,采用独立仓廒分开储存(洞库、地下仓分货位储存),不得与其他粮食混存。仓号一经确定,在储粮周期内不得变动。

第二十六条承储单位应当在政府储备入仓前,指定保管人员专门负责粮油进出仓及保管工作,对相关账卡簿记载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对保管期间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负责。

第二十七条承储单位应当对政府储备建立专门的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目记载规范,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库存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准确记录、及时更新货位卡和有关账目。

储存周期结束后,保管总账和分仓保管账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存档期不少于5年。

第二十八条承储单位应当加强政府储备账务管理,做到实物、专卡、保管账“账实相符”,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账相符”。在此基础上,如实向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上级单位提供购销存数据。

第二十九条承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储备计划,确保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未经粮权单位(或授权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政府储备,不得擅自调整质量等级,不得擅自串换品种,不得擅自变更储存库点。

第三十条承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政府储备粮情定期检查和分析研判制度,做好粮情分析记录并归档备查。出现粮情异常状况应及时处置,防止损失扩大。发生储存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三十一条承储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利用自然条件,合理配置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在政府储备储存期间进行温湿度测控,实现储存功效。

第三十二条承储单位应当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落实储粮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要求,规范储粮药剂管理和使用,促进用药减量增效,着力实现绿色储粮。

第三十三条中央储备的保管自然损耗定额为:

原粮:储存6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12个月以上的,累计不超过0.2%(不得按年叠加)。

油料:储存6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2%;储存12个月以上的,累计不超过0.23%(不得按年叠加)。

食用植物油:储存6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08%;储存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12个月以上的,累计不超过0.12%(不得按年叠加)。

地方储备的保管自然损耗标准由粮权所属的地方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粮食储存损耗包括保管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超过保管自然损耗定额的部分即超耗,作为储存事故处置;水分杂质减量应当实核实销,入仓前及入仓期间发生的水分杂质减量在形成货位后核销,储存期间的水杂减量在一个货位或者批次粮油出清后核销。

承储单位应当在一个货位或者批次的粮食出清后,根据进出仓检验、计量凭证,一次性处理政府储备储存期间发生的粮食储存损耗;以一个货位或者批次为单位分别计算,不得混淆,不得冲抵其他货位或者批次粮食的损耗和损失。

进仓、出仓的粮食水分和杂质含量,分别以平仓验收、出仓检验的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和档案记载为准。

第三十五条承储单位应当加强政府储备储存期间的管理,发现政府储备有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有效处置,按照规定报告;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向上级管理单位报告。

第三十六条承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和技术研发应用投入机制,提升政府储备仓储管理效能和科学储粮水平。

第三十七条承储单位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将政府储备业务相关信息纳入全国粮食储备地理信息系统和政府储备库存监管应用系统。

第三十八条政府储备保管费用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保管成本的变化合理确定。在综合考虑不同品种、区域和储粮技术条件等基础上,可适当体现差异。保管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节本增效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定期检查中央储备承储单位的仓储条件和仓储管理情况等,按照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报告。

地方储备承储主体应当定期检查地方储备的仓储管理情况,及时向同级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承储单位,是指实际承担政府储备储存任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其具体承储库点。

第四十一条粮食储存年限以当季收获新粮(进口粮采购回国后)首次入仓,形成政府储备保管货位并建立专卡当月起算。

食用植物油以加工后(进口油采购回国后)首次入罐,形成政府储备保管货位并建立专卡当月起算。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内”,不包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④ 房屋拆迁时的费用承担怎么处理

5:房屋拆迁时的费用,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⑤ 机械加工行业,原材料为钢材,存储位置在车间内部,车间生产自行领用,仓库怎样可以更好的管理

尽管材料在车间内部,但决不意味着车间可随便取用,否则容易出现材料混淆、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缺陷等诸多问题,建议如下:
1、设置本区域为库房专门区域,隔离,上锁。本区作为库房专用区,并挂好标识;
2、定专人负责该区域管理;
3、制作钢材区域管理制度、材料收发流程,上墙,宣贯;
4、钢材分类(也可制作钢材架),按国标进行涂色标识,挂标识牌,防止混淆(如45钢有699和700的标准,前者是冷加工料,后者是热加工料,不能混用);
5、为生产领用方便,下料设备可置于该区域,下料要有指令,下好的料要有标识;
6、定期维护区域环境,落实材料防护;
7、对违规发料、取料予以通报、处置。
供你参考。

⑥ 封存状态下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提取流程如下:

1、申请人带审批表、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等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材料通过后,申请者可以通过银行卡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⑦ 请问普洱茶在家庭的存放条件!

普洱茶是属后发酵茶,随着时间的过去,普洱茶自身会发生变化,在一定的条件下滋味会变越来越醇厚,因此普洱茶随了是需要时间之外,还需要让其转化的存储空间。既然需要存储空间,那么需要什么样的一个空间去存放普洱茶?也就是说普洱茶存放的环境与条件的要求。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分开来考虑,收藏家的存放,商家的存放,大量的,小量的等等,可能需要不同的处理方式。近两三年来,蓝精灵也买进了不少的普洱茶,在存放这些普洱茶也曾经费了一些心机,以下是总结一些普洱茶家庭存放的心得,也是个人在存放普洱茶的一些经验,欢迎各位指正。

一、理想的存放环境

这理想的普洱茶存放环境然以为是:恒温恒湿的有氧无异味的空间。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下,在有氧无异味的环境下,普洱茶经过一定的时间,会转化会达到最佳。至于所需温度多少度?湿度是多少度?最佳的测量值,也许专家学者们根椐经验与实践已经测到,但一直以来还没有听说过谁会这么做,以前是没有条件去做到,现在有条件了,也没有人这么做,我想最大的原因就是成本问题。想当初,普洱茶都是卖得比较便宜的,而且大都是销往藏民等少数民族,而且是他们生活的必须品,所以价格不可能定得太高。所以不可能花大成本去做这些恒温、恒湿的存储。

即使现在,普洱茶已经成为时尚饮品,很多人都可以花大价钱进行普洱茶消费,但真要做到恒温、恒湿的存储,其附加的成本也是另人难以接受的。所以绝对的恒温恒湿的理想存放环境对于普洱茶的收藏家,商家,厂商而言是不太可能,也不太实际,当然很难做到,即使要做到恒温、恒湿也是相对的。

二、影响因素

理想的存储环境对于家庭式存茶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根本没有条件制造出一个恒温恒湿的环境,而且觉得真的是没有必要这样做,能相对保证合适的环境也就可以了。这个环境的关键点是:相对于人舒适生活的温度与湿度,再加上无异味、通风与阴凉。

相对舒适的温度与湿度

普洱茶的转化是一种生物化学作用,这个陈化过程是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的,再加氧气和微生物一起,完成这种生物化学作用过程。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陈化不利,同样过高或过高的湿也是一样的。通常人感到比较舒适的温度大概在摄氏20度-30度,而相对湿度则是在70%左右,对于普洱茶而言这个也是适合的。

无异味环境

所有茶都是极容易吸取其它异味的,有时在家庭中为了去除异味也会选用茶叶,而普洱茶通常是不会密封存放,所以更加容易吸收到其它异味,所以存放普洱茶一个重点就不要让茶吸收到家庭中产生的异味。每一个家庭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家庭杂味,如煮饭和吃饭时产生的油烟味,洗澡清洁时所用的洗涤用品所产生的味道,以及家具上的释放出的有毒气体的味道等等。所以有条件的可以设专用的存茶房间,无条件设专用茶房,也要尽使到普洱茶与其它味道尽量地分开。

通风与阴凉

普洱茶也要“呼吸”的,其转化的条件是需要氧气和水分,因此通风环节也是很重要的一环,但这个通风是有一个度的,不能过份地通风,过份的通风会让茶质散失快,香气也会散去。存放普洱茶其中的一个要点就是聚茶气,所以尽量让普洱茶放在一起让它们汇聚茶气。但不通风时,或者说是空气不流动更为贴切一些,也不利于普洱茶的转化,因为普洱茶所需要的氧气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再加上普洱茶转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不能散去,象有点“死气沉沉”的意思,正如人在空气不流通的环境下生活也是不会舒服的。

所谓“阴凉”就是让普洱茶处在一个不被太阳晒到的地方,尽量减少强光线对普洱茶的影响,还有就是不要让普洱茶长期处于一个高温的环境,特别是南方的高温高湿气候时期。高温不单止容易让为普洱茶失去活性,也不利于普洱茶本身的陈化,久而久之,普洱茶将会 “死”掉,也就是已经没有存放转化的价值。

三、简单方法

对于普洱茶的存放,其包装纸上都有说明,其实就是对普洱茶存放的一个基本要求,对于一般的家庭存放而言,能做到其所说的,按照包装盒上的说明做就可以了,如果是少量存茶,可以用大的牛皮纸信封装起来,尽量让你的茶放在一起,而且不要与放它非茶品的东西放在一起,预防串味。但如果你的收藏的普洱茶较多或者对存茶的要求较高,则可以利用一些器皿来存放普洱茶,通常用得比较多的是紫砂容器或者陶瓷容器,当然还可以用纸箱。

紫砂容器(陶罐)

紫砂用具历来都是以茶相伴而生的,平时我们泡茶,最好的茶具也应该是紫砂茶具。紫砂茶具有其透气,还有就是越用越好的特点,用来存放普洱茶也是最好的容器,只是现在的紫砂缸造价较高。如果觉得紫砂容器较贵,可以使用陶罐,相对于紫砂容器则便宜很少,当然效果也会差一些,但这个对于普通的收藏爱好者而言也是足够的。

对于散茶而言,如果想长久存放普洱散茶,则紫砂容器是最好的选择,而其它的容器都相对较差,所以只建议用紫砂容器。

使用这些容器时,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新买回来的容器一定要进行清洗,首先支除容器本身的污染源。方法可以用清水与热水反复清洗,又或者用一些低档茶叶煮水清洗,清洗后晾干。在放茶之后,也可以放一些竹碳在里面,然后再放茶。放茶的时候可以将茶的件包装(桶包装)上的笋壳拆走,以饼(砖)为单位放进去。

纸箱

对于家庭个人藏茶而言,其实用纸箱是最实用的一种方法,虽然纸箱存茶的优点比不上紫砂容器,但其优点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来纸箱比较容易得到而是免费的,二来纸箱也方便在家里存放,不太占地方。

纸箱收藏普洱茶也得注意纸箱本身的异味,所以拿回来的纸箱的原来的用途要了解清楚,如果有异味最好放置一段时间,让异味散去后再存放普洱茶。纸箱存放普洱茶,建议只存放紧压茶,存放在纸箱的茶建议整桶存放,不要拆散,对于一些只有几饼的,可以先用纸信封装好再放。

原件存放

当前普洱茶原件包装通常是以竹箩和纸箱包装,如果购买的普洱茶是以整件为单位的话,则存放时就很简单,以整件原包装存放。

四、日常维护

如果想让普洱茶转化得品质更佳,并不是买回家一放就了事,还需要对普洱茶进行定期的检查,并尽量调整环境为最佳状态。

做好存茶记录

很多人买了茶回来之后,可能存放好就不管了,都不注意做存茶记录,久而久之就忘记了,数年之后再翻出来后就已经不记得这茶的来历以及什么时候开始收藏的。对每一样茶品都要做一个标签,或至于在包装上标示一下,另外就要建一本自己的藏茶记录本。记录茶品的出厂日期,购买日期...等等。

定期检查

收藏普洱茶的一个重要的乐趣就是看着自己的收藏品在不断的变化,所以定期拿出来喝是检查的唯一方法,只有喝了才知道其转化的程度,所以也要养成定期检查的习惯。检查的内容除了检查转化程度外,还要检查其是否发霉,或者是否长虫子,如果有的话就要及时去处理,以免变得严重之后而没法补救。

注意调节环境温度与湿度

有条件的话,经常调度环境处于最适宜状态,如调节温度与温度,没有条件的话,至少也要通通风,防止让茶发霉,我想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其原理有点象日常生活中,处理皮衣一样,定期要让皮拿出来晾一晾。普洱茶也是一样的,定期就要拿出来晾一晾,以防止发霉也滋生小虫。而这个关键的时候就是在潮湿天气的日子,处理就更要小心,当然在北方可能这种情况不算多,但在南方每年的雨季或是“回南”天(就是冬天到春天的转季时节),天气非常潮湿,这时就特别要注意,可以开空调,没有空调的情况下就通通风,当然这里所指的通风并不一定是完全打开让自然风吹,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如果自然风的湿度太高,则是越吹越湿,无法达到干爽的情况。

⑧ 药品库房应当配备什么设施设备

第四十七条 库房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1、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3、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4、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5、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6、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7、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8、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

9、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

10、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第四十八条 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应当设置中药样品室(柜)。

第四十九条 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1、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2、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3、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4、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5、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第五十条 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第五十一条 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第五十二条 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记录和档案。

(8)存储专用房扩展阅读

第八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1、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2、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3、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4、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5、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6、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7、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8、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9、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10、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11、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12、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第八十四条 养护人员应当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养护,主要内容是:

1、指导和督促储存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作业。

2、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

3、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4、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品种应当进行重点养护。

5、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应当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和记录,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6、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按其特性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养护并记录,所采取的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7、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

第八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第八十六条 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当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第八十七条 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立即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存放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不得销售;

2、怀疑为假药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属于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应当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5、对不合格药品应当查明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第八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库存药品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⑨ 将中药储存与加工业务结合在一起的仓库指的是什么仓库

将中药储存与加工业务结合在一起的仓库指的是存储型仓库
存储型仓库是指主要提供存储服务的仓库,存储的物资可能是原材料,也可能是中间品或成品。这类仓库的主要功能就是在一段时间内存放各类物资,如用于战略储备的军用物资仓库、粮仓或其他农产品储备库。
1)按仓库的职能不同分:①口岸仓库—大都集中在沿海港口城市。主要储存待运出口和进口待分拨的商品。②中转仓库—大都设在商品生产集中的地区和出运港口之间,以收储转运的商品。③流通加工仓库—这种仓库将加工业务与仓储业务相结合,以方便对某些商品进行挑选、整理、分装、改装。④存储仓库—主要存放待销的出口商品、援外物资和进口后待分拨的物资。2)按存储商品的性能及技术设备不同分:①通用仓库—存储没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品和农用品的仓库。②专用仓库—这是专门用于存放某一类商品的仓库仓库,以确保该类商品的质量安全,因而要相应地增加一些设施,如密封、防虫、防霉、防火及监测等方面的设备和器材。③特种仓库—这主要用于存放化工产品、危险品、易腐蚀品、石油及药品等,这类仓库主要有冷藏库、保温库、危险品仓库等。3)按仓库的主管部门不同分:①自用仓库—这类仓库均由各企业自营自管,只存放本企业的货物,不对外。②公用仓库—这类仓库面向社会,由经营者自行管理.③保税仓库—这类仓库由海关统一进行监督管理,专门存放进口未税的商品。4)根据物流的目的不同分:①配送中心型仓库—具有发货、配送和流通加工的功能。②存储中心型仓库—以储存为主要仓库。5)按仓库的建筑不同分:①平房型仓库。②二层楼房型仓库。③多层楼房型仓库。④地下仓库。⑤立体仓库,又称高层货架仓库。6)根据仓库自动化程度不同分:①普通仓库—这类仓库无现代化设备,即使有也为数很少。②智能化仓库—这类仓库全部利用计算机系统操作,所以又称为“无人仓库”。货物进出库的验放、存取、分拣、配货、配送、统计、结算等等操作,全部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