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存储 » 实验室危化品存储注意事项
扩展阅读
webinf下怎么引入js 2023-08-31 21:54:13
堡垒机怎么打开web 2023-08-31 21:54:11

实验室危化品存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2-07-30 17:55:07

A. 实验室的化学危险品应怎样存放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B. 危险化学品分哪几类应该如何储存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压缩液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共8类。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要点:

1、不同类的危化品要单独存放,尤其是禁忌化学品更要严格区分存储区域。

2、存储设施必须根据其危险特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比如易燃物料,需要静电接地、静电跨接、泡沫发生器等。

3、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装卸操作需要严格操作规程。

4、设备、管线、安全附件要定期检查、检测、校验,保证可靠。

5、应急处置方案完备,主要针对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方案演练,不断修订。

三、存储方式: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2-1995)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有3种。第一,隔离储存;第二,隔开储存;第三,分离储存。

C. 实验室危化品如何分类存储

1.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
注意事项:
①该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②应与有机物、易燃物、硫、磷、还原剂、酸类物品分开存放;
③轻拿轻放,不要误触皮肤,一旦误触,应立即用水冲洗。
有机氧化物
注意事项:
①存放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处;
②远离火种热源,防止光曝晒;
③不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遇湿易燃物存放在一起;
④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摩擦,防止引起爆炸。
2.有毒化学试剂剧毒和毒害试剂
注意事项:
①有毒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通风处,远离明火热源;
②有毒化学试剂不得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包括非危险品)共同放置,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共放,尤其不能与食品放在一起;
③进行有毒化学试剂实验时,化学试剂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翻滚、以免摔破漏出;
④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
⑤实验时严禁饮食、吸烟;
⑥实验后因洗澡和更换衣物。
3.放射性物品
注意事项:
①用铅制、铁制罐或铅铁组合罐盛装;
②实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完毕后必须洗澡更衣;
③严格按照放射性物质管理规定管理放射源。
4.腐蚀性化学试剂
注意事项:
①腐蚀性化学试剂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分别存放;
②易燃、易挥发物品,如甲酸、溴乙酰等应放在阴凉通风处;
③受冻易结晶物品(如冰醋酸),低温易聚合变质的物品(如甲醛)则应存放在冬暖夏凉处;
④有机腐蚀应存放在远离火种、热源及氧化剂、易燃品、遇湿易燃品的地方;
⑤遇水易分解的腐蚀品,如五氧化二磷、三氯化铝等应存放在较干燥的地方;
⑥白粉、次氯酸钠溶液等应避免阳光照射;
⑦碱性腐蚀品应与酸性试剂分开存放;
⑧氧化性酸应远离易燃物品;
⑨实验室应储备诸如苏打水、稀硼酸水、清水
⑩做实验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洒落、碰翻、倾倒腐蚀性化学试剂;
⑪实验时,人体一旦误触腐蚀性化学试剂,接触腐蚀性化学试剂,接触腐蚀性化学试剂的部位应立即用清水冲洗5~10min,视情况决定是否就医。
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注意事项:同各类钢瓶管理规定。
6.易燃液体
注意事项:
1)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酸类物质;
2)存放在温度不得超过30℃;
3)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和碰撞;
4)定期检查。
7.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
注意事项:
1)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酸性物质;
2)不要与其他危险化学试剂混放;
3)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和碰撞;
4)防止受潮发霉变质。
自然物品
注意事项:
1)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2)不要与酸类物质、氧化剂,金属粉末和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
3 )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和碰撞。
遇湿易燃品
注意事项:
1)存放在干燥处;
2)与酸类物品隔离;
3)不要与易燃物品共同存放;
4)防止撞击、震动、摩擦。

D. 检验科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贮存注意事项有哪些

检验科喜格-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贮存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废液的浓度超过规定的浓度时,必须进行处理。但处理设施比较齐全时,往往把废液的处理浓度限制放宽。
2)先将废液分别处理,如果是贮存后一并处理时,虽然其处理方法将有所不同,但原则上要将可以统一处理的各种化合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3)处理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的废液时,如果有干扰成份存在,要把含有这些成份的废液另外收集。
4)下面所列的废液不能互相混合:
①过氧化物与有机物;②清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③眼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④浓硫酸、磺酸、羊基酸、聚琳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⑤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5)要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将所收集的废液的成份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性大的废液,尤其要十分注意。
6)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谜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E.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注意根据各化学品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制定专门的存放要求,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健全完善,注意突发事件的处理演练

F.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是:

1、国务院工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2、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5、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6、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部门备案。

9、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10、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6)实验室危化品存储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

G. 如何防止实验室爆炸之化学药品注意事项

实验室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必须了解灭火器的放置位置、使用方法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之路。

2、实验室严禁吸烟,连接仪器的电线必须使用护套线或花线。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不得大声喧闹。

3、实验室的设施、药品摆放要合理,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不得放在靠近烘箱、水浴锅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属可燃性气体则该实验室门
上应有禁火标志。实验室内所用药品必须严格分类排放整齐,易燃、易爆、试剂必须限量、分散存放,专人妥善保管,没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试
剂。剧毒、贵重药品以及贵重金属制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二人保管。具体要求可见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4、无论化学品的浓度高低,接触化学品后应清洗接触过的皮肤,离开实验室前宜洗手。

5、操作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结束后应全面检查室内水、电、煤气、门窗等,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6、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起因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随便混合化学药品。氧化剂和还原剂的混合物在受热、摩擦或撞击时会发生爆炸。每使用一种新的化学药品前
必须了解该药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安全使用方法以及出现危险时的处理方法。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化学药品的实验,必须有二位以上人
员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剧毒危险品的领用、使用与登记保管。

7、实验进程中必须有专人在场且必须集中精力,实验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需短时间(如半小时内)离开现场,则务必请其他工作人员暂代处理;遇到实
验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实验安全;遇到实验设备的异常现象,必须及时终止所进行的实验,作进一步的检查,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做实验。凡确
有必要通宵进行实验的,须由各项目负责人报实验室主任登记备案。实验过程中出现试剂喷洒、溅落在皮肤上,应立即进行清洗处理,尽快将受伤人员移至安全、通
风处,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直至事故得到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报告主管和部门主任采取进一步的处理,必要时就医。

8、实验结束时必须及时关闭水、电、气等,并清洗仪器,保持桌面整洁,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9、对于实验室三废的处理应根据环境保护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严格执行。

9.1 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液应分类处理,或回收利用或集中送环保公司处理。

9.2 勿把实验室杂物堆放在走廊、人行通道。实验室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处理的无机、有机废液应分别倒入废液桶内,标明毒害物质名称,并随手盖好。

10、实验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可能会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救护的措施有所了解,以备万一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

11、实验室内发生事故,必须书面向实验室主任和技术主管汇报,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不得隐瞒不报。

小结

实验室中存在各种危险源,不仅指仪器操作不当引起的,也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工作环境不良;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管理不善等引起的危险源,除了必备的化学知识外,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展开分析工作。

H. 剧毒、精神类、麻醉类危化品存储场所要求

摘要 实验室易燃易爆

I.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是:

1、国务院工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2、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5、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6、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部门备案。

9、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10、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9)实验室危化品存储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交车、地铁、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

学品伤害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不要拖延。

安全职责: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10.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对化学品实施重点管理,无论是境内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或是境外企业将产品出口到中国,都必须依照中国的化学品法规完成应对责任。

2011年12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即591号令),修订条例由原条例(344号令)的74条款增加至102款,对企业提出更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