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气瓶存储有什么规范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接收到气瓶时应对气瓶的外观(包括瓶帽、垫圈是否完好,瓶口有无损坏,有无油脂污染等)和检测报告进行核对,并由接收人在气瓶发放记录上签字确认。
各易燃易爆压缩气体使用和保管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用专用表测量瓶内压力是否能满足当天施工需要,测量时应用扳手拧紧,表接头于瓶口连接最少要保证4扣以上,防止气压过高时把氧气表射出伤人,开启时动作要缓慢,确定压力后,关紧瓶阀防止漏气。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气瓶的放置地点,应远离电器回路和管道系统;不得放置在可能接触明火、高温金属或其他热源的地方。
除吊装或移动外,气瓶均应牢固竖放。
夏季施工时,气瓶应有防止曝晒的措施,使用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施工时,气瓶使用人员应把气瓶按规定分开摆放; 氧气与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二者距焊割点10米以上,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若有风时应将两气瓶放置在上风头,以防止火花顺风落到气瓶上,引起事故。
乙炔气瓶只能竖放不能卧放,以防止瓶内的丙酮流出。
氧气瓶卧放时应支挡稳固,头高尾低,以防止瓶内的水分流出。
氧气瓶、乙炔瓶的放置地点要避开上部的高压电线和地下电缆线。
施工人员严禁坐在气瓶上吸烟,休息等违章行为。
在用气瓶施工前,应检查气瓶的气管线是否老化、漏气,压力表的压力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乙炔气瓶的阻火器是否已安装并完好,焊枪是否漏气。
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不得擅自处理气瓶内残气、残液。
当焊、割炬回火或连续产生爆鸣时,应及时切断气源。
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卸下气管线、压力表及气割枪,关闭阀门,检查无漏气现象后方可离开。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气瓶的返回:
施工负责人和气瓶使用人员要及时把气瓶返还临时存放点,并按照气瓶保管人员的要求,把气瓶摆放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各易燃易爆压缩气体使用和保管单位在使用完气瓶后应保证交回气瓶的瓶帽、防震圈齐全,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❷ 气瓶应该怎么存放呢
广义的气瓶应包括不同压力、不同容积、不同结构形式和不同材料用以贮运永久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一次性或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的压力容器。气瓶的存放标准。
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合格(有检验合格证),严禁储存充装压力超过气瓶设计压力的气瓶。
2.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物品不得任意混放。(间隔距离不小于10米)高压气瓶分类储存规定气体性质可燃气体助燃气体不燃气体气体名称氢、甲烷、乙烯、丙烯、乙炔液化石油气、丙烷、一氧化碳、液态烃蒸气、甲醚、氯甲烷等氧、压缩空气、氯气氮、二氧化碳、氖、氩不准共同储存的物品种类除惰性不燃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氖、氩)外,不准和其他种类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储存除惰性不燃气体和有毒物品(如氯化钾、碳酰二氯(光气)、五氧化二砷、氰化钾)外,不准和其他种类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储存除气体、有毒物品和氧化剂(如氯酸钾、钠、硝酸钾、钠、过氧化钠)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同储存。
3.有毒气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如氢与氧、氢与氯,氯与氨等气瓶)。
4.易于发生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如乙炔、乙烯等,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平时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制度,避免久储。气瓶使用后应留有剩压,以防第二次充装时因无压而渗入杂质,引起事故。
5.气瓶入库一律不准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滚拉,更不准将瓶阀对着人身。
6.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否则不得在地面滚动;乙炔气瓶绝不准在地面滚动。氧气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垢,如有油渍应立即抹干净,否则不得入库。
7.气瓶仓库应阴凉,通风良好,库内不得有热源,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受日光曝晒,也不宜受风吹雨淋,库温超过35℃时,应有降温措施(如冷水喷淋),早、晚开库门、窗通风降温等。
❸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乙炔气瓶库房与生活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十八条 乙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 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必须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并做到:
1、有专职人员负责乙炔瓶的安全工作;
2、根据本规程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定期对乙炔瓶的运输(含装卸、押运、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第六十条 运输乙炔瓶的车、船和储存、使用乙炔瓶的场所,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汽车运输乙炔瓶时,还应遵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储存、使用乙炔瓶的场所还应按照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灭火器材,但不得配置和使用化学泡沫灭火器。乙炔瓶瓶库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31《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不能保证时,应采取遮阳或喷淋措施降温。
第六十二条 运输和装卸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船要有明显的危险物品运输标志;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必须经过市区时,应按照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2、运输车、船严禁停靠在人口稠密区、重要机关和有明火的场所;中途停靠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3、不应长途运输装有乙炔气的乙炔瓶;
4、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和倒置;
5、吊装乙炔瓶应使用专用夹具,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
6、应带好瓶帽。立放时,应妥善固定,且厢体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横放时,乙炔瓶头应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厢体高度;
7、装卸现场严禁烟火,必须配备灭火器。
第六十三条 储存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储存量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下同);
2、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储瓶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3、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避免阳关直射,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4、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5、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6、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7、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8、乙炔瓶储存时,应保持直立位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9、乙炔瓶不得储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焊接用气瓶存储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第六十四条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5、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水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7、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9、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0、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1、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第六十五条 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❹ 焊接中使用的气瓶在现场安放应注意哪些事项
焊接使用的气瓶在放置时应注意:
1.使用时应将气瓶直立放置并且固定牢固,防止倒下引起事故。不可在露天场所爆淋爆晒,不可靠近火源、热源。
2.氧气、乙炔气体除了以上要求外还需要注意:2个气瓶相距不低于5米;距离动火点不低于10米,而且氧气设备禁油。
❺ 焊接作用使用的气瓶该不该放密封场所
焊接使用的气瓶不得放在密闭场所,焊接气瓶摆放及存放要求如下:
1、乙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2、焊接使用过程中,要保持气瓶始终保持直立使用;
3、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放射性射线源场所;
4、严禁敲击、碰撞,瓶体引弧或放置在绝缘体上;
5、严禁暴晒,严禁用40摄氏度以上热源加热瓶体;
6、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为5米,且都不可曝晒;
7、配置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开闭乙炔气瓶;
8、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9、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0、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11、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12、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3、 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❻ 气焊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该怎样放才安全规范
一、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焊接用气瓶存储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的规定
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经常同时使用,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氧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乙炔瓶与氧气瓶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
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温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
因为是溶解乙炔,气瓶里有丙酮,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在阀门打开(使用过程)的时候,有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2.55%~12.8%(体积)。
氧气瓶盛装的是高压氧气,存在着物理和化学两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气被压缩而压力升高后,有与周围常压取得平衡的趋向,当与常压之间的压差愈大,这种趋向也愈大。
当很大的压差一旦以极短的时间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迅速地达到这种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称的“爆炸”。如果通过较小的空隙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达到这种平衡,就形成“喷射”。
二者都能造成严重后果。 化学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质,一旦遇有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可发生猛烈燃烧,甚至出现爆炸性火灾。
❼ 储存气瓶应符合哪些安全规定
1、防爆晒:夏季要搭棚遮阳,防止阳光直接照射到瓶体上。
2、防雨:存放点应设在高处,防雨淋和地面积水而导致瓶体锈。
3、防雷击:存放点应远离避雷针和高大建筑屋的避雷接地装置,应与其保持在10米以上的距离。
4、防油脂污染:存放点要与储油罐,桶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5、防静电:存放点应远离架空高压线和地下电缆,防止电缆在故障状态时而引发更大的事故。
6、防热源:存放点应远离暖气管、片,防止热源辐射。
7、防房室倒塌:存放点不能建在危房或临时房附近,更不能在危房内储存压缩气瓶。
8、防火灾:存放点应与可燃物存放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9、防腐蚀:压缩气瓶的存放点应远离具有强烈氧化和腐蚀性质的物质,并在存放点3-5米处设置消防器材。
(7)焊接用气瓶存储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定期检查
对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有如下规定。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1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钢瓶,每5年检验1次。
5、低温绝热气瓶,每3年检验1次。
6、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1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3年检验1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的,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进行检验。
❽ 气瓶存放数量有什么相关的规定或标准吗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规定:
1、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2、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8)焊接用气瓶存储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关于气瓶存放的相关处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充装,直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1、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
2、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3、充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气瓶错装或超装的。
4、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的。
5、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
6、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❾ 气瓶存放的标准和法规
法律分析:储存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法律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十五条 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❿ 氧气瓶储存国家规范
法律分析: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它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该与燃料气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
法律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第四十五条 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