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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存储间规范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7-17 04:37:31

‘壹’ 请问气瓶存储有什么规范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接收到气瓶时应对气瓶的外观(包括瓶帽、垫圈是否完好,瓶口有无损坏,有无油脂污染等)和检测报告进行核对,并由接收人在气瓶发放记录上签字确认。

各易燃易爆压缩气体使用和保管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用专用表测量瓶内压力是否能满足当天施工需要,测量时应用扳手拧紧,表接头于瓶口连接最少要保证4扣以上,防止气压过高时把氧气表射出伤人,开启时动作要缓慢,确定压力后,关紧瓶阀防止漏气。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气瓶的放置地点,应远离电器回路和管道系统;不得放置在可能接触明火、高温金属或其他热源的地方。

除吊装或移动外,气瓶均应牢固竖放。

夏季施工时,气瓶应有防止曝晒的措施,使用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施工时,气瓶使用人员应把气瓶按规定分开摆放; 氧气与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二者距焊割点10米以上,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若有风时应将两气瓶放置在上风头,以防止火花顺风落到气瓶上,引起事故。

乙炔气瓶只能竖放不能卧放,以防止瓶内的丙酮流出。

氧气瓶卧放时应支挡稳固,头高尾低,以防止瓶内的水分流出。

氧气瓶、乙炔瓶的放置地点要避开上部的高压电线和地下电缆线。

施工人员严禁坐在气瓶上吸烟,休息等违章行为。

在用气瓶施工前,应检查气瓶的气管线是否老化、漏气,压力表的压力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乙炔气瓶的阻火器是否已安装并完好,焊枪是否漏气。

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不得擅自处理气瓶内残气、残液。

当焊、割炬回火或连续产生爆鸣时,应及时切断气源。

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卸下气管线、压力表及气割枪,关闭阀门,检查无漏气现象后方可离开。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气瓶的返回:

施工负责人和气瓶使用人员要及时把气瓶返还临时存放点,并按照气瓶保管人员的要求,把气瓶摆放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各易燃易爆压缩气体使用和保管单位在使用完气瓶后应保证交回气瓶的瓶帽、防震圈齐全,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贰’ 气瓶存放距离明火多少米以上


气瓶存放必须要单间存放,必须通风良好,不要过热,暴晒,超过10米。
气瓶安全存放要求:
1、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气设备、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
2、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倒使用,对已卧倒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启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
3、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4、乙炔瓶放置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大于5m。
6、氧气瓶、乙炔瓶需定置摆放并且划线,使用黄线规格50mm。

‘叁’ 氧气瓶存放的安全要求

要求:1、氧气瓶存放场所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并远离明火,防阳光曝晒。冬季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应用热水解冻。2、氧气瓶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与油脂、乙炔及易燃物品接触、混放。

氧气瓶存放的安全要求

氧气瓶必须竖立、牢固放置,防止倾倒,瓶帽、胶圈、瓶阀应齐全完好,瓶帽不得松动。

氧气瓶存放场所不设电器装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牢固,防止倾倒,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氧气瓶禁止充装其他气体,禁止接近烟火和热源,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要设专人负责保管。

‘肆’ 液化气瓶存放国家规定

法律分析:一、液化石油气瓶不得存放在住人房间、公共场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内。钢瓶严防高温和日光暴晒,其环境温度不得大于35℃,使用中,钢瓶与炉灶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禁止液化石油气炉灶与其它炉灶在同一房间内使用。

二、炉灶各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修理.如出现角阀压盖松动、丝扣上反、手轮关闭上升等现象,应及时联系修理。如发现室内有液化气味,要立即停用气罐,打开门窗,严禁在室内吸烟、划火柴或开、关电气设备,并要关闭相邻房间的门窗进行隔离,必要时相邻房间也要熄灭火源等。检查泄漏点时,一般采用抹肥皂水的方法,严禁用明火试漏。

三、液化气钢瓶严禁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火源、热源,严禁烘烤、火烧等方法对气瓶加热。不能倾倒、倒置使用。严禁在室内将液化气从一个钢瓶导入另一个钢瓶。液化气使用完后,瓶内残液严禁擅自处理。

法律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十五条 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伍’ 煤气罐存放规定

法律分析:1、 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应是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3、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4、应配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5、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四十三七条 气瓶使用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

(二)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三)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四)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五)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陆’ 气瓶存放数量有什么相关的规定或标准吗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规定:

1、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2、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6)气瓶存储间规范要求扩展阅读:

关于气瓶存放的相关处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充装,直至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1、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

2、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3、充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气瓶错装或超装的。

4、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的。

5、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

6、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柒’ 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多少米以上

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由于气瓶的装的介质和数量不同,消防要求离明火距离也不一样。以家用煤气罐为例,距燃气灶最短不能少于0.5米。因为距离太近,燃气灶的热量会烤到煤气罐和减压阀。毕竟不安全。

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规定

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 m;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开阀时要慢慢开启,防止附件升压快产生高温;对可燃气体的气瓶,不能用钢制工具等敲击钢瓶,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不得沾油脂,手或手套上沾有油污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捌’ 气瓶存放的标准和法规

气瓶存放标准是,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气瓶存放的法规,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是,必须设置二级气瓶库。气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内温度应根据气瓶内的介质确定。一般应在5℃以上、35℃以下,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冬季严禁使用煤炉、电热器或其它明火取暖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十条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气瓶的检验周期是多久
气瓶的检验周期是: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中发现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怀疑时,应提前检验。

‘玖’ 气瓶存放国家标准

法律分析: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法律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第四十五条 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