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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医院医疗存储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7-10 23:10:42

㈠ 医院无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怎么写整改报告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 一、 医务人员按

㈡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报告怎么写

整改报告当然是根据发现问题来写了,发现存在一个什么问题,按规范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做,现在没有做到,就按对比解决存在的差距,检讨一下存在差距的原因(包括思想原因)准备在多少时间内,采取如何措施达到规范要求。
例如检查发现医疗废弃物没有妥善处理,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且由环卫一起回收,那就针对此点,检讨没有分开处理的原因,作为整改措施,职工内部加强相关教育,尽快购置医疗废弃物的专用存放器具,收集并与有关专业处理部门联系回收,或者与邻近医疗机构签约交其统一处理,等等。

㈢ 急求医疗废物管理整改报告

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报告

一、我院分管院长及院感科工作人员参加了4月11日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及时向院长汇报会议内容,院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在院长的亲自过问下,于4月13日调整并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召开了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医疗废物相关人员防护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且以院办公室的名义将相关通知、制度发至医务科、护理部、环境管理科、总务科、化验室、病理科、B超室、影像科、各病区及重点临床科室。
二、4月20日院感科举办培训讲座,组织全院相关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流程,提高全员管理意识。择期进行考核,促进知识的掌握和规范执行。
三、4月14日—4月24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院感科在全院检查中,发现我院在医疗废物管理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医疗废物暂存地没有医疗废物及禁烟禁饮食警示标识,门窗没有完全封闭,无法达到防鼠的要求,冲洗的水管漏水,垃圾转运人员缺乏防护配置,交接登记存在多登、漏登现象,有的没有做到双签名等。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分管院长及院长汇报。25日下午,医院再次召开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再次强调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部署解决办法和方案,限28日前整改到位,择期再次检查。
四、4月26日下午,院感科应邀参加了护理部全体护士长会议,会上聆听了各位护士长在医疗废物实际管理工作中的疑问,并给予一一解答;会后又参加了环境管理科全员保洁员工作会议,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扎、转运、登记、个人防护及应急预案又作了具体要求,严禁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必纠。
五、4月28日下午,卫生局领导来我院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查看了医疗废物暂存地,制度、资料齐全,设施规范,转运人员工作、防护到位,对我院的管理工作表示肯定。
六、总结:通过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开展,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各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积极响应号召,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达到了人人参与管理、事事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当然这项工作仍需要长期不懈的跟进管理,只有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做到严格督查管理,不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才能持续有效的保证和促进医疗废物管理质量的提高。

㈣ 缓冲病房洗手液不齐全整改报告

摘要 )部分医疗机构未能根据新冠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更新预案与流程,制定的医院防控应急预案及流程不能满足医疗机构防控要求。

㈤ 手术室医疗废物运送管理不严格整改建议。急求!!!拜托,谢谢。

请你们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局或所)前来指导。也可看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第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