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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应用的什么进行评估

发布时间: 2022-05-09 16:48:58

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具体如下:
1、为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2、 密码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创新发展、服务大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3、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
4、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密码工作。国家机关和涉及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密码工作。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释义)》
第二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运营者应当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评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评估、测评。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涉及商用密码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是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是指在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集成建设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中,对其密码应用的合规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❷ 什么单位需要做商用密码测评

密评工作由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的密码测评机构承担,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定期发布测评机构目录
责任单位应当制定商用密码应用建设方案,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测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规划立项的重要依据和申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必备材料
责任单位应当委托测评机构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建设验收的必备材料
责任单位应当委托测评机构定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评估未通过,责任单位应当先期调整并重新组织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每年至少评估一次
①基础信息网络: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

②重要信息系统:能源、教育、公安、测绘地理信息、社保、交通、卫生计生、金融等涉及国计民生和基础信息资源的重要信息系统。

③重要工业控制系统:核设施、航空航天、先进制造、石油石化、油气管网、电力系统、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城市设施等重要工业控制系统。

④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党政机关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的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系统。

❸ 密码法是什么东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旨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是我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密码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外文名:Password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宗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通过时间:2019年10月26日
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发布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密码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密码法旨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是我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出台历程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共116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位于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
2019年6月25日,《密码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旨在通过立法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我国密码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3]
2019年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密码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
内容全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核心密码、普通密码
第三章商用密码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    则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密码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创新发展、服务大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
第五条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密码工作。
国家机关和涉及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密码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
第七条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
第八条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国家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在密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密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核心密码、普通密码
第十三条国家加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科学规划、管理和使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增强密码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四条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的国家秘密信息,以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
第十五条从事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科研、生产、服务、检测、装备、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密码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确保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安全。
第十六条密码管理部门依法对密码工作机构的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密码工作机构应当配合。
第十七条密码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安全监测预警、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通报、重大事项会商和应急处置等协作机制,确保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安全管理的协同联动和有序高效。
密码工作机构发现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泄密或者影响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安全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密码管理部门报告,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密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置,并指导有关密码工作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国家加强密码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其履行工作职责。
国家建立适应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需要的人员录用、选调、保密、考核、培训、待遇、奖惩、交流、退出等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密码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公安、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有关物品和人员提供免检等便利,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密码管理部门和密码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审查。
第三章商用密码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学术交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以下统称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
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商用密码标准体系。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制定商用密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商用密码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三条国家推动参与商用密码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制定商用密码国际标准,推进商用密码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商用密码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二十四条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开展商用密码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商用密码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该从业单位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国家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采用商用密码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商用密码的防护能力,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制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提升市场竞争力。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对其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应当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避免重复检测认证。
商用密码服务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经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对该商用密码服务认证合格。
第二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运营者应当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评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评估、测评。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涉及商用密码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且具有加密保护功能的商用密码实施进口许可,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中国承担国际义务的商用密码实施出口管制。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出口管制清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和海关总署制定并公布。
大众消费类产品所采用的商用密码不实行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制度。
第二十九条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对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进行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管理。
第三十条商用密码领域的行业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为商用密码从业单位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和督促商用密码从业单位依法开展商用密码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一条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建立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商用密码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强化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
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向其披露源代码等密码相关专有信息,并对其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或者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由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密码管理部门建议有关国家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发生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泄密案件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建议有关国家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理。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现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泄密或者影响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安全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未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建议有关国家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理。
第三十五条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资质。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销售或者提供未经检测认证或者检测认证不合格的商用密码产品,或者提供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商用密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由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实施进口许可、出口管制的规定,进出口商用密码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认定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由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密码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国家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密码管理规章。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密码工作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
第四十四条本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4]
内容解读
密码工作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李兆宗在向会议作说明时介绍,密码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密码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担负着更加繁重的保障和管理任务,制定一部密码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十分必要。
草案明确规定,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实行分类管理。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由密码管理部门依法实行严格统一管理。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为贯彻落实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草案规定了商用密码的主要制度,包括规定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健全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规定了商用密码标准化制度;建立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并鼓励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等。
在密码发展促进和保障措施方面,按照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交流,依法保护密码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建立密码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国家加强密码宣传教育。草案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加密信息或者密码保障系统,不得利用密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草案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❹ 真正安全的密码系统是什么

 1,评估密码系统安全性主要有三种方法:

(1)无条件安全性
这种评价方法考虑的是假定攻击者拥有无限的计算资源,但仍然无法破译该密码系统。
(2)计算安全性
这种方法是指使用目前最好的方法攻破它所需要的计算远远超出攻击者的计算资源水平,则可以定义这个密码体制是安全的。
(3)可证明安全性
这种方法是将密码系统的安全性归结为某个经过深入研究的数学难题(如大整数素因子分解、计算离散对数等),数学难题被证明求解困难。这种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是它只说明了这个密码方法的安全性与某个困难问题相关,没有完全证明问题本身的安全性,并给出它们的等价性证明。

2,实际安全性

对于实际应用中的密码系统而言,由于至少存在一种破译方法,即强力攻击法,因此都不能满足无条件安全性,只提供计算安全性。密码系统要达到实际安全性,就要满足以下准则:
(1)破译该密码系统的实际计算量(包括计算时间或费用)十分巨大,以致于在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
(2)破译该密码系统所需要的计算时间超过被加密信息有用的生命周期。例如,战争中发起战斗攻击的作战命令只需要在战斗打响前需要保密;重要新闻消息在公开报道前需要保密的时间往往也只有几个小时。
(3)破译该密码系统的费用超过被加密信息本身的价值。
如果一个密码系统能够满足以上准则之一,就可以认为是满足实际安全性的。

3,可证明安全性3.1 可证明安全性体系的三大要素

在可证明安全体系中,有三大要素:安全模型,安全性定义和困难性问题。
安全模型分为安全目标和敌手能力。安全目标描述了安全模型要达到什么程度的安全,例如,对于加密算法的不可区分性(Indistinguishablity 简称 IND)、对于签名算法的存在性不可伪造(Existable Unforgeble 简称 EU)等。

其中不可区分性(IND)也称为语义安全(Semantic scurity),其定义如下。敌手即使获得了密文,也不能得到其对应明文的任何信息,哪怕是 1bit 的信息。其形式化的表示方法为:已知 m0,m1以及 Cb=Enc(pk,mb),其中 m0是 m0或 m1中的任意一个,即 Cb是 m0、m1其中之一的密文,敌手无法有效判断加密过程中 b 到底是 0 还是 1。

3.2 安全性定义

刻画敌手的能力,主要有四类,选择明文攻击(Chosen Plaintext Attacke 简称 CPA)、选择密文攻击(Chosen Ciphertext Attack 简称 CCA)、惟密文攻击(Ciphertext-Only Attack)、已知明文攻击(Known Plaintext Attack)。常用的刻画敌手能力是前面两类,选择明文攻击(CPA)是指由敌手选择明文并且可以得到对应的密文。选择密文攻击(CCA)是指敌手不仅可以选择明文获得密文,还能选择有限次的密文,获得对应的明文。CCA比 CPA 描述敌手的能力更强。

下面介绍一下常用的安全性定义。

CPA 安全。我们把选择明文攻击(CPA)描述成一个游戏以方便我们更好的理解。首先声明一点,这个游戏的目的是在选择明文攻击的前提下攻破系统的不可区分性(Indistinguishablity),所以下面简称这个游戏为 IND-CPA。其次,还要定义两个角色挑战者 C 和敌手 A。挑战者(challenger)的任务相当裁判,主持游戏并且对敌手的行为进行反馈。敌手顾名思义,就是去攻击当前系统,而且对于这个游戏来说是采用选择明文攻击的方法进行攻击。游戏的描述如下: 

A. 初始化:挑战者 C 创建 IND-CPA 系统,并且将公钥发送给敌手 A。 

B. 敌手 A 选择两个长度相同的明文 m0,m1发送给挑战者 C。挑战者 C 随机选择 b∈{0,1},并将 mb加密记作 cb,然后将密文cb发送给敌手 A。

C. 敌手 A 猜测挑战者 C 上一步进行加密的明文是 m0还是 m1,并且将猜测结果输出,输出结果记为 b‘。若 b‘=b,那么敌手攻击成功。

敌手攻击的优势可以定义为如下函数: 

 其中 w 是加密方案密钥的长度。因为随机猜测就有 1/2 的概率赢得 IND-CPA 游戏。所以

才是敌手经过努力得到的优势。如果对任何多项式时间的敌手 A,存在一个可忽略的优势σ,使得

 

那么就称这个加密算法在选择明文攻击下具有不可区分性,或者称为 IND-CPA 安全。

 3.3 困难问题

有了安全模型和安全性定义,通常使用规约到困难问题的方法来进行安全性证明。密码学中常用的困难问题有离散对数困难问题(discrete logarithm problem,简称 DLP)、CDH 问题(Computational Diffie-Hellman) 、DDH 问题(Decisional Diffie-Hellman)以及 BDH 问题(Bilinear Diffie-Hellman)。 

3.4 可证明安全性理论

有了前面叙述了安全模型,安全性定义,困难性问题,可证有了前面叙述了安全模型,安全性定义,困难性问题,可证明安全体系也变得可行。可证明安全性是指利用“规约”的方法,将攻击密码算法或安全协议的方法规约到一个攻击困难问题上。首先确定加密体制的安全目标,如签名体制的安全目标是签名的不可伪造性(Existable Unforgeble),加密体制的安全目标是信息的不可区分性(Indistinguishablity)。然后根据安全性定义确定敌手的能力构建一个安全性模型。

规约是复杂性理论中的概念, 一个问题P1规约到问题P2是指,已知解决问题 P1的算法 M1,我们能构造另一算法 M2,M2可以以 M1作为子程序,用来解决问题 P2。

将规约的方法应用在密码算法或安全协议的安全性证明上,例如,可以将敌手对密码算法或安全协议(P1)的攻击规约到一些已经得到深入研究的困难问题(P2)。即若敌手能够对算法或协议发起有效的攻击,就可以利用敌手构建一个算法来攻破困难问题,然而困难问题是已经被证明无法攻破的,这样就出现矛盾。根据反证法,敌手可以攻破算法或协议假设不成立,证明完毕。

一般来说,为了证明方案 1 的安全性,我们可以将方案 1 规约到方案 2,即如果敌手 A 可以攻破方案 1,那么敌手 B 同样也可以攻击方案 2,而方案 2 已经被证明是安全的,或者是一个难题。

证明过程通过一个思维游戏来描述。首先,挑战者创建方案2,B 表示方案 2 中的敌手,A 表示方案 1 中的敌手。B 为了攻破方案 2,利用 A 作为子程序来攻击方案 1。B 想要利用 A,就需要对 A 进行训练,所以 B 模拟了 A 的挑战者。

❺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应当与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评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评估、测评。

开展密评,是为了解决商用密码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提供科学评价方法,逐步规范商用密码的使用和管理。

从根本上改变商用密码应用不广泛、不规范、不安全的现状,确保商用密码在网络和信息系统中有效使用,切实构建起坚实可靠的网络安全密码屏障。开展密评,是国家网络安全和密码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法定责任和义务。

总体要求:

密码算法:使用的密码算法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密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重点关注密码算法的合规性。

密码技术:使用的密码技术应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关注加密技术的合规性,密码技术应保证自身的安全性,可靠性,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性。

密码产品:使用的密码产品与密码模块应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核准。“密码模块”可包括密码卡、密码机、定制密码模块、密码软件等多种形态。

重点关注密码产品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密码产品和密码模块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密码产品安全等级确定、检测。其中根据GM/T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确定安全等级,依据GM/T0039-2015《密码模块安全检测要求》进行产品检测。

密码服务:使用的密码服务应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许可。如CA认证机构应获得《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以及《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❻ 国家鼓励商业密码从业单位采用商用密码什么行业标准

第三章商用密码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学术交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以下统称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

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商用密码标准体系。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制定商用密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商用密码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三条国家推动参与商用密码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制定商用密码国际标准,推进商用密码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商用密码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二十四条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开展商用密码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商用密码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该从业单位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国家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采用商用密码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商用密码的防护能力,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制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提升市场竞争力。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对其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应当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避免重复检测认证。

商用密码服务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经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对该商用密码服务认证合格。

第二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运营者应当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评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评估、测评。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涉及商用密码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且具有加密保护功能的商用密码实施进口许可,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中国承担国际义务的商用密码实施出口管制。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出口管制清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和海关总署制定并公布。

大众消费类产品所采用的商用密码不实行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制度。

第二十九条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对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进行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管理。

第三十条商用密码领域的行业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为商用密码从业单位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和督促商用密码从业单位依法开展商用密码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一条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建立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商用密码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强化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

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向其披露源代码等密码相关专有信息,并对其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❼ 密码测评难吗

难。
公司或自己开发的密码算法是非常困难的,密码算法的强度也很难得到保证,一般开发出的密码算法会被专业的密码破译者轻而易举地破解,绝大多数公司或者个人没有能力开发出强度很强的密码算法,即使耗费很大的精力开发出这样的算法,切不谈付出是否大于收益,密码算法迟早会被暴露出来,基于保密性的密码算法是无法获得高安全性的。
为解决当前密码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颁布实施了《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提出要求,希望通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促进商用密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简称“密评”)是指对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集成建设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密码应用的合规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包括规划阶段的方案评审和建设、运行阶段的安全评估。

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要求商用密码服务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要求,商用密码服务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经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对该商用密码服务认证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应当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避免重复检测认证。商用密码服务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经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对该商用密码服务认证合格。

第二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运营者应当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评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评估、测评。

以上内容参考开封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