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史被执行人记录怎么删除
一、历史被执行人记录怎么删除
1、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可以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什么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以下限制:
1、将会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房、购车,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更不能购买一些理财产品、奢侈品;
2、所有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都会被冻结;
3、被执行信息会上报到央行征信;
4、不能办理一切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和贷款;
5、子女无法贵族私立学校;
6、会被限制出境、限制购房、限制炒股等;
8、养老金会被扣走。
2. 如何消除征信不良记录
征信不良记录是无法消除但是可以修复!
征信黑:是指个人征信报告有污点,且性质极为恶劣的情况。这里我们重点说一下逾期,业内一般会按照“连三累六”来进行判定,也就是说,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或者累计六次逾期,这样的征信就可以被视为征信黑。与此同时,用户会因为不良记录过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3. 失信人名单怎么消除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5、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4. 如何解除失信名单
失信人名单可以通过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方式解除。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5. 失信名单怎么消除
失信名单通过以下方式消除: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失信被执行人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可以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会有什么影响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会有以下影响:1、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不仅是银行账户,就连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等,在法院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内,一旦进了黑名单,这些账户都将被限制,同事网上购物、订房、买保险等都会受限;2、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
6. 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如何消除
如何清除不良征信记录?
1、及时还款
对于逾期还款造成的不良征信记录。不论是信用卡、房贷车贷还是网络贷款,及时还款。不少人在办理贷款时被拒,就是因为逾期次数过多。
2、用存款补救
因信用卡逾期时间过长,造成的征信不良,可以每月往卡中存入一元,使卡处于持续变化的状态,两年后,央行提取信息时之前的不良信息会被新的纪录所覆盖。
3、主动联系银行
很多人的逾期并非故意不还,而是在最后还款日时忘记还款。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或贷款平台,说明情况,并及时还清借款。
对于因金融机构或者央行征信系统记录错误,造成的不良征信记录,及时沟通,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
3、及时清理呆账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或者联系不到当事人导致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
呆账是一种严重失信表现。个人征信如果出现呆账,将被记为严重逾期,基本与贷款、信用卡无缘。因此要格外关注呆账,及时清理。
4、等待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给予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在不良记录发生以后,还清欠款,维持良好征信记录,5年后不良记录会自动清除。
7. 怎么从失信人员名单移除
法律分析:解除失信名单方式: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 有失信记录怎么消除
法律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后,如果完全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法院准许不执行、终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 怎样取消老赖身份的信用记录
老赖称号两年后将会自动消除。
根据我国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另外失信执行人是不能贷款的。
老赖称号2年后将自动消除,若是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最多5年后,信用污点将会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