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上立案的“上诉状说明”一栏填什么内容
案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需要先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可以现场或邮寄方式交案件受理法院,以便法院继续开展诉讼工作。
第一步,登陆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点击“当事人注册”进入注册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号即可完成注册。如已有账户直接登录即可。
第二步,登陆系统后,在民事立案申请菜单栏里点击“一审申请”或“我要立案”,进入立案界面。
第三步,阅读诉讼风险提示,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上述条款”,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申请受理法院”,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填写原告信息、被告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填写民事起诉状内容,如诉讼请求、标的金额、案由、事实与理由,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上传诉讼材料照片或PDF,在“说明”一栏中写明材料名称(如民事起诉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据目录等),点击提交。
第八步,等待法院审核,法院会通过12368(即诉讼服务热线)发送短信,通知审核结果。如果通过审核,则按照要求交纳诉讼费、提交诉讼材料即可。
❷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一、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1、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如下:
(1)公正高效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完善审判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保障,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2)合法自愿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
(3)权利保障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强化提示、说明、告知义务;
(4)便民利民原则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完善诉讼平台功能,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2、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一条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可以依托电子诉讼平台,通过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
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❸ 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写错了,已经开庭了,怎么更改
你可以在开庭的时候要求修改,或者说要求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看法官是否同意.同意的话一般你要再向法院补交一些诉讼费,法院一般另外安排时间重新开庭.
如果法官不同意,在诉讼时效没有问题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撤回起诉,法院一般会退回诉讼费(但有些法院会因为开庭收取一半).然后你再重新起诉.
❹ 北京市法院电子诉讼平台
摘要 您好,我是网络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❺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怎样删除个人信息
方法如下:
点击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登陆页面——红色登陆按钮下方的“山东省律师一卡通登录”,进入律师一卡通登陆页面,输入律协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跳转到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登陆系统后,右上角有个“设置”按钮,可以修改个人资料和重置新密码,也可以删除个人信息。
❻ 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如何删除上传的材料
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删除上传的材料方法如下。
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删除网上立案申请。
找到上传的材料,直接删除即可。
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❼ 网上立案成功了,还可以更改一下诉讼状内容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