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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信访问题交给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 2022-06-09 17:40:40

A. 信访复查申请书交给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一)被申请人是人民政府的,应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

(二)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被申请人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应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

(三)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应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B. 举报信寄给哪些部门

寄到检察院。

检察院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映信访问题交给主管部门扩展阅读:

哪些违纪行为可以举报?

1、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散布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等。

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擅改出国(境)计划等。

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公款旅游;接受礼品礼金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4、贪污贿赂行为:贪污;行贿;挪用公款;索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

5、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单位挪用资金;非法占用、买卖或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6、违反财经纪律行为:骗取国家拨款;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违规借用公款等。

7、失职渎职行为: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乱收费、乱摊派;失密泄密等。

8、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侵犯、妨碍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等民主权利行为等。

9、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通奸、重婚或包养情人等。

10、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嫖娼、赌博、吸毒;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包庇罪犯等。

人民网-一封举报信揪出系列受贿案

C. 信访局归什么部门管

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由此可认定信访局归政府管。《信访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D. 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信访局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信访局是在部的领导下,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它的工作是处理行政监察案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1.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来信来访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2.承办部领导批示的由信访局主办或协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催办交给下级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向各级监察机关和其它部门转办信访案件;
3.向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对监察工作的建议、批评等;
4.对行政监察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第二条 处理信访案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监察部工作任务的要求和信访工作的特点,监察部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和监督检查两手抓的方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严肃政纪服务。
处理信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依靠各级政府和行政监察机关处理问题;对管辖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要及时转办。
2.对信访人负责到底。认真阅办来信,坚持文明接待,做到件件有交代,并注意防止检揭举发人受到打击报复。
3.坚持群众路线。保证群众检举、控告、申诉或提出批评建议的民主权利;宣传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4.实事求是,秉公办案。遵守本部制定的有关检查办案暂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调查研究,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5.注意筛选信息,及时综合反映。分析研究、充分使用各种信访材料,向领导提供来自各方面的情况和案件线索,当好领导耳目。
6.密切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反对推诿、扯皮、敷衍、拖拉的作风。
7.以受理和督办为主。用主要精力抓好受理立案和督办检查两个环节。第三条 信访局的机构设置及分工
局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反映、文书档案处理、信访业务研究、对外联系、行事务等工作;按照行业分工和行政区划分设的各业务处,采取信访合一的做法,分别负责处理本处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案件。第四条 重要来信来访的范围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列为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必须及时摘要报送部领导阅批:
1.对厅局级以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2.检举揭发上列监察对象以外但案情重大的、集团性的或性质恶劣的案件;
3.反映监察对象在签订和执行对外经济合同中有贪污、索贿、受贿,出卖经济情报和渎职行为及其它重大问题的案件;
4.厅局级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对行政监察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内容比较重要或内容特殊,需要报送部领导阅批的其它问题。
对于需要呈报领导的重要信访案件,有些可以在呈报前进行必要的了解或核实。第五条 对重要来信来访情况的呈报形式
一般采取简报、摘报和原件上送三种呈报形式:
1.《监察信访简报》。主要是综合反映信访工作的重要信息、工作动态、典型案件等。对内容不宜扩散或业务性较强的,可用特刊或增刊式印发。
2.《来信来访摘报》。主要是摘要报送需要请领导同志批办的单件重要信访案件。
3.原信送阅。对内容重要而文字简练、清晰或内容特殊不宜扩散的来信,可呈送原信。第六条 分别呈报重要信访的原则
1.写给监察部的来信无指定收信人的,按来信反映问题的内容和部领导的分工,分别报送部长或主管副部长批示;涉及两个以上主管单位的分工或业务分工不清的,报送主管信访工作的副部长批示。
2.写给部长的来信,按本条第一项的办法报送。
3.写给副部长的来信,一般写给谁的就报给谁批示。
4.群众来访的要案,依照上述三项办法,酌情分别报送部长或主管副部长批示。第七条 信访案件的转办方式
1.由部领导批示立案查处的重要案件,需要请中央各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查处的,一般以部或部办公厅的名义向有关部门或省(区、市)人民政府交办。批交省级以下的人民政府或监察厅(局)查处的,可由部办公厅或信访局的名义交办。
2.来信来访的内容需要引起重视,但不必报部领导阅批的案件,信访局可以直接向有关地方监察厅(局)交办;也可以直接转其他部门处理。交办、转办案件时,一般采取由信访局直接发函或转关《来信来访摘报》的形式。
3.一般信访案件,均用“监察部信访专用章”转办。

E. 信访应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

《信访条例》提出的有权处理行政机关不仅仅指行政机关,还应当包括依法取得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组织,也就是说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是法律上的行政主体。
《信访条例》对行政主体受理并办结信访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定并设计了严格的制度保障。一是督办。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信访处分建议。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三是对不作为行为的处理。第四十二条规定,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过程中对收到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据此,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告知其通过行政救济程序解决。如果上级行政机关接到信访人要求其履行政监督职能而怠于履行的,对相对人的该类起诉,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F. 信访答复不复是向业务主管部门申诉还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信访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G. 信访局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政府组成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H. 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法律分析: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 处理程序和方法:1、登记来访情况。 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 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3、答复受理范围。 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 4、业务范围内的,进一步听取其详细介绍情况。 每个问题尽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线索来源、信访要求、真实动机与目的。 群众信访目的与动机多种多样。 5、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 由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拿出最后处置意见。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I. 在省网上信访局信访转回本地哪级部门处理

你说处的县级或者市级别的部门。
信访部门不是有权处理机关,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所以,信访部门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甄别,再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办理。
当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要曝光社会某些不合理不公平现象时,可以通过各类在线问政和信访方式高效的将自己的意愿和看法反应给各级部门。
在本地部门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是不能越级处理的。

J. 信访不给书面答复投诉到哪里

法律分析: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申请复查。按照法律规定,信访必须给予书面回复。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