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提高信访处理能力
当前,信访总量不断上升,使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信访干部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如何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加强信访干部的能力素质培养,这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必须尽快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新时期的信访干部必须具备或尽快提高以下几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一、必须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养。
政治思想是人的灵魂,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信访活动是新时期广大群众管理国家,参与社会活动、监督党和国家及其公务人员的重要形式;而信访工作则是党和国家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一条纽带,是体察社情民意的重要桥梁,也是党和政府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的重要渠道;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民主权利,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信访工作直面群众,处理来信来访的全过程,无不表现出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态度和同群众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信访工作就是政治工作。因此,信访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怎么样培养政治养素呢?首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涵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确立正确的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第三,要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第四,要认真学习先进模范,坚持从群众中来的群众路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保持清政廉洁、克服官僚主义,反对以权谋私,损害国家、集体和与人民群众权益的各种腐败现象。
‘贰’ 信访化解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多举措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实现“遏总量、减存量、不出事、防反弹”的工作目标,取得显着成效。
——领导包案,强化责任。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重点排查梳理一批时间跨度大、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积案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党委政府承担协办责任,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主办和协办双方要加强沟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积案分类化解情况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叁’ 如何破解社会和谐稳定,信访矛盾问题献计献策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记民情日记、建民情档案等做法,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五)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六)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七)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八)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十一)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十二)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十七)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出主流声音,树立正确导向;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信访干部的使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肆’ 如何处置信访突发事件
加强感情沟通,接待来访体现一个“亲”字。能否顺利解决信访问题,接访起着重要作用。接访者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接待全过程”的宗旨,做到“四个要”:一是态度要热情;二是举止要文明;三是思考要换位;四是办事要公正。实践证明,只有从感情上沟通,才能赢得上访人的信任;只有耐心开展宣传教育,党的政策才会最大限度地对上访人发挥感召力;只有提高为民作主意识,才能避免上访人出现过激行为。
结交信访朋友,超前防范掌握一个“准”字。由于“信访朋友”活动在上访群众之中,因此了解上访队伍内部的详细情况。通过他们将信息反馈给调查组,能够收到以下效果:一是使调查组对举报人的动机和目的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为确定案件线索的虚实程度提供了可靠依据;三是有利于将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制止在萌芽状态;四是通过“信访朋友”在内部作思想工作,促使受蒙蔽群众迅速觉醒;五是能够架起调查组与上访人之间的桥梁,避免出现过激行为。信访干部利用接访、办案等时机,主动与上访人结朋友,赢得上访人的信任,就能收到“讲话必听,引导必行”的效果,为开展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为制止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奠定基础。
坚持秉公办案,为民作主立足一个“实”字。对那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该处理的必须处理;对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该解决的一定要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说明原因,不该解决的讲清道理;对那些要求过高的人,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使其放弃不合理的要求;对那些别有用心、无理取闹、为首闹事的人,要给予严厉批驳,让他们在上访群众面前威风扫地。
提高应变技巧,妥善处理突出一个“快”字。处置突发事件,争取时间极为重要。该决断的时候,还在反复研究、看看,必然要造成“小事闹大,规模扩大,难度增大”的结果。
注重随机应变,化解矛盾强调一个“活”字。由于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突如其来,事先毫无准备,所以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伍’ 青年干部如何处理信访问题
不能拖延推诿,不能转移责任。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人,党员干部是处理信访问题的主体,因此要明确自身责任,主动承担义务,对于处理信访问题绝不能拖延推诿,绝不能转移责任,要及时处理每一次出现的问题,也绝不能搞表面功夫、形式主义,要将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并对人民进行随时的回访调查,确保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群众的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由此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民生问题都主要通过信访向党员干部汇报,信访问题集中体现着人民的内部矛盾,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问题,从一次次的信访问题解决中拉进民心。
‘陆’ 信访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有哪些
信访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群众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近年来,即墨一直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发力、勇于创新,建立了许多新的机制,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我们投资6000多万元,建立了区级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将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城市部件、群众衣食住行需求和民生服务密切相关的19个部门109项事项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跟踪服务。此外,我们还畅通了群众诉求通道,规范政务服务热线、96711社会服务热线、即墨网格等平台的管理,事项总体办结率98%,回复率96%,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是关注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针对群众呼声较高,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我们加大投入力度,让群众有较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比如,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每年确定10件为民要办事实。为更好地倾听民声、把握民意,征集筛选了11个方面群众不满意问题,涵盖交通出行、医疗卫生、居住环境等,针对问题逐项开展整治,明确责任、全程监督,确保取得实效。此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乡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兜住民生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区人民。
三是建立完善大调解中心。为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机制,打造访调一体、集成联办、一站化解的调解平台,我区建立了大调解中心,按照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的要求,进驻医疗调解、司法确认、速裁法庭、乡贤调解、心理咨询等8个工作室,受理医疗纠纷、邻里关系、涉法涉诉等多类需要调解的事项和信访事项,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融合,矛盾纠纷排查率、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群众集体信访、涉法涉诉案件逐年下降。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包信访制度。我区创新实施了“三包三联”制度,区级领导既要包镇街发展,又要包镇街稳定。按照要求,区级领导下乡必须研究信访事项,定期接访下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最大限度地解决问题、及早化解矛盾。目前,领导下访接访已成为我区解民情、集民智、护民利、聚民心工作的重要举措。
‘柒’ 如何发挥信访工作的优势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民政信访问题就是解决上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新时期,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剧,民政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应引起关注。因此,积极研究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规律性
通过对这些信访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正步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民政信访工作的对象、内容、环境等也显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一是信访对象随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日趋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由过去的贫困户、老弱病残为主,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边缘户、军队退役人员、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流浪困难人口、婚姻服务对象、危房改造户、社会组织法人以及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不满意的村(居)民等。
二是信访诉求随利益格局深度调整日趋复杂。除了要求救济等传统诉求外,信访内容基本涵盖了基本民生的方方面面,如困难群众大病求助、优抚对象医疗难、退役士兵安置困难、村(居)民自治矛盾等,上访人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又强,处理起来感到难度比较大。有的上访群众要求解决问题,不达目的不罢休,行为激烈的闹访、缠访、突发信访时有发生。还有少数来访对象无理取闹、纠缠不休,更有甚者辱骂、威胁信访工作人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是信访压力随重要时点逼近日趋增大。在党和国家或省、市召开重大会议或举行重大活动的敏感时期,在春节、“八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临近之际,部分上访对象想借此时机引起政府、领导对上访问题的重视并以此施加压力,信访量较平时相对增加和集中。同时,春耕前或秋收后的农闲季节,信访量也相对增多。四是信访影响随网络传播日趋扩大。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全面普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信访人实施上访和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少数信访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信访信息,借以扩大它的影响面和范围,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二、切实增强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针对性
对于存在的各类民政信访问题,必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
一是针对弱势群体的普遍需求,增强民生保障覆盖面。群众来信来访主要原因还是少数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从解决民生问题入手,逐步建立基本公平和适度普惠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条件,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如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统筹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物价指数诸因素,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城乡低保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流动困难人群救助管理制度,及时缓解困难群众突出性、暂时性困难。
二是针对特殊群体的特定诉求,提高政策落实执行力。涉军人员的信访问题一直是民政信访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把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作为化解涉军信访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经济增长而同步提高。要认真落实残疾军人医疗待遇,全面建立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不断提高患重大疾病一次性补助、住院补助等补助标准。要认真落实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政策扶持就业、培训促进就业与重点安置、自谋职业、推荐就业相配套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要根据本地经济增长水平,适时提高自谋职业补助标准,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市场就业,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率。
三是针对个别人员的无理要求,把握依法照规的原则性。缠访和闹访虽然占信访总量不多,但一直是民政信访工作较为棘手的难题。解决好此类问题,必须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安抚和处罚机制。对一般缠访对象,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因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他们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信访活动。对少数无理上访群众和个别人员无理要求,要坚持原则,做到不迁就、不违背政策、不乱开口子,适当采取公开咨询、陪访、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以及当事人近亲属参与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息访。对个别上访人员的违纪违法和极端行为,要依法及时予以严肃处置,不能因为迁就少数人,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
四是针对重要时点的有意告求,保持防患未然的预警度。做好民政信访要立足预防信访,坚持把信访排查放在重要位置。要认真分析信访重点、特点和特殊时段,积极探索信访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方、重点人群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提前开展专项集中排查,及早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力求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赴省进京和有越级非正常上访苗头的人员,要重点防控,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坚持做到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尽可能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提高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实效性
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呈现出新的规律,担负着新的使命,必须转变观念、深化认识、创新思路。
一是要坚持以防为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查访。要畅通信访渠道进行查访,通过开通信访电话、电子信箱、市长热线网络回复系统和手机短信平台,使普通群众可利用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进行即时信访,及时有效了解民政服务对象诉求,提高信访的便捷性和信访办理的透明性,减少群众来信来访时间和成本。要重心前移进行查访,开展经常性的“察民情、护民利、解民难”走访活动,对城乡孤老低保对象、老复员军人、企业残疾军人等重点信访对象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对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积极下功夫进行排解,努力化解他们生活、住房和治病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困难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政策,说明情况,赢得他们的理解,确保这部分人思想稳定。
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变群众上访为部门下访。群众来上访,都想找领导。针对来访群众的心理需求,要实行领导干部接访、普通干部下访制度,各级民政单位要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向社会公开信访接待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接访领导,定期接待上访群众,批阅群众来信。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和5人以上的群访时,要由局领导接自接访,受理群众诉求,充分发挥信访接待日的“窗口”作用。要积极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各级民政干部要主动到县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分析,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督促乡镇、部门认真及时解决有关热点信访问题,降低上访率。
三是坚持以情服人,变一次结访为跟踪回访。本着“群众信访无小事”的原则,对于每位来访者,民政干部要做到换位思考,真正为来访者排忧解难。要加大初访调处力度,对来访者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合理的诉求要切实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讲清政策,对不合理的要搞好教育、疏导和说服,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访。要加强跟踪回访力度,对经初访调解处理完结的信访案例,做好定期不定期跟踪回访,适时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防止重复上访,并建立信访档案,加强排查,防范未然。对由于种种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如“三老”对象的“三难”问题,退伍军人安置遗留问题,在初访调处的基础上,定期实行回访,及进掌握信访人动态,听取反馈意见,做好解释工作。对转交给有关单位办理的信访案件也要及时跟踪、协调、催办,了解进展情况,促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四是坚持以事定责,变越级上访为属地息访。要强化信访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各市县区民政局长和局属窗口单位“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的民政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逐级抓、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调处信访问题不负责,处置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相关负责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责任、措施不落实、渎职失职引发信访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做出处理。要加大信访督察的力度。对交办、转办给单位的重要信访事项,要按时回报结果,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集中力量,采取联合调处、个案督办等形式着力解决,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落实。
‘捌’ 如何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往往是在某一时期、某一地区乃至国家各个领域出现的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的利益格局被打破,社会的经济成分、利益主体日趋多样化,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认真加以协调处理,这是当前社会矛盾运动的大趋势。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自然离不开这个背景。此类问题的出现当然不能归咎于改革开放大业,从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就不难发现,社会热点问题中,除了极个别属于群众的认识局限所致外,绝大多数是由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所引发的。这些诱因的具体表现虽说是形形色色,千奇百怪,其本质则一,那就是违反、损害乃至破坏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纪检监察部门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满腔热情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同一切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因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综合治理,本身就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这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就社会热点问题的防范和治理问题试作粗浅的探讨。
一、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将苗头型、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任何问题的发生、形成都有一个发展过程。社会矛盾的缓和与激化,在社会的人际关系上必然会有所反映。使问题成为热点,并引起群众的普遍关心,往往是有关问题方面发现不及时、解决不得力造成的。这几乎是一切社会问题爆发的定律。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好办法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哨阵地,信访信息工作是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和意愿的一个窗口,是了解群众的情绪的“温度计”、“寒暑表”,是测量社会矛盾的 “指示器”。同时,更重要的 ,它又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的渠道和桥梁。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形式,只有畅通信访渠道,才能及时地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一切工作才能有主动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其体察民情、与民参政的职能,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始终把信访信息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注意抓住倾向性、苗头型问题,善于从小处入手,选准角度,快速反映,并通过信访信息的加工、提炼,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提供准确、适用的信息,使信访信息发挥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为此,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信访信息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把掌握准确的信访信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坚实基础,经常研究、布置,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效果,以便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自觉地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闹事苗头的信访问题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极早处理,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问题恶化;要通过这些信访问题的查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在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做到对来访不回避,不推诿,不上交矛盾,并注意一次性解决问题,提高成功率。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对待,深入基层,主动了解,逐个分析。要以为群众办事为己任,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对待群众上访,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工人、农民,都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陈述,作好纪录,启示他们正确地反映问题。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有的来访者思想比较偏激,言重口粗,要向他们耐心解释政策,帮助他们认识问题,解开思想上的疑惑。对群众反映的不属受理范围的事情也要热情帮助,尽量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在办理来访工作中,要有强烈的政策和法律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同时要注意区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做到领导交办的优先;有越级上访征兆的优先;有矛盾激化苗头的优先;紧急情况的优先。通过细心扎实的工作,较好地处理反映的各类上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减少重复、越级上访。要加强信访调研工作,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有目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发展中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将这些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筛选、提炼,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倾向性、必然性的东西,供领导决策参考。这不仅有助于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而且有助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一工作做好了,社会热点问题必然无从孳生。
二、高度重视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查处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认真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各类违纪问题得到处理,才能化解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只有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果断处理,让群众“办成能办的事”,才能取信于民。因此,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倾听群众的呼声、围绕群众的要求、站在群众的立场、解决群众的困难”上。对每一件来信来访,从阅信、接待到调查的全过程,都坚持做到快传递、快审批、快结案、快答复;对批转下去的信访件,要勤催办、勤指导,努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反映的事情尽快得到解决。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要以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热情,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化解民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个一个去解决,一件一件去落实。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人和事,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惩腐纠风工作同样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努力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一是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切实为民谋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群众信访呈现出“三多”现象,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经济发展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体访增多。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对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要重在整改。根据信访工作中梳理出来的情况和行风监督员提供的情况组织暗访组,从查到的问题中举一反三,抓好单位行风建设。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化,要建立健全评议行风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从领导机关作起,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作表率,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比如,正确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在企业改革改制的过程中,几乎每一项新政策的出台都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会给一部分职工工作、生活带来一定困难。在信访工作中,要重视这方面的反映,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尤其是信访件转到职工所在单位后,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抓协调、抓督促,就有关问题和企业主要领导沟通,确保信件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比如,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纠正和治理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总之,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坚持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查办案件原则,关心群众疾苦,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查办案件同为民解忧结合起来,不以信访案件结案为终止,而以为民分忧为终结。
二是坚决查办信访案件,有效惩治腐败。查办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腐败问题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保持廉洁,必须清除腐败。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要建立重要信访个案交办制度,促使重大疑难问题限期解决,要发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作用,加强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查办信访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体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也极大地鼓舞着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热情和信心。对破产或严重亏损企业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不护短、不手软,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路子。要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在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视觉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细心分析,找准突破口;严格按办理信访案件要求,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大力查办信访案件,展现信访成果,取信于民,才能有效惩治腐败,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腐败不除,国无宁日。对于触犯刑律的腐败分子,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法移交检察院,决不能姑息迁就。否则,不只是渎职,而且是对人民的犯罪。因此,务必除恶务尽,不可稍殆,方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建立健全解决热点问题的运行机制
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是维护党纪国法,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行政监察;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受理有关的控告和申诉。等等。这种工作职责的履行在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在政治体制方面,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早已成为党内外的共识,党纪政纪处分顶替法律仲裁的现象也时闻置疑,这些都有待于党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加以解决。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看,纪检监察体制自身改革也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其一,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掌握纪检监察的主动权。要主动了解民情民意,根据各地的经验,主要是拓宽信访渠道。信访渠道便利畅通才能全面及时地了解民情民意。要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来访,解答群众迫切关心的一些问题,增强信访举报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及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激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为此,要创造条件,努力构筑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快速通道。一是完善传统信访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公布举报通讯地址一直是传统有效的信访渠道。要经常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二是开辟网上信访渠道,让群众“说出想说的话”。一般信访主要来源于写信、来电、来访三个渠道,但一些举报者都有所顾忌,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客观上导致了信访渠道不是很畅通。“因特网”是当今人们最方便、快捷的交流沟通方式。要专门设置“网上监督举报”,网站开通人民群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举报。这个更加直接、更加透明的渠道可以完全消除举报者的疑虑,能够大胆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三是建立社会信访渠道。要改变等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被动局面,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组成行风监督员,基层各单位层层聘请行风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全方位主动收集人民群众对各个行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行风监督员这样相对固定的社会信访信息渠道,及时了解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从而大大减少群众来信来访次数。四是完善领导接待来访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即规定具体时日,由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到纪检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来信来访的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所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到领导手中。为了使来访者“访到了想访的人”,要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职工群和领导之间的面对面对话变成现实。领导走到前台,让群众“访到想访的人”。领导必须轮流排班,以一颗坦诚的心,放下手中其他的工作,专心坐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当面解答职工疑虑,解决群众合理要求。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接访日的制度与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及部门每天实行的领导带班接访制度相配套,形成各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处理信访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而减少越级信访。
其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首先,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以及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转的信件一律由信访室统一登记,提出承办建议,由分管领导阅批。其次,对群众举报问题重大和案情明显可直查快结的,交各室自办;对转交基层办理的信访件,各有关室负责跟踪督办至结案。再次,信访件办结后,除转立案处理的外,一律将查核材料和处理结果交信访室,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归档;需向上级报结果的,由信访室统一报告;对于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和群众对处理不满意的,退回有关室进一步查处,直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身满意为止。为提高纪检监察效率,建议成立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受理举报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法行政等情况。要加强有关硬件建设,配备带录音、来电显示等功能齐全的举报电话、专用车辆、工作设施,每天安排人员值班,24小时可接受举报,遇有情况可随时出动。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同时,要与人大、“一府两院”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配合办理信访案件等制度,交流信访工作情况,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落实到实处。
其三,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应进一步规范化。实行信访办案的工作制度,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明确要求查办信访案件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查办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人和事。目前信访工作普遍存在无序化现象。建议国家制定信访法,明确信访工作的职责以及受理和处理程序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工作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熟的经验,要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即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明确各自分工,落实责任,以促使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做到统一承办,统一协调督办,形成从领导到经办人,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良好局面。对信访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果等,也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对查办的信访案件在质量上必须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信访案件重新查处。注重信访初查,提高办信质量,使信访问题得到落实。在信访中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要注重这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自办多办。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难易程度,确定由信访室或其他职能室进行办理或初查。二是联办、协办。群众的举报,有的涉及党纪、法纪多种情况交叉,有的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有关部门协办或联办,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遇到这种情况,纪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牵头办案。三是督办、催办。纪委建立信访跟踪督办制度,对转出的信访件要求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信访室负责把好报结的时间观、质量关;对有关报结材料,规定五个不收,即:事实不清不收,证据不足不收,定性不准不收,处理不当不收,手续不完备不收,确保信访的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率不断提高,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天职,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解决的成效如何,关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兴衰。纪检监察工作者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啄木鸟”,人民利益的保护神,定将不辱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不断建功立业。
‘玖’ 如何处理信访问题
他们越是激动,你就越是要冷静,首先态度要和蔼,让他们觉得你非常尊重他们,并且愿意为他们解决困难,这样他们自然会冷静下来。接着,你要认真倾听他们所反映的事由,必要时做些记录,以备信访部门处理时参考。然后,就他们反映的问题,是你管的你必须表明态度,态度要有理有据,以理服人;能够处理的事可以着手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得到群众谅解;如果不是你这个部门管的事,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最后,礼貌送客,不要高高在上,而要充分尊重对方。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处理流程。
‘拾’ 如何解决当前的信访问题
一、重视信访工作,提倡“小题大做”
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务必“小题大做”。一是小事当作大事办。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的,就平安无事;凡是把大事当做小事来办的,就必然要出事。对于干部职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体力行亲自办。对于信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应定期过问信访工作,亲自办理重点信访案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就是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视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稳定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班子成员,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应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重点从征、管、查、审批等方面扎实细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立足“利为民谋”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处理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特别是信访工作中,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到求发展不以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为代价,单位再困难也不与干部职工争利益,坚持立足实际求发展,真心实意待干部职工。而是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对群众上访反映的每一件事,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哪怕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1%的道理,应以100%的努力去帮助解决。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能轻易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导信访者的上访行为,善于“教育规范”
应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一是应坚持不懈地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是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干部职工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三是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其上访行为,教育其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五、探索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的办法,做到“与时俱进”
IT工作在当前的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的应对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发展中的信访问题又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又明显增多,这就需要在解决、处理信访问题时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对干部职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明确专人办理,定期督查回访,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对矛盾集中、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慎重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对其中反映问题确属应该合理解决的,明确责任,责成专人或成立专班,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决;对混在上访干部职工中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的典型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对长期无理缠访、恶意闹访、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要在思想教育疏导的前提下,适时依法处理和探索依法处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对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规范信访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确保IT工作长治久安、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