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才能彻底的解决中国的信访、上访问题
首先得认识到法律途径的代价,时间长、花销大,还存在失败的风险。
其次信访若得到领导的重视,往往会很快解决,甚至超越法律的效力。
最后很多信访事由,群众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解决,产生畏惧心理,这一缺陷也是信访产生的重要原因。
体制一天不变,信访、上访问题永远都会存在的!或者这样说,现阶段不可能彻底解决中国的信访问题,因为信访渠道相当于一个民意出口,即使不能全部解决问题,至少是一个途径。给大家去反应问题啊、
② 信访接待处理流程
法律分析:接访工作流程:(一)登记。(二)接谈:1、工作人员接谈。2、领导干部接访。3、联合接访。(三)处理;(四)督办;(五)案结;(六)归档。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③ 如何解决当前的信访问题
一、重视信访工作,提倡“小题大做”
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务必“小题大做”。一是小事当作大事办。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的,就平安无事;凡是把大事当做小事来办的,就必然要出事。对于干部职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体力行亲自办。对于信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应定期过问信访工作,亲自办理重点信访案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就是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视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稳定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班子成员,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应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重点从征、管、查、审批等方面扎实细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立足“利为民谋”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处理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特别是信访工作中,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到求发展不以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为代价,单位再困难也不与干部职工争利益,坚持立足实际求发展,真心实意待干部职工。而是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对群众上访反映的每一件事,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哪怕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1%的道理,应以100%的努力去帮助解决。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能轻易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导信访者的上访行为,善于“教育规范”
应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一是应坚持不懈地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是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干部职工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三是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其上访行为,教育其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五、探索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的办法,做到“与时俱进”
IT工作在当前的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的应对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发展中的信访问题又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又明显增多,这就需要在解决、处理信访问题时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对干部职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明确专人办理,定期督查回访,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对矛盾集中、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慎重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对其中反映问题确属应该合理解决的,明确责任,责成专人或成立专班,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决;对混在上访干部职工中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的典型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对长期无理缠访、恶意闹访、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要在思想教育疏导的前提下,适时依法处理和探索依法处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对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规范信访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确保IT工作长治久安、健康发展。
④ 信访举报五种处理方式
一、信访举报方式都有哪些?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力量源泉,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写检举、控告、申诉信。 将检举、控告及申诉的问题通过书信的形式,寄给纪检监察部门,达到本人实施检举、控告、申诉的目的。
2、电话举报。
3、当面向有关人员举报。
4、网上举报。
二、信访举报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后,主要经过以下办理程序:
1、前期工作。包括来信的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3、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转交下级相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其中重要的可向其发函交办,并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综上所述,信访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主要手段。按照相关规定,信访举报方式有书面举报、电话举报、到信访办举报及网络举报等。现在很多信访机构都开通了网站,便于群众办事。作为举报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义务,要对举报的内容负责。
⑤ 信访工作解决哪些问题
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⑥ 青年干部如何处理信访问题
不能拖延推诿,不能转移责任。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人,党员干部是处理信访问题的主体,因此要明确自身责任,主动承担义务,对于处理信访问题绝不能拖延推诿,绝不能转移责任,要及时处理每一次出现的问题,也绝不能搞表面功夫、形式主义,要将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并对人民进行随时的回访调查,确保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群众的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由此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民生问题都主要通过信访向党员干部汇报,信访问题集中体现着人民的内部矛盾,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问题,从一次次的信访问题解决中拉进民心。
⑦ 处理群众投诉的经验做法
一、热情诚恳,给人以亲切感
一般来说,来访群众都是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来的。接待人员,一定要善于借助平易近人的神态、和蔼可亲的话语、谦逊温和的语调,来缩短彼此间的心理距离,以赢得来访者的肯定感情和积极配合。上访者各界、各级层人员无所不有。因此,面向上访者讲话,就要根据上访者的不同身份、素质、特点,说些各得其所,尽量得体的话,千万不要说那些千人一腔的“官样话”。如果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本单位管理范围,在政策范围内又可以解决的,一定要设法帮助解决。即使来访者所提出的要求稍有过高,也要耐心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说明不能满足的理由,通过沟通思想,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倘若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也绝不能敷衍塞责,三言两语把人打发了事。
二、真情实意,给人以诚意
信访接待人员只有跟来访群众推心置腹,才能取得共同性语言,实现双向交流。你实实在在地同来访群众交流思想,群众才愿意把自已的真话、实话、心里话讲给你听,你要是虚情假意或拐弯抹角,人家心里有苦衷也不愿意对你讲,你也无法了解到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所谓真情实意,一是要讲实在话。对于政策上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要态度明朗地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回答,绝不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对进在研究的倾向性意见或不宜公布的内部规定和涉及到检举人、调查人所反映的问题绝不能透露给来访人,更不能把对有关部门在工作配合上的意见在来访人面前流露,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二是表实在态。对未经调查核实的事情,千万不要随意表态。如果来访人急于要你作出实质性的回答,也只能运用“假如事情是这样的话,最好通过什么渠道,采取什么方法去解决”的“假设性”答复,以免造成不应有的后果。三是敢于面对事实不回避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凡是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又有条件解决的必须解决到位,让群众感到我们是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的,是负责任的。尤其要正确对待集体上访,集体上访人多势众,反映的问题多,而且涉及范围广,处理不当极易发生意外行为。接待集体上访时头脑要清醒,态度要冷静,既不能牵就上访者而满足其不合理要求,更不能因群众有不合理要求而否定其反映问题的合理部分。 如果回避矛盾,只能引起群众反感,加剧对抗心理,形成新的上访。
三、言之有据,给人以信服感
熟悉政策、言之有据,是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接待工作的关键。接待人员不熟悉有关政策及其沿革,不把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放回到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去进行分析,势必会牵强附会或漏洞百出。要是你的答话不得要领或不足为据,群众又怎么能折服于你呢?如果你能对答如流地道出确切的政策依据来,即使来访者提出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别人也是会心悦诚服,满意而回的。
四、用语婉转,给人以宽松感
言不在直,达意则灵;语不在快,至理则明。接待人员不能不讲究对话策略和语言艺术。在接待中,问话要因人,因事而异。有的可以直截了当地问,有的可以委婉含蓄地问,有的则不应该问。如来访人报告事实真相,请求解决困难时,应循循善诱询问清楚,让其一吐为快;如来访涉及到揭发、控告的,除问明是传闻还是亲见外,还应迂回点拨问明某些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有关情节;对于个人的隐私密事,是绝不可穷追不舍,打破沙锅问到底,弄个水落石出的。在提出批评意见之前,你不妨给对方一个积极的评价,然后区别不同的情况,该直说的时候开门见山,该婉言的时候婉转含蓄。要是来访人心情不畅,你应特别注意自已的表情、手势和语调,或选择良机,用弦外之音使之领会言外之意;或转换话题,用巧言妙语缓和接待气氛,以免造成僵局。
五、讲究仪态,给人以责任感
接待交谈,接待者要仪表端庄、自然大方、语调和谐、情绪稳定、心胸坦荡。交谈时,要凝神注视对方的脸部表情,专心倾听和摘记来访者的陈述。接待人员不要随便岔开别人的话题或打断别人的陈述,一定要让人把话讲完;不要简单生硬地否定群众的批评意见,即便是不够确切的批评意见。无论批评者的情绪如何偏激,措词如何强烈,也不可感情用事,做出失态的举止来。
⑧ 怎么信访最有效
您好:1.上访信要让人能看懂。信件上访的,上访信对于问题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封高质量的上访信不但能感染接访人,获得同情,同时会激起解决信访问题的欲望,坚定办到底的决心。而有的上访信字迹了草,无法辨认,不知其反映的是什么;有的长篇大论,从头看到尾不知其想干什么,要求是什么。信访要求,即写上访信的目的,通过信访要解决什么问题。事实和理由,即事情经过或是所要反映的问题。如果有相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还应在上访信中注意并附证据。上访信在书写时还应注意,字迹要清楚,不能太了草;问题要讲清,经过叙全即可,切忌长篇大论;表述宜平实,不要用修饰性文字,更不要夸张。
2.最好实名信访。署真实姓名举报问题,尤其是知情人、当事人的举报,是对组织和被举报人高度负责的表现,它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实案件后及时反馈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问题、反映情况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从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处理举报的程序和方法等制定了一套严密保护举报人的措施,举报人不必顾虑。匿名举报,实际上是举报人在举报的最初就主动放弃了自己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益。
3.遵守信访秩序。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能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不能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不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条例》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信访条例》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⑨ 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处置方式:1.谈话函询类,是指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体现“抓早抓小”精神。确定为谈话函询类的,应当拟定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填写《问题线索处置承办表》。将谈话函询信件转交被反映人,被函询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签名后交校纪委。2.初步核实类,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拟进行核查的线索。确定为初步核实类,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在初核期限内,将初核结果报请主要领导研究下一步处置意见。3.暂存待查类,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暂时存放备查的线索。确定为暂存待查类的,校纪委每季度召集会议研究,根据掌握的最新情况研究处置方案。4.予以了结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条件的线索。
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沟通研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
⑩ 如何处理信访问题
他们越是激动,你就越是要冷静,首先态度要和蔼,让他们觉得你非常尊重他们,并且愿意为他们解决困难,这样他们自然会冷静下来。接着,你要认真倾听他们所反映的事由,必要时做些记录,以备信访部门处理时参考。然后,就他们反映的问题,是你管的你必须表明态度,态度要有理有据,以理服人;能够处理的事可以着手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得到群众谅解;如果不是你这个部门管的事,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最后,礼貌送客,不要高高在上,而要充分尊重对方。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