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传输 » 立案上传证据没有给回执单
扩展阅读
webinf下怎么引入js 2023-08-31 21:54:13
堡垒机怎么打开web 2023-08-31 21:54:11

立案上传证据没有给回执单

发布时间: 2022-05-21 04:43:46

① 立案了不给我立案回执怎么办

法律分析:立案。的证据或依据或事实较为清楚的情况下,准予立案处理,不会有回执,但会告知在特定的时间可以以相关证明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② 电信诈骗报案后,警方说立案了,为啥不给立案回执

电信诈骗报案后,警方说立案了,不给立案回执可能是没有查到犯罪事实。遇到诈骗电话被骗数额较大,则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以报案处理,警方虽然没有给书面立案回执,但应该立案侦办,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法律分析
报警呢,首先做完笔录会有报警回执,上面有接警民警的警号等信息,报完警后七天内会告知报警人是否立案,若已立案,就会有立案告知书和受案回执两样东西,一式两份,分别给立案单位和受害人,七天后若无任何联系,自己主动去该单位问询,和门岗说明来意,说来了解案件案件进度,若办案单位不作为首先就是举报程序违法(拨打12389),说自己未收到上述文书,若收到了,还是觉得不作为,去分局的信访部门信访。受案回执给后会根据提供的报案材料进行案件初查,只有初查发现这边所举报的内容确实涉嫌刑事犯罪,那么才会进行立案处理,立案后作为报案人来说能做的就是积极配合,同时如果有没有提交的相关报案材料或者对方涉嫌犯罪的证据没有提交的,需要尽快提交,有利于案件的侦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③ 派出所立案不给回执单怎么办

法律分析:现在公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确实都是在网上走流程的,但从来就没有回执单的说法。正常的接受报案的程序: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2、接受报案后,公安机关再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的,经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同意的,可以立案侦查。对于刑事案件,派出所是无权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三、报案的,并不都是刑事案件,但公安应当都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④ 派出所报案后立案回执单怎么不给我

法律分析:在证据或依据或事实较为清楚的情况下,准予立案处理,不会有回执,但会告知在特定的时间可以以相关证明进行查询。警察如果觉的证据或事实依据没有足够,或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没有进行立案,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警局以登记手段作为报案的依据。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案后派出所不出具回执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⑤ 报案没有回执单怎么办

法律分析:应该向报案警局的上级汇报,如果依旧没有立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立案。警察如果觉得你的证据,或事实依据没有足够,或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没有进行立案,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警局以登记手段作为你报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通过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

⑥ 报警后警察没给回执单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建议直接咨询对方索要此回执单,如果再不给,可以向督察投诉。报警之后应该是有一个回执单的,如果没有回执单,也许是警务人员疏忽导致,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⑦ 立案有回执单吗

法律分析:有的。公安机关对于他人的举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要向举报人出具不予立案的回执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报案、控告、举报、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撤销案件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有异议的,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后,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既不说明理由又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经审查案件有关证据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⑧ 诈骗报警后没有回执单是什么原因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因为没有立案。你的证据或依据或事实较为清楚的情况下,准予立案处理,不会有回执,但会告知你在特定的时间可以以相关证明进行查询。

⑨ 报案做笔录后,派出所没给回执单违法吗

报案后,只要是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派出所都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并且交给报案人,否则都属于程序违法,可以向纪委进行投诉,若为行政案件,还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⑩ 向公安110报案不给受案回执单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有。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所以报案后派出所不出具回执是不合法的。报警了没有给立案回执单的话是不合法的,因为无论公安机关是否决定立案都应该给报案人以回执单,在回执单上要告知当事人公安机关的具体决定。但是,有回执单也并不一定就代表着公安机关是立案了,有些情节显着轻微的违法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不会立案的。已经立案追究的,在侦查阶段应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应不起诉;在审判阶段应终止案件或者宣告无罪;在执行阶段应按审判监督程序依法重新审理。公安机关要给报案人的是回执单,并不是立案回执单,报警人在接到回执单以后就知道公安机关的态度了,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当然也会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原因。然后在报案之后,没有接到公安机关的任何答复,可以再次向公安机关反映,当地公安机关仍然不回复的话,可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执行逮捕的,应当在执行后立即报告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