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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工作研究

发布时间: 2022-09-20 18:11:47

❶ 如何破解社会和谐稳定,信访矛盾问题献计献策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记民情日记、建民情档案等做法,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五)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六)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七)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八)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十一)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十二)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十七)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出主流声音,树立正确导向;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信访干部的使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❷ 如何做好信访维稳动态排查工作,措施 对策

一、深化认识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首要前提
思想决定行动。思想认识站位什么高度,工作就会干到什么程度。谋求发展,促进和谐,首先必须深刻认识:稳定是政治、是大局、是第一责任,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和谐的环境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只有站位高远,始终保持深刻认识,才能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高度重视维稳信访工作,才能加强组织领导,才能真抓实干,压实责任、满怀感情、想尽招法化解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更好地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超前防范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关键举措
防火胜于救火。超前防范事半功倍,事后处置事倍功半。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同时,信访问题若处理不好,处置不当,容易激化矛盾,进而引发稳定风险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做好维稳信访工作,必须立足超前防范,立足源头决策,变“被动保稳定求和谐”为“主动创稳定促和谐”,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确保稳定大局。工作中,一要畅通信访渠道,高度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和社情民意,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起来电、来访,落实好每一件信访事项,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二要坚持“谁决策、谁评估”的原则,抓实稳定风险评估,审慎科学决策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三要抓实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全面和动态掌控各类问题和矛盾,积极化解和处置;四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稳定风险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性,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升级激化,有效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有效防止重点个案演变成日益复杂的历史积案、有效防止个性问题酿成群体性问题;五要立足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防止网络热点炒作,防止产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
三、“事要解决”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根本核心
“事要解决”是维稳信访工作的核心和永恒主题。信访问题躲不过、推不掉、拖不没,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演变升级。因此,必须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必须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必须坚持依靠政策和法律法规,必须创新观念、运用智慧,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过高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案结事不了的稳控到位,有违法行为的处置到位”,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工作中,一要加强访情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反映,特别是对职工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供详实准确的决策参考,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二要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把“化解”和“解决”信访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和根本落脚点,强化交办、督办,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减少信访存量。大力治理重信重访和非正常访,严格执行“三级终结”程序,推进“案结事了”,防止形成日益复杂的积案;三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前沿阵地”作用,把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四要把维稳信访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关心、关爱特殊困难人员,以帮扶促稳定、筑和谐,提高职工群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五要坚持依靠政府和公安部门处置非正常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政策帮扶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重要途径
政策是维稳工作最硬的措施,最好的办法,最强的部署。实施扶贫帮困举措,对困难群体和个人实行救助帮扶,对突出矛盾实行政策帮扶疏导,是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政策支撑点;实施民生工程,将发展成果惠及职工群众,努力增加和谐因素,是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我企业近几年的信访情况分析充分表明,“送温暖”活动的持续深化,改善民生举措的不断实施,减少了信访量,有效缓解了矛盾,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和谐。
五、队伍建设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坚强保障
员工队伍稳定是企业稳定的根基,干部队伍是维护企业稳定的中坚力量。根基不稳,中坚不强,稳定无从谈起。只有更加注重强化员工队伍建设,凝心聚力,保持员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才能筑牢维护稳定的坚实基础;只有更加注重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顾大局、负责任、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断提升驾驭能力和执行能力,才能筑牢维护稳定的坚实屏障;只有更加注重强化维稳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维稳信访干部队伍,勇于担当起责任和使命,才能筑牢维护稳定的坚实防线。

❸ 如何做好督查工作

我结合开展督查工作的实际,谈谈对做好督查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抓督查,干部素质是前提
督查干部的素质决定督查工作质量的好坏。督查干部在外代表县委执行督办检查工作,通俗点说,督查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县委的形象,所以督查干部一定要提升能力素质,加强道德修养。
一是理论水平要高。抓督查就是要紧跟县委决策部署抓落实,围绕县委领导工作意图抓督办,如果督查干部理论水平不高,思维跟不上领导节奏,不能准确把握领导意图,督办工作就会跑偏主题,达不到工作目的,甚至曲解领导意图,造成工作失误。抓督查是为了促进工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就发现不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谈不上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起草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专报、督办通报、结果汇报,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必然漏洞百出,失误大事。
二是政治素质要强。督查干部抓督查,一定要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准确理解县委政府领导决策意图。现阶段,就是要紧紧围绕绿色发展这个主题,积极推进“绿色产业引领区、生态城镇示范区、省际物流聚散地”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督查干部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要做到遇事能处理,工作有办法。对具体工作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实际,又要把握分寸,实事求是,使督查工作既达到效果,又能被人接受。
三是品德修养要好。督查干部一定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处事公道正派,要通过抓督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督察干部主要是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能一身正气、不偏不倚抓督查,县委的权威就会自然而然的提升,部门的执行力就会不断加强。如果督察干部自身不正,搞歪风邪气,走歪门邪道,借领导名义、借工作名义谋私利,搞小动作,不但会损害县委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还会使县委政府的决策流于形式,政绩毁于一旦。
二、抓督查,工作态度是关键
做好督查工作,一定要有“快、严、准、硬”的工作态度。
一是督查速度要快。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做到件件着落快,事事回音快。为领导提供准确及时的工作情况、决策信息。近年来,凡是重要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县委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我们都迅速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紧跟领导决策部署抓督查,不让工作在执行中延误,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推进。
二是督查处理要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为端正,决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查必清、办必果。近几年,信访问题十分突出,也十分棘手,我们对信访案件,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批办件严格按要求登记,按时限督办,按规矩回复,对敷衍了事的坚决要求重办快办,对办理不尽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实行追责。
三是督查反馈要准。督查工作是一种服务领导行为,开展督查也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属于遵令而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
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督敢查敢碰硬,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以浩然的正气查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三、抓督查,注重方法是保障
科学的工作方法是抓好督查工作的保障,抓督查要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目标管理与督促检查相结合。为了确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督促检查的实效性,要坚持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实行立项督查,把目标管理同督促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使督查工作跟着目标走,目标定到哪里,任务就分解到哪里,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里。比如:我们每年对《县委会议纪要》和《常委会议纪要》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按月进行督办,并采取立项、消号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项工作的督办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要把综合协调与督查调研相结合。综合协调和督查调研是督促检查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为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就必须注重抓好协调并依靠各部门人员加强整体配合,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措施,以督查促工作,解难题,与督查对象共同抓好落实。
三是要把奉命行事与主动督查相结合。抓督促检查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抓督查原则上是在领导决策安排部署之后开展工作,属被动督查。但在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中,要在坚持原则和充分领会领导意图、贯彻领导指示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主动服务的自觉性,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开展好主动督查,有效促进督查工作的开展。

❹ 如何做好督办工作

出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机关的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是领导科学、管理科学中的决策:而推动下级和税务干部去做、去落实,就必须加强督查督办。督查督办工作是实施领导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与党的方针、政策,达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这是领导赋予行政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近年来,上级税务机关一再强调对各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并实施了《督查督办》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变税务机关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即布置多检查少,或者是有布置无检查的状况。如何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我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 明确意义,弄清性质,把握范畴
办公室督查督办,是指办公室按照领导机关的意图和领导的指示,把有关事项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的工作,是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工作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辅助,也是办公室一项基础性工作,其职能具有中介性,它既不是决策者,也不是实施者,但它从属于决策者,协助决策者抓落实。督查督办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否顺利付诸实施、及时变为现实,关系到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重要部署能否落实。
督查督办工作按照督促内容划分主要有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决策督查是指对上级机关及本级机关做出的各项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专项督查是指对某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如税收宣传督查、领导重要指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等。具体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上级机关公文承办和运转的督促检查;三是本机关公文运转情况的督促检查;四是对下级公文的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五是对本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决策事项的督办检查;六是对协调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督办检查;七是对议案、提案、建议的督办检查;八是对信访案件的督促检查;九是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十是对新闻媒体批评的督促检查;十一是对所属单位的日常工作及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十二是对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十三是对上级办公室建议列为督促检查事项的督促检查。
二、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严格程序
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四项工作原则:第一,要严格按照机关的要求开展工作,所有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都要经过领导审定,督促检查的各个环节都要在领导主持下进行,督查过程中要及时请示汇报,最后的督查报告要请领导审核把头;第二,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讲真话,既报喜也报忧,尤其要了解和反映那些需要领导机关解决的带有倾向性的重大问题;第三,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发号施令,直接查处问题;第四,要尽职尽责,不越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直接办案:一是领导交办要求直接查处的事项;二是上级批办的时限紧、要求高的事项;三是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保守秘密的事项;四是承办单位没有及时办结的事项。
督查督办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程序,严密实施,重点抓好立、办、结三个环节。
一是立项。对上级机关转来或本级领导批示,或办公室主动建议督查的事项,都要进行登记立项,写明来文机关、收文日期、内容等摘要。
二是拟办。督查件登记立项后,办公室主任要提出拟办意见,包括承办单位、转办时间、办理要求、办结时间、反馈形式等,报请有关领导批示。有些督查件,领导已有了明确的批示意见,可直接按照领导批示转承办单位承办。
三是办理。根据督查件的内容,办理分为转办、协办、自办三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承办单位都应按督查通知要求积极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督查通知在附领导批示或转办的复印件时,对那些涉及检查举报揭发问题的原件及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可采取摘录的形式,不能将原件转到被检举人手中。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如属于各承办单位之间有分歧的,办公室应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引导,把不同意见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上来;办公室协调不了的,可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有些问题一次协调不成,要组织多次协调,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四是催办。督查通知发出后,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定期与承办单位或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加强具体指导。规定办结期限的,必须如期办结;未规定期限的,也要抓紧办理,尽早办结;确实难以如期办结的,应要求承办单位及时通报进度情况,做到:紧急事项及时催,难度大的事项反复催,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催,拖着不办的事项直接找承办单位领导催。催办方式,可以用电话,可以发《查办件催办单》,也可以直接面对面催办,催办情况要有记录。
五是结案。督查有了结果,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作书面汇报。办结汇报经办公室初步审核,并经领导审阅同意后,即可结案。如果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办公室应向承办单位提出建议,或退回重办、补办。
六是反馈。督查件结案后,办公室要本着“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搞好反馈工作。属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要做专题报告;督查件涉及面较大、内容较重要的可以编发简报,分送有关领导和单位;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可将承办单位的办结汇报直接呈送领导阅示。
七是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来件、领导指示、下发通知函件、催办记录、承办单位上报材料、向上级机关呈送的报告或编印的简报排列顺序,立卷归档。
三、加强建设,准确定位,掌握方法
做好督查工作,首先要切实抓好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第一,要以人为本,实现督查目标考核管理。明确每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完成质量,进行周汇报、月考核,调动督查部门和人员工作积极性。坚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纪律约束,提高相关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二,要注重时效,实现各项工作流程的规范有序。要规范流程,对于领导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从呈批立项、下发督办通知、跟踪督办、反馈、形成报告单和督查专报等每一个环节均要规定办理时限,并于每月底汇总一次办理情况,向领导汇报。要简化程序,严格按照“简、短、精”的要求,坚持中心工作重点查、热点问题反复查、领导批示和重要会议部署专项查的原则,简化目标管理督查各项程序,尽力避免党政重复查,更多地采取党组、纪检、行政各部门联合督查的方式,降低督查成本。第三,要协调各方,确立起督查工作权威。督查过程是协调服务过程,要与各单位紧密配合,特别应与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一致,扩大督查工作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同时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发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直接查办、直接汇报、情况通报、干部任免建议等权力,提高督查部门的地位。第四,要制度到位,建立起保障机制。要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要落实督查工作反馈制度,贯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工作要求,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于领导有明确时限要求的督查事项,坚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反馈;健全会议制度,采取“月考评会”等形式,定期听取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办公室汇总督查事项的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以《督查专报》、《目标管理与督查》等形式通报;要落实奖惩制度,将督查结果作为有关干部“评优树先”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督查工作人员必须摆正位置。督查人员是接受领导委派开展督查工作的,必须不折不扣地体现领导意图,完成领导交给的督查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督查工作是领导活动的延伸和辅助,是一项带有使命感的严肃工作。但是,实际督查工作对象是千差万别的,遇到的情况是错综复杂的,切不可以越俎代庖擅自表态,只能依据具体情况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领导意图尽快得到落实。督查人员是联系沟通领导和基层的桥梁和纽带,是抓好工作落实的促进者和协助者,要使被督查单位遇到难题想到你,协调矛盾用着你,工作懈怠害怕你。
要做好督查工作,首先督查人员要善于沟通协调,要学会与各类人群打交道,引导他们讲真话、反映实情。其次要学会统筹兼顾,始终抓住核心问题、主要问题,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督查工作不确定性、突发性情况很多,有时同一时间接受好几项任务,这就要求我们不能被繁杂事务淹没,迷失方向;需要变被动为主动,从无序中找到有序,从杂乱中理出规律,分清轻重缓急,排出时间顺序,做到有条不紊,在恰当的时间,站到恰当的位置,做恰当的事情。第三,要不断加强各类知识学习,全面打好基础,要认真学习与督查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专业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业务领域文件、知识等,不断适应督查工作的需要,力求不讲外行话,不办外行事。第四,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即点与面、褒与贬、明与暗、统与分、内与外的关系。要做到点面结合,既要面面俱到,又要有所侧重,既要抓住重点,又要兼顾一般,以点带面,以点促面;要做到褒贬相宜,选准正反两方面典型,力求具有说服力,经得起检验;要明暗配合,既要明查,又要暗访,对事件的了解要立体多维;要统分连接,充分利用督查网络的作用,扩大督查工作的覆盖面;要内外融通,严格按照保密的规定和问题处理层级的要求,不随意扩散带保密性质的情况,为领导决策赢得时间,争取主动,尽可能避免负面影响。

❺ 信访办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

信访办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1、综合协调。
信访问题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下一起努力,各个部门齐抓共管,构建信访工作的一个新格局。
构建信访工作格局,领导重视是前提,部门协调是个关键。
2、督查督办。
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信访问题难以化解,更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或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
加强督查督办,能够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更能够树立起信访部门的权威。
3、行政监督。
表面上看,信访问题的难以化解,直接原因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深层次原因是其具体行政作为缺乏有效监督造成的。
4、信息汇集分析研究。
信访工作部门具有信息渠道来源广、掌握信息全面的优势,有着贴近基层群众,汇集意见建议,进行信访信息分析、信访问题调研、当好领导参谋助手的作用。
《信访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❻ 如何加大对乡镇部门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

一是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信访件及时转送至责任部门进行办理,并建立台账,确保信访件的办理质量。今年以来,59起重点信访案件已全部按期办结。二是突出重点,跟踪管理。由信访局接访科每周对信访问题进行梳理与排查,列出单子,建立重点信访问题档案,掌握问题处理的时限和进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是定期通报,促进落实。实施群众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通报制度,每月向县级领导呈报,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依据。

❼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涉及民主参与、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社会治理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需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

第一: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增强信访工作联动性、协同性。树立互联网思维,增强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联动协作、综合施策的局面。调动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要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责任,谁产生问题、谁化解矛盾,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哪个部门就要负起责任,决不能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统筹运用专门队伍和社会力量,努力形成信访问题共治局面。新形势下,面对复杂多样的信访问题,既需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内在活力,也需要运用好市场化、社会化机制,释放社会共治的巨大能量。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新技术破解信访工作难题的能力水平。

第三:统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形成共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格局。研究新型矛盾纠纷规律特点,建立更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化解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等领域矛盾纠纷。广泛推行微信调解、网上调解、电视调解等方式,加快建设类案检索、调解结果预判等信息系统,引导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拓展资料:

信访工作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做好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❽ 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应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坚持督办的原则。包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督办时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督办与帮助、协调相结合,党政督办与业务部门督办相结合等。

第二,把握好需要督办的情形。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处理已经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未按规定反馈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结果的,对未按规定程序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诿、敷衍、拖延的,对以各种借口不执行已经形成的调处意见的,都要通过督查督办,使之得到妥善处置。信访机构的公务员要充分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对不负责、不作为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处罚的建议。

第三,采取有效的督办方式。包括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会议督办、调研督办、联合督办等。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各级公务员应根据不同的督查事项选择不同的督查方式,对重点督办事项可以同时采取多种督办方式。

❾ 国家信访局督办的力度

法律分析: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和权威,就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❿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信访维稳工作是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任务和最终目的就是满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全心全意为百姓解决难题,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好实事。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也逐渐增多,加之信访维稳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导致群体性信访事件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全县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需认真研究的重大社会课题。

二、近年来信访问题的特点及其产生原因

近年来发生的信访矛盾纠纷和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改制引发的失业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城市扩建改建引发的私房改造、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三农”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承包、换届选举、财务管理、农民减负、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四是国家重点项目占用农民土地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五是干部队伍中行政不作为、贪污腐败、司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六是涉法涉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信访矛盾纠纷呈现出的特点

一是发生的数量多、规模大。据统计,近年来我县赴省进京上访的批次、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与2012年相比,2013年我县赴省上访的批次、人数分别上升104%和153.4%;进京上访的批次、人数分别上升300%和1369.2%。

二是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现象增多。不少群众存在“权大于法”的观念,本该走司法程序的纠纷却都一味来政府缠访、闹访,想使问题通过行政渠道解决,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择机性强,持续时间长。近几年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中,一些人直接到市、省甚至进京或故意选择重大节日或党和政府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进行上访,试图扩大影响,达到目的;有的持续时间长达十多天,直到采取强制措施才得到平息,其行为的过激性日益突出。

四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组织形式严密。从今年我县发生的几次群体性事件来看,都有严密的组织,从事件的预谋、上访的形式、参加人员及所有的行动都经过精心部署与策划,具有很强的保密性、预谋性。

大部分信访问题要及时解决的确有许多困难,加之在矛盾发展过程中,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造谣、煽动群众闹事,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通过集体事件来实现搞乱社会的目的,如果在解决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波及到更大的范围。其实,这些矛盾不是根本利益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这是明确的,也是不容置疑的。但如果能及时、准确地找出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及发展趋势,就能更好地对症下药,及时解决。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引发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决策不科学、不全面的原因,又有一些部门不履行职责、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原因,既有少数群众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原因,又有经济发展滞后、经济实力较弱、解决群众合理需求能力不足的原因。

从客观上讲,一是随着我县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而我们处理新矛盾、解决新问题的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社会各阶层应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还比较脆弱,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必然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二是在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逐年加快,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涉及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日益突出,信访量增多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反映。三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建立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群众自主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增强,正当诉求明显增多。

从主观上讲,我们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追究不到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清,思想还比较麻木,对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信访矛盾隐患心中无数,对信访工作过问不多,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二是有些部门、乡镇工作责任不落实,对信访苗头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有的问题虽有处理意见,但也不抓落实,不问结果。三是干部工作作风存在问题。有的不依法行政,执行政策随意性比较大,引发群众不满,导致集体上访;有的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该解决的没有很好解决,不该解决的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还有些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发生上访时指责群众多,检讨自己少,工作简单粗暴,把本可通过劝解化解的矛盾激化。四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敷衍推诿的现象比较严重,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和棘手的信访问题,部门和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乡镇和乡镇之间配合不力,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难以落实。五是我们制定的有关信访工作制度实施力度还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人,致使信访工作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六是上访人的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及“权大于法”的观念没有得到纠正,导致一些人重访、缠访、闹访。

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信访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动态性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要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政治责任,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在控制信访源头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立足点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后妥善加以处理固然重要,但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就有效预防更重要。这就是做好所谓的源头工作。源头工作最重要的是紧紧抓住出台政策、执行政策及矛盾排查这三个方面。在出台政策前,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在执行政策时,务必教育干部端正思想作风,做到公道正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决不能在政策之外另搞一套,决不能违背政策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防止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引发群众上访。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出现各种矛盾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群众来上访,说到底是相信党和政府能够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因此,要始终把解决问题,特别是把解决突出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通过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使更多的信访群众息诉罢访。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既不能随意打折扣,又不能随意开口子,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与引导人、教育人、说服人结合起来,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尤其针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更要多做说服工作,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理顺情绪。要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只要合理合法、条件具备,就要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尽快给予解决,做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彻底解决,信访部门就决不放手,督查督办工作就决不停止。

(三)在完善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制度和机制是管长远、管全面的,成功的经验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巩固,复杂的关系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协调。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仅要靠热情和干劲,更要靠制度和机制。要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一要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听证等制度,建立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要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干部管理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和违背信访事项办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健全和落实分类解决的有关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应当而且能够解决的,要尽一切努力,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和控制工作;对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尽快解决。

(四)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处理信访问题上,要坚持四宜四不宜。一是宜早不宜迟,尽量避免矛盾转化升级。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早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二是宜管不宜推,及时做好现场工作。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一加以解决,决不能层层批转,要限期处理结案。不能把矛盾推向上级、推向社会或避难就易。三是宜导不宜激,坚持安抚疏导。接到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引导和指导上访者到规定部门和单位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劝导,防止矛盾激化,反对草率行事、粗暴行政。四是宜散不宜聚,密切注视群众上访聚集的动向,切实做好上访鼓动者、串联者等“重点对象”的转化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在思想稳控工作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彻底解决。有些上访人员也许因一时赌气而互不相让,也许因当时对政策理解有所偏差而要求不够合理,也许因一时贪心而诉求标准过高,这些问题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都能得到有效解决。要立足于疏导教育,对群众信访活动加以正确规范和引导,确立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对确无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仍缠访闹访不止的重复上访户、上访老户,要采取多种形式,讲清道理,进一步做好思想稳控工作,从情、理、法角度做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努力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必要时坚决依法促教,采取司法手段促使其思想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