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信访维稳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问题的出现,多数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个性特征强,历史成因复杂,且基本没有政策支持,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访问题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建筑企业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动性强,且建筑产业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事理理解不够明白。另一方面,少数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或建筑工人提出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员工感觉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得应有的保持,以致引发信访问题甚至集体上访事件。
二、强化责任,构建问题解决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要始终把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企业内、外部稳定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视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特别是要落实以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使更多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2、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如果企业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办、不会办”的行为,信访问题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单位之外,推给了上级机关。
为此,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从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入手,在明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步,即信访稳定工作必须与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建筑企业可能通过建立“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班组”多级联动的信访组织网络体系,设立信访联系人接待制度,从做好信访初访开始,各类信访问题能够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决,切实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源头防范,超前开展化解工作
对一些员工虽然未反映,但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企业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企业要增强民主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着,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企业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企业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宣扬,正面引导。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五、教育规范,积极推动依法信访
一要加强对信访员工的教育引导。企业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员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上访人,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依法信访秩序。
六、动之以情,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过程。
职工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员工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职工对我们还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我们给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只要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职工群众着想,真正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呼声当作自己的责任,把他们的合理愿望和诉求当作自己努力的目标,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从笔者多年从事建筑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经验来看,对待上访人员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坚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群众,无论职工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耐心的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职工群众看到信访人员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总而言之,要坚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安抚职工情绪的过程,变成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1)突出信访问题治理的思考和建议扩展阅读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是企业开展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对企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因此,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主动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困难职工的工作、生活,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及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肩负着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担负着宣传国家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政治责任。
要做好建筑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清醒头脑,紧跟发展形势和时代要求,学习掌握好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保持企业稳健持续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期刊网-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Ⅱ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的思考
信访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现实矛盾反映。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信访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广阔的农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信访稳定工作任务压力逐年增大。据统计,近年来各地群众反映的征地纠纷、违法占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占信访接待部门受理总量的70%以上,总量大、化解难,是摆在所有信访稳定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究其原因,除了社会转型时期,一些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解决需要一定过程外,一个重要原因还是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引发了更大的信访问题。
农村信访工作亟待加强。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不论其上访的诉求合理不合理都应该予以重视进行解答,合理诉求应该予以解决,不合理的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予以解释。然而现实中,有的对待来信来访是冷若冰霜,“听”不上心,“接”不热情;有的明明是职责范围内处理的问题,硬是推三阻四,故意设障;有的是有访无回无结果,要么问题正在研究中,要么已转到相关部门解决,而后就杳无音信。因此,中央及时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各地各级部门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作出制度机制安排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是党群干群关系的晴雨表。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应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办法》规定要求,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层层分解责任,逐案落实措施,做好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和重点回访,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信访工作,亲自批办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群众,过问重要的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认真组织查处重大信访案件。每位信访工作人员应强化服务意识,严格依据《办法》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化解每一次上访事件,千方百计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和实情,有的放矢地破解信访难题,注重关口前移,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信访工作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者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严重损害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强化领导干部和接访人员的责任倒逼机制,使群众带着问题而来,怀着满意而归,真正把服务入民群众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打牢信访工作的民意根基。
Ⅲ 如何做好农村信访维稳工作 对策及建议
一、舍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是维护稳定的前提。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治安形势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特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巩固政权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综治维稳中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维稳的中心,切实加强其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现在虽然设立了综治维稳中心,但作用发挥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认识上出现了偏差,综治维稳中心现在是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地位。同时也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综治维稳人员很多时间往往被安排参与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综治维稳工作上,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到位;二是按照有关文件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人员的规定: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干部是专职专编制,纳入专编管理,但由于各乡镇普遍存在受编制数的制约,现只能由现有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来兼职,这就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此问题,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指出了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重大意义,正确的决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须要有人来抓落实,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来保证其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好了,基础工作做扎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是乡镇必须配齐配强1—2名专职干部,落实好人员编制、待遇问题,让工作人员无后顾之忧;二是当前要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紧紧围绕“领导、编制、人员、经费、工作”五落实的要求,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纠纷要敢于、并乐于直接面对,要“化”字当头,不能“躲”字为先、“推”字为上、“拖”字为完。不要怕事,我认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好维稳工作制度,乡、村领导干部要接待好来访群众,到群众当中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不能专门坐到办公室来听汇报,人云亦云,这样工作就会虚。二是要对群众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谣言”的事例警示我们,作为一级组织也好,一位领导干部也好,要树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众信任我们,有问题就愿意找我们反映,找我们解决,发现了什么不稳定情况就乐意向我们基层同志提供。要树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乡、村对群众做出的承诺要兑现。比如群众有问题打个电话给乡村干部,乡村干部要么说在开会,要么就说电话上说不清楚,到乡政府来直接谈。结果群众来了干部自己却走了,这样群众就不会相信干部。这样甚至会产生民怨,导致维稳工作复杂化、艰巨化。三是要善于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最有利于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为群众减轻经济负担,双方都会感到满意。我们遇到矛盾纠纷不要有厌烦情绪,要静下心来找出路,要多几个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运用调解方法化解,不要轻易把矛盾推向社会,推向法院对簿公堂,推给上级。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事事有人具体承办落实。一是各级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针,下面一根线。乡、村工作再多,人员再紧,从事维稳工作的人员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众来访。各村委员会要有从事维稳的干部,各组都要有信息员。二是要开展经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过场,不能关起门来填表,如果是这样,就是乡村干部自己骗自己。开展排查工作,不是简单地把问题查出来,而是需要经过努力思考,认真分析,想一想事情会向什么方向发展,采取措施处理。三是要常议。乡、村召开的各种会议上都要强调维稳工作,每次会议都要有社会稳定内容。因为维稳工作是动态的,警钟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维稳工作不仅是书记、乡镇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责任和工作,不仅是分管领导的责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干部的责任和工作。乡、村对每一项工作都要进行稳定评估预测,要想到是否会影响社会稳定,可能会发生哪些不稳定的事情,不能不顾群众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结果由于防范不足出问题,“问题一出来,全部都发呆”,束手无策,小事变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不能说在嘴上,还要写到会议记录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让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有人处理,每一个问题都有人关注动态、负责做其工作。
四、要善于做事,要提高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维稳工作既要做具体的处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须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来做保证。一是学习好业务知识。要特别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规,遇到问题要会用法律法规的尺子去量,哪里是符合规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规定的,不能凭感觉来决定出是与否,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问题。二是注重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沟通。村与乡、乡与区各部门要保持好联系,一有情况要及时沟通,如果是紧急重大事项,则随时续报情况。如果乡镇发现了异常情况或群体性事件隐患,要及时向区报告,及时传输相关资料,以便区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处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于出面为群众协调各方面问题。作为乡镇和村级来说,的确有些问题无法解??调,这样为群众解决不了问题,群众还是会领情,更会记得我们政府的好。把群众的问题处理得能经得起历史、经得起法律法规和实践的检验。不能凭我们想象中的理,要通过法理、事理解决问题。解决群众的问题不能像挤牙膏一样,群众上访到区里解决一点,到市里再解决一点,这样就会加速不稳定事件的发生。我们要多与群众进行交流沟通,让群众不能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处理问题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把群众变成自己的朋友,变成支持我们工作的积极分子。这样就调动了各方参与维稳工作的积极性。五是要有预案。乡、村都要有详尽实用的预案,这样才能有备无患。特别是要对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标,要有工作预案,确保一有问题能及时处置得好。
Ⅳ 如何破解社会和谐稳定,信访矛盾问题献计献策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记民情日记、建民情档案等做法,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五)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六)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七)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八)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十一)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十二)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十七)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出主流声音,树立正确导向;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信访干部的使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Ⅳ 如何做好信访维稳动态排查工作,措施 对策
一、深化认识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首要前提
思想决定行动。思想认识站位什么高度,工作就会干到什么程度。谋求发展,促进和谐,首先必须深刻认识:稳定是政治、是大局、是第一责任,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和谐的环境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只有站位高远,始终保持深刻认识,才能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高度重视维稳信访工作,才能加强组织领导,才能真抓实干,压实责任、满怀感情、想尽招法化解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更好地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超前防范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关键举措
防火胜于救火。超前防范事半功倍,事后处置事倍功半。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同时,信访问题若处理不好,处置不当,容易激化矛盾,进而引发稳定风险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做好维稳信访工作,必须立足超前防范,立足源头决策,变“被动保稳定求和谐”为“主动创稳定促和谐”,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确保稳定大局。工作中,一要畅通信访渠道,高度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和社情民意,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起来电、来访,落实好每一件信访事项,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二要坚持“谁决策、谁评估”的原则,抓实稳定风险评估,审慎科学决策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三要抓实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全面和动态掌控各类问题和矛盾,积极化解和处置;四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稳定风险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性,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升级激化,有效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有效防止重点个案演变成日益复杂的历史积案、有效防止个性问题酿成群体性问题;五要立足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防止网络热点炒作,防止产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
三、“事要解决”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根本核心
“事要解决”是维稳信访工作的核心和永恒主题。信访问题躲不过、推不掉、拖不没,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演变升级。因此,必须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必须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必须坚持依靠政策和法律法规,必须创新观念、运用智慧,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过高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案结事不了的稳控到位,有违法行为的处置到位”,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工作中,一要加强访情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反映,特别是对职工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供详实准确的决策参考,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二要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把“化解”和“解决”信访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和根本落脚点,强化交办、督办,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减少信访存量。大力治理重信重访和非正常访,严格执行“三级终结”程序,推进“案结事了”,防止形成日益复杂的积案;三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前沿阵地”作用,把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四要把维稳信访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关心、关爱特殊困难人员,以帮扶促稳定、筑和谐,提高职工群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五要坚持依靠政府和公安部门处置非正常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政策帮扶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重要途径
政策是维稳工作最硬的措施,最好的办法,最强的部署。实施扶贫帮困举措,对困难群体和个人实行救助帮扶,对突出矛盾实行政策帮扶疏导,是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政策支撑点;实施民生工程,将发展成果惠及职工群众,努力增加和谐因素,是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我企业近几年的信访情况分析充分表明,“送温暖”活动的持续深化,改善民生举措的不断实施,减少了信访量,有效缓解了矛盾,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和谐。
五、队伍建设是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坚强保障
员工队伍稳定是企业稳定的根基,干部队伍是维护企业稳定的中坚力量。根基不稳,中坚不强,稳定无从谈起。只有更加注重强化员工队伍建设,凝心聚力,保持员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才能筑牢维护稳定的坚实基础;只有更加注重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顾大局、负责任、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断提升驾驭能力和执行能力,才能筑牢维护稳定的坚实屏障;只有更加注重强化维稳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维稳信访干部队伍,勇于担当起责任和使命,才能筑牢维护稳定的坚实防线。
Ⅵ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信访工作
就如何做好当前农村信访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理解掌握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的特点
1、案源多样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由于管理体制、利益结构体系变化,一些历史遗留和深层次问题逐渐凸现并且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从来源上看,有上级或政府信访部门转交的,也有个体自发提交的;从原因上看,有现实的也有历史的,有实施决策时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科学引起群众误解造成的,也有该由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而作为信访条件产生出来的。
2、处理复杂化。从多年信访工作实践来看,造成信访的缘由错综复杂:有陈年积案、有无理缠访,各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上方法各不相同,《信访条例》把之前的“归口管理”改为“属地管理”,虽然是一大改进,但是错综复杂、相互交织,有些问题地方根本无法解决。
3、行为多元化。有个体上访,也有集体上访,并有单体上访向聚众串联上访的趋势;有本级上访,也有越级上访,甚至直接上省进京信访;有常年上访,也有专门择机上访,也有一些上访人员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真正重视、真心关心、真心爱护信访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广大信访工作人员增强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把信访工作做得更好。“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全国广大信访工作人员的无比关爱与殷切期望,对做好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1、抓责任,各项责任制落到实处。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负责、矛盾上推下卸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制”落实到位,包案责任制落实到位,贯彻执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到位;服务宗旨落实到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源头上有效治访。
2、抓预防,矛盾调解在当地。坚持预防为主,提前介入原则,对重大问题,建议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协调处理,争取很快有效地解决问题。坚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宗旨,让上访群众有地方说话。
3、抓法制,推进依法治访工作深入。加强完善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作风建设年、农民教育、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在农村大力学习宣传《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事有处办、苦有处诉、难有处解”。
4、抓基层,健全信访信息主渠道。强化基层信访工作,坚决落实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在基层上访摸不着门、找不着人的问题,将问题及时化解在当地,健全基层信息网络。把信息员触角延伸到群众之中,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有上访苗头和有可能越级上访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对特别重大、紧急的信访信息,在向上级报送同时还要制定相应的预案。同时抓好信息跟踪反馈,对信访信息绝不能一报了之,要掌握事态的发展,随时通报情况,直到问题解决、群众息诉息访为止。
三、理清明白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的思路
信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认真做好沟通协调和组织安排,更需要加强内部上下级,有关部门之间联动配合,建立紧密的支持帮助,力促“事要解决”,实现“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要求。
1、提高认识,走群众路线,实现“三个转变”。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坚持走群众路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为此,基层干部应增强群众观念,努力实现信访工作“三个转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基层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要拓宽信息渠道,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关法制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少数无理缠访、闹访的人和事。
2、端正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三种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三落实、一追究”。即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制度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同时建立健全追究领导责任制度;强化“分级负责机制”,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要坚持信访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全年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岗位检查,做到信访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评比,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强化“信访监督机制”,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访督查机制力度,争取事前督查,跟踪督查,事后督查的方法,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督查,坚决杜绝等、靠、推、拖、顶、踢的现象。
3、突出重点,围绕中心任务,抓好“五项工作”。要构筑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要加大宣传疏导力度,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过高要求和过激行为者放弃过高要求,纠正过激行为。应坚持“疏”与“堵”相结合,妥善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对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加强职能部门的制度和纪律建设,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方法,把各自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解决好,防止出现因为部门决策失误而使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群众上访,坚决要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丑恶现象,要让广大群众的心声在第一时间倾诉,诉求在第一时间传递,困难在第一时间解决,心愿在第一时间满足。
Ⅶ 信访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提高信访工作责任意识。
目前,一些地方、部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对信访人员反应的问题互相推诿,导致问题增多,形势愈加严峻。因此,必须强化各级各单位、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意识。
二、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通过建立信访工作预测防范机制,变被动为主动,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强化各级政府之间的联系,把工作重点放在最基层,在农村、企业配备信访信息员,及时反馈信访动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防范预案。
三、提高信访案件一次性办结的效率。
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群众的第一次来访,对信访案件彻底调查,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一次性解决信访案件,不留后遗症。
四、有针对性地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针对那些信访积案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信访问题,要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建立多方位联络处理体系,落实具体负责人,多方协调有针对性地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五、主动了解信访处理结果,进一步巩固处理结果。
积极对处理的一些信访问题进行下访、出门接访是减少复访、缠访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到乡镇、农村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可以缓解基层信访压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信访处理结果。
六、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治标先治本的基本原则。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级干部要接受人民的的监督,从而规范各级干部行政行为。
Ⅷ 信访工作解决哪些问题
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Ⅸ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
一、 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访工作纷繁芜杂, 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 但究其根本, 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 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 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 工作不够积极、 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 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 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 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 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 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 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 1 化解矛盾上, 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 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 不注重听取民意, 政策制定的连续性、 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 容易激发社会矛盾, 造成群众上访。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 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 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 做一些有违民意、 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 , 致使群众利益受损, 引发群众集体上访; 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 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 凝聚人心、 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 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 新变化、 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 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 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