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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提示上传一个月专票

发布时间: 2022-07-05 05:27:38

Ⅰ 增值税专票跨月作废需要怎么处理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1)初审提示上传一个月专票扩展阅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Ⅱ 专用发票认证系统里显示的专票实际没收到如何处理

如果是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是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具体流程,麻烦您与你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再核实确认一下,如有变动,以你当地的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Ⅲ 丢失专票已报税申请表文件总是显示未上传是什么原因

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必须是销售方已经正常纳税申报以后的,显示‘该发票尚未完成申报抄税,不能办理’原因是申请办理的是本月发票,本月发票销售方尚未纳税申报,而且发票电子信息还可以作废,存在不确定性,税务系统不允许办理的。等下个月纳税申报完成以后才可以。

Ⅳ 已经买过专票和普票了为什么提示的无该时间段内领购的发票信息

因为信息还没有及时更新,你可以刷新或者重新进入系统查看即可显示你购票信息.
先确定您的电脑网络和时间是正常状态,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设置成测试成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退出系统重新登陆,查看发票查询中所有发票报送状态为已报送时则正常开票.
正常情况下,购买发票之后,登录开票软件做"发票管理----发票读入"即可.
如果发票读入时提示"金税盘内无发票信息"的话,可直接查看发票库存,看看是不是系统已经自动读入开票软件内.
如果确认开票软件内也没有发票,则有可能税局发放电子发票信息时并未读入到金税盘内,则需携带空白发票、发票领购本再次去税局窗口重新领购.
一.领购发票所需流程:
(1)、纳税人向主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填写《发票领购簿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资料合法齐全: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后,按准领购票种发放发票领购簿.
(3)、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向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向主管局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
(4)、资料不合法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充的材料.
注意,收到纸质发票之后,要登录开票软件,选择网上领票,确认领票信息.之后选择发票读入,开票软件会自动读入发票信息.最后,查询发票库存,确认发票信息已经导入开票软件中.这样,企业就可以进行正常开票了.
二.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1、开票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部分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通过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
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方的抵扣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二、开具发票有学问,要注意三个方面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三、深圳记账公司提醒您在发票开具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时间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候,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要注意开具流程: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和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Ⅳ 如何开具一个月的红字发票

专票:需要先申请红字信息表;

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负数按钮,输入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自动调用原发票信息,如果没有调出,手动录入,开出来并打印就可以了。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负数填开”菜单项,打开发票填开界面

【第六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负数发票。

Ⅵ 从电子税务局开专票怎么操作

发票申请操作如下:

1、点击我的网上办税厅界面左侧的【常用功能区】的【更多功能】按钮。

2、点击【发票业务】--【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按钮。

3、填写申请表,录入代开专用发票的基本信息。

※若能查到银行信息,则界面会自动带出银行信息,若未查询到银行信息,则需手动填写银行信息。填写销售方纳税人信息、购买方纳税人信息,可以增加删除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服务名称,点击计算税款,会自动显示数据。

4、选择取票方式,可在【自助终端打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和【EMS邮寄】中择一。

5、上传附报资料,提供申请代开发票所要求的文书材料。

※页面中会显示必传和非必传的附报资料项,附报资料标为黄色的为必填项,且要求列显示为必报。必传的附报资料必须上传,非必传的可选择不上传附报资。若资料不全,可勾选”

我的电子附报资料不全,网上提交表单后携带纸质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 ”,直接点击下一步。

※上传方式可选择本地电脑文件上传,也可选择手机扫码二维码上传图像。

(1)选择本地文件上传为附报资料。点击选择,点击添加按钮,打开选择本地文件的窗口,可选择本地电脑中文件进行上传。或直接选择已添加的图片。

(2)拍照上传:通过手机扫码上传附报资料。点击拍照上传按钮,打开手机扫描上传界面,显示可扫描的二维码图像。

※文件上传后,状态由未上传变更为已上传,上传数量自动统计,可点击预览按钮进行预览。点击预览按钮弹出附报资料查看窗口,可以查看该窗口中的附报资料,也可进行删除、放大、缩小附报资料操作。

6、预览提交

(1)必报的附报资料上传完整后,在上传附报资料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界面。

(2)点击提交,会弹出手机验证码填写窗口,输入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点击提交。

7、完结,点击提交后

Ⅶ 没有跨月的专票怎么作废

首先在当月确认发 票错误,客户已经退回发 票的时候,要在系统里先作废,防止过了当月而开红票的麻烦。过月开红票的话,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开,发 票管理 - 最上一行发 票开具管理--发 票填开--普通发 票填开--打开发 票后,最上一行中间有个负数键,点击输入2遍发 票代码和发 票号码后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负数发 票了。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 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 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 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 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 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 票号码、发 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 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 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 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Ⅷ 对方开的专票+网上勾选认证没有

如果发票信息正确,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对方离线开具发票后,没有联网上线,造成开具的发票信息没有即时上传,造成购货方在发票系统勾选时没有相关信息。

可能有以下原因:


1、系统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需要1天,因此当天开具的发票无法在本平台进行检索;

2、此份发票的状态为非正常,且超过2个月;

3、此份发票已经超过抵扣时限;

4、此份发票在以前已经申报抵扣过了;

5、此份发票电子数据属于历史数据,尚未进入本系统处理的范围;

6、税务局端的相关系统、网络出现故障,导致相关发票数据未能及时的同步到本系统;

7、开票方未上传发票信息或者为假发票。


怎样查询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新系统采取全要素采集,发票的所有信息,不管是中文还是数字都全部采集进发票库,包括详细清单,所以只要销售方是采取清单开票,登录这个系统查询发票信息,你轻松的就可以查询到发票清单是不是真的。

  1. 快速登录入口:登录95113服务网,网址:http://dh.sx95113.com/,点击【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即可进行查询。如下图所示:

  2. 2. 查询这张清单开票的发票,可以看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是详见销货清单,而且下面有个按钮是查看货物明细清单。

  3. 3. 点开查看货物明细清单,你就可以看到清单明细。

Ⅸ 使用了平安银行的消费备用金后,银行发信息要我提供增值税发票怎么办

可以打电话问问是不是真的要,不是的话可能是诈骗短信。

什么是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Ⅹ 当月专票已经抄报了,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当月专票已经抄报”,说明该发票已经跨期了。
跨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是有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按照这样的程序走,才能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