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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艺术类本科数据库

发布时间: 2022-05-06 12:24:32

① 山东美术联考不过校考可以走的二本大学

关键是看你选择什么专业。这个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其他类共10个专业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须相关高校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二)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个科类。考生号第10位为科类代码,“3” 为艺术文,“7”为艺术理。

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见附件1),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所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分科类(即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数,并参照附件2的内容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录取时按艺术文、艺术理计划数分别录取。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有关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如在音乐表演专业下设模特或空乘招考方向等)。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科艺术类专业,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专业招生,如招生院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山东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我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专业和文学编导类专业。

1.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文学编导类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艺术统考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管理,市招生考试机构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美术类为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文学编导类为文学艺术常识和影视评论与创作,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8年1月7日。

5.合格分数线划定。按照教育部“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确保统考质量”的要求,根据生源情况及历年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划定山东省2018年艺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本人成绩。

6.艺术统考成绩的使用。未达到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艺术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可艺术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艺术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艺术统考成绩。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山东省内高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其他外省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

2018年除提前批外,使用我省美术类及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单独安排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美术类及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安排在使用统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之后录取,鼓励高校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参与统考批录取。高校应根据我省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情况,综合考虑和权衡使用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的利弊,确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学校正式文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寄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由我院确认后对社会公布。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

(二)艺术类非统考专业。

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之外的艺术类非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2018年仍由各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组织。

1.校考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省外院校与山东省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院校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2.校考考点设置。省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非统考本科专业均可在山东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驻鲁院校的艺术类非统考本科专业在本校设置考点进行考试。高校应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

2018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省外院校可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经批准在山东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省外院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设点考试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校考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和院校准考证打印。专业校考报名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3天(如考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下午5点;考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和2月25日的,因开考前3天为法定假期,报名截止时间一律为2018年2月7日下午5点),春节期间(2018年2月8日—2月21日)网报系统关闭。考生于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考生参加驻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登录有关院校网站,了解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4.考生身份验证。考生持身份证、所报考院校准考证、报考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领取的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按报考院校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招生学校应认真审核参加本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校考考生艺术统考是否合格。

5.校考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要求,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计划数的4倍,超出比例的数据信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拒绝接收。专业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通知考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报送山东省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6.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各高校于2018年6月10日前,上传校考专业合格考生信息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要求及网址、密码等另文通知)。

7.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8.《现代教育·2018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汇总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驻鲁院校和在山东省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山东省设点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考生可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其专业考试安排。

三、评卷与成绩公布

艺术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校考或联考科目的评卷(考评)工作由各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各评卷点和各高校要加强对评卷(考评)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卷点和学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评卷(考评)质量检查力度,确保评卷(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

艺术统考成绩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2018年1月下旬向考生公布,考生若对艺术统考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艺术校考成绩由相关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公布。

四、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材料,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制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完整、准确,涉及录取原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成绩使用办法要明确,注明是使用艺术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时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不能同时使用。

省内各招生院校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艺术类招生章程的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省外各招生院校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邮寄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307室,邮编:250011)备案。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各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我省的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批次安排及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本科依次设提前批、统考批、校考批。

1.提前批,原则上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及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使用统考成绩。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2.统考批,包括使用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相关高校及专业,不包括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该批次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3.校考批,包括所有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含使用校考成绩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有关专业),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艺术类非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录取。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要根据山东省录取批次安排及每个批次志愿设置及要求填报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考生既可在所属类别内填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非统考专业考生可在类别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他院校相同专业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且所取得的合格证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必须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完全一致。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取得的专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对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

(四)取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普通文理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五)考生填报志愿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

六、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

3.逐步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019年起中央部门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统一划定。

七、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公平、公正地选拔考生。

(一)要在本市、本校范围内进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培训班和招生中介进行严厉打击。

(二)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加强相关涉密人员名单及试题(卷)内容的安全保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加强对评委的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并与评委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测试成绩等重要数据的核查,对专业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备案,高校须将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

(三)坚决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对涉事有关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四)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安排,将继续规范艺术类专业管理,逐步提高统考类别专业成绩的区分度。自2019年起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增加“速写”科目。

(二)本实施方案如与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② 艺术生想修双学位 麻烦具体介绍

同学你好,可以的。

艺术生可辅修12大非艺术专业

直接在学位学位上注明


2019年7月9日,国务院学位办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给予了艺考生更多选择!明确规定:


1.艺术生可于在校学习期间在其它12个学科大类中选择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直接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大学本科十三大学科)


辅修学位在很多大学早有开设,但一般都是以学校为单位发放学习证明,本次文件是第一次从国家层面承认辅修学位,并直接写入毕业学位证书,其含金量较之前有了质的改变。


2.艺术生可以报考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本科毕业并达到学位要求的,直接授予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两个学位均列入其中。


双学位在之前只是以校方为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现在则是进入到国家承认的层面,唯一的缺陷是,开设双学位项目的两个专业必须分属不同的学科大类,且要同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满足条件的学校基本都是综合类大学,美院是不太可能推行了。


3.合作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校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这一规定也可以认为是上海、武汉高校联合办学模式向全国范围的推广。


在国内最有名的应该是武汉七校联盟,是指在湖北省武汉地区由教育部直属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7所全国重点大学高等学校之间实施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


这7所高校从1999年开始联合办学,这7所高校的本科生,可以任选其中一所学校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课,辅修第二学位,相当于“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


武汉七校联盟是中国大陆持续时间最长、实质性参与高校最多、合作范围最广、受益学生最多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而此次《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将武汉高校联合办学模式向全国范围的推广。


4.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讲过,第二学士学位是本科毕业后通过二次考试重新进入另一学科门类的某一专业继续学习并获取的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的学制是额外的两年,所以这个跟双学位、辅修学位从本质上是不同的。第二学位受国家认可,就业时等同于研究生学历。




07


第二学士学位和双学位有啥区别


一、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是大学本科后教育,属于国家计划统一招生。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首先要到目标院校参加单独招生,录取时要经过教育部审核。


二、什么是双学位?


双学位,通常指辅修双学士学位。指在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辅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学完可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


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据了解,双学位辅修“点到即止”的培养体系决定了它根本无法第一专业相提并论,在含金量上也无法和考研同日而语。


辅修双学位的时间基本集中在大二、大三的周末,所上课程为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基本上学生无法触及专业的核心课程。



08


哪些高校及艺术类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结果。名单显示,全国各艺术类高校共33个专业可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具体如下:


③ 计算机都包括哪些专业

计算机类专业共有9个细分专业,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ComputerScienceandTechnology):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计算机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2012年9月,教育部将新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取代旧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仿真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一个计算机系统与网络兼顾的计算机学科宽口径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具有自主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科学型和工程型相结合的计算机专业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

5、物联网专业:物联网起源于传媒领域,国内外普遍公认的是MITAuto-ID中心Ashton教授1999年在研究RFID时最早提出来的。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同名报告中,物联网的定义和范围已经发生了变化,覆盖范围有了较大的拓展,不再只是指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

物联网是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传统电信网等信息承载体,让所有能够被独立寻址的普通物理对象实现互联互通的网络又称为物联网域名。

④ 英国留学艺术类院校有哪些

1、伦敦时装学院 London College of Fashion

成立于1967年,最早始于1906建校的几个学校组合。伦敦时装学院是堪称国际时装教育界专业细分最全面的院校。伦敦时装学院被Fashionista评选为全球顶尖时装学院第二名,仅次于同隶属伦敦艺术大学的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

优势专业:服装设计、配饰设计、插画、摄影。

2、皇家艺术学院 Royal College of Art

成立于1837年,世界最着名艺术设计学院之一,也是世界上唯一在校生全部为研究生的艺术设计学院,学制两年,连续五年蝉联QS排行榜第一。

皇家艺术学院在艺术及设计领域开设了丰富的课程, 优势专业:工业设计、交互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摄影、室内设计。

7、爱丁堡艺术学院 Edinburgh College of Art

爱丁堡艺术学院是欧洲最大、建校历史最长的艺术学院之一,历史可以追溯到1760年的爱丁堡美术学院,学院隶属于爱丁堡大学。

优势专业: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多媒体设计、平面设计、摄影。

8、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 Goldsmiths, University of London

学院成立于1891年,又称金匠学院,是伦敦大学联盟的一份子,也是世界着名的学术联合会成员之一。学院在创意艺术、人文与社会科学专业方面都属顶尖,其学位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在QS世界大学排名中,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在2019年度位居全球第12名。根据英国教育部门的权威排名REF(前RAE排名),Goldsmiths传播与媒体综合排名全英前三名,传播与媒体学院的研究影响力位列全英第一。

优势专业:数字媒体、摄影、影视制作、美术专业。

9、谢菲尔德大学 The Universityof Sheffield

谢菲尔德大学历史悠久,其校史最早可追溯至1828年“谢菲尔德医学院”成立。谢菲尔德大学以其卓越的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享誉英国乃至全球,是众多百年名校中最具有国际声望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之一,也是世界着名的教学科研中心。学院的教学和研究水平在国内和国际学术界都享有极高的声誉。

2018-19 QS世界大学排名第75位;2019年 TIM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第12位;世界大学国际化程度排名前50。

优势专业: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专业。

⑤ 2019艺术学院排名前十位都有哪几所学校

2019艺术学院排名前十位名的,当然是九大美院了、中央戏剧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荷马院校等这些都是相当有权威性的正规学院

⑥ 2019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一般可以根据客流陆续推进市县推出今年分数线,我把当年的历届分数线给你推出来做参考,一般分数线不会太高或太低。

一、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各省投档线一览表

省份 批次 理科 文科

安徽 本一 622 -

江苏 本一 373 -

福建 本一 604 -

北京 本一 628 -

甘肃 本一 586 -

广东 本科 584 -

广西 本一 604 -

贵州 本一 596 -

海南 本一 696 -

河北 本一 643 -

河南 本一 617 -

黑龙江 本一 622 563

湖北 本一 617 -

湖南 本一 611 -

江西 本一 609 -

辽宁 本科 627 595

内蒙古 本一 607 -

宁夏 本一 556 -

青海 本一 507 -

山东 本科 616 609

山西 本一 590 -

陕西 本一 609 -

四川 本一 633 -

天津 本科A段 629 -

新疆 本一 586 -

云南 本一 615 -

重庆 本一 620 -

二、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各省投档线一览表

省份 批次 理科 文科

安徽 本一 588 -

江苏 本一 366 -

福建 本一 548 -

北京 本一 612 -

甘肃 本一 554 -

广东 本一 558 -

广西 本一 546 -

贵州 本一 549 -

海南 本一 696 -

河北 本一 612 -

河南 本一 587 -

黑龙江 本一 604 556

湖北 本一 584 -

湖南 本一 579 -

吉林 本一 580 553

江西 本一 576 -

辽宁 本一 597 574

内蒙古 本一 549 -

宁夏 本一 529 -

青海 本一 441 -

山东 本科 608 582

山西 本一 548 -

陕西 本一 580 -

上海

- -

四川 本一 601 -

天津 本一 605 -

新疆 本一 543 -

云南 本一 571 -

浙江

- -

重庆 本一 586 -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开设专业目录

本科类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学


英语|朝鲜语|英语


理学


数学类|生物科学类


工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封装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


四、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0-2019年全国排名

年份 排名 院校 所在地 分省排名 类型 参考类型1 参考类型2

2018 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7 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6 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5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4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3 11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2 10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1 11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研究2型

2010 11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 理工 工学类

⑦ 高考艺术生都有哪些方向和类型

声乐、舞蹈、乐器、美术、书法、播音主持、编导等等,很多的,看你有哪方面的特长与悟性。你可以看看07年的招生细则。

河南省07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时间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确定,报名截止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12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站报名,领取《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会考证、户口簿在高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各报名站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并填写《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专业考试
3.报考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若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要向省招办重新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7年1月10日之前。经省招办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才能够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省招办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拟采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说明,以便向考生公布。
4.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通用。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5.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将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6.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等九个类别,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根据成绩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音乐与美术两类不得兼报,其余类别之间可以兼报。
7.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10分、30分。专业主科选考声乐的考生,可加试器乐或舞蹈;专业主科选考器乐或舞蹈的考生,只能加试声乐,加试科目满分10分,计入总分。专业主科和加试科目及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合为一份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时间安排在1月27日。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素描(人物头像写生)、速写(人物全身速写)、色彩(组合写生)、工艺美术基础,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美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27日、28日。
9.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将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4个方面评分,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2月7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0.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满分各为150分,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满分1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为2007年2月7日。
11.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才艺表演在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2.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才艺表演在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 。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3.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命题小品、特长展示。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命题小品、声乐、特长展示等方面评定,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4.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A自我介绍、B即兴评述并回答评委提问。笔试:1、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2、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自我推介能力、形象气质、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00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3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 1月2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5.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6.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办网站下载有关艺术类考生报名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领取《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
17. 经批准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校考应安排在省统考以后。在我省设立美术类校考的院校必须安排在省统考之后进行。高校可登陆我办网站下载省统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个别非美术类专业校考时间在我省统考之前的,学校应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
18.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3月底前全部结束,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19.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省招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其中设考地点应经省招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接受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未经我省招办同意和备案自行在我省设考点组织专业考试的,其专业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20.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于4月15日前书面向省招办通报,由省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7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三、报送专业成绩和录取规则
21.2007年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报送考生专业成绩。(部分内容略)校考院校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而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2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网址(略)。
23.学校报送艺术类校考成绩应在向我省网上报送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4.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部分内容略)
25.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三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应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明确地用简明数学公式表明特殊要求并报省招办,经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6.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报送系统中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准确填写后传报。
27.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28.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部分内容略)
29.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07年5月10日开通, 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0.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考生)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1.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和合格考生名单(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省招办备案。
32.5月下旬,我省将通过“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文化考试
33.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7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4.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本省和外省院校)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
35.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五、填报志愿
36.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按照2007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7.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38.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的专业志愿,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七、录取
40.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艺术类专科专业(含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
41.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2.对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在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求志愿。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不参加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由院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3.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省招办,否则,省招办将无法投档。
44.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

⑧ 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

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鲁招委[2009]15号 (一)2010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科类代码为艺术文3,艺术理7。
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管理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填写《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个人基本信息项目表》时,应选择专业类别。
(二)编制招生计划时,驻鲁以外的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驻鲁以外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驻鲁以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 和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院校,要在专业计划后注明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招生院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要编两个专业代号并分列招生计划,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实行“省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办公室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的管理模式。
2.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3.考生准考证号、考场及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办。
准考证由市招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到所在市招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0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色彩基础。
5.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6.划定分数线及发放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生办公室下发考生考试成绩,发放《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和《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 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简称《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于2010年2月6日前将《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
7.统考成绩的使用。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 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委员会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 (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1.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0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
2.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3.普通高校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测试。
4.各有关 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有关高校及专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上述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
5.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2月24日至3月10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全省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上载全省艺术类考生基本信息,各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索取密码进行下载。 (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考点考试 1. 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山东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一个统设考点安排一次专业考试。招生院校必须按《关于2010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与承办市招生办公室签订专业测试协议,报送、复核确认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协议的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专业考试信息要准确、完备。
2.考试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10日。各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
3.省外院校在我省考点进行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考点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承办。各承办市要参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经批准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各院校要做好密钥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来我省签订协议、主持考试的省外院校工作人员要携带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及我省发给的密钥,一次性确定本校全部开考专业。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我省签订协议或组织考试的,一律不予接待。
5.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院校编制考试信息、考生报名、安排考场、打印院校准考证等环节,一律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发的程序软件。承办市招生办公室在每个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要向招生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6.考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安排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发放合格证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10日前发送至考生。 (五)报送合格考生库 1.省内院校于4月5日前、省外院校于4月10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 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 向社会公布。
2.各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库结构》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无法接收。对因招生院校报送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而影响了考生的投档或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六)报送考试数据 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生办公室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数据(数据要求另发),以电子邮件或文本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省内高校要将《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记录表》汇总整理,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 (七)考试安全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统设考点承办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认真研究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一)4月25日前,美术类考生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给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非美术类考生持招生院校发给的《合格证》,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二)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严肃对待考生类别的确认工作,严格审查考生两种合格证的有效性。凡持无效合格证或没有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不得按艺术类确认类别。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的审查经办人,要在考生信息确认单存根上签字备案。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艺术类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舞弊事件处理,并追究审查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010年我省实施网上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本科志愿与普通文、理类本科志愿同时填报。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一个院校志愿,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两个顺序院校志愿和美术类专业学校服从调剂选项,每个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二)艺术类专业专科(高职)志愿与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志愿同时填报。艺术专科(高职)批将实施网上征求志愿录取,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非美术类考生只能填写取得《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
考生填报艺术专科(高职)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选报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选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在鲁招生非美术类专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 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校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选报其它的专业,要与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考生填报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准确涂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
(六)艺术类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可选报文科或理科的本科二批、三批院校和专科二批院校志愿。
(七)本科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30日前将考生志愿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自行划定的各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
3.其它院校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其它专科(高职)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
(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上述院校之外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投档。
省外院校进行了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专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
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不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招生院校,将通过网上征求志愿再投档录取。
(三)录取时间要求
招生院校要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并按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传录取考生信息。否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视为全部录取并予以代录取,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四)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单,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邮发给考生本人,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切实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一)各市招生委员会、各招生院校要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
(二)要在本市、本校范围内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培训班和招生中介进行严厉打击。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招生考试、评卷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材料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作弊考生进行处 罚。
(三)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发现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⑨ 2019年本科线多少分

1、北京

本科普通批文科480分、理科423分。

2、上海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03分、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503分、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262分、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282分。

3、广东

本科文科455分 理科390分;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文科类:546分,理科类:495分。

4、天津市

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理工类400分文史类428分。艺术类(含文理):理工280分,文史299分;体育类:理工374分,文史380分

5、吉林

文科一本544分、二本372分;理科一本530分、二本350分

6、四川

文科一本540分、二本472分、专科150分;理科一本547分、二本459分、专科150分

7、浙江

普通类一段595分、二段496分、 三段264分

8、河北

文科一本549分、二本461分、专科220分;理科一本502分、二本379分、专科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