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7000平方钢结构厂房需要加什么消防设施
实际配置设计与该厂房的人员密集度、层数层高、加工原料和产品、加工设备即工艺、建筑平面布置、厂房所在城区位置等都有关系,需要综合确定。
以下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条文,导出一些定性的配置,当然若不适用水作为灭火剂的情况下,需另外设计:
1、第8.2.1条,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第8.3.1条,此面积很可能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第8.4.1条,此面积很可能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第8.5章,此面积很可能要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
5、第10.3.1,须配置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识系统。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需要配置灭火器。
等等。
⑵ 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放置有什么要求
超市消防器材配置,要根据超市的实际大小合理安排,一般来说,大卖场3000平米以上应当配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烟感系统,喷淋系统,消防卷帘门. 其中,在熟食区的喷淋设备的温度设计要高于60度,以防温度太高而自动启动报警系统. 平时要加强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制订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⑶ 1000平方米的企业需要配备多少灭火器
取决于企业从事的工作和环境。
关于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以下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仅作参考。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铝、镁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库房、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库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个;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个;
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个;
旅馆、办公楼、教学楼、医院,每50-100平方米配置1个;
百货楼、展览楼、图书馆、邮政楼、财贸金融楼,每50-80平方米配置1个
电气设备间,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
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2个;
易燃、可燃液体装卸栈台,每10~15米设1个。
目前,我国有些工厂、仓库将灭火器集中存放于一个地点,这有利也有弊:便于保管而不便于使用,值得考虑。
在许多国家里,配置灭火器的数量标准是以有多少人能够熟练地使用灭火器来计算的,为此,他们通常由保险公司和提供灭火器的公司的专家们,对自愿消防组织的人员进行讲课、训练。我国则通常由公安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保卫干部对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讲课和训练的。这一条很重要,否则即使配齐了灭火器而不会使用也等于零。
⑷ 一个厂房要配多少灭火器
根据厂房内的物品放置相应类型的灭火器,1200平米的厂房一般放置10到15个3KG的灭火器。
厂房灭火器配置数量:厂房等人员非密集场所,应当每50平方米配置一个灭火器。
如果你的厂房是正方形或者长方形的话,建议你配置5-6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记住在厂房门口最少配置有2个。所有灭火器必须悬挂于墙壁上,离地面最少20公分以上。
灭火器配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0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15m 。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八千平米厂房如何配置消防器材扩展阅读:
我国的火灾分类,按国家数量(GB4968-2008)是这样规定的: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柴、棉、毛、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锆、铝镁合金火灾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⑸ 8000㎡厂房应该配置多少个8㎏灭火器
建议根据实际用途参考建筑放火规范设置。
灭火器设置两瓶为一个配置,保护面积为25平方米。
⑹ 一个3000平米的仓库该如何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栓和灭火器)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8.1.1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特性和火灾危险性等综合因素进行。
8.1.2 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
8.3.1 。。。。。。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 的室内消火栓: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 的厂房(仓库);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 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 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 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灭火器的配置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进行选择和布置。
如何配备消防设施是建筑给排水设计的一个重要科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非专业的盲目布置是达不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的。所以消防设施布置做好到建筑设计院设计消防平面图。
如仍有疑问可以Hi我。
⑺ 8000平方米的地下超市要摆放什么消防器材比如多少个灭火器.多少个消防水带等。
估计18个消火栓,内配20米水带,每个消火栓内再配2--3个灭火器;
防火卷帘有没有,要分区的;
手报,消保;
消防广播;
应急指示,应急照明,地面疏散发光贴
⑻ 厂房有1000平左右,有4个消防栓,想请问还需要安置多少个灭火器!
这跟厂房生产的产品和原料都有关,和建筑格局也有关。
灭火剂量的最低配置也要计算确定,厂房配4Kg为多。
建议每栓配4个,总16个。
⑼ 消防器材配备要求
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器材选择:扑救A类火灾即固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器材选择:
1、扑救A类火灾即固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扑救B类即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消防器材
⑽ 厂房要如何安装消防设备
由于消防设施是否合格需要本地消防局的认可,所以应该首先进行设计,然后到消防局报送审核。通过审核的设计和最终施工才能确保拿到验收报告。
在设计过程中厂房的防火设备主要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注意:由于你们是属于现有厂房改造方案,一些消防设施比如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固定设施有可能满足不了现有规范的要求,所以要提前和消防局协商好具体解决办法,需要打点的工作一定提前做好。其他具体的方案按照规范要求先进行设计,然后到消防局审核即可。其中要多听取消防局的意见。安装的话,可以找专业的消防公司进行,你们应把握好具体要求的项目和大致的设计方案既可。
技术方面是否设计独立消防水池,室内消防栓,是否设计自动喷淋系统,应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以下具体条款
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第8.6.2条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三、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四、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五、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六、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七、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八、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
九、高层工业建筑和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注: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以及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水喉设备。
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三、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四、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第8.7.1条 下列部位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一、等于或大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等于或大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服装、针织高层厂房;面积超过1500m2的木器厂房;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二、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每座占地面积超过600m2的火柴库房;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可燃物品的地下库房;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库房和高层库房(冷库、高层卷烟成品库房除外);省级以上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图书馆的书库;
三、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观众厅、舞台上部(屋顶采用金属构件时)、化妆室、道具室、储藏室、贵宾室;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观众厅、舞台上部、储藏室、贵宾室;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观众厅的吊顶上部、贵宾室、器材间、运动员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