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交車站可以臨時停車上下人嗎
公交車站不可以臨時停車上下人:
一、按照規定公交車站台只允許公交車臨時停車上下客,包括的士也不能臨時停放上下客。而且私家車是不能載客的罰款50~100元、記3分。
二、隨著禁停標志、標線的設置,交警對違禁停車的處罰也將有所變化。通告稱,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道路上臨時停車或者停放的,有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的行為。
三、這一處罰辦法與以往的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將「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道路上臨時停車或者停放的」的行為,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在處以罰款的同時,實施記分管理。而在2007年發布的通告中,曾提及對違反通告的,可納入記分管理。但近年來,交警在實際查處過程中,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一般會被處以150元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五)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B. 公交站台能臨時停車下客上客嗎
公交站台不能臨時停車下客上客,按照規定只允許公交車站臨時停車上下客。
公交站台是專門為城市候車市民建設的公共設施,它提供了人們候車場所,為市民候車亭提供了方便。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通守下列規定:(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2)公交車沒到站前端停靠上下客擴展閱讀:
《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中規定:城市公共汽車站台(點)前以及距離站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其他車輛不得停靠使用,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除外。
乘客除不得攜帶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違規物品搭乘公共汽車外,還明確禁止了犬、貓等動物乘車(導盲犬除外)。
不得在城市公共汽車客運車輛或者場站內飲酒、吸煙、乞討、賣藝或者亂扔廢棄物等,若違反這些規定,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甚至會面臨不高於1000元的罰款。
公交車滯站、甩站、拒載、甩客,強行攬客等,將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收回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線路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