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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崗位合同幾年一簽

發布時間: 2022-08-09 04:25:31

1. 勞動合同一般簽幾年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來看,勞動合同第一次簽三年,第二次五年,第三次就是十年,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類
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二、勞動合同定義及法定條款
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已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三種,工作內容是指勞動者應為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包括工作崗位與工作任務和要求。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是指用人單位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預防傷亡事故和的發生,而採取的有效措施。勞動條件是指勞動者完成勞動任務的必要條件,用人單位在保證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下,才能要求勞動者完成所給付的勞動任務。勞動報酬,它是指勞動者參加社會勞動,按約定標准,從用人方取得勞動收入。在勞動合同中要求明確規定工資標准或工資的計算辦法、工資的支付方式、獎金、津貼的獲得條件及標准。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2. 合同工一般是幾年一簽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每幾年簽一次,沒有法律規定,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每年與勞動者簽訂一次勞動合同。勞動者在簽訂第三份勞動合同時,有權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般指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終止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 勞動合同一般幾年一簽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兩三年,也可以簽訂十幾二十年,具體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分別指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 正常勞動合同幾年一簽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一般簽一年,也有的是三年,具體由各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法律沒有統一規定;如果勞動合同簽的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是不得超過二個月;簽的三年的,試用期是不得超過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 合同一般幾年一簽

合同幾年一簽法律並無明確規定。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勞動合同期限可以是1-10年(雙方約定)。但是因為連續簽兩次合同後,需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 工作合同一般幾年簽一次的

一般簽三年用6個月的最長試用期,到期前在續簽。

7. 勞動合同一般是幾年一簽

法律分析:根據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可以進行續簽,一般情況下可以一年一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8. 勞務合同一般是幾年一簽

勞務合同一般是兩年一簽。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9. 一般工作合同是簽幾年

勞動合同簽訂幾年,法律並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

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14條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綜合考慮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固定勞動合同期限可以是1-10年(雙方約定)。但是因為連續簽兩次合同後,需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現在許多企業都採用第一次簽3年,第二次簽7年或2、8或4、6的原則去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以前常用1年1簽的做法,現在很少企業採用了。

其實不用顧慮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只要你到時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無需賠償解除勞動合同了。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0. 勞動合同一般幾年一簽試用期多久

勞動合同幾年一簽,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具體的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