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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平台是否能夠存儲數據

發布時間: 2022-09-20 09:34:40

Ⅰ 關於openstack共享存儲問題是怎麼解決的

OpenStack其實有三個與存儲相關的組件,這三個組件被人熟知的程度和組件本身出現時間的早晚是相符的,按熟悉程度排列如下:
Swift——提供對象存儲 (Object Storage),在概念上類似於Amazon S3服務,不過swift具有很強的擴展性、冗餘和持久性,也兼容S3 API
Glance——提供虛機鏡像(Image)存儲和管理,包括了很多與Amazon AMI catalog相似的功能。(Glance的後台數據從最初的實踐來看是存放在Swift的)。
Cinder——提供塊存儲(Block Storage),類似於Amazon的EBS塊存儲服務,目前僅給虛機掛載使用。
(Amazon一直是OpenStack設計之初的假象對手和挑戰對象,所以基本上關鍵的功能模塊都有對應項目。除了上面提到的三個組件,對於AWS中的重要的EC2服務,OpenStack中是Nova來對應,並且保持和EC2 API的兼容性,有不同的方法可以實現)
三個組件中,Glance主要是虛機鏡像的管理,所以相對簡單;Swift作為對象存儲已經很成熟,連CloudStack也支持它。Cinder是比較新出現的塊存儲,設計理念不錯,並且和商業存儲有結合的機會,所以廠商比較積極。
Swift
關於Swift的架構和部署討論,除了官方網站,網上也有很多文章,這里就不重復.(也可以參考我之前在OpenStack中國行活動中上海站演講的PPT)。從開發上看,最近也沒有太大的結構性調整,所以我想主要說說比較適用的應用領域好了。
從我所了解的實際案例來看,Swift出現的領域有4個,(應該還有更多,希望大家看到實際用例能夠指教)
1.網盤。
Swift的對稱分布式架構和多proxy多節點的設計導致它從基因里就適合於多用戶大並發的應用模式,最典型的應用莫過於類似Dropbox的網盤應用,Dropbox去年底已經突破一億用戶數,對於這種規模的訪問,良好的架構設計是能夠支撐的根本原因。
Swift的對稱架構使得數據節點從邏輯上看處於同級別,每台節點上同時都具有數據和相關的元數據。並且元數據的核心數據結構使用的是哈希環,一致性哈希演算法對於節點的增減都只需重定位環空間中的一小部分數據,具有較好的容錯性和可擴展性。另外數據是無狀態的,每個數據在磁碟上都是完整的存儲。這幾點綜合起來保證了存儲的本身的良好的擴展性。
另外和應用的結合上,Swift是說HTTP協議這種語言的,這使得應用和存儲的交互變得簡單,不需要考慮底層基礎構架的細節,應用軟體不需要進行任何的修改就可以讓系統整體擴展到非常大的程度。
2.IaaS公有雲
Swift在設計中的線性擴展,高並發和多租戶支持等特性,使得它也非常適合做為IaaS的選擇,公有雲規模較大,更多的遇到大量虛機並發啟動這種情況,所以對於虛機鏡像的後台存儲具體來說,實際上的挑戰在於大數據(超過G)的並發讀性能,Swift在OpenStack中一開始就是作為鏡像庫的後台存儲,經過RACKSpace上千台機器的部署規模下的數年實踐,Swift已經被證明是一個成熟的選擇。
另外如果基於IaaS要提供上層的SaaS 服務,多租戶是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Swift的架構設計本身就是支持多租戶的,這樣對接起來更方便。
3.備份歸檔
RackSpace的主營業務就是數據的備份歸檔,所以Swift在這個領域也是久經考驗,同時他們還延展出一種新業務--「熱歸檔」。由於長尾效應,數據可能被調用的時間窗越來越長,熱歸檔能夠保證應用歸檔數據能夠在分鍾級別重新獲取,和傳統磁帶機歸檔方案中的數小時而言,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4. 移動互聯網和CDN
移動互聯網和手機游戲等產生大量的用戶數據,數據量不是很大但是用戶數很多,這也是Swift能夠處理的領域。
至於加上CDN,如果使用Swift,雲存儲就可以直接響應移動設備,不需要專門的伺服器去響應這個HTTP的請求,也不需要在數據傳輸中再經過移動設備上的文件系統,直接是用HTTP 協議上傳雲端。如果把經常被平台訪問的數據緩存起來,利用一定的優化機制,數據可以從不同的地點分發到你的用戶那裡,這樣就能提高訪問的速度,我最近看到Swift的開發社區有人在討論視頻網站應用和Swift的結合,竊以為是值得關注的方向。
Glance
Glance比較簡單,是一個虛機鏡像的存儲。向前端nova(或者是安裝了Glance-client的其他虛擬管理平台)提供鏡像服務,包括存儲,查詢和檢索。這個模塊本身不存儲大量的數據,需要掛載後台存儲(Swift,S3。。。)來存放實際的鏡像數據。
Glance主要包括下面幾個部分:
l API service: glance-api 主要是用來接受Nova的各種api調用請求,將請求放入RBMQ交由後台處理,。
l Glacne-registry 用來和MySQL資料庫進行交互,存儲或者獲取鏡像的元數據,注意,剛才在Swift中提到,Swift在自己的Storage Server中是不保存元數據的,這兒的元數據是指保存在MySQL資料庫中的關於鏡像的一些信息,這個元數據是屬於Glance的。
l Image store: 後台存儲介面,通過它獲取鏡像,後台掛載的默認存儲是Swift,但同時也支持Amazon S3等其他的鏡像。
Glance從某種角度上看起來有點像虛擬存儲,也提供API,可以實現比較完整的鏡像管理功能。所以理論上其他雲平台也可以使用它。
Glance比較簡單,又限於雲內部,所以沒啥可以多展開討論的,不如看看新出來的塊存儲組件Cinder,目前我對Cinder基本的看法是總體的設計不錯,細節和功能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離一個成熟的產品還有點距離。
Cinder
OpenStack到F版本有比較大的改變,其中之一就是將之前在Nova中的部分持久性塊存儲功能(Nova-Volume)分離了出來,獨立為新的組件Cinder。它通過整合後端多種存儲,用API介面為外界提供塊存儲服務,主要核心是對卷的管理,允許對卷,卷的類型,卷的快照進行處理。
Cinder包含以下三個主要組成部分

API service:Cinder-api 是主要服務介面, 負責接受和處理外界的API請求,並將請求放入RabbitMQ隊列,交由後端執行。 Cinder目前提供Volume API V2
Scheler service: 處理任務隊列的任務,並根據預定策略選擇合適的Volume Service節點來執行任務。目前版本的cinder僅僅提供了一個Simple Scheler, 該調度器選擇卷數量最少的一個活躍節點來創建卷。
Volume service: 該服務運行在存儲節點上,管理存儲空間,塔處理cinder資料庫的維護狀態的讀寫請求,通過消息隊列和直接在塊存儲設備或軟體上與其他進程交互。每個存儲節點都有一個Volume Service,若干個這樣的存儲節點聯合起來可以構成一個存儲資源池。

Cinder通過添加不同廠商的指定drivers來為了支持不同類型和型號的存儲。目前能支持的商業存儲設備有EMC 和IBM的幾款,也能通過LVM支持本地存儲和NFS協議支持NAS存儲,所以Netapp的NAS應該也沒問題,好像華為也在努力中。我前段時間還在Cinder的blueprints看到IBM的GPFS分布式文件系統,在以後的版本應該會添加進來
到目前為止,Cinder主要和Openstack的Nova內部交互,為之提供虛機實例所需要的卷Attach上去,但是理論上也可以單獨向外界提供塊存儲。
部署上,可以把三個服務部署在一台伺服器,也可以獨立部署到不同物理節點
現在Cinder還是不夠成熟,有幾個明顯的問題還沒很好解決,一是支持的商業存儲還不夠多,而且還不支持FC SAN,另外單點故障隱患沒解決,內部的schele調度演算法也太簡單。另外由於它把各種存儲整合進來又加了一層,管理倒是有辦法了,但是效率肯定是有影響,性能肯定有損耗,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了。
Openstack通過兩年多發展,變得越來越龐大。目前光存儲就出現了三種:對象存儲、鏡像存儲和塊存儲。這也是為了滿足更多不同的需求,體現出開源項目靈活快速的特性。總的說來,當選擇一套存儲系統的時候,如果考慮到將來會被多個應用所共同使用,應該視為長期的決策。Openstack作為一個開放的系統,最主要是解決軟硬體供應商鎖定的問題,可以隨時選擇新的硬體供應商,將新的硬體和已有的硬體組成混合的集群,統一管理,當然也可以替換軟體技術服務的提供商,不用動應用。這是開源本身的優勢!

Ⅱ 貴陽市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實現政府數據公平有序地共享開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推動政府數據創新應用,全面推進大數據戰略行動,依據《貴陽市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市、區(市、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派出機構、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行政機關)的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政府數據,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等各類數據資源,包括行政機關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依法採集、依法授權管理和因履行職責需要依託政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資源等。
本辦法所稱信息系統,是指政務信息系統,包括由財政資金投資建設、財政資金與非財政資金聯合建設、行政機關向社會購買服務或者需要財政資金運行維護的,用於支撐行政機關業務應用的各類信息系統。第三條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工作,協調解決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有關重大問題。
區(市、縣)人民政府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的相關工作。第四條市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管理和協調全市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工作;
(二)組織建立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工作溝通協商機制;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相關制度;
(四)組織開展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派出機構、區(市、縣)人民政府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工作的考核;
(五)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職責。第五條區(市、縣)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管理和協調本轄區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工作,接受上級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監督、指導;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本轄區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相關配套制度;
(三)組織開展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派出機構、鄉(鎮)人民政府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工作的考核;
(四)市、區(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職責。第六條其他行政機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的相關工作。第七條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所需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八條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設電子政務外網、「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政府數據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政府數據開放平台(以下簡稱開放平台),作為政府數據傳輸、存儲、共享、開放的載體。
電子政務外網是承載「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共享平台和行政機關信息系統的基礎網路。
「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應當基於電子政務外網建設,是政府數據匯聚、融通、應用的雲計算平台。
共享平台是管理全市政府數據資源目錄、支撐行政機關進行政府數據共享交換的基礎平台。
開放平台是發布全市開放的政府數據資源目錄和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開放政府數據的公共基礎平台。
鼓勵區(市、縣)人民政府參與建設「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第九條區(市、縣)人民政府和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貴陽綜合保稅區管委會、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應當組織建設本轄區的電子政務外網,並明確相應工作機構管理維護。第十條除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和國家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不再單獨建設共享平台和開放平台。第十一條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新建或者改造信息系統應當部署在「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已建信息系統應當逐步向「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遷移。
行政機關未按照前款規定將本機關信息系統部署或者遷移至「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的,財政部門不再安排相應的運行維護費用。第十二條市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實施電子政務外網、「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共享平台、開放平台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
市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託具備相應信息技術服務條件的機構對前款規定平台進行運行維護管理,並依法簽訂委託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第十三條行政機關使用「雲上貴州」貴陽分平台,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向市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實行政機關提交的申請和相關材料,自核實通過之日起提供不低於10日的測試試用期,經測試通過後,向申請機關正式開通應用系統。

Ⅲ GIS中,空間數據共享的意義和方法

意義:GIS基礎軟體技術是地理信息領域軟體技術的制高點,是整個產業鏈條的關鍵。發展GIS基礎軟體對我國地理信息產業發展和保證國家地理信息安全至關重要。

方法:大數據與GIS的結合正在改變傳統地理研究與分析方法,也在悄然改變GIS的服務形態。IT新技術的融入,不斷豐富和提升地理智慧的內核。而爆發式增長的市場需求,又為GIS技術的創新和應用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

(3)共享平台是否能夠存儲數據擴展閱讀

超圖集團正式對外發布了基於大數據架構的GIS基礎軟體產品SuperMap GIS 9D,其在大數據GIS技術、新一代三維GIS技術、雲端一體化GIS技術、跨平台GIS技術四大方面取得了全新進展和突破,

滿足大數據應用、新型智慧城市和新型測繪等應用需求,解決了海量時空數據分布式管理、高性能、高可信分布式計算的新難題,以及傳統GIS復雜圖示制圖與空間分析的老問題,開創了GIS與大數據等技術融合發展和創新應用的新格局。

此次會議圍繞大數據領域的探索實踐、GIS與空間大數據融合、大數據時代的地理信息應用轉型升級、新一代三維GIS技術創新與應用、中國GIS的國際化探索等話題,測繪地信主管部門,阿里、騰訊等互聯網企業,

超圖等GIS基礎軟體企業,相關科研機構,眾多海內外GIS用戶單位的相關專家在主題大會環節呈現了數十場精彩報告,共同探討大數據時代的GIS技術創新發展與應用落地。

Ⅳ 數據共享平台的好處

數據共享平台可以讓大家對一些數據共同使用,這樣降低了數據獲取的成本,提高了信息的流動性。

Ⅳ 沈陽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推動政務數據資源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規范政務數據資源的歸集、共享、開放及其安全管理,提高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政務數據資源的歸集、共享、開放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政務部門,是指本市政府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本條例所稱政務數據資源,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音視頻等各類數據資源,包括政務部門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依法採集的、依法授權管理的和因履行職責需要依託政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資源等。

本條例所稱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是指政務部門因依法履行職責需要使用其他政務部門的政務數據資源或者為其他政務部門提供政務數據資源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政務數據資源開放,是指政務部門依法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放政務數據資源的行為。第四條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統籌協調本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的重大事項;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轄區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第五條市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本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指導本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和政務數據資源開放平台(以下簡稱開放平台)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區、縣(市)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本轄區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業務上接受市大數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其他政務部門負責本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的採集匯聚、目錄編制、數據提供、共享、開放、更新維護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第六條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應當以需求為導向,遵循統一標准、統籌建設、便捷高效、無償提供、依法管理、安全可控的原則。第七條本市共享平台和開放平台由市人民政府統一建設,用於匯聚、存儲、共享、開放本市政務數據資源。

共享平台是發布本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目錄、支撐政務部門進行政務數據資源共享交換的基礎平台,應當按照國家網路安全相關制度和要求,依託本市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管理。

開放平台是發布本市政務數據資源開放目錄和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放政務數據資源的基礎平台。

共享平台和開放平台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和安全保障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八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對市級政務部門和區、縣(市)人民政府開展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和改進意見向社會公布。

評估工作可以委託具備評估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第九條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應當依法接受監督。第二章政務數據資源歸集第十條政務部門的政務信息系統建設應當納入市級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統籌管理。

政務部門新建政務信息化項目應當符合共享開放要求。

政務部門應當提供符合技術標準的系統訪問介面,與共享平台和開放平台對接。第十一條政務部門非涉密的政務信息系統應當通過本市電子政務外網承載,本部門已經建立的專網承載的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應當遷移到本市電子政務外網。第十二條政務數據資源實行目錄管理。市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目錄和開放目錄的編制和審核,並建立目錄更新機制。

政務部門應當按照法定職責對本部門的政務數據資源進行梳理,編制本部門的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第十三條政務部門負責本部門與共享平台、開放平台的聯通,向共享平台和開放平台發布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提供相應的政務數據資源,並從共享平台獲取、使用共享政務數據資源。

使用國家和省級政務信息系統的政務部門,應當根據本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的需要,留存本市政務數據資源,並保證其准確性、及時性。第十四條政務部門應當按照統一的標准規范採集和處理政務數據資源,可以通過共享方式確認或者獲取的信息,不得另行重復採集或者擅自超范圍採集。

Ⅵ 區塊鏈可以為數據共享帶來哪些改變

區塊鏈可以為數據共享帶來哪些改變
當前,在社交網站上共享文字和照片,並分享彼此的喜怒哀樂,已經成為大眾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時代的進步,共享正逐步走入實體社會,共享單車、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共享汽車等一系列共享經濟模式橫空出世,給人類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便利。
作為一種分布式共享賬本,區塊鏈技術似乎天生就和共享密不可分,業界人士也不斷宣稱這種技術能給共享帶來革命性的進步。
那麼,區塊鏈式共享與互聯網式共享究竟有何不同呢?本文以數據共享為例,對這一問題進行解答。

區塊鏈共享的不僅僅是數據
數據共享是人與生俱來的需求,比如,在咖啡館談人生理想、執筆書寫文字等等,這些都是普通人用來和他人交流信息的重要方式。
互聯網的出現,打破了數據共享在地域和時間方面的限制,它可以讓不同人在地球的不同位置進行即時交流,電子郵件、網上即時通訊等技術的出現大大提高了信息傳輸的效率。
此外,互聯網可以匯集海量的數據,提供了比紙質檔案更大的容量,讓用戶在很短的時間內獲取豐富的信息。
那麼,在區塊鏈技術下,這一切有何不同呢?
事實上,區塊鏈技術關心的並非是數據的共享,而是數據控制許可權的共享,此處的許可權主要是指數據的修改和增加的權力,它主要包含兩個含義:
一是誰可以進行數據的修改
二是以何種方式進行修改。
在互聯網模式下,數據讀取、寫入、編輯和刪除一般都伴隨著身份認證操作,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對數據進行修改,而在區塊鏈模式下,尤其是公有鏈體系下,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對數據的讀寫,並且以分布式賬本的方式構建了一個去信任的系統,參與讀寫的各個組織或個體可以互不信任,但能對系統存儲數據的最終狀態達成共識。
簡單地說,區塊鏈式共享和互聯網式共享的本質區別在於區塊鏈共享的不僅僅是數據,而是數據的控制權。那麼,區塊鏈究竟怎樣處理數據控制權呢?
區塊鏈通過規則來控制數據
在區塊鏈技術出現之前,互聯網數據通常是被單一實體控制的。由於網站運營方完全控制了中央伺服器,這些組織可以隨意地編輯和處理數據。雖然組織也需要在一定的法律和協議下完成數據修改等行為,但由於其是掌握資源的一方,個人用戶很難享有完全的控制權。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某一用戶上傳了一張照片到網站平台上,並且希望朋友們能看到這張照片。排除掉一些非法要素,這張照片最後的控制權是歸誰呢?
顯然,從用戶的角度來看,這張照片是歸自己所有的,但事實上,這些社交網站才是真正的控制方,他們可以隨意的進行修改,用戶卻毫無辦法。
也就是說,在現有互聯網體系下,只要掌握了網站平台的運營權,就能完全地控制平台上的數據。
而在區塊鏈體系下,數據不被任何權威方掌握,其許可權是由規則來進行控制的,這些規則的主要目標是來規定什麼樣的信息是有效的,同時還規定了參與者應當如何對其進行反饋。
這些規則通常是預先定義的,加入區塊鏈網路的參與者必須遵守規則。當然,從技術上來說,參與者可以自行忽略某些規則,並根據自身利益來構建一些無效的數據。但是,由於區塊鏈共識機制的存在,其他參與者可以根據預定義的規則將這些無效數據排除在網路之外。
比如,在蘇寧金融上線的區塊鏈黑名單共享平台系統中,就有很多這樣的規則——沒有積分不得查詢數據,本機構數據只有本機構有許可權修改,等等。一旦有機構做了一次規則外的操作,這些操作會作為無效交易,禁止其發生。
總的來說,區塊鏈根據技術層面的規則體系來規范數據的寫入行為,而互聯網是通過權力和資源來控制數據,這是區塊鏈式共享和互聯網式共享的根本性區別。
區塊鏈規則由參與者共同維護
雖然在互聯網環境內,也存在著一些規則,但是由於規則完全是由權力方來維護的,難以避免會出現暗箱操作等行為。而在區塊鏈體系內,規則是由所有參與者共同維護的,各參與方都會根據規則來獨立的驗證數據。
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並不能假設所有參與者都能完全依照規則,因此,每一位參與者都會獨立的驗證其接收到的數據,並判斷其是否違反規則。如果核實數據是有效的,那麼參與者就會接受這份數據,並將其轉發給其他人,否則,就會直接拒絕。
在區塊鏈網路內,只有當相關參與者同意後,新數據才能被視為有效數據,並將其加入到最終的區塊鏈共享賬本中。
根據區塊鏈的構造方式,數據的確認方式有較大的區別,比如,在公有鏈中,需要大部分參與者都同意數據的有效性,而在聯盟鏈或私有鏈中,只需要少數參與者同意即可。
在這種方式下,參與者自身就是管理者,這就是區塊鏈去中心化最為核心的表現形式:沒有機構高人一等,具有完全的數據的控制許可權。
區塊鏈是以許可權分享的形式,讓每個參與者同時作為數據提供方、驗證方和使用方,共同維護區塊鏈數據的安全和有效性。
自從區塊鏈火熱之後,萬物皆可區塊鏈似乎成為行業的廣告詞,尤其是一些數據共享型應用會被認為是區塊鏈的極好案例。
事實上,互聯網的出現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數據共享的問題,區塊鏈實現的是許可權的共享,這才是區塊鏈給業界帶來的最革命性的變化。

Ⅶ 免費企業文件共享平台

文件共享算是企業網盤里頭比較普遍的一項功能了,這種基礎功能每家做的其實是大同小異的。只不過企業網盤本身是付費的,免費的不太好找而已。我知道的就只有億方雲以及燕麥雲有免費的版本提供,一個20g一個5g。容量是比不上個人網盤但用下來你就知道這個還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