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稱得上保密單位的部門有哪些
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
①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②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③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⑤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⑥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⑦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密的國家秘密事項;
⑧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國家秘密條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國家保密局不是情報機構」
而對於大家普遍關心的「國家安全部」和「國家保密局」的區別,兩個機構的性質完全不同。前者是情報機構,而後者也就是國家保密局最主要的職能就是管理黨中央、政府涉密文件。
Ⅱ 文件密級的劃分和保管
密級文件一般分為四級:
按國家事務秘密程度的等級,絕密.核心、絕密、機密、秘密四級。
絕密.核心
「絕密.核心」: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目前僅軍隊機關使用此密級,泄露可能會使國家安全遭受根本性的損害,是國家軍事安全中的核心利益所在,該密級為2016年軍改以來的一系列政策調整中新增加的一項,於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旨在更好地為軍隊建設和軍事斗爭准備服務,具有重要的作用。
絕密
「絕密」:是十分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如軍事工業中的核武器、戰略導彈、核潛艇等的戰術技術性能及這些武器的生產儲存數量、作戰頻率等都是必須確保的「核心秘密」,也就是「絕密』。
機密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一旦泄露就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如我國研製的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經濟價值較高的葯品的成分、工藝、技術訣竅等都列為機密,這些東西泄露出去會給國家的經濟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這類泄密事件曾經發生過。如某葯廠在接待客商過程中,沒有做好相應的防範措施,讓外方參觀了生產的全過程,加之有問必答。客商竊走了全部生產過程、工藝技術等技術,回去後大批生產,搶走了國際市場,給我們帶來的巨大的經濟等各方面損失。
秘密
「秘密」:是指一般的國家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一般的危害和損失。如我國某縣生產的龍須草席歷史悠久,曾是清朝皇帝御品,並外銷許多國家和地區,每年為國家賺取大量外匯,被譽為中國獨有的工藝品。
但在八十年代某國在參觀草席生產工藝時竊走了生產的技術訣竅,以後不但停止了從我國進口龍須草席,還與我國爭奪國際市場,影響了我國出口額,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涉密文件日常保管:
首先,應根據信息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將企業信息劃分為不同等級,設定不同的知密范圍,限制信息的傳播途徑,積極主動的防止競爭對手竊取或通過合法途徑獲取本企業的信息。
其次,企業應明確涉密人員的范圍、許可權和責任,嚴格控制商業秘密在本企業之中的傳播范圍,明確規定作為一項商業秘密,哪些人需要知道,哪些人不需要知道。否則人多口雜,一不留神就泄密,而且不利於責任的有效追究。
第三,在庫房管理中,可確立多人負責和有限職責的原則,採用分割組合方法保管存儲商業秘密文件。例如,可將商業秘密的關鍵部分分解,限定員工只接觸一部分,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擁有完整的商業秘密。庫房設施要可靠,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密碼門,只有文件管理人員才有密碼通行證、定期更換密碼;密件平時應鎖入保險櫃。
第四,在用戶利用管理中,要規定借閱范圍、時間和簽閱手續,管理者要跟蹤密件的流動,最好借閱者就在機要室或閱文室查閱該文件,有特殊情況的也要當天借當天還。文件的復制要有規定和限制,原則上不應允許復制。商業秘密文件辦完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以免發生商業秘密糾紛時無法舉證。
第五,為確保敏感的公司文件的安全,對於廢棄的文件,不要將它們往廢物簍一扔完事,而應廣泛使用文件粉碎機,將企業廢棄文件徹底銷毀,使文件無法復原,以免競爭對手從中分析出本企業的競爭動向。
(2)秘密文件存儲單位擴展閱讀:
密級訂立標准:
定密,就是把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每一具體秘密事項,按照國家劃定的「絕密.核心、絕密、機密、秘密」四個等級,依照法定程序確定下來,並通過相應的法規制度予以保護,從而達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目的。
定密工作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保密工作管理體例結構中的首要工作,是各機關、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只有認真地把屬於國家秘密的每一具體事項及其密級,及時准確地依法確定下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受損害。
不定密,會混淆密與非密的界線,分不清在哪些是國家秘密,哪些是非國家秘密,更談不上貫徹「積極防範,突出重點」的方針,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亂,既不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又會不同程度地妨礙國家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因此,搞好定密工作至關重要。
Ⅲ 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規定
接收國家涉密文件、資料,密件包裝應當由保密人員拆封,為規范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的管理,制定了哪些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條例
第一條、各種涉密和內部文件、刊物、資料、檔案必須堅持統一管理的原則,嚴格文件、資料的印發、傳遞、清退、立卷歸檔、銷毀等制度。
第二條、所有秘密、機密、絕密文件(資料)均應由專人保管,認真登記,妥善放置保管。
第三條、凡上級發來的和我開發區制發的標明密級的文件、資料及刊物,應按規定的范圍閱讀和傳達,不經原制發機關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擴大范圍和翻印。需傳閱或承辦的密件,有關領導和承辦人要做到及時閱批、承辦,不得橫傳、積壓。絕密級文件原則上不出辦公室,不得攜帶外出。需要承辦部門帶回辦理的密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用後及時歸還;造成失密事故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四條、各種密件應指定專人管理,查閱文件、檔案必須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要有人監督。
第五條、為確保密件的安全,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存放機要室或鐵制文件櫃內,並做到經常清點、核對;存放保密文件、資料也必須配置專櫃,符合保密要求。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時,不得將密件放在桌面上,閱過的文件要及時退回機要室,來不及閱讀的文件要鎖進文件櫃中或暫時退回機要室保管。
第六條、對秘密文件、資料,從擬稿到審查、修改、簽發均要保守秘密。打字、文印室是機要重地,印製秘密文件要專人負責,列印完的文件及時送出,未完的工作件要妥善收存,廢棄文件要集中收存、統一銷毀,個人不得利用廢棄紙張另作私用或不經清理出售,嚴防失泄密。非打字、印刷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文印工作場所。
第七條、上級下發的涉密文件、資料及黨工委、管委會印發的秘密文件、內部資料不得作廢紙處理,也不得擅自出售給廢品收購部門和個體商販,要對應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進行統一造冊,交黨政辦後按程序處理。
第八條、國家絕密級、機密級文件、資料、音像製品、光碟等秘密載體應通過機要交通傳遞。確因工作需要需隨身攜帶秘密級文件、資料等秘密載體外出的人員,一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做到密件不離人,不允許攜帶密件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以防泄露國家秘密。
第九條、復印涉密文件一律到黨委辦公室辦理復印,秘密文件、資料及發文部門規定不準翻印的文件,未經原發文機關批准不得擅自復印。復印件與正本文件的秘級相同對待,應嚴格收發、傳閱登記、立卷歸檔及清退、銷毀制度,復制的廢品要及時銷毀。嚴禁在營業性場所列印、復印、傳輸國家秘密文件、資料。
第十條、嚴禁在使用移動通信工具時談論、收發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嚴禁在涉密會議的場所使用移動通信工具。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輸出國家秘密信息和不宜公開的開發區內部事項。
第十二條、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有關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
第十三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照相應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應將其交黨政辦公室,統一銷毀,並登記備案。涉密計算機改作他用或報廢時,使用部門應報管委會同意,並將計算機硬碟進行低級格式化處理,銷毀所有涉密信息。
第十五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Ⅳ 秘密文件、機密文件、保密文件、絕密文件區別是什麼
1、密級的不同重要性
國家秘密分為絕密、秘密和秘密。
絕密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會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嚴重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2、不同的保密期
除另有規定外,最高秘密等級不超過三十年,秘密等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等級不超過十年。
保密期限是根據在一定期限內泄露某一國家秘密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的損害而確定的。
3、不同的保密許可權
中央和省級國家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和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秘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和單位可以確定秘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水平。分類的具體許可權和授權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規定。
註:機關和單位應當定期對確定的國家秘密進行審查核實。因保密期內保密事項范圍的調整不再被視為國家秘密的,或者公開後不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解密;
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應當在原保密期限屆滿前重新確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長保密期限的,由原保密機關或者單位或者上級機關決定。
(4)秘密文件存儲單位擴展閱讀:
定密的程序:
定密應當履行法定的程序,這是國家秘密產生的重要形式要件。如沒有程序性作保障,將直接影響國家秘密的全法性。
定密需要有與之相對應的機關部門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一條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
軍事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范圍內公布,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
Ⅳ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涉密文件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收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單位保密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到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保密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直接傳遞,不得任意橫傳。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保密員辦理手續;
5、涉密文件、資料,不經上級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復印、翻印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復印、印製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復印後的涉密文件資料按涉密文件管理;
7、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外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不準在公共場所停留、游覽、購物、探親訪友等,返回單位後要及時交保密員保管,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8、幹部調動工作時,應將自己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資料須定期收回上交,發現丟失,及時匯報並立即追查處理。
法律依據
《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以下簡稱授權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機關、單位申請作出定密授權。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授權機關名單在有關范圍內公布。第七條 中央國家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省級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
定密授權不得超出授權機關的定密許可權。被授權機關、單位不得再行授權。
Ⅵ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
密級是檔案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級,一般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那麼密級文件有哪些相關管理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如下
一、 秘密文件的范圍
第一條 凡不能公開發表的涉及黨與國家秘密的文件、檔案、電報、圖表、資料、圖書、刊物、教材、照片、錄音帶、錄相帶、擬制文件和資料過程中形成的草搞和清樣,打字臘紙、復印廢頁、印刷余份等,都屬本辦法所指的秘密文件的管理范圍。
第二條 秘密文件根據秘密程度的高低劃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各單位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中發〔64〕627號文件)精神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秘密文件的密級劃分細則。
第三條 不宜對外公布的文件、刊物、資料、圖片等,可做為內部材料,不劃密級,但應注意保存,不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對外泄露。
二、 文件制發
第四條 文件制發部門要根據文件內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確定適當的密級、印份、發送范圍和閱讀級限,由制文部門的負責人核定簽印。
第五條 秘密文件必須嚴格按照批准份數,一律由內部機要列印人員或具備保密條件的印刷單位印製,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負責印製。
三、 文件管理第六條 各單位的秘書部門,是負責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部門,是秘密文件收發、運轉的樞紐,必須嚴格責任制度,切實做好秘密文件的接收、登記、分發、運轉、清退、立卷、保管、銷毀和移交等各個環節的保密。
第七條 參加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須交秘書部門的文件管理人員,個人不得保存。
第八條 秘密
文件應由經管文件的人員拆封,領導親啟件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拆封,他人不得自行拆閱。
第九條 嚴格執行關於翻印、復印文件的規定。上級機關的發文,屬機密、秘密級文件,須經市委或市政府分管秘書長批准後翻印、轉發。凡絕密或註明不準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得自行復印、翻印。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印時,經制文部門同意,並要嚴格控制份數,不得改變使用范圍。復印件要同原件同樣管理。
第十條 縣、團級以上單位,未配專職文書人員的,不發給文件。
第十一條 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庫房或文件櫃內,對平時使用的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用後隨手入櫃加鎖。
四、 文件閱讀
第十二條 秘密文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傳達、閱讀,不經制文部門的同意,不得自行擴大范圍,也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文件內容。
第十三條 傳閱秘密文件,要由機要人員填寫傳閱單,統一掌握,閱後主動退回,不要橫傳,對急辦的文件,機要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十四條 秘密文件應在辦公室或閱文室閱讀,不得帶到宿舍、醫院或其他公共場所。
第十五條 借閱秘密文件,要履行嚴格的借閱手續。絕密文件應當天交回,再用再借。借閱人對文件負有安全和保密的責任,自覺做到按期歸還。文書人員對借出的文件應及時追回。
第十六條 不經組織批准,個人不得隨意摘記秘密文件內容,不得利用秘密文件和內部資料為公開報刊撰寫稿件。
五、 文件傳遞
第十七條 傳遞秘密文件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往外地,應由機要通信部門遞送,不得使用普通郵政。重要密件,須由機要交通遞送或派兩名專人護送。
(二)市內傳遞,由機要人員遞送。絕密件、密碼電報,須由機要人員用專車遞送。
(三)單位內部傳遞,要有專人負責,嚴格簽收手續,無關人員不得代收、代送。
(四)向駐外機構遞送,要按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在公開函電中暴露我秘密機構的名稱和性質。
(五)向我駐港澳機構寄發文件、資料和函件,一律通過機要寄「廣東省委第八辦公室」轉送,不得向港澳直接郵寄。
(六)文件要密封,標明密級,放在文件包、箱內,做到文件不離人,專程直送,不得他往,並嚴格簽收手續。
第十八條 幹部外出工作,不得隨身攜帶絕密、機密級文件。幹部 出國 工作,一律不準攜帶各類秘密文件,如有特殊需要,按外交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 文件核對和清退
第十九條 各單位文件管理人員對保管的秘密文件應做到:絕密文件一周一核對;機密文件半月一核對;秘密文件一月一核對。在核對中發現短缺文件應立即查找,其中秘密以上文件應立即 報告 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市直單位對其下屬單位的文件實行一季度一清退。每年三月底市委、市府兩個辦公廳將上年各類秘密文件的清退情況向市保密委員會作出報告。
七、 文件交接
第二十一條 機構撤銷、合並時,原機構的秘密文件應隨同文書檔案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應清退的,退回原發文部門;
(二)應歸檔的,整理立卷移交檔案部門;
(三)需帶往合並單位的,移入合並單位;
(四)無保存價值的,按規定銷毀。
原機構應按上述辦法將文件、檔案登記造冊,認真移交,待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結束工作。
第二十二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人員工作變動時,須對所管秘密文件進行清點移交。所有工作人員(包括領導幹部)調動工作時,對個人使用的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帶走,更不能隨意銷毀或遺棄,必須全部移交清楚後,才能離開。
八、 文件立卷,歸檔
第二十三條 文書人員按照立卷規定的要求,在搞好文件催辦和清理的基礎上,分類立卷歸檔,並於三月底前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九、文件銷毀
第二十四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查批准;任何個人不得自行銷毀、處理。
第二十五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派專人護送到指定的造紙廠監督銷盡。市內五區安排在青島造紙廠、人民造紙廠監銷,各縣(市)和黃島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有保密條件的造紙廠監銷。在裝卸、運送、監銷過程中,要有安全 措施 ,嚴防丟失或被竊。
第二十六條 一切屬於保密范圍的文件和資料,均不準向物資回收部門或私人出售。
十、機要人員條件及職責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配備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選拔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擔任。並要堅持先審後用和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對不適合做機要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整。
第二十八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盡到下列責任:
(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
(二)對黨忠誠,堅守崗位、遵守紀律,熱愛本職工作,對刺探、竊取、出賣國家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敢於斗爭。
(三)模範遵守中央十項保密守則和省、市的有關保密規定。
(四)文件管理清楚,各種手續完備,文件運轉及時、准確,不失密。
第二十九條 承印秘密文件的單位,要對職工加強保密 教育 ,落實保密措施,確保文件印刷過程中的安全。
十一、 獎懲辦法
第三十條 對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成績突出者;及時發現他人違犯保密制度,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重大損失者;在危難情況下,不顧個人安危,維護和保衛秘密文件安全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 凡違犯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包括丟失秘密文件)者,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需要,制訂秘密文件管理細則。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黨、政領導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文件管理工作的領導,模範地執行本辦法,並督促檢查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
本辦法從一九八七年公布之日起執行。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相關 文章 :
1.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篇
2. 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3. 機要文件相關管理規定
4. 辦公室文件管理制度3篇
5. 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範文3篇
6. 文件管理制度範文3篇
Ⅶ 內部文件和秘密文件的區別
1、公開范圍不同:內部文件是單位內不向外流通的文件,秘密文件是有高低級別的保密文件。
2、含義不同:內部文件是一種介於保密性和公布性之間的準保密文件,秘密文件又稱私有文件,是因為某些原因,而不可以向大眾公開的文件。
3、可觀看人群不同:內部文件是內部人員觀看的文件,秘密文件是專職人員看的文件。
文件是有關政治理論、時事政策、學術研究等方面的文章,而機關文件是指黨政群團等社會組織發布的法律、法令、條列。公務文書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一定的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務文件。
Ⅷ 什麼是秘密文件要概念!
秘密文件的概念是不可向大眾公開的文件。
秘密文件又稱私有文件,因為某些原因,而不可以向大眾公開的文件。秘密文件保存是一個大問題,傳統文本文件是保險箱之類的保存,電子文件就通過各種方法把它隱藏和加密。
在文件或文件夾的「屬性」標簽下選擇「隱藏」,然後在「文件夾選項」的「查看」標簽中點選「不顯示隱藏的文件和文件夾」是我們最常規的辦法。
加密方法:
1、通過加密文件再隱藏:這樣的軟體有加密狗、文件加密大師等,連QQ都有加密功能了。這個可以試試。至於安全性,建議把秘密文件通過移動存儲設備進行加密,而不連接在網路上,並且在外面加部分文件進行掩蓋,因為有某些軟體可以隱藏加密文件大小的。
2、加密檔案系統:Windows 2000和Windows XP中的NTFS檔案系統提供了Windows95,Windows98或Windows Me都不具各的加密檔案系統如果硬碟上的文件己經使用EFS進行了加密,這樣即使個黑客能訪問到你硬碟上的文件,由於沒有解密的KEY,文件也是不可用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秘密文件
Ⅸ 涉密文件管理的要點是什麼
涉密文件的管理包括收文、發文和日常管理三個主要環節。
1、涉密文件(包括確定密級的文件資料、圖表、刊物、教材等)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字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各單位機要保密人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涉密文件應存放在鐵皮櫃內;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進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機要人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機要人員直接傳遞,不得逾越機要人員任意橫傳。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機要人員辦理手續。
5、涉密文件、資料,不經發文單位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復印、翻印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復印、印製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復印後的涉密文件資料要按原件密級管理。
7、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外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不準在公共場所停留、游覽、購物、探親訪友等,返回單位後要及時交機要保密人員保管,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8、當工作發生變動時,應將自己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資料的清退和銷毀。閱辦的涉密文件應當及時清退,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交由市保密局統一集中銷毀,個人均不可自行、隨意銷毀。嚴禁將各類涉密載體或者內部資料、刊物當廢品出售。對違反保密規定,使涉密文件資料發生失泄密的,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10、涉密文件資料須定期收回上交,發現丟失,及時匯報並立即追查處理。
11、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部門造冊,按照有關保密法規的規定,由領導批准後統一處理,不得擅自銷毀。
(9)秘密文件存儲單位擴展閱讀:
收文環節:
收文管理包括檢查、登記、批辦、傳遞等步驟。收到密件後,首先要檢查來文封皮的狀態,看是否有損壞或被竊的痕跡,在回執單或送文簿上簽署姓名、時間。
其次,在專門的密件登記簿上登記收到的全部密件,除了常規的登記項目外,還應註明密級、編號、份數、製作日期。
第三,將密件交由辦公室主任處理。
與本企業有關的商業秘密文件,辦公室主任應當認真進行擬辦,提出合理的利於保密的意見,再由分管領導根據擬辦意見對密件處理作出決定。由於擬辦意見關繫到商業秘密的生死存亡,應當極為慎重,選擇的承辦部門、人員都要盡量認定為可靠的,而且知密的范圍要盡量小。
辦理中由於需要其他部門及人員的協助而必須提供信息時,要先向他們聲明保密原則,並盡可能地以最小的商業秘密信息量得到他們最大的協助。
第四,密件必須由專人傳遞並負責跟蹤密件的整個辦理過程,密件在同一個人手中停留的時間不能太長,傳遞文件的文書人員應該做到及時送達,及時傳閱,並監督辦理過程。
發文環節:
發文環節包括草擬、審核、簽發、復核、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序。草擬文件時,有保密事項後應當馬上做標記,並劃定密級,限制秘密文件的范圍。審核、簽發與復核,是對文件內容的把關,層層監控為的是使企業的商業秘密在產生階段就得到很好的保護,以減少後患。
密件繕印要在專門的機要文件繕印部門進行,商業秘密文件的原稿與繕印稿都要注意保密,同時還要注意在繕印過程中留下來的一些印壞了的廢棄文件,這些廢棄文件要用碎紙機處理,不能隨意堆放或賣給廢品收購站。
需要用印的文件要加蓋發文機關或企業領導人的印章,一般應由負責人親自加蓋,企業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要限制文件的發放范圍和數量,待發的公文要進行封裝,負責密件工作的文書人員應當認真清點密件的印數,核對要發往的機關部門,裝封後加蓋密級章,貼上密封條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交通或專人發送。
日常管理:
首先,應根據信息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將企業信息劃分為不同等級,設定不同的知密范圍,限制信息的傳播途徑,積極主動的防止競爭對手竊取或通過合法途徑獲取本企業的信息。
其次,企業應明確涉密人員的范圍、許可權和責任,嚴格控制商業秘密在本企業之中的傳播范圍,明確規定作為一項商業秘密,哪些人需要知道,哪些人不需要知道。
否則人多口雜,一不留神就泄密,而且不利於責任的有效追究。
第三,在庫房管理中,可確立多人負責和有限職責的原則,採用分割組合方法保管存儲商業秘密文件。
例如,可將商業秘密的關鍵部分分解,限定員工只接觸一部分,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擁有完整的商業秘密。庫房設施要可靠,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密碼門,只有文件管理人員才有密碼通行證、定期更換密碼;密件平時應鎖入保險櫃。
第四,在用戶利用管理中,要規定借閱范圍、時間和簽閱手續,管理者要跟蹤密件的流動,最好借閱者就在機要室或閱文室查閱該文件,有特殊情況的也要當天借當天還。文件的復制要有規定和限制,原則上不應允許復制。商業秘密文件辦完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以免發生商業秘密糾紛時無法舉證。
為確保敏感的公司文件的安全,對於廢棄的文件,不要將它們往廢物簍一扔完事,而應廣泛使用文件粉碎機,將企業廢棄文件徹底銷毀,使文件無法復原,以免競爭對手從中分析出本企業的競爭動向。
Ⅹ 國家涉密文件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1、涉密文件(包括確定密級的文件資料、圖表、刊物、教材等)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字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各單位機要保密人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涉密文件應存放在鐵皮櫃內;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 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進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 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機要人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機要人員直接傳遞,不得逾越機要人員任意橫傳。因工作需 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機要人員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