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危化品庫房門窗要求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 18265-2000 中 6.1.2 建築結構:
a) 危險化學品的庫房建築應符合GB J16-1987第4章的要求;
b)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建築屋架應根據所存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危險等級採用木結構、鋼結構或裝配式鋼筋混凝土結構。砌磚牆、石牆、混凝土牆及鋼筋混凝土牆;
c) 庫房門應為鈦門或木質外包鐵皮,採用外開式。設置高側窗(劇毒物品倉庫的窗房應加高鐵護欄);
d) 毒害性、腐蝕性危險化學品庫房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易燃易爆性危險化學品庫房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三級。爆炸品應儲存於一級輕頂耐火建築內,低、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類應儲存於一級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②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有幾種
根據《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有3中:
1、隔離貯存(segregated storage):指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2、隔開貯存(cut-off storage):指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分離貯存(detached storage):指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2)危化品存儲門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經銷部門自管倉庫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單位在重復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維修或者更換。使用單位應當對檢查情況作出記錄,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③ 危化品倉庫房門需要什麼材質
硬化鋁合金。試試、
④ 危險品倉庫門必需是木質門還是鐵門
危險品倉庫屬於防爆區域,你要根據防爆要求來做門的,而且你的危險品倉庫屬於那種類型的防爆等級,門也要有相應的防爆等級。包括門的材料,門開的方向,而且要做兩個門的,有一個緩和區。
⑤ 危險化學品的庫門是內開式還是外開式
為了安全起見,必須要外開。很多企業特別是化工企業,為了少佔點地方,把倉庫門設為推拉式,很不安全哦!建議立即改正才對。
⑥ 危化品儲存倉庫標准
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 :是指專門出租場地、儲存危險化學品,自身不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規定。
建築結構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牆體應採用砌磚牆、混凝土牆及鋼筋混凝十牆。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置遮陽板或雨搭。窗戶上的玻璃應採用毛玻璃或塗白色漆。
倉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採用外開式。
有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泄壓設施。泄壓設施採用輕質屋面板、輕質牆體和易於泄壓的門、窗等,不得採用普通玻璃。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置,為單層建築,並不得設有地下室。
儲存禁忌
根據危險化學品特性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化學品混合貯存。
大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大於10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鐵 企業復工復產冬季防控消毒步騾講解微粒
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250m。
中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大於1000~10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
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200m。
小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小於1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
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150m。
⑦ 危化品倉庫建設要求
法律分析:1、倉庫必須具有良好的通風、隔熱條件,配備降溫、防潮、防汛、防雷等設施。
2、倉庫的設施需要定期由專人檢查登記。
3、倉庫內應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4、倉庫內設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燈、防爆風扇、防爆開關等。
5、庫房門應採用外開式防火門,且有良好接地。
6、倉庫的窗戶下部離地面不得低於1.8m。
7、倉庫地面需採用不燃燒且易洗的地坪。
8、倉庫內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倉庫門口應有斜坡。
9、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規定,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
10、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等情況。
11、劇毒品、炸葯、放射性物質應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應及時處理。
12、庫房的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13、換裝危險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徹底清洗。
14、容易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式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儲混存。
15、對遺留在地上和墊倉板上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清除,保持庫房清潔。
倉庫內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性配置齊全的個人防護用品,有條件的話應當安裝緊急噴淋系統(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
16、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質在倉庫內外配置齊全的不同類型、數量的滅火器。
17、倉庫內需要貼有各類標識,註明化學品名稱規格和提醒危險類型。
18、倉庫儲量不可超量,物品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必須留有消防通道。
19、倉庫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該符合安全要求。
20、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都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21、倉庫配備的安全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需熟知各區域貯存的化學品種類特性及事故處理程序與方法。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進行可能危及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應當在開工的7日前書面通知管道所屬單位,並與管道所屬單位共同制定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管道所屬單位應當指派專門人員到現場進行管道安全保護指導。
⑧ 貯存易燃物品的倉庫大門應當向外開為什麼
易燃易爆物倉庫的大門應當向外開啟。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性質,在運輸、裝卸、生產、使用、儲存、保管過程中,於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導致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事故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常見的、用途較廣的約有2200餘種。
貯存易燃物品基本要求
1、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經銷部門自管倉庫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2、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3、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