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擁有管制刀具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和罪刑法定原則,持有管制刀具不是犯罪行為,不應當受到刑事追究。同時,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相關規定,單純在家裡持有管制刀具的行為也不是違法行為。但是,如有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有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行為,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我國《刑法》規定,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綜上,攜帶管制刀具被認定為有潛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的,是違法行為,同時應當收到治安處罰。如果只是單純將管制刀具放置在家中的行為,不是違法行為也不是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九條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四)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准。
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第四十條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滿,執行機關應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群眾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② 私藏管制刀具判幾年
私藏管制刀具不屬於犯罪,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
一、根據《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非法製造、銷售、攜帶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圍刀具的,公安機關應予取締,沒收其刀具,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予以治安處罰;有妨害公共安全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 帶 槍 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 攜 帶 槍支、彈 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 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③ 攜帶管制刀具屬於什麼行為
違法攜帶管制刀具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又稱「無效行為」。不合法行為的一種。違背法律規定的行為。與客觀上不合法行為不同之處在於,行為人在實施該行為時主觀上有過錯,從而使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受到侵犯。主觀上的過錯指故意或過失兩種主觀狀態。根據違法性質,違法行為可分為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經濟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等;根據對社會的違害程度,違法行為可分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犯罪)。
擁有管制刀具是否屬於違法行為是有兩種不同的判斷標准,如果是放在家中是不違法的。如果出門攜帶管制刀具的話是屬於違法行為。
④ 家中私藏管制刀具違法嗎
看具體情況定:其一、如果是家裡私藏管制刀具,則是違法行為。非法製造、銷售、攜帶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圍刀具的,公安機關應予取締,沒收其刀具,並予以治安處罰。其二、如果不是管制刀具,則不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⑤ 家裡放管制刀具違法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和罪刑法定原則,持有管制刀具不是犯罪行為,不應當受到刑事追究。同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單純在家裡持有管制刀具的行為也不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九條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四)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准。
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第四十條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滿,執行機關應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群眾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⑥ 家中收藏管制刀具犯法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收藏管制的刀具不屬於違法的行為,如果非法使用、運輸、販賣管制刀具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管制刀具的類型有哪些
1.匕首,除人民解放軍和人民警察作為武器、警械配備以外,專業狩獵人員和地質、勘探等野外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的,須由縣以上主管單位出具證明,經縣以上公安機關批准,發給《匕首佩帶證》,方准持有佩戴;三棱刮刀僅限機械加工人員使用,不得帶出工作場所。
2.製造管制刀具的工廠、作坊,須經縣以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和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准,發給《特種刀具生產許可證》,方准生產;管制刀具樣品及其說明(名稱、規格、型號、用途、數量)須送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備案。
3.經銷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須經縣、市以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和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准。購銷要建立登記制度,備公安局檢查。
4.購買管制刀具的單位和個人,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請《特種刀具購買證》,憑證購買;軍隊和警察,由縣、團以上單位憑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函件,向指定單位定購;三棱刮刀,憑單位介紹信向批准經銷的商店購買。
5.少數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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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在家中私藏管制刀具會被怎麼處罰請律師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1986年9月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違法行為處罰
第二十條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攜帶、存放槍支、彈葯或者有其他違反槍支管理規定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2、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不夠刑事處罰的;
3、製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4、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群眾聚集的場所,違反安全規定,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之一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是贓物而窩藏、銷毀、轉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或者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
2、車票、船票、文藝演出或者體育比賽入場票券及其他票證,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3、政府禁令,吸食鴉片、注射嗎啡等毒品的;
4、會道門、封建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或者騙取財物,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5、他人機動車輛的;
6、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規定,未經注冊登記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或者被撤銷登記、明令解散、取締後,仍以原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7、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假釋、保外就醫和其他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
(7)違法存儲管制刀具擴展閱讀:
第三十五條 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對抗拒執行的,強制執行。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的伙食費由自己負擔。
第三十六條 受罰款處罰的人應當將罰款當場交公安人員或者在接到罰款通知或者裁決書後5日內送交指定的公安機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的,可以按日增加罰款1元至5元。拒絕交納罰款的,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罰款仍應執行。公安機關或者公安人員收到罰款後,應當給被罰款人開具罰款收據。罰款全部上交國庫。
第三十七條 裁決機關沒收財物,應當給被沒收人開具收據。沒收的財物全部上交國庫,屬偷竊、搶奪、騙取或者敲詐勒索他人的,除違禁品外,6個月內查明原主的,依法退還原主。
第三十八條 被裁決賠償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的,應當在接到裁決書後五日內將費用交裁決機關代轉;數額較大的,可以分期交納。拒不交納的,由裁決機關通知其所在單位從本人工資中扣除,或者扣押財物折抵。
第三十九條 被裁決受治安管理處罰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裁決的,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由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申訴後5日內作出裁決;不服上一級公安機關裁決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對治安管理處罰提出申訴或者提起訴訟的,在申訴和訴訟期間原裁決繼續執行。被裁決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屬能夠找到擔保人或者按照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在申訴和訴訟期間,原裁決暫緩執行。裁決被撤銷或者開始執行時,依照規定退還保證金。
第四十一條 公安人員在執行本條例時,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禁止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打罵、虐待或者侮辱。違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公民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錯誤的,應當向受處罰人承認錯誤,退回罰款及沒收的財物;對受處罰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損失。
⑧ 家裡收藏管制刀具違法嗎
法律分析:管制刀具放家裡不違法,但是攜帶屬於違法。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行為,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