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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普鈉存儲條件

發布時間: 2022-08-07 19:07:14

㈠ 工業硝酸鈉的倉儲條件是什麼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酸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0%。應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酸類、易(可)燃物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

望採納!

㈡ 葯品儲存的問題

葯品儲存受溫度、濕度、光線、空氣、儲存時間以及微生物等因素的影響。每種葯品的包裝上和說明書中都會有【貯藏】這一項,裡面會列出葯品的儲存條件,這些儲存條件都有其嚴格對應的要求。



2哪些葯品需冷藏儲存?

有些葯品在常溫或高溫下極易變質失效,應放入冰箱內低溫保存。這些葯品通常在包裝上註明了貯藏溫度。例如:

注射劑:重組人胰島素及所有的胰島素制劑;

口服葯:西葯雙歧桿菌三聯活菌膠囊(培菲康)、脾氨肽口服凍乾粉;中葯阿膠、當歸片、人參等;

外用葯:鮭魚降鈣素噴鼻劑、鹽酸丙美卡因滴眼液(愛爾凱因)、受熱易變形的放於肛門的栓劑、陰道栓劑等。

1.不是所有的葯品都適合放在冰箱中儲存,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特殊葯品,一般葯品不建議放冰箱。因為冰箱潮濕的環境對一般葯品的性狀會有影響。例如已開封的水劑放入冰箱保存,導致液體葯劑在溫度過低的環境下降低了有效成分的溶解度或糖分被結晶,使葯物變質。

2.有些生物制劑,如含有「生物」「活性因子」等字樣的葯品,不能置於冰凍層,因為在葯品凍融過程中,會造成葯品效價的降低,影響葯品療效。

3.開封前後要求不同。還要提醒患者的是,有些葯品在開封前長期保存和開封使用後短期存儲要求是不一樣的。比如糖尿病患者常用的優泌林和諾和靈,在使用前要求2-8℃冰箱冷藏,一經開封使用後,只需25℃以下保存,可存放約4周。若室溫環境超30℃必須存放在冰箱的情況下,需用前使葯品恢復至室溫。還有鮭魚降鈣素噴鼻劑開始使用後也不需要冷藏,可室溫放置約4周。

3哪些葯品需密閉、密封、防潮儲存?

大多數葯品受濕度、空氣、微生物影響比較大,容易水解失效,都需要密閉、防潮保存。因此不能保存在浴室、廚房和床櫃下陰暗潮濕的地方,應選擇放置在地勢較高的、濕度適中的地方或乾燥箱內。

易吸潮變質葯品:有些葯品在潮濕的空氣中,會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吸水後的葯品可出現溶化、發霉,發酵、粘連等現象,不能再用。如阿司匹林、胰酶、酵母片、復方甘草片、阿卡波糖(拜糖蘋)、維生素B1、一些含糖多的糖衣片、小柴胡沖劑、枸杞子、黨參、中葯丸劑以及各種膠囊劑等。因此,這類葯品最好保存在陰涼乾燥的地方,包裝密封。

㈢ 硝普鈉的使用方法

硝普鈉的使用方法:

1,成人常用量靜脈滴注,開始每分鍾按體重0.5μg/kg,根據治療反應以每分鍾0.5μg/kg遞增,逐漸調整劑量,常用劑量為每分鍾按體重3μg/kg。極量為每分鍾按體重10μg/kg。

總量為按體重3.5mg/kg。用作麻醉期間短時間的控制性降壓,滴注最大量為每分鍾按體重0.5mg/kg。

2,小兒常用量靜脈滴注,每分鍾按體重 1.4μg/kg,按效應逐漸調整用量。

(3)硝普鈉存儲條件擴展閱讀:

下列情況慎用:

①腦血管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時,對低血壓的耐受性減低;

②麻醉中控制性降壓時,如有貧血或低血容量,應先予糾正再給葯;

③ 腦病或其他顱內壓增高時,擴張腦血管可進一步增高顱內壓;

④肝功能損害時,可能本品加重肝損害;

⑤ 甲狀腺功能過低時,本品的代謝產物硫氰酸鹽可抑制碘的攝取和結合,因而可能加重病情;

⑥肺功能不全時,本品可能加重低氧血症;⑦維生素B12缺乏時使用本品,可能使病情加重。

㈣ 我想存放硝酸鈉

硝酸鈉見光不分解,因此保存在普通的廣口瓶中即可。

硝酸鈉,熔點為306.8℃,密度為2.257克/立方厘米(20℃時),為無色透明或白微帶黃色菱形晶體。其味苦咸,易溶於水和液氨,微溶於甘油和乙醇中,易潮解,特別在含有極少量氯化鈉雜質時,硝酸鈉潮解性就大為增加。
當溶解於水時其溶液溫度降低,溶液呈中性。在加熱時,硝酸鈉易分解成亞硝酸鈉和氧氣。硝酸鈉可助燃,須存儲在陰涼通風的地方。有氧化性,與有機物摩擦或撞擊能引起燃燒或爆炸。有刺激性,毒性很小,但對人體有危害。

㈤ 葯物的保管原則

葯物保存三原則:密閉·低溫·避光
各種葯物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超過期限的葯物會失去療效,甚至變成對身體有害的物質,不能再用。但如果葯物保存不善,雖然在有效期內也會失效、變質,故葯物的保存非常重要。
不同葯物的保存方法不同,但亦有共同原則,那就是密閉、低溫、避光保存。
密閉不僅可以避免葯物因吸潮而變質(如膠丸、膠囊等吸潮後易崩解),也可以避免葯物與空氣中的二氧化碳或氧氣發生反應而變質(如氨茶鹼、水楊酸鈉、巴比妥鈉等與二氧化碳發生反應,魚肝油則可以氧化變質),還可以防止葯物因揮發和風化而失效(如薄荷油、各種香精、酒精、碘制劑易揮發,而硫酸亞鐵、阿托品等則易風化)。密閉保存要求將葯物用乾燥玻璃瓶裝好後用橡皮塞蓋緊或蠟封,開啟後要隨時蓋緊,及時將葯物使用完;對於用氣泡眼包裝的葯品則需要保護好外面的鋁箔,以免破損。
低溫不僅可以避免胰島素、乙肝疫苗、丙種球蛋白等生物製品類葯物因受熱而變質,也可以避免甘油栓等葯物受熱變形,還可以避免乙醚、無水酒精等葯物受熱揮發甚至爆炸。低溫一般是指4℃左右。
避光可以避免硝酸銀、硝普鈉等葯物見光分解,避光保存要求將葯物放在有色瓶內或能夠避光的紙盒或容器內,或瓶外用黑色的紙或布包紮。需避光的葯物一般在出廠時都具有這些避光措施,病人和家屬注意的是不要隨便更換包裝或撕毀外面的包裝紙。
大多數葯物按上述方法保存都可以保證療效,有些須特殊保存的葯物,則須按說明書做特殊處理。此外,葯物還需要放在孩子夠不著的地方,以免孩子誤服而中毒。

㈥ 硝普鈉臨床使用指南

(1)本品只宜作靜脈滴注,長期使用應置於重病監護室內。靜滴速度每分鍾按體重不應超過10μg/kg。

(2)靜滴前,將本品50mg 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2—3ml溶解,再以5%葡萄糖注射液250—1000ml 稀釋至所需濃度,輸液器要用鉛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避光。
(3)溶液應新鮮配製,用剩部分應棄去,新配溶液為淡棕色,如變為暗棕色、橙色或藍色、應棄去。溶液的保存與應用不應超過24小時。溶液內不宜加入其他葯品,如顏色變藍、綠或暗紅色,指示已與其他物質起反應,即應棄去重換。
(4)為按計劃達到合理降壓,最好使用輸液泵,以便精確調節流速,抬高床頭可增進降壓效果;葯液有局部刺激性,謹防外滲,推薦自中心靜脈作滴注。
(5)經治療病情已穩定,撤葯時要給口服葯鞏固療效;患者同時使用其他降壓葯時,本品用量要減少。
(6)少壯男性患者麻醉期間用本品作控制性降壓時,需要用大量,甚至接近極量。
(7)如靜滴已達每分鍾按體重10μg/kg,10分鍾而降壓仍不滿意,應考慮停用本品,改用或加用其他降壓葯。
(8)左心衰竭時應用本品可恢復心臟的泵血功能,但伴有低血壓時,須同時加用心肌正性肌力葯如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
(9)用本品過程中,偶可出現明顯耐葯性,此應視為中毒的先兆徵象,此時減慢滴速,即可消失。
(10)本品對光敏感,溶液穩定性較差,滴注溶液應新鮮配製並注意避光。
(11)隨訪檢查:應用本品過程中,應經常測血壓,最好在監護室內進行;腎功能不全而本品應用超過48—72小時者,每天須測定血漿中氰化物或硫氰酸鹽,保持硫氰酸鹽不超過100μg/ml,氰化物不超過3μmol/ml;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用本品時須測定肺動脈舒張壓或楔嵌壓。
禁用慎用
(1)有關本品致癌、致畸、對孕婦和乳母的影響尚缺乏人體研究。在兒童中應用的研究也未進行。
(2)老年人用本品須注意增齡時腎功能減退對本品排泄的影響,老年人對降壓反應也比 較敏感,故用量宜酌減。
(3)下列情況慎用:
①腦血管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時,對低血壓的耐受性減低;
②麻醉中控制性降壓時,如有貧血或低血容量,應先予糾正再給葯;
③ 腦病或其他顱內壓增高時,擴張腦血管可進一步增高顱內壓;
④肝功能損害時,可能本品加重肝損害;
⑤ 甲狀腺功能過低時,本品的代謝產物硫氰酸鹽可抑制碘的攝取和結合,因而可能加重病情;
⑥肺功能不全時,本品可能加重低氧血症;⑦維生素B12缺乏時使用本品,可能使病情加重。
(4)代償性高血壓如動靜脈分流或主動脈縮窄時禁用本品。肝腎功能減退的患者不用此葯。
不良反應
短期應用適量,不致發生不良反應。
(1)本品毒性反應來自其代謝產物氰化物和硫氰酸鹽,氰化物是中間代謝物,硫氰酸鹽為最終代謝產物,如氰化物不能正常轉換為硫氰酸鹽,則硫氰酸鹽血濃度雖正常也可發生中毒。
(2)用於手術時控制降壓時,突然停葯,尤其血葯濃度較高而突然停葯時。可能發生反跳性血壓升高。
(3)以下三種情況出現不良反應:
①血壓下降過快過劇,出現眩暈、大汗、頭痛、肌肉顫搐、神經緊張或焦慮、煩躁、胃痛、反射性心動過速或心律不齊,症狀的發生與靜滴給葯速度有關,與總量關系不大;
②硫氰酸鹽中毒或逾量時,可出現運動失調、視力模糊、譫妄、眩暈、頭痛、意識喪失、惡心、嘔吐、耳鳴、氣短;
③氰化物中毒或超極量時,可出現反射消失、昏迷、心音遙遠、低血壓、脈搏消失、皮膚粉紅色、呼吸淺、瞳孔散大。惡心、嘔吐、頭痛、食慾不振、皮疹、出汗、葯熱、劑量過大出現血壓下降,可引起重要器官供血不足。長期使用有硫氰酸鹽中毒症狀,嚴重過量可致昏迷、死亡。
過量則出現嚴重的低血壓並可引起冠狀動脈或腦血管灌注減低而產生嚴重後果。因此,在不能連續監測心臟的情況下,用此葯是不明智的。其他不良反應與此葯降解 為氰化物有關。假若劑量大或長期高速滴入,則氰化物蓄積可導致組織缺氧、代謝性酸中毒及死亡,特別是腎功能減退的患者。如同時輸入維生素B12,則可防止這些不良 反應。小劑量長期用此葯幾天後,可導致硫氰酸鹽中毒,表現為甲狀腺功能低下、頭痛、 食慾不振、惡心、嘔吐及無力,並發展為昏迷及死亡。正鐵血紅蛋白血症是很少見的並發病。
相互作用
(1)與其他降壓葯同用可使血壓劇降。
(2)與多巴酚丁胺同用,可使心排血量增多而肺毛細血管楔嵌壓降低。
(3)與擬交感胺類同用,本品的降壓作用減弱。
注意事項
(1)腎功能不全而本品應用超過48-72小時者,每天須測定血漿中氰化物或硫氰酸鹽,保持硫氰酸鹽不超過100μg/ml;氰化物不超過3μmol/ml。
(2)下列情況慎用:腦血管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麻醉中控制性降壓時,應先糾正貧血或低血容量;腦病或其他顱內壓增高;肝、腎功能不全;甲狀腺功能過低;肺功能不全;維生素B12缺乏。
(3)老年人用本品須注意增齡時腎功能減退對本品排泄的影響,老年人對降壓反應也比較敏感,故用量宜酌減。
(4)本品不可靜脈注射,應緩慢點滴或使用微量輸液泵。
(5)在用葯期間,應經常監測血壓,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使用本品時須監測肺動脈舒張壓或嵌壓。
(6)葯液有局部刺激性,謹防外滲。
(7)如靜脈滴注已達每分鍾10μg/kg,經10分鍾降壓仍不滿意,應考慮停用本品。
(8)左心衰竭伴低血壓時,應用本品須同時加用心肌正性肌力葯如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
(9)偶爾出現耐葯性,視為氰化物中毒先兆,減慢滴速即可消失。

㈦ 硝普鈉的說明

硝普鈉為一種速效和短時作用的血管擴張葯,用於高血壓急症,如高血壓危象、高血壓腦病、惡性高血壓、嗜鉻細胞瘤手術前後陣發性高血壓等的緊急降壓。

也可用於外科麻醉期間進行控制性降壓。也可用於急性心力衰竭,包括急性肺水腫。

亦用於急性心肌梗死或瓣膜關閉不全時的急性心力衰竭。在輸液過程中,血壓降低過快過劇,出現眩暈、大汗、頭痛、肌肉顫搐、神經緊張或焦慮,煩躁、胃痛、反射性心動過速或心律失常,症狀的發生與靜脈給葯速度有關,與總量關系不大。

拓展資料:

硝普鈉為鮮紅色透明粉末狀結晶,易溶於水,液體呈褐色性質不穩定,放置後或遇光時易分解,使高鐵離子(Fe) 變為低鐵離子(Fe),液體變為藍色。由於其作用迅速,而且消失也快,是治療高血壓急症及急性左心衰竭的常用葯物。

成人常用量靜脈滴注,開始每分鍾按體重0.5μg/kg,根據治療反應以每分鍾0.5μg/kg遞增,逐漸調整劑量,常用劑量為每分鍾按體重3μg/kg。極量為每分鍾按體重10μg/kg。總量為按體重3.5mg/kg。用作麻醉期間短時間的控制性降壓,滴注最大量為每分鍾按體重0.5mg/kg。

小兒常用量靜脈滴注,每分鍾按體重 1.4μg/kg,按效應逐漸調整用量。

㈧ 硝普鈉配置後有效期

對一個50公斤的人,用5%GS50ML +硝普鈉50mg, 避光,ivpump, 1ml/h始,即 0.3ug/min,最大劑量不超過10ug/min, 用硝普鈉一般不超過3天

㈨ 硝普鈉用低溫保存嗎

亞硝基鐵氰化鈉性質很活潑,易分解,必須低溫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