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什麼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出售,丟棄,贈送)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屬於違反保密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㈡ 國家秘密信息傳播存儲有那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設施、設備中保存,並指定專人管理;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當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 屬於國家秘密的設備、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中國及其他公共信息中國絡;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中國及其他公共信息中國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第二十六條 禁止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 禁止在互聯中國及其他公共信息中國絡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第二十七條 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印製、發行,廣播節目、電視節目、電影的製作和播放,互聯中國、移動通信中國等公共信息中國絡及其他傳媒的信息編輯、發布,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互聯中國及其他公共信息中國絡運營商、服務商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對泄密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利用互聯中國及其他公共信息中國絡發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應當根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刪除涉及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條 機關、單位公開發布信息以及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工程、貨物、服務進行采購時,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第三十條 機關、單位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國家秘密事項,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與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三十一條 舉辦會議或者其他活動涉及國家秘密的,主辦單位應當採取保密措施,並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條 機關、單位應當將涉及絕密級或者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將集中製作、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和標准配備、使用必要的技術防護設施、設備。 第三十三條 軍事禁區和屬於國家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其他場所、部位,應當採取保密措施,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決定對外開放或者擴大開放范圍。 第三十四條 從事國家秘密載體製作、復制、維修、銷毀,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等涉及國家秘密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經過保密審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關、單位委託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前款規定的業務,應當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提出保密要求,採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涉密人員),按照涉密程度分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涉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勝任涉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十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三十七條 涉密人員出境應當經有關部門批准,有關機關認為涉密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三十九條 機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涉密人員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的權利、崗位責任和要求,對涉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公民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機關、單位。機關、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作出處理,並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㈢ 攜帶涉密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外出,應當履行的管理和使用要求有哪些
事先審批。
系統管理員檢查,確保只有本次外出必要的信息,並根據申請開放數據介面許可權
使用後回單位要進行保密檢查,雙方簽字確認結果並擦除數據。
㈣ 存儲設備需要強制節能環保嗎
存儲設備暫時未需要強制節能環保,但是有最低節能標準的規定。
綠色存儲技術成發展趨勢,主要是以下四個原因:
第一,從大環境來看,能源供應日趨緊缺,能源成本不斷上漲。
第二,電信新業務爆炸式發展以及數據量海量的攀升,使得運營商大量采購存儲設備,這加劇了設備能耗,增加了企業成本。
第三,運營商對IT開銷進行一定的控制,使得通過節能設備與系統來降低成本成為趨勢。
第四,相關節能環保的法律、法規對存儲設備的能效指標做了「最低」標准規定,限制了有害材料的使用,鼓勵存儲設備的循環與合理利用。
㈤ 向涉密部門和涉密人員發放一放一批存儲設備履行的程序是什麼
如果存儲設備已經編號,那麼先由申請人按照本單位制度規定執行審批程序定密,信息化部門製作標識並粘貼,然後運維部門變更台賬信息,申請人簽字領用即可。
另外,運維部門還需要對涉密信息系統或者涉密信息設備的策略進行變更,使新的存儲設備可以正常使用。
目前單機能使用的存儲設備只有紅U,系統可使用的存儲設備還包括備份系統。
㈥ 《保密法》規定,機關單位在涉密信息管理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最重要的是物理隔離。
處理涉密信息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要與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物理隔離;
連接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不允許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低密級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不允許存儲,處理,傳輸高密級的信息。
存儲設備不允許在涉密和非涉密信息設備之間交叉使用。
㈦ 北京市道路上的攝像頭視頻要傳輸到數據中心嗎保留多長時間
北京市道路上的攝像頭視頻要傳輸到數據中心的,保留時間是三個月。
通常將其保存三個月,但可能會更長。主要原因是要查看監視視頻的主機硬碟的大小,但是不能重復使用一個月。
如今,由於技術的發展,存儲設備的更新,前端存儲的使用方式已基本取代了中央存儲,設計參數已超過兩個。
十字路口和街道監視有所不同。該國沒有統一的法規。監視和設置時間從一到兩個月不等。
㈧ 新保密法規定了哪十二種禁止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五)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七)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八)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九)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
(8)北京存儲設備規定擴展閱讀:
十二種禁止行為的解釋:
1、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主要包括:不屬於國家秘密知悉范圍內的人員,通過竊取、騙取、搶奪、購買等非正當途徑和手段,獲取並留存涉密載體。
知悉范圍內的人員,未經批准留存涉密載體,經提醒、催促拒不上交;知悉范圍內的人員離崗離職後,未按有關規定及時清退涉密載體。
2、國家秘密載體屬於國家所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發或裝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買賣、轉送。機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和標准銷毀國家秘密載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銷毀。
3、普通郵政、快遞、物流等不具備安全保密保障條件,通過這些方式傳遞涉密載體,將造成涉密載體管理失控,極易泄密,應當嚴格禁止。
在國內傳遞涉密載體必須通過機要通信、機要交通或者指派專人傳遞。在市內傳遞機密級、秘密級涉密載體,也可通過機要交換站進行。
4、向境外傳遞涉密載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凡是外交信使能夠到達的地方,必須由外交信使攜運;境外目的地不通外交信使或外交信使難以攜運,且確因工作需要自行攜運出境的。
應當向有批准許可權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機構申請辦理批准手續。經批准攜帶出境的,必須採取嚴格保密防護措施。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方式郵寄、托運涉密載體至境外。
5、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主要包括:未經批准,擅自復制、摘抄涉密文件資料;擅自對涉密談話、會議和活動等內容進行文字記載或錄音、錄像。
私自留存、存儲國家秘密信息或者國家秘密載體。在工作中,確需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應當事先報經有關部門或者主管領導批准,並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
6、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會導致國家秘密知悉范圍的擴大和造成國家秘密失控,必須嚴格禁止。
7、互聯網、固定電話網、移動通信網、廣播電視網等公共信息網路,以及沒有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都無法確保信息傳遞的安全,不能用來傳遞國家秘密。
8、「涉密存儲設備」,是指用於存儲涉密信息的各類介質和設備的總稱,主要包括計算機硬碟、移動硬碟。
光碟、U盤、存儲卡、記憶棒、錄音帶、錄像帶等存儲介質,以及具有信息存儲功能的列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等設備。
9、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容易被植入「木馬」等竊密程序,使涉密信息系統受到遠程式控制制,導致國家秘密被竊取。
10、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將使國家秘密失去有效控制和保護,極易造成泄密。
11、「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是指為確保涉密信息系統的運行安全、信息安全而安裝在涉密信息系統中,對系統進行安全保密防護的應用程序。
安全技術程序主要包括身份鑒別程序、訪問控製程序、主機監控程序、防病毒程序等。安全管理程序主要包括許可權管理程序、審計管理程序、安全策略管理程序等。
12、「安全技術處理」,是指為保證涉密信息安全,對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設備所採取的符合國家保密標准要求的技術處理措施。
包括對涉密存儲設備進行銷毀或者信息消除,以確保涉密信息無法被恢復。
㈨ 北京市關於危險貨物的相關法規,九類危貨的詳細運輸與存儲規定。
淺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
作者:佚名 來源:轉載 發布時間:2010-9-18 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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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生產工作事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按照國務院的「三定」方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是各級交通部門的主要職能之一,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出台,更明確了各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生產有著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本文從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角度出發,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從危險品貨物的概念、分類、危貨運輸管理的重要性及存在的問題等方面,作了簡單的分析,並探索性的提出了一些基礎的管理手段,供大家共同探討,以促進和提高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危貨運輸的安全監管水平。
關鍵詞: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源頭治理;安全監管
由於危貨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和危險化學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復雜性、潛在的危險性、事故危害性而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因此,各級道路運輸機構都將危貨運輸安全管理作為行業管理的重中之重。本文從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存在的問題等作一些簡單的分析,並從行業管理部門的角度出發,探索性的提出幾條基礎的管理手段,以期能夠拋磚引玉,找到危貨運輸的長效監管機制。
1 危險貨物的基本理論
1.1 危險貨物的概念
1.1.1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2005)(新標准)的表述:
危險貨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1.1.2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CB 6944—1986)(舊標准)的表述: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運輸、儲存、裝卸和貯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均屬危險貨物。
1.1.3 新舊標準的差異:
其差異在於新標准中增加了「感染」、「環境污染」,將舊標准中的「裝卸」改為了「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並將「貨物」改為「物質和物品」。這樣,一是改變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在舊標准「運輸、儲存」的基礎上,增加了「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二是強調了環境保護。
1.2 危險貨物的分類
危險品貨物按主要特性和運輸要求分為九類:
第一類:爆炸晶;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易燃氣體;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腐蝕品;
第九類:雜類,即運輸過程中呈現的危險性質不包括在上述八類危險性中的物品。
2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重要性
2.1 危險貨物不能當成普通貨物運輸,因為它具有易於發生事故的特性;
2.2 危險貨物不是任何運輸企業都能運輸,特別是個體運輸戶,更不能承擔運輸,因為它需要具備特殊的運輸條件和掌握危險貨物性質的能力;
2.3 危險晶貨物不是任何車輛都能運輸,根據不同的危險品,需要配置不同裝置的專用車輛,並且對技術狀況的要求更加嚴格,必須做到萬無一失;
2.4 危險貨物絕不能與普通貨物混裝,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嚴禁危險貨物混裝運輸;
2.5 危險貨物自身穩定性處於一定的臨界點,在儲存和運輸中,要有嚴格規定和特殊要求,稍有偏離、疏忽或操作錯誤、防範不當,就會發生事故,而危險貨物一旦發生事故,往往具有災難性,損失巨大,傷亡慘重,影響極大。
3 目前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
長期以來,特別是在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第344號令)發布之前,危貨運輸安全管理主要是公安消防職責,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危貨運輸安全管理職責沒有明確界定。2002年3月15日,國務院第344號令正式施行,賦予了交通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並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通過近幾年管理的實踐,行業管理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由於種種原因在管理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行業標准還不夠健全
盡管國務院第344號令已出台了2年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第406號令)也已於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職責進一步得到了明晰,但具體行業標准和要求還不夠健全,特別是對企業、運輸工具、人員具體准人的行業標准還不夠具體規范。
3.2 危險品運輸市場經營主體仍存在著「多、小、散、弱」的特點,缺乏有影響力的,能夠主導行業發展的大型運輸企業
3.3 運輸企業缺乏專業化
由於許多危貨運輸企業為了生產和銷售的需要成立了危貨運輸車隊,但企業往往把安全管理重點放到生產環節上,忽視了運輸環節的安全管理,如應急救援預案缺乏運輸過程中的應急措施和方法,存在運送民用燃氣小型危貨車未安裝隔離柵欄,從業人員不專業,無專職押運員、駕駛員兼押運員等現象。
3.4 車輛產權不清晰,存在隱性掛靠現象
主要體現為一些企業為取得危貨運輸資質,在車數上「拉郎配」,用掛靠經營模式湊夠5輛車。車輛名義上是某公司的,而事實是車輛的產權是個人出資購買後掛靠在公司經營的。這顯然是違背了交通部2005年頒布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的第八條,第一項中的第一款:「自有專用車輛5輛以上」。由於掛靠的車輛多數是個體車,他們的從業人員的頻繁更換,以及在運輸前、運輸中、運輸後的安全檢查都疏於管理,給危貨運輸安全埋下了事故隱患,同時這些掛靠車輛的不安全因素給掛靠企業也形成了很大的承擔事故連帶責任的風險,也導致企業對車輛和具體經營者的約束力下降,許多企業重收費、輕 管理,事實上也沒有更有效的管理辦法,影響了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發展後勁。
3.5 市場監管還不配套
社會舉報渠道不暢,處理制度不健全。特別是由於危險貨物運輸物品的多樣性以及對環境要求高的特殊性,運政稽查部門在中止車輛運行後,存在著保存難、處罰難等一系列的問題,導致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稽查監管難以到位。
3.6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低,主要體現在個人車輛沒有配置安全防護用具,駕駛人員沒有應急的基本知識,危險貨物的裝卸不能保證在有專職的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3.7 行業科技含量較低
主要表現在管理上還相對封閉獨立,沒有形成社會化的物流運輸方式;車輛通訊裝備還不到位,全程監控手段陳舊。此外,車輛噸位小,一些危貨運輸車輛是由普通貨車簡單改裝而成,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3.8 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缺乏檢測
目前質檢部門只是對在用的壓力容器進行定期的檢測,而國務院第344號令也沒有對在用的常壓罐體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測作出明確規定,因此相關部門對常壓罐體定期檢測沒有法定職責,從而形成了運輸酸鹼類、輕質燃油類的在用常壓罐體沒有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測,,但這些罐體在運輸過程中由於碰撞、摩擦、腐蝕等原因會發生一些結構變化,這一環節往往是最容易被企業忽略的地方。
3.9 無證經營和超越許可事項從事危險貨物的現象依然存在
從今年我們的路檢路查中發現,有個別普通小貨車車主缺乏法律意識,違法運送民用液化氣。這當中除了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外,很大一個原因是生產和銷售危險品的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向無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承運人和車輛提供貨源。雖然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托運人有此類違法現象,運管部門可依法處罰,但作為危貨運輸的監管部門,無法對違規托運人和托運單位採取行之有效的法規執行手段,只能通過路檢路查對承運人按照「超范圍經營」進行處罰,罰額較低,所以此類現象屢禁不止。
4 強化危貨運輸的精細化管理
4.1 以專業化發展為導向,全面整合市場主體
堅持以專業化發展為導向,夯實危貨運輸市場發展基礎,全面整合市場主體,努力推動危貨運輸向規模化經營、集約化管理方向發展。結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貫徹落實和年度審驗,鼓勵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和運輸條件好的大型專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鼓勵發展依託於大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健全的專業化運輸企業;對無固定生產企業或者大宗貨源為依託,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以收取車輛掛靠費為目的或者為獲取經營資質而組合成立的零散、小型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缺乏對自有車輛進行有效監管能力,存在安全管理隱患的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通過行政和市場手段對其進行適度整合、歸並,對安全資質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一律進行徹底整頓,經過整頓仍然無法達到規定資質要求一律不予重新許可。
4.2 以動態化監管為手段,全面建立安全監管台帳
以貫徹落實部頒《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年審換證為契機,逐步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及車輛市場准人條件動態監管機制,提高運輸安全監管系數。主要是運管機構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承運人責任險到期續保時間、罐體合格證下次檢驗時間、車輛行駛證的下次檢驗時間、消防設施的有效期等內容,以及企業的工商執照有限期、資信證明有效期、其他部門許可或證明文書有效期、場地租用合同有效期等企業資質條件等內容,統一列表登記,通過運管機構的及時督導和企業的及時自我檢查,對即將超過有效期的安全管理事項進行及時補辦,保證企業、車輛資質條件和安全技術狀況始終符合要求,避免企業、車輛管理斷檔現象的發生;通過經常性的人車見面和專項檢查,加強對車輛駕駛員和押運員及運輸標志燈、牌的動態監督管理,督促企業按照要求配備從業人員,及時通報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的變更情況,確保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符合要求,嚴禁超載、超速、超疲勞的「三超」違章駕駛和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嚴禁私雇亂聘駕駛人員的行為。
4,3 以車輛技術性能監管為基礎,切實規范車輛技術檔案
要求所有危險品運輸企業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檔案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紀錄、交通事故記錄等內容,通過車輛技術檔案建立健全,強化企業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日常監管。促使各運輸企業主動落實「定期維護,視情修理』』的強制性技術管理要求,加強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日常檢查護理,保證危險晶運輸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處於良好狀態。
4.4 以提高防控能力為根本,開展預防性應急演練
堅持「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兩手抓,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範控制能力。一是定期組織企業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使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標准和操作規程;二是按照「有合理應急預案、有組織協調機構、有妥善處置措施、有高效通訊設備」演練組織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安全監管各項制度,全面落實安切實檢驗危險貨物運輸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可操作性,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4.5 對危貨運輸企業,進行安全監管級別分類
實施對一類企業實行重點監管,每年深入企業實地安全檢查不少於4次;對二類企業實施指導管理,實地檢查不少於3次;三類企業以自我管理為主,實地檢查不少於2次;對每個企業的每一次動態監管的情況都要詳實記載,並留存檔案。既要有具體的分類管理辦法,也要制定出責任明晰的工作制度,對企業的動態監管責任落實到部門、責任到人。
4.6 對危貨運輸車輛強制安裝GPS定位系統
一是要抓好宣傳動員推廣工作。二是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制定和出台必要的強制措施,今後凡申請辦理和換發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及其車輛,都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安裝GPS系統,否則將依法吊銷企業及其車輛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資質。三是要爭取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市安全管理部門對我市危貨運輸GPS推廣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扶持,對特別困難的企業,予以專項資金扶持。·四是要將所有長途危貨運輸車輛單列出來,落實責任到人,相關科、所負責人、業務主管要帶頭負責一個企業或幾輛車,在危貨運輸車輛上全面推廣GPS的應用。
危貨運輸的安全監督管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只要我們能夠始終堅持恪盡職守,居安思危,不斷以實踐「三個服務』』為理念,強化措施,開拓進取,就一定能不辱使命,確保我市的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實用手冊[M)dL京人民交通出版杜2006
[2]趙寶利現代交通管理與安全監督[A]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