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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危化品存儲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 2022-07-30 17:55:07

A. 實驗室的化學危險品應怎樣存放

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爆炸物品不準和其它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和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它物品共存.

B. 危險化學品分哪幾類應該如何儲存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一、危險化學品分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壓縮液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蝕品,共8類。

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管理要點:

1、不同類的危化品要單獨存放,尤其是禁忌化學品更要嚴格區分存儲區域。

2、存儲設施必須根據其危險特採取相應的事故防範措施,比如易燃物料,需要靜電接地、靜電跨接、泡沫發生器等。

3、操作人員需經過培訓,持證上崗。裝卸操作需要嚴格操作規程。

4、設備、管線、安全附件要定期檢查、檢測、校驗,保證可靠。

5、應急處置方案完備,主要針對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等突發事件,並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方案演練,不斷修訂。

三、存儲方式:根據《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15602-1995)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有3種。第一,隔離儲存;第二,隔開儲存;第三,分離儲存。

C. 實驗室危化品如何分類存儲

1.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
注意事項:
①該類化學試劑應存放在陰涼、乾燥處;
②應與有機物、易燃物、硫、磷、還原劑、酸類物品分開存放;
③輕拿輕放,不要誤觸皮膚,一旦誤觸,應立即用水沖洗。
有機氧化物
注意事項:
①存放在清潔陰涼乾燥通風處;
②遠離火種熱源,防止光曝曬;
③不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遇濕易燃物存放在一起;
④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摩擦,防止引起爆炸。
2.有毒化學試劑劇毒和毒害試劑
注意事項:
①有毒化學試劑應放置在通風處,遠離明火熱源;
②有毒化學試劑不得和其他種類的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放置,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共放,尤其不能與食品放在一起;
③進行有毒化學試劑實驗時,化學試劑應輕拿輕放,嚴禁碰撞、翻滾、以免摔破漏出;
④操作時應穿戴防護服、口罩、手套;
⑤實驗時嚴禁飲食、吸煙;
⑥實驗後因洗澡和更換衣物。
3.放射性物品
注意事項:
①用鉛制、鐵制罐或鉛鐵組合罐盛裝;
②實驗操作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完畢後必須洗澡更衣;
③嚴格按照放射性物質管理規定管理放射源。
4.腐蝕性化學試劑
注意事項:
①腐蝕性化學試劑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分別存放;
②易燃、易揮發物品,如甲酸、溴乙醯等應放在陰涼通風處;
③受凍易結晶物品(如冰醋酸),低溫易聚合變質的物品(如甲醛)則應存放在冬暖夏涼處;
④有機腐蝕應存放在遠離火種、熱源及氧化劑、易燃品、遇濕易燃品的地方;
⑤遇水易分解的腐蝕品,如五氧化二磷、三氯化鋁等應存放在較乾燥的地方;
⑥白粉、次氯酸鈉溶液等應避免陽光照射;
⑦鹼性腐蝕品應與酸性試劑分開存放;
⑧氧化性酸應遠離易燃物品;
⑨實驗室應儲備諸如蘇打水、稀硼酸水、清水
⑩做實驗時應穿戴防護用品,避免灑落、碰翻、傾倒腐蝕性化學試劑;
⑪實驗時,人體一旦誤觸腐蝕性化學試劑,接觸腐蝕性化學試劑,接觸腐蝕性化學試劑的部位應立即用清水沖洗5~10min,視情況決定是否就醫。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注意事項:同各類鋼瓶管理規定。
6.易燃液體
注意事項:
1)應儲存在陰涼通風處,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酸類物質;
2)存放在溫度不得超過30℃;
3)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和碰撞;
4)定期檢查。
7.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
注意事項:
1)應儲存在陰涼通風處,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酸性物質;
2)不要與其他危險化學試劑混放;
3)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和碰撞;
4)防止受潮發霉變質。
自然物品
注意事項:
1)應儲存在陰涼、乾燥處、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
2)不要與酸類物質、氧化劑,金屬粉末和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
3 )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和碰撞。
遇濕易燃品
注意事項:
1)存放在乾燥處;
2)與酸類物品隔離;
3)不要與易燃物品共同存放;
4)防止撞擊、震動、摩擦。

D. 檢驗科實驗室廢棄物收集、貯存注意事項有哪些

檢驗科喜格-實驗室廢棄物收集、貯存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1)廢液的濃度超過規定的濃度時,必須進行處理。但處理設施比較齊全時,往往把廢液的處理濃度限制放寬。
2)先將廢液分別處理,如果是貯存後一並處理時,雖然其處理方法將有所不同,但原則上要將可以統一處理的各種化合物收集後進行處理。
3)處理含有絡離子、螯合物之類的廢液時,如果有干擾成份存在,要把含有這些成份的廢液另外收集。
4)下面所列的廢液不能互相混合:
①過氧化物與有機物;②清化物、硫化物、次氯酸鹽與酸;③眼酸、氫氟酸等揮發性酸與不揮發性酸;④濃硫酸、磺酸、羊基酸、聚琳酸等酸類與其它的酸;⑤銨鹽、揮發性胺與鹼。
5)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所收集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並置於安全的地點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尤其要十分注意。
6)對硫醇、胺等會發出臭味的廢液和會發生氰、磷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廢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謎之類廢液,要把它加以適當的處理,防止泄漏,並應盡快進行處理。

E. 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必須單獨存放,注意根據各化學品對溫度濕度的要求,制定專門的存放要求,注意消防安全設施的健全完善,注意突發事件的處理演練

F.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是:

1、國務院工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2、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3、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4、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5、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6、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8、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部門備案。

9、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10、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6)實驗室危化品存儲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要求,並設置明顯的標志。

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範設施。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

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

G. 如何防止實驗室爆炸之化學葯品注意事項

實驗室注意事項:
1、新進人員必須了解實驗室安全衛生制度,必須了解滅火器的放置位置、使用方法及緊急情況時的逃生之路。

2、實驗室嚴禁吸煙,連接儀器的電線必須使用護套線或花線。實驗室不得隨地吐痰、亂拋雜物,不得大聲喧鬧。

3、實驗室的設施、葯品擺放要合理,易燃、易爆的化學葯品不得放在靠近烘箱、水浴鍋等有熱源的位置。使用鋼瓶,其位置必須固定,屬可燃性氣體則該實驗室門
上應有禁火標志。實驗室內所用葯品必須嚴格分類排放整齊,易燃、易爆、試劑必須限量、分散存放,專人妥善保管,沒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試
劑。劇毒、貴重葯品以及貴重金屬製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櫃中,由二人保管。具體要求可見GB15603-1995《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4、無論化學品的濃度高低,接觸化學品後應清洗接觸過的皮膚,離開實驗室前宜洗手。

5、操作實驗室的儀器和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工作結束後應全面檢查室內水、電、煤氣、門窗等,確保安全後方可離開。

6、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起因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隨便混合化學葯品。氧化劑和還原劑的混合物在受熱、摩擦或撞擊時會發生爆炸。每使用一種新的化學葯品前
必須了解該葯品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毒性、安全使用方法以及出現危險時的處理方法。對於劇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較大的化學葯品的實驗,必須有二位以上人
員在場才可進行,並切實做好可能發生事故和危險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做好劇毒危險品的領用、使用與登記保管。

7、實驗進程中必須有專人在場且必須集中精力,實驗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需短時間(如半小時內)離開現場,則務必請其他工作人員暫代處理;遇到實
驗異常現象,必須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實驗安全;遇到實驗設備的異常現象,必須及時終止所進行的實驗,作進一步的檢查,消除隱患後才能繼續做實驗。凡確
有必要通宵進行實驗的,須由各項目負責人報實驗室主任登記備案。實驗過程中出現試劑噴灑、濺落在皮膚上,應立即進行清洗處理,盡快將受傷人員移至安全、通
風處,並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直至事故得到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同時報告主管和部門主任採取進一步的處理,必要時就醫。

8、實驗結束時必須及時關閉水、電、氣等,並清洗儀器,保持桌面整潔,確保安全後方可離開。

9、對於實驗室三廢的處理應根據環境保護暫行條例中的規定嚴格執行。

9.1 嚴格按規定處理「三廢」,嚴禁向水槽內倒廢液,廢液應分類處理,或回收利用或集中送環保公司處理。

9.2 勿把實驗室雜物堆放在走廊、人行通道。實驗室對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處理的無機、有機廢液應分別倒入廢液桶內,標明毒害物質名稱,並隨手蓋好。

10、實驗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工作可能會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其救護的措施有所了解,以備萬一發生事故時可以及時採取措施。

11、實驗室內發生事故,必須書面向實驗室主任和技術主管匯報,以便及時了解情況、採取措施,不得隱瞞不報。

小結

實驗室中存在各種危險源,不僅指儀器操作不當引起的,也包括設備、設施缺陷、防護缺陷、工作環境不良;易燃、易爆、有毒化學葯品;管理不善等引起的危險源,除了必備的化學知識外,還應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展開分析工作。

H. 劇毒、精神類、麻醉類危化品存儲場所要求

摘要 實驗室易燃易爆

I.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是:

1、國務院工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2、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3、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4、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5、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6、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8、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部門備案。

9、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10、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9)實驗室危化品存儲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

安全職責: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對化學品實施重點管理,無論是境內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或是境外企業將產品出口到中國,都必須依照中國的化學品法規完成應對責任。

2011年12月1日,中國正式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最新修訂版(即591號令),修訂條例由原條例(344號令)的74條款增加至102款,對企業提出更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