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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存儲箱里的東西丟了

發布時間: 2022-06-17 18:39:50

1. 關於超市儲物櫃遺失物品,責任歸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顧客放在超市自助儲物櫃中物品丟失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法律丟失財物,在健身房保險箱丟失東西,健身房應該承擔責任么

健身房應該承擔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第18條也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超市的經營者應當採取合理合法的有效措施,保護消費者寄存於儲物櫃中財物的安全,經營者對其向消費者提供的儲物櫃等場所,應當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障人身財產安全。

根據《合同法》三百六十五條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員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自助存儲箱里的東西丟了擴展閱讀:

2012年某天李某下班後去某大型超市購物,在購物前,她像以往一樣,將手提包、鑰匙等物品存放在超市設置的自助寄存櫃2號箱櫃里寄存,並取出一張印有條碼的密碼條,然後進入超市購物。

當李某購物完畢來到自助寄存櫃取東西時,多次嘗試掃描密碼條卻一直打不開箱櫃。超市工作人員讓李某寫下箱櫃內寄存物品名稱後,用鑰匙打開其所指認的存物箱櫃,發現箱櫃是空的,李某隨即報了警。

因物品失竊,李某對超市提出索賠要求,超市負責人明確表示拒絕,此後雙方多次交涉未果。發生後的2年多里,她再也沒有去過那家超市購物,寧願多走半小時去其他超市。

江西一信律師事務所潘紅衛律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18條也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超市的經營者應當採取合理合法的有效措施,保護消費者寄存於儲物櫃中財物的安全,經營者對其向消費者提供的儲物櫃等場所,應當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綜上,該超市應當賠償你的損失。

3. 有什麼辦法可以把存儲卡里的東西找回(存儲卡丟了,但裡面有很重要的文件,可以通過插過卡的手機找回嗎)

存儲卡丟了

裡面的資料不可能從插過的手機找回

除非你以前做過備份

4. 顧客存放在自助儲物櫃內的物品丟失,能否要求超市賠償

[案情回放]

康曼麗是某小區居民。該小區附近有一家大型超市。

某日,康曼麗下班後到該超市購物。該超市為方便顧客存放隨身物品,設置了大量自助儲物櫃。自助儲物櫃上貼有「操作步驟」及「寄存須知」。操作步驟:1.將櫃門關上;2.從投幣口投幣;3.取出密碼紙,勿向他人展示密碼;4.包放入箱內;5.關門,保留好密碼紙。取包步驟:1.輸入密碼;2.取出物品;3.關門。在寄存須知中說明:1.不會使用自助儲物櫃應當向管理員請教;2.貴重物品及現金(價值500元以上)不得寄存;3.密碼紙只能使用一次。康曼麗將手提包存入了自助儲物櫃。

購物結束後,康曼麗到自助儲物櫃處取包時發現,其所持的密碼條無法打開衣櫃。康曼麗要求超市給予解決,並聲稱櫃內手提包中有MP3等價值2000餘元的物品。超市工作人員按照操作步驟打開該衣櫃,發現裡面並沒有康曼麗的手提包。康曼麗認為自己的手提包在超市內丟失,超市應當賠償,雙方協商未果後,康曼麗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調解未果後,康曼麗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手提包失竊造成的財產損失。

經法庭審理查明,所指儲物櫃沒有被撬壓痕跡,經試用,使用正常。除免費自助儲物櫃外,超市還有另外兩種存物方式:一種是將物品交給超市人工服務台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將物品當面用專用袋封存後,存放在服務台的固定位置,發給顧客號牌,顧客購物結束後到服務台憑號牌領取物品;一種是將物品放入超市專用的儲存袋,由工作人員進行封存後,顧客自己可以帶入賣場。

[專家點評]

在本案中,首先,超市無法對顧客的物品進行控制佔有,不符合保管合同保管物轉移的特徵。其次,顧客自行控制自助儲物櫃,從而實現對借用物的佔有。顧客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隨時開啟儲物櫃,存放物品,也可以在不通過超市的情況下隨意取走存放的物品。第三,從自助儲物櫃的使用規則來看,只要將儲物櫃進行一次正常的開關,不管是否將物品放入櫃內,儲物櫃都會列印密碼紙。自助儲物櫃輸出的密碼紙僅代表超市借用給顧客儲物櫃的憑證,而不是該超市向顧客出具的保管物品的憑證。因此,雙方形成的是借用儲物櫃的關系,而不是保管物品的關系。此外,這里還存在合同的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符的問題。自助儲物櫃就是名為寄存,實為借用。因此,當事人雙方形成的是借用的合同關系。

從本案的事實看,該超市已經盡到了說明、注意、謹慎管理等義務。首先,超市在「寄包須知」中要求使用者看清「操作步驟」和「寄包須知」,不會使用者向管理員請教後再操作。這表明超市已經告知消費者的使用方法。其次,生產自助儲物櫃的廠家在櫃上已經明示不得放入現金及貴重物品,超市也在醒目處通過「免費自助儲物櫃注意事項」中對此做了說明,要求顧客寄存物品價值不得超過五百元。該行為應當視為超市向消費者對可能危及財產安全的服務作出了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第三,超市同時提供了人工寄存服務,並允許將物品用專用袋封存後帶入超市賣場,這說明超市已經提供了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第四,在與消費者構成的借用法律關系當中,超市盡到了出借人的謹慎管理義務,保證出借設施的完好與安全,這表現在自助儲物櫃外觀上沒有被撬壓的痕跡,自身質量不存在瑕疵。因此,在本案的自助儲物櫃的借用關系中,超市對自助儲物櫃已經盡到必要的說明、注意義務與管理責任,康曼麗丟失物品並不是因為超市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所致。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再要求超市對自助儲物櫃內的物品安全負完全的責任。但超市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對顧客的損失承擔適當比例的責任,如在超市規定的「寄存物品價值不得超過五百元」的范圍內給予補償。

5. 東西寄在超市的自助櫃子里,過了半個月才想起來,而且票也丟了,怎麼辦

這么久了 幹嘛還要想起來 找超市服務台 她們每天下班都會開箱檢查的 有遺留的物品應該都有保存

6. 內存卡里的東西沒了怎麼辦

碰到存儲器丟失文件的問題切記切記不能把別的文件放進去,存儲器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它說說是刪掉了,但數據還是在的,但是被刪掉文件的數據在是在,但是它同樣設置了預留,就是說,別的文件數據進去,原先被刪掉的會被覆蓋掉,不放進去,那些數據還在,文件回復的軟體可以調出那些被刪掉,但是還預留著的數據,進行還原!
如果你還沒動過存儲卡的話,用360文件恢復器試試看,國外軟體很難搞懂,而且很多要注冊,國人就信一迴流氓360吧,說實話,軟體這塊,還算猛的~

7. 我在商場丟了東西,我有權讓商場提供監控錄像來追回我的東西嗎

在商場丟了東西,原則上是沒有權利查看監控的,是否能追回東西,要看具體情況。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商場丟失東西要分情況看待,東西要是寄存在商場的寄存處導致丟失的,商場有責任,還要賠償損失。在商場中東西由自己隨身攜帶丟失的,商場不負責任,但商場有協助調查的義務,發現東西丟失要立即報警,警察可以調看商場的所有監控來查找東西的下落,商場必須提供監控錄像。在選擇商場提供的自助寄存櫃存放物品時,與商場之間形成的是借用法律關系,而非保管法律關系。保管合同是實踐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僅須有雙方當事人對保管寄存物品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還須向保管人轉移寄存物的佔有。而在使用自助寄存櫃時,只是取得了該櫃箱的使用權,並沒有發生該櫃內物品佔有的轉移,也就是說商場方是無法對的物品進行控制和佔有的,因此不具備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但是如果商場沒有拍到消費者丟失財物,消費者也沒有辦法證明,即使拍到,也不能認定財物的價值。只有有充分證據證明確實是在商場丟了東西,並且能證明財物數量和價值,才能和商場協商賠償事宜。在社會實踐中,這種情況時有發生,去向商場要監控,一般都會提供,但要提供明確證據,建議還是報警處理。具體來說,如果在商場裡面遺失東西是因為寄存的話,商場需要負全責,如果是自己丟失的,商場只負有提供監控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8. 我把東西放在超市存儲櫃子里忘了拿了,已經3天了,還能去要回來么

當然可以;
開箱的小票還有嗎,如果沒有的話 去找工作人員講清楚情況,沒有問題的;

9. 超市的自動存物櫃小票丟了怎麼辦!

超市自動存物櫃小票丟了以後要及時地找超市前台,要求開鎖,工作人員開鎖的時候需要做下登記,要求提供自己的姓名、地址和生身份證,避免誤領。要是核實成功可以取走自己的財物的。

先觀看一些自己存儲的櫃門有沒有被開啟過的痕跡,因為有些不法分子可能會拾取客戶的條碼紙取走裡面的物品。

找到管理人員,告知其情況,然後跟其詳細描述一下自己存儲的是什麼東西,這樣是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進行冒領,然後管理者會通過管理鑰匙或者是機械開啟的方式進行開啟,幫助顧客將物品取出來,然後交還給客戶。

請勿將現金、支票、票據、手機、隨身聽、攝像器材、照相機首飾貴重物品寄存在服務台若有遺失,超市概不負責,凡在服務台寄存的物品已視為無貴物品。

超市的自動存物櫃注意事項

1、超市應該在顯著位置警告顧客不要在箱內存放錢包及貴重物品,以免失因失竊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2、超市應該派專人管理及看護寄存櫃,以免出現失竊現象。

3、顧客應保好密碼紙,並憑密碼紙開箱取物,密碼在一次開箱後自動失效,如確因密碼紙遺失需要管理員開箱門的,商場應該建立嚴格的審查核對及登記制度,以免不法分子冒領他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