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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存儲五不得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6-17 02:08:03

存儲化學品的倉庫有什麼要求

化工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不斷給化工行業敲響警鍾,各省各地都開展執行安全檢查,嚴格杜絕條件簡陋、管理混亂的「黑倉庫」。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通過對危化品倉庫的安全設計,能夠有效提高危化品倉庫的安全指數。
首先是危化品倉庫選址必須適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存儲面積在550平方米至9000平方米的危險化學品倉庫都應該距離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等至少1000米,並選擇在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小型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建在企業單位區域邊緣且保證有安全的防火間距。
其次倉庫建設必須規范符合要求,可以做到科學管理、安全貯存:
1、倉庫必須具有良好的通風、隔熱條件,配備降溫、防潮、防汛、防雷等設施。
2、倉庫的設施需要定期由專人檢查登記。
3、倉庫內應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4、倉庫內設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燈、防爆風扇、防爆開關等。
5、庫房門應採用外開式防火門,且有良好接地。
6、倉庫的窗戶下部離地面不得低於1.8m。
7、倉庫地面需採用不燃燒且易洗的地坪。
8、倉庫內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倉庫門口應有斜坡。
9、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規定,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
10、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等情況。
11、劇毒品、炸葯、放射性物質應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應及時處理。
12、庫房的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13、換裝危險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徹底清洗。
14、容易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式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儲混存。
15、對遺留在地上和墊倉板上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清除,保持庫房清潔。
倉庫內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性配置齊全的個人防護用品,有條件的話應當安裝緊急噴淋系統(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
16、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質在倉庫內外配置齊全的不同類型、數量的滅火器。
17、倉庫內需要貼有各類標識,註明化學品名稱規格和提醒危險類型。
18、倉庫儲量不可超量,物品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必須留有消防通道。
19、倉庫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該符合安全要求。
20、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都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21、倉庫配備的安全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需熟知各區域貯存的化學品種類特性及事故處理程序與方法。

② 危化品的危化品貯存

1.隔離貯存: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2.隔開貯存: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分離貯存: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經銷部門自管倉庫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 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貯存。
6.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貯存地點及建築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1) 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築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並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2)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築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3)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貯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1)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並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2)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3)通風管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4)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5)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採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採暖和機械採暖。
(6 )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1. 化學危險品貯存安排取決於化學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貯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 貯存量及貯存安排見表1。
表 1 貯存類別 露天貯存 隔離貯存 隔開貯存 分離貯存 貯存要求 平均單位面積貯存量,t/m2 1.0~1.5 0.5 0.7 0.7 單一貯存區最大貯量,t 2000~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寬度,m 4~6 1~2 1~2 5 牆距寬度,m 2 0.3~0.5 0.3~0.5 0.3~0.5 與禁忌品距離,m 10 不得同庫貯存 不得同庫貯存 7~10 3.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貯存。
4.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5. 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貯,必須單獨隔離限量貯存,倉庫不準建在城鎮,還應與周圍建築、交通幹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6.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貯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貯;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貯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7.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貯存,具有還原性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8.有毒物品應貯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9.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他物品共存。 1.化學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化學危險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貯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1.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2.化學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數量;
b.包裝;
c.危險標志。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3.進入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6.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1.根據危險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葯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和專職的消防人員。
2.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化學危險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其噴淋強度和供水時間如下: 噴淋強度 15 L /(min·m2); 持續時間 90min。 1.禁止在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泄漏或滲漏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按化學危險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1.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對化學危險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倉庫的消防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使其熟悉各區域貯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貯存地點、事故的處理程序及方法。

③ 危化品放置標准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
1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並由專人管理.
2、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安全儲存的要求.
3、 危險化學品應分類、分庫存放,存放地點、數量要適宜.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
4、 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並對劇毒化學品的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通過黨群工作部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5、保管員應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數據及相關的應急程序,並進行日常檢查.儲存單位應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數量和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生產管理部組織,各職能部門、各車間對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場所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儲存其它危險化學品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評價後填寫《危險化學品儲存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7、 危險化學品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便於裝卸、運輸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並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對不再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和可能殘留危險化學品的空容器,應由供應商進行回收.
8、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防止泄漏、爆炸、火災、中毒、污染等事故的發生.
9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和地點發生變化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產品及其附屬物,不得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0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部門和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和作業指導書,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和事故應急措施.
11、 使用點的危險化學品存放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④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有幾種

根據《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有3中:

1、隔離貯存(segregated storage):指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2、隔開貯存(cut-off storage):指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分離貯存(detached storage):指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4)危化品存儲五不得是什麼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經銷部門自管倉庫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單位在重復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維修或者更換。使用單位應當對檢查情況作出記錄,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⑤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是:

1、國務院工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2、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3、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4、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5、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6、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8、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部門備案。

9、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10、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5)危化品存儲五不得是什麼擴展閱讀: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要求,並設置明顯的標志。

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範設施。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

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

⑥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是:

1、國務院工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2、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3、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4、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5、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6、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8、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部門備案。

9、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10、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6)危化品存儲五不得是什麼擴展閱讀

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

安全職責: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對化學品實施重點管理,無論是境內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或是境外企業將產品出口到中國,都必須依照中國的化學品法規完成應對責任。

2011年12月1日,中國正式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最新修訂版(即591號令),修訂條例由原條例(344號令)的74條款增加至102款,對企業提出更多要求。

⑦ 危險化學品存放倉庫要求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是:

1、國務院工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2、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3、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4、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7)危化品存儲五不得是什麼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可用於製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其生產、儲存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流向,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防止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發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第二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⑧ 請問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倉庫的規定里,有對量的規定嗎

GB 15603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有對量的規定:

平均單位面積貯存量,tim210~1.50.5 0.7 0.7


單一貯存區最大貯量,t 2000~2400 200~300200~300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寬度,m 4~61~21~25


牆距寬度,m2 0.3~0.5 0.3~0.5 0.3~0.5


與禁忌品距離,m 10

因此,我們在存儲危化品的時候不僅要關注存儲條件和環境,還需要考慮放置的距離等。通過人為方式去區分,很難達到科學、合理的狀態,我們應當藉助符合規定的實驗室信息化管理系統來進行管理。通過將系統線上的規劃與線下的位置情況結合,進行統籌安排。我們實驗室用的ilabpower CIMS裡面自帶配存禁忌功能,將危化品分成22類,系統中建立的試劑櫃可以選擇哪幾類放一起,且互為禁忌的危化品默認不能同時放在一個試劑櫃中。藉助這樣的系統合理規劃後,線下管理會方便很多。領用也可以在系統中進行審批流程的設定,線上審批也很快。

⑨ 實驗室危化品如何分類存儲

1.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
注意事項:
①該類化學試劑應存放在陰涼、乾燥處;
②應與有機物、易燃物、硫、磷、還原劑、酸類物品分開存放;
③輕拿輕放,不要誤觸皮膚,一旦誤觸,應立即用水沖洗。
有機氧化物
注意事項:
①存放在清潔陰涼乾燥通風處;
②遠離火種熱源,防止光曝曬;
③不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遇濕易燃物存放在一起;
④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摩擦,防止引起爆炸。
2.有毒化學試劑劇毒和毒害試劑
注意事項:
①有毒化學試劑應放置在通風處,遠離明火熱源;
②有毒化學試劑不得和其他種類的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放置,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共放,尤其不能與食品放在一起;
③進行有毒化學試劑實驗時,化學試劑應輕拿輕放,嚴禁碰撞、翻滾、以免摔破漏出;
④操作時應穿戴防護服、口罩、手套;
⑤實驗時嚴禁飲食、吸煙;
⑥實驗後因洗澡和更換衣物。
3.放射性物品
注意事項:
①用鉛制、鐵制罐或鉛鐵組合罐盛裝;
②實驗操作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完畢後必須洗澡更衣;
③嚴格按照放射性物質管理規定管理放射源。
4.腐蝕性化學試劑
注意事項:
①腐蝕性化學試劑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分別存放;
②易燃、易揮發物品,如甲酸、溴乙醯等應放在陰涼通風處;
③受凍易結晶物品(如冰醋酸),低溫易聚合變質的物品(如甲醛)則應存放在冬暖夏涼處;
④有機腐蝕應存放在遠離火種、熱源及氧化劑、易燃品、遇濕易燃品的地方;
⑤遇水易分解的腐蝕品,如五氧化二磷、三氯化鋁等應存放在較乾燥的地方;
⑥白粉、次氯酸鈉溶液等應避免陽光照射;
⑦鹼性腐蝕品應與酸性試劑分開存放;
⑧氧化性酸應遠離易燃物品;
⑨實驗室應儲備諸如蘇打水、稀硼酸水、清水
⑩做實驗時應穿戴防護用品,避免灑落、碰翻、傾倒腐蝕性化學試劑;
⑪實驗時,人體一旦誤觸腐蝕性化學試劑,接觸腐蝕性化學試劑,接觸腐蝕性化學試劑的部位應立即用清水沖洗5~10min,視情況決定是否就醫。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注意事項:同各類鋼瓶管理規定。
6.易燃液體
注意事項:
1)應儲存在陰涼通風處,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酸類物質;
2)存放在溫度不得超過30℃;
3)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和碰撞;
4)定期檢查。
7.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
注意事項:
1)應儲存在陰涼通風處,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酸性物質;
2)不要與其他危險化學試劑混放;
3)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和碰撞;
4)防止受潮發霉變質。
自然物品
注意事項:
1)應儲存在陰涼、乾燥處、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
2)不要與酸類物質、氧化劑,金屬粉末和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
3 )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和碰撞。
遇濕易燃品
注意事項:
1)存放在乾燥處;
2)與酸類物品隔離;
3)不要與易燃物品共同存放;
4)防止撞擊、震動、摩擦。

⑩ 危化品儲存倉庫標准

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 :是指專門出租場地、儲存危險化學品,自身不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規定。
建築結構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牆體應採用砌磚牆、混凝土牆及鋼筋混凝十牆。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置遮陽板或雨搭。窗戶上的玻璃應採用毛玻璃或塗白色漆。
倉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採用外開式。
有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泄壓設施。泄壓設施採用輕質屋面板、輕質牆體和易於泄壓的門、窗等,不得採用普通玻璃。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置,為單層建築,並不得設有地下室。
儲存禁忌
根據危險化學品特性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化學品混合貯存。
大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大於10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鐵 企業復工復產冬季防控消毒步騾講解微粒
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250m。
中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大於1000~10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
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200m。
小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小於1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
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1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