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去世存摺密碼不知道怎麼辦
已故老人存摺忘記密碼有兩種情況,對應取款方式如下:
1、如果存款人生前訂立了有效遺囑,遺囑繼承人可以憑本人身份證、存款人死亡證明及遺囑到銀行辦理存款的支取和過戶;
2、如果沒有遺囑的,需先辦理公證(財產公證),然後帶上公證書、本人身份證、存款人死亡證明等資料,到銀行辦理取款手續。
拓展資料:
存摺,或存款簿,俗稱紅簿仔,是用來記錄存款戶口的銀行交易的簿子。其面積大小會因不同國家以及銀行機構而不同,可以像支票簿般大小,或護照的大小。
如果再要往前追溯"存摺"的另一種意義,即折疊樣式的源起,應該說是造紙術的發明使我們的祖先放棄了曾經在竹簡上刻字的辦法,在接受了使用紙張便捷的同時卻保留了展讀的習慣。
可在部分機構辦理個人實盤外匯買賣、股票買賣。您的境外境內匯款可以直接入賬。提供代繳費和有關的結算服務。提供電話銀行理財服務。
一般情況下,銀行存款是用於少數量交易的戶口,例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在早期的銀行裡面,銀行櫃員會用手寫下交易的日期和款項,最新的存款結余,並簽下他們的記號或印章。如今客戶則可透過自動櫃員機,處助列印機(類似自動櫃員機),或直接到銀行分行利用小型點陣列印機或噴墨列印機來更新銀行存款。
客戶如需查詢存款,但又不方便使用電話或網上銀行來查看賬戶存款情況,針對這種情況,銀行設備的供應商們,例如TallyGenicon,就專門提供了用來列印存款的存摺列印機,這類列印機改善了櫃員機的生產率,提供了更快的交易時間,更多的自動功能。
往前追溯"存摺"除了具有信貸、取款的意義外,還具有著另一種的歷史意義,即折疊樣式的源起,應該說是造紙術的發明使我們的祖先們放棄了曾經在竹簡上刻字的辦法,在接受了使用紙張便捷的同時卻保留了展讀的習慣。以後,隨著錢庄業從鼎盛走向衰落,這些折疊式的存摺也就自然而然退出了歷史舞台,而存摺的名稱卻沿用至2020年。
現如今,隨著金融市場化,存摺普及得如同人民幣一般,而根據存摺的用途不同,存摺的種類也是多種多樣,如:銀行存摺、定期存摺、醫保存摺等等。
② 家裡老人去世,銀行卡的密碼不知道,去公證處公證需要什麼人去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你的題目描述,家裡老人去世,銀行卡的密碼不知道,你應該是問如何修改密碼,一般來說,要去銀行辦理密碼掛失重置密碼才可以取出裡面的錢。
那麼你就需要先取得繼承人資格,去公證處公證遺囑,必須要求全部繼承人到場,另外,你需要攜帶下面提到的各種文件。
法律分析
對已經去世老人的銀行卡進行處理需要以繼承人的身份進行,因此必須先取得繼承人身份。按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託、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當然,包括題目中的「家裡老人去世」涉及的財產繼承情況,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因此對於第一個問題,回答是要求全部繼承人到場。
申請公證的,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需要提供各種材料,就遺產繼承而言,需要准備:
①身份證;②死亡證明;③證明有親屬繼承關系的戶口本或其他文件;④財產證明;⑤其他公證機關要求的文件。
另外比較方便的是,對以上文件,公證機構能夠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式獲取的,當事人可以不提交,但應當作出有關信息真實合法的書面承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公證程序規則》第九條公證當事人是指與公證事項有利害關系並以自己的名義向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在公證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託、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
公證員、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代理當事人在本公證機構申辦公證。
第十八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對於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規定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公證機構能夠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式獲取的,當事人可以不提交,但應當作出有關信息真實合法的書面承諾。
③ 我父親已去世,他銀行里的存款我們不知道密碼拿不出來,要去公證處公證才行,請問公證處如何收費的
最低200,遺產20萬以下按百分之二收,如果屬於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其中一半作為遺產收公證費。這是寧波的標准,各個地方有不同。可以詢問當地公證處,公證處一半網上有公示直接向公證處咨詢。
想去哪個公證處,就咨詢哪個公證處。因為各地的各個公正處的收費標准會有所不同。還有,公證費要根據存款的具體數額按比例收取。所以,必須要向具體的公證機關咨詢才能獲得准確的答案。
④ 父親去世存款密碼不知道怎麼辦
首先要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查詢一下賬戶存款數額,等銀行出具查詢結果後,再帶上老人的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待繼承權公證辦理後即可上銀行把錢取出來。
存款人死亡後,其存款將變成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儲蓄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公證時需持當事人的死亡證明、存摺、戶口本、子女配偶等相關人員的情況,還要所在單位或所轄辦事處、社區開具的相關證明,根據公證處的審查核實來確定繼承權。
【拓展資料】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儲蓄存款人死亡後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取應該遵循以下規定:
(1)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辦繼承權證明書,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繼承權證明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輸過戶或支付手續;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單持有人沒有向儲蓄機構申明遺產繼承過程,也沒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決書,直接去儲蓄機構支取或轉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儲蓄機構都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事後引起的存款繼承爭執,儲蓄機構不負責任;
(3)在國外的華僑和港澳同胞等在國內儲蓄機構的存款或委託銀行代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者,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申請繼承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付手續;
(4)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存入我國儲蓄機構的存款,其存款過戶手續按與我國公民存款相同辦理。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具體規定辦;
(5)繼承人在國外,可憑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國公正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存款過戶支取手續;
(6)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屬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其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家所有。屬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補充:關於公證無效的,可以通過訴訟:可以繼承權糾紛為由,由任一第一順序繼承人到法院起訴其他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起訴。
繼承人之間互為原被告,由法院確定遺產的歸屬。這也就意味著,即便各繼承人之間沒有任何糾紛,也要確定原、被告,只有這樣「訴」才能提起。如果繼承人對遺產的繼承權發生爭執,就必須走法院路徑,由法院判處。
⑤ 老人過世,留下存摺忘記密碼,在兄弟少一個人的情況下該怎麼去公證
你好!老人過世存摺的密碼忘記了,去公證處公證的話,需要所有有繼承權的人都到場,你有一個兄弟不能到場的話,需要填寫一份授權委託書,讓你的兄弟簽字畫押,然後由被授權人去代辦即可。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