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患老年痴呆症永久失去行為能力,子女能否去銀行修改密碼,需要什為證明
子女知道密碼可以代存取款,但是修改密碼必須由本人操作,或者經公證處公證指定的代理人可以查閱、更改相關賬戶的內容。
㈡ 家裡老人去世,銀行卡的密碼不知道,去公證處公證需要什麼人去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你的題目描述,家裡老人去世,銀行卡的密碼不知道,你應該是問如何修改密碼,一般來說,要去銀行辦理密碼掛失重置密碼才可以取出裡面的錢。
那麼你就需要先取得繼承人資格,去公證處公證遺囑,必須要求全部繼承人到場,另外,你需要攜帶下面提到的各種文件。
法律分析
對已經去世老人的銀行卡進行處理需要以繼承人的身份進行,因此必須先取得繼承人身份。按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託、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當然,包括題目中的「家裡老人去世」涉及的財產繼承情況,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因此對於第一個問題,回答是要求全部繼承人到場。
申請公證的,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需要提供各種材料,就遺產繼承而言,需要准備:
①身份證;②死亡證明;③證明有親屬繼承關系的戶口本或其他文件;④財產證明;⑤其他公證機關要求的文件。
另外比較方便的是,對以上文件,公證機構能夠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式獲取的,當事人可以不提交,但應當作出有關信息真實合法的書面承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公證程序規則》第九條公證當事人是指與公證事項有利害關系並以自己的名義向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在公證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託、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
公證員、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代理當事人在本公證機構申辦公證。
第十八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對於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規定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公證機構能夠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式獲取的,當事人可以不提交,但應當作出有關信息真實合法的書面承諾。
㈢ 老人去世了 存摺密碼忘了。怎麼才可以改密碼
若是招行個人存摺,如不知道密碼,合法繼承人可持「繼承權證明書」或「有關繼承的法院判決書」,前往賬戶的開戶網點辦理過戶手續,不能代辦。
【溫馨提示】1、以上兩個證明可前往戶籍所在地或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2、如您仍有疑問,建議您聯系賬戶的開戶行網點咨詢。
㈣ 去公證處公證需要帶什麼
答: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申請公證的文書;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申請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㈤ 父親過世,銀行卡密碼不知道,銀行說要到公證處辦理證明,請問要辦些什麼手續如果公證處不給辦怎麼辦
辦理財產繼承公證即可
辦理財產繼承公證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申請人應出示被繼承財產的權利憑證(例如: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存摺、股權憑證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例如: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遺體火化銷戶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等),均出示原件;如果被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尚未注銷,需提供;
二、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居委會、村委會)出具證明,證明的內容包括:
1、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
2、被繼承人的父母是否已死亡,如尚健在,應寫明其姓名;
3、被繼承人的配偶姓名(未婚者寫明其未婚),配偶已死亡的,應寫明其死亡的時間、寫明是否是原配夫妻,如不是原配夫妻應寫明原配偶姓名及原婚姻子女情況;
4、被繼承人總共有子女幾人,有無收養子女,子女的姓名,如有子女已死亡的,應寫明死亡的時間、死亡時是否已婚,已婚的寫明其配偶和子女情況;
三、如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公證遺囑,需提供;
四、被繼承人生前未立公證遺囑的,其法定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先商定由誰繼承,自願放棄繼承權的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自願放棄繼承權的人在外地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須在其居住地當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五、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上述有關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到公證處申辦,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來,應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及有效的委託書,代理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
㈥ 公證處在哪裡,去公證處需要什麼材料
去公證處公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二、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三、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四、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五、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拓展資料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
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並由當事人起訴之後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㈦ 人去世了銀行卡怎麼改密碼
無法修改。
持卡人去世,注銷戶口後,銀行系統出於安全,會將身份證號碼綁定的所有銀行賬戶凍結法定繼承人應該攜帶公證處證明去銀行辦理銷戶手續。
根據《查詢和沒收個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後過戶手續的聯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提取、過戶手續問題涉及的內容比較復雜,應慎重處理。
(一)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二)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公證部門的證明,暫按財政部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財政部門入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7)改密碼公證處需要什麼證明擴展閱讀
針對老弱病殘孕、出國、意外事件等無法親自來銀行辦理業務的客戶,可視情況選擇採取措施,對客戶身份信息和真實委託意願進行核實無誤後,可由其代理人代客戶辦理業務。除了驗證私密問題和出具公證外,可以提供上門核實服務。
指派雙人上門服務(其中一名須為運營人員),對客戶真實身份及真實意願進行核實,並由客戶出具業務委託書或授權書,明確代理人,代辦業務種類。
公證處無法公證,需要通過當事人經常居住地法院走特殊程序,證明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家屬可以提出申請,指定一個監護人,再由監護人代為辦理銀行卡相關業務。
㈧ 直系親屬如何更改已故的人的銀行卡密碼取錢需要公正詳細步驟,謝謝、
律師解答:
公證一般需要非常嚴格的證據材料和程序,一般來說按照常規來講是這樣的:第一先准備相關材料:包括火化證明、死亡證明以及戶口本等以及其他合法繼承人的身份證,最好去公證處問一下還需要什麼證件,看看有什麼特殊要求。只要同意辦理公證就可以,再者還要問明白銀行,有公證能不能就可以修改密碼。
如果這個還不行,那麼還有一條路就是起訴銀行。還有不明白的歡迎追問我,山東濟南林律師竭誠為您服務!
補充回答:公證處的說法符合程序規定的,都是這樣的,沒有辦法,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你外公的合法權益,不然什麼人都能取錢?還有你們的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