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發表哪些言論是違法的如何界定是否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網上發表不當的言論會怎樣處罰,要依據情節而定,如果捏造、虛構事實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可能被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Ⅱ 在網上發表言論後刪除還需承擔責任嗎
要看有沒有帶來危害,比如影響了公眾秩序,或者瀏覽量很大就需要承擔
Ⅲ 山東公職人員發表不當言論被免職,他會被追究責任嗎
山東公職人員發表不當言論被免職,他會被追究責任的。在現在這個社會,都是要為自己說過的話,是要負責任的,而且這個案件中的主人公是山東的公職人員,更是這樣了,他是很多人的榜樣,如果發表不好的言論,會被很多的人效仿,這樣就會造成一個不好的局面。即使是一個普通人,如果散布謠言,或者是一些不好的言論照樣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以上就是我個人的態度對於此事,希望大家可以認真仔細的瞅一瞅,對大家的幫助是的非常的大的。
Ⅳ 網上發布不實言論需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路言論不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將面臨行政處罰。網路傳播不實言論,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Ⅳ 不當言論刪除後會追究嗎
不當言論刪除後不一定會被追究。發表不當言論對國家、社會或他人造成影響的,應及時公開道歉、公開澄清,消除不良影響;因不當言論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如果是造謠誹謗這種比較嚴重的不當言論,當事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網路造謠根據具體情節涉嫌構成構成誹謗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將面臨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Ⅵ 網上發了辱罵貼,之後刪掉了,對方還能追究我的責任嗎
如果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對方可以追求責任,在網上亂發表言論,根據所發內容和造成的後果,可能涉嫌侮辱、誹謗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網路謠言往往會侵犯自然人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侵犯法人的名譽權,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Ⅶ 肆意刪除他人言論,犯法嗎合乎情理嗎
判斷構成何種違法行為應當依據視頻中的內容。一般分為侵害隱私和不侵害隱私兩種情況。
大多數情況下,被拍攝者在公共場合的行為不會被認為屬於隱私,因為公共場合下的行為,任何理性人都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被傳播,網路傳播只是加速了此傳播的過程。
實際在我國對隱私的認定沒有明確的標准,司法實踐中是作為名譽權進行保護。如果拍攝方虛構事實傳播虛假消息,對被拍攝者造成社會評價的降低,則可以請求法院中止對方的行為。但是任何信息一旦傳播到網上,往往很快就人盡皆知,而人們很少重視道歉和更正後的信息。所以目前隱私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
但是如果傳播的信息具有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情形,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另一種情況是並不損害他人隱私。如果視頻不侵犯他人隱私,一般不構成其他違法行為,除非將該視頻用於商業行為,則構成侵犯他人肖像權。被拍攝者可以要求中止侵害
Ⅷ 發表不當言論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發表不當言論要看是什麼樣的不當言論,如果是造謠誹謗這種比較嚴重的不當言論的話,還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要是那些比較不影響他人不觸犯法律的不當言論,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就像是賀軍翔在采訪中說自己希望下一胎能夠生一個兒子,如果要是生不了兒子的話,他是不想要那個孩子的。這個不當言論雖然也比較過分,但是不是特別嚴重的,沒有觸犯什麼法律,所以他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不過賀軍翔這一番言論還是讓一些網友非常憤怒的,因為網友覺得男女平等,怎麼這個孩子如果不是男孩子,你就不想要你的親生孩子了嗎?大家都對賀軍翔重男輕女,這一點是比較憤怒的。
而且現在我國的一些女性也開始要求自己的權益了。對於這種重男輕女的明星,肯定是要抵制他們的。所以賀軍翔才對自己的不當言論發表了道歉聲明。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為自己的言行有可能就會給別人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
Ⅸ 在網上發布各種不當言論造成惡劣影響者,相關部門如何處罰
隨著互聯網科技的不斷發展,網路越來越普及。在帶給了大家各種娛樂生活方便的同時,也衍生出了一些見不得光的角落。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會通過發布一些言論,對別人或者其他的群進行攻擊。甚至通過某些仇恨性的言論來挑起事端,即帶節奏。無論是從地域、性別、殘疾等等許多方面都會成為被攻擊的話題。
網路不能成為法律監管不到的位置,也不能成為這些人的滋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