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樣才能徹底的解決中國的信訪、上訪問題
首先得認識到法律途徑的代價,時間長、花銷大,還存在失敗的風險。
其次信訪若得到領導的重視,往往會很快解決,甚至超越法律的效力。
最後很多信訪事由,群眾不知道如何通過法律解決,產生畏懼心理,這一缺陷也是信訪產生的重要原因。
體制一天不變,信訪、上訪問題永遠都會存在的!或者這樣說,現階段不可能徹底解決中國的信訪問題,因為信訪渠道相當於一個民意出口,即使不能全部解決問題,至少是一個途徑。給大家去反應問題啊、
② 信訪接待處理流程
法律分析:接訪工作流程:(一)登記。(二)接談:1、工作人員接談。2、領導幹部接訪。3、聯合接訪。(三)處理;(四)督辦;(五)案結;(六)歸檔。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信訪工作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信訪工作機構)或者人員,具體負責信訪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
③ 如何解決當前的信訪問題
一、重視信訪工作,提倡「小題大做」
對工作中那些易被輕視的問題、易被忽略的小環節,務必「小題大做」。一是小事當作大事辦。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凡是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辦的,就平安無事;凡是把大事當做小事來辦的,就必然要出事。對於幹部職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門應當做「大事」來認真對待,謹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體力行親自辦。對於信訪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應做到經常下基層聽民聲,經常接訪查民情,經常辦訪解民憂;應定期過問信訪工作,親自辦理重點信訪案件。三是齊抓共管協力辦。就是做到工作推進和維護穩定並舉,分管的業務工作與穩定工作並重,不能只重業務工作而忽視穩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穩定工作為托詞上推下卸。作為班子成員,無論分管哪項工作,都應樹立處理信訪問題到我為止的觀念,為維護穩定大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二、排查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穩定因素是抓好信訪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通過不斷排查,才能不斷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觀六路」,又達到「耳聽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力求「面面俱到」。對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應注意重點從征、管、查、審批等方面扎實細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員隊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網路,健全了信息預警機制,可能引發不穩定的苗頭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時反饋,才能早拿預案、早作處理、減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擊行動,所以應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層層明確責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實將不穩定因素排細排足,早作處理,不留隱患。
三、多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立足「利為民謀」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為本,執政為民。一是樹立科學發展觀。在處理幹部職工反映問題特別是信訪工作中,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求發展不以損害幹部職工利益為代價,單位再困難也不與幹部職工爭利益,堅持立足實際求發展,真心實意待幹部職工。而是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對群眾上訪反映的每一件事,應盡心盡責,認真對待,哪怕群眾反映的問題只有1%的道理,應以100%的努力去幫助解決。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線。對一些群眾反映的問題依照法律法規確實解決不了或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應耐心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能輕易突破政策底線亂開「口子」,以致引發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導信訪者的上訪行為,善於「教育規范」
應注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訪者趨上心理,教育引導其就地解決問題。一是應堅持不懈地深入到幹部職工中去,認真扎實地做好信訪法規的宣傳工作,使上訪者進一步了解「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原則,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識,引導他們就地反映、解決問題,做到依法有序逐級上訪。二是加大對國家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上訪幹部職工打消借訪獲利思想,增強政策觀念,意識到通過合法渠道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違法上訪不但不能獲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淵。三是要通過正面教育為主與依法處理相結合的辦法,規范其上訪行為,教育其依法上訪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
五、探索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的辦法,做到「與時俱進」
IT工作在當前的發展中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關方面的應對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發展中的信訪問題又日趨復雜,涉及面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的信訪問題又明顯增多,這就需要在解決、處理信訪問題時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一是對幹部職工反映的一般性問題,明確專人辦理,定期督查回訪,確保處理到位。二是對矛盾集中、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信訪問題,區別對待、慎重處理、嚴防事態擴大。對其中反映問題確屬應該合理解決的,明確責任,責成專人或成立專班,及時處理解決,必要時可以實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決;對混在上訪幹部職工中策劃、組織、指揮鬧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機進行打砸搶的典型分子,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對長期無理纏訪、惡意鬧訪、干擾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數違法上訪人員,要在思想教育疏導的前提下,適時依法處理和探索依法處理,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對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為規范信訪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確保IT工作長治久安、健康發展。
④ 信訪舉報五種處理方式
一、信訪舉報方式都有哪些?
信訪舉報是紀檢監察機關獲取信息和案件線索的重要來源,是社會公眾對黨員幹部、行政監察對象進行監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形式。人民群眾是反腐敗的力量源泉,紀檢監察系統信訪舉報工作期待您的參與和支持。主要有以下四種形式:
1、寫檢舉、控告、申訴信。 將檢舉、控告及申訴的問題通過書信的形式,寄給紀檢監察部門,達到本人實施檢舉、控告、申訴的目的。
2、電話舉報。
3、當面向有關人員舉報。
4、網上舉報。
二、信訪舉報的處理程序是什麼?
信訪舉報事項受理後,主要經過以下辦理程序:
1、前期工作。包括來信的分揀、分送、拆封、裝訂、蓋章;網路舉報的下載、導入處理系統等。
2、受理登記。包括閱讀來信和網路舉報、來訪接談和記錄、來電接聽和記錄;信訪舉報件的登記等。
3、分類辦理。根據信訪舉報反映的具體問題,按照規定進行辦理:對屬於本機關管轄范圍的信訪舉報,移送本機關有關部門辦理;對屬於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信訪舉報,轉交下級相關的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其中重要的可向其發函交辦,並責成其報告調查處理結果。對轉交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信訪舉報的辦理情況,採取實地督辦、電話督辦、發函督辦、匯報督辦等方式進行督促檢查。
綜上所述,信訪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已經成為了人民群眾表達訴求的主要手段。按照相關規定,信訪舉報方式有書面舉報、電話舉報、到信訪辦舉報及網路舉報等。現在很多信訪機構都開通了網站,便於群眾辦事。作為舉報人,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該履行義務,要對舉報的內容負責。
⑤ 信訪工作解決哪些問題
著我國各項改革的逐漸深化和社會關系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凸顯,信訪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一些問題已經阻礙了信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作為一名鄉鎮信訪工作領導幹部,筆者結合農村信訪工作實際,對當前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領導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一是認為抓信訪太牽扯精力,影響抓經濟建設,把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二是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對他們採取哄、攔、卡、壓的辦法,把政府機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三是認為信訪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事,由信訪部門處理就行了,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四是認為信訪部門是「救火隊」、「擋箭牌」,有事時想到,無事時忘掉。
(二)地區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難度
一是個別政策的制訂遠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了群眾對政府的不滿。二是對新政策出台後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見不夠,准備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動、形象受損。三是政出多門,口徑不一,造成操作困難、群眾不滿。四是執行政策不及時,不到位,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認為不論什麼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其二是認為參與信訪的人越多問題解決得就越快。三是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四是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四)個別幹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群眾不斷上訪
一是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只重視抓經濟、謀發展,不注重社會效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不夠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徵兆置若罔聞,既不想辦法解決問題,也不採取任何預防措施,把群眾「逼」上上訪之路。二是一些領導為出政績,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辦一些諸如「形象工程」之類的違民意、失民心的事,引發群眾集體上訪。三是個別領導幹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從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對立。四是一些領導幹部不能嚴格自律,辦事不堅持原則,甚至以權謀私,引發群眾的強烈不滿。
二、做好農村信訪工作的對策措施
面對當前的形勢,必須採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一)努力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二是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尤其是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寬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在此基礎上,客觀分析問題,制定工作預案,服務領導決策,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三是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大多數信訪是反映某個部門、單位或某幾個部門、單位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這些部門和單位來解決。只有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二)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第二,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第三,要疏與堵相結合。對於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於惡意糾纏、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後果的上訪,必須堅決批評制止,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三)以誠相待,認真做好日常信訪接待
一是態度要親和。接待來訪,自始至終都要態度親和,語氣平和,切忌簡單粗暴。來訪群眾一般都是來自基層,他們是弱勢者,或是反映情況,或是提出建議、意見以及訴訟請求,或是因有困惑與困難希望得到幫助和解決。接待人員的一個微笑、一句關心的話,都能讓他們感到溫暖和親切。二是要耐心傾聽。聽是一門學問,良好的傾聽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訪者的信任和釋放他們的怒氣。對來訪群眾講的每一句話都要仔細傾聽,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來訪者,也要不厭其煩地邊問邊聽,弄明白原委,讓上訪者將情緒發泄完後再解釋政策,給予答復。三是要詳細記錄。對來訪的情況進行規范的記錄,對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並讓來訪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讓對方在你的認真記錄過程中感到你對他的尊重和對上訪事項的重視。四是要語言准確。在表述上要准確、嚴謹、形象,讓上訪者聽後無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觀點。要使用普通話,雖然普通話不及地方方言讓群眾感到親近,但卻更規范,更能讓上訪者感到是在國家機關中反映情況,而不是自己家裡閑聊,讓上訪者自覺注意自身行為的規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時答復。對初訪者的及時解答能較好地防止重復訪和越級訪。對能一次性答復的問題要及時答復,同時注意講明講透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給上訪者,不能讓無理纏訪者心存僥幸,要讓有理者心中踏實,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⑥ 青年幹部如何處理信訪問題
不能拖延推諉,不能轉移責任。
做好信訪工作,關鍵在人,黨員幹部是處理信訪問題的主體,因此要明確自身責任,主動承擔義務,對於處理信訪問題絕不能拖延推諉,絕不能轉移責任,要及時處理每一次出現的問題,也絕不能搞表面功夫、形式主義,要將民生問題的解決落到實處,並對人民進行隨時的回訪調查,確保矛盾得到妥善解決。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群眾的自主意識和維權意識也在不斷增強,由此社會矛盾也越來越多,民生問題都主要通過信訪向黨員幹部匯報,信訪問題集中體現著人民的內部矛盾,黨員幹部要高度重視信訪問題,從一次次的信訪問題解決中拉進民心。
⑦ 處理群眾投訴的經驗做法
一、熱情誠懇,給人以親切感
一般來說,來訪群眾都是為了解決具體問題而來的。接待人員,一定要善於藉助平易近人的神態、和藹可親的話語、謙遜溫和的語調,來縮短彼此間的心理距離,以贏得來訪者的肯定感情和積極配合。上訪者各界、各級層人員無所不有。因此,面向上訪者講話,就要根據上訪者的不同身份、素質、特點,說些各得其所,盡量得體的話,千萬不要說那些千人一腔的「官樣話」。如果來訪者所反映的問題屬於本單位管理范圍,在政策范圍內又可以解決的,一定要設法幫助解決。即使來訪者所提出的要求稍有過高,也要耐心宣傳解釋有關政策,說明不能滿足的理由,通過溝通思想,以求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倘若所反映的問題不屬於本部門管理范圍,也絕不能敷衍塞責,三言兩語把人打發了事。
二、真情實意,給人以誠意
信訪接待人員只有跟來訪群眾推心置腹,才能取得共同性語言,實現雙向交流。你實實在在地同來訪群眾交流思想,群眾才願意把自已的真話、實話、心裡話講給你聽,你要是虛情假意或拐彎抹角,人家心裡有苦衷也不願意對你講,你也無法了解到群眾的要求和呼聲,所謂真情實意,一是要講實在話。對於政策上有明確規定的問題,要態度明朗地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回答,絕不模稜兩可,含糊其辭;對進在研究的傾向性意見或不宜公布的內部規定和涉及到檢舉人、調查人所反映的問題絕不能透露給來訪人,更不能把對有關部門在工作配合上的意見在來訪人面前流露,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二是表實在態。對未經調查核實的事情,千萬不要隨意表態。如果來訪人急於要你作出實質性的回答,也只能運用「假如事情是這樣的話,最好通過什麼渠道,採取什麼方法去解決」的「假設性」答復,以免造成不應有的後果。三是敢於面對事實不迴避問題。對群眾來信來訪提出的問題,凡是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又有條件解決的必須解決到位,讓群眾感到我們是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的,是負責任的。尤其要正確對待集體上訪,集體上訪人多勢眾,反映的問題多,而且涉及范圍廣,處理不當極易發生意外行為。接待集體上訪時頭腦要清醒,態度要冷靜,既不能牽就上訪者而滿足其不合理要求,更不能因群眾有不合理要求而否定其反映問題的合理部分。 如果迴避矛盾,只能引起群眾反感,加劇對抗心理,形成新的上訪。
三、言之有據,給人以信服感
熟悉政策、言之有據,是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接待工作的關鍵。接待人員不熟悉有關政策及其沿革,不把群眾提出的具體問題放回到特定的社會政治環境中去進行分析,勢必會牽強附會或漏洞百出。要是你的答話不得要領或不足為據,群眾又怎麼能折服於你呢?如果你能對答如流地道出確切的政策依據來,即使來訪者提出的問題一時難以解決,別人也是會心悅誠服,滿意而回的。
四、用語婉轉,給人以寬松感
言不在直,達意則靈;語不在快,至理則明。接待人員不能不講究對話策略和語言藝術。在接待中,問話要因人,因事而異。有的可以直截了當地問,有的可以委婉含蓄地問,有的則不應該問。如來訪人報告事實真相,請求解決困難時,應循循善誘詢問清楚,讓其一吐為快;如來訪涉及到揭發、控告的,除問明是傳聞還是親見外,還應迂迴點撥問明某些需要進一步了解的有關情節;對於個人的隱私密事,是絕不可窮追不舍,打破沙鍋問到底,弄個水落石出的。在提出批評意見之前,你不妨給對方一個積極的評價,然後區別不同的情況,該直說的時候開門見山,該婉言的時候婉轉含蓄。要是來訪人心情不暢,你應特別注意自已的表情、手勢和語調,或選擇良機,用弦外之音使之領會言外之意;或轉換話題,用巧言妙語緩和接待氣氛,以免造成僵局。
五、講究儀態,給人以責任感
接待交談,接待者要儀表端莊、自然大方、語調和諧、情緒穩定、心胸坦盪。交談時,要凝神注視對方的臉部表情,專心傾聽和摘記來訪者的陳述。接待人員不要隨便岔開別人的話題或打斷別人的陳述,一定要讓人把話講完;不要簡單生硬地否定群眾的批評意見,即便是不夠確切的批評意見。無論批評者的情緒如何偏激,措詞如何強烈,也不可感情用事,做出失態的舉止來。
⑧ 怎麼信訪最有效
您好:1.上訪信要讓人能看懂。信件上訪的,上訪信對於問題的解決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封高質量的上訪信不但能感染接訪人,獲得同情,同時會激起解決信訪問題的慾望,堅定辦到底的決心。而有的上訪信字跡了草,無法辨認,不知其反映的是什麼;有的長篇大論,從頭看到尾不知其想干什麼,要求是什麼。信訪要求,即寫上訪信的目的,通過信訪要解決什麼問題。事實和理由,即事情經過或是所要反映的問題。如果有相關的證據和法律依據還應在上訪信中注意並附證據。上訪信在書寫時還應注意,字跡要清楚,不能太了草;問題要講清,經過敘全即可,切忌長篇大論;表述宜平實,不要用修飾性文字,更不要誇張。
2.最好實名信訪。署真實姓名舉報問題,尤其是知情人、當事人的舉報,是對組織和被舉報人高度負責的表現,它有利於紀檢監察機關查實案件後及時反饋情況。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問題、反映情況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紀檢監察機關從工作制度、保密制度、處理舉報的程序和方法等制定了一套嚴密保護舉報人的措施,舉報人不必顧慮。匿名舉報,實際上是舉報人在舉報的最初就主動放棄了自己享有的知情權、參與權等權益。
3.遵守信訪秩序。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能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不能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不能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採用前款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信訪人。
《信訪條例》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信訪條例》第十七條 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有關機關對採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信訪條例》第十九條 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⑨ 信訪舉報線索處置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處置方式:1.談話函詢類,是指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函詢方式進行處置,體現「抓早抓小」精神。確定為談話函詢類的,應當擬定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填寫《問題線索處置承辦表》。將談話函詢信件轉交被反映人,被函詢人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寫出說明材料,簽名後交校紀委。2.初步核實類,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擬進行核查的線索。確定為初步核實類,應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組,履行審批程序。在初核期限內,將初核結果報請主要領導研究下一步處置意見。3.暫存待查類,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不具備核查的條件而暫時存放備查的線索。確定為暫存待查類的,校紀委每季度召集會議研究,根據掌握的最新情況研究處置方案。4.予以了結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失實或無可能開展核查條件的線索。
法律依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 第十七條 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部門應當對收到的檢舉控告進行認真甄別,對沒有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或者屬於其他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檢舉控告,在溝通研究、經本機關分管領導批准後,按程序退回信訪舉報部門處理。 監督檢查部門對屬於本級受理的檢舉控告,應當結合日常監督掌握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適當了解,經集體研究並履行報批程序後,以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等方式處置,或者按規定移送審查調查部門處置。
⑩ 如何處理信訪問題
他們越是激動,你就越是要冷靜,首先態度要和藹,讓他們覺得你非常尊重他們,並且願意為他們解決困難,這樣他們自然會冷靜下來。接著,你要認真傾聽他們所反映的事由,必要時做些記錄,以備信訪部門處理時參考。然後,就他們反映的問題,是你管的你必須表明態度,態度要有理有據,以理服人;能夠處理的事可以著手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不能解決的要說明情況,得到群眾諒解;如果不是你這個部門管的事,要及時聯系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最後,禮貌送客,不要高高在上,而要充分尊重對方。基本上就是這樣一個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