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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英訪問勞榮枝

發布時間: 2022-05-26 15:27:03

⑴ 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當庭上訴,勞榮枝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在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的這件事情當中,有很多信息可以值得關注,首先就是勞榮枝被判死刑的原因,然後就是勞榮枝最後上訴能不能獲得成功。在這兩年喜歡看新聞的人都知道勞榮枝殺人的案件,勞榮枝是一個逃亡了將近二十年的殺人犯,19年的時候在福建廈門這個地方被抓了,然後就關押到了現在才開庭。對於殺人犯這個概念很多人可能都非常害怕,因為殺人犯一般都是窮凶極惡的人,尤其是逃亡了這么久的殺人犯。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的關鍵也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討論,但是網上大部分人的評論都是一邊倒的狀態,都是認為勞榮枝被判死刑是應該的,站在受害人以及家屬的角度來看,死刑也彌補不了他們所受的傷害。關於勞榮枝當庭上訴的行為很多人肯定也是反對的,因為上訴並不能改變什麼後果。現在我就來具體談一談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一、首先我們應該要知道的就是勞榮枝為什麼要被判死刑。

喜歡看新聞的人應該都知道勞榮枝被判死刑的原因,但是對這件事陌生的人可能就不知道,現在我就來談一談。勞榮枝在走上犯罪的道路之前是一名女教師,後面不知道什麼原因跟了當時的黑社會人員法子英,法子英帶著勞榮枝在很多地方斂財害命,殺害了多達七個人的生命。到了最後法子英被抓住也是被判處了死刑,但是勞榮枝卻是逃亡了將近20年,在19年的時候才被抓住了。

從勞榮枝被判死刑的案件我們可以知道殺人犯法一定會被抓住,不論逃了多少年最後終歸是逃不了。

⑵ 倖存者談勞榮枝:「不是她,法子英難得逞」,這算不算坐實合謀

勞榮枝案庭審結束後,最具信息增量的非虛構報道,莫過於媒體訪談到「唯一倖存者的妻子」。不過就整體訪談的氛圍而言,「僥幸和後怕」成為主要底色,再就是「醜事」不願再提的悲催感。然而在談到勞榮枝自稱受害者並否認殺人的時候,「唯一倖存者的妻子」卻直言:「如果不是她去找其他男人到自己的出租房,法子英也不會得逞」。

與此同時,就綁架勒索過程中勞榮枝的角色感,「唯一倖存者的妻子」也給出較為明晰的說法。在一定程度上,勞榮枝不僅負責色誘男人到出租屋,還負責接頭被綁架者的家屬以及確認被綁架者家屬是否報警。總之,勞榮枝看起來還是比較自由的,起碼要是想擺脫法子英,是有很多機會的。

對於這樣的事實,其實跟小木匠代理律師的追問指向是一樣的,也就是一次被脅迫,兩次被脅迫可以理解,三次四次被脅迫,自然就有些說不過去。所以回到勞榮枝自稱受害人的因果邏輯中,顯然帶有「嘴硬」彌合「脫罪」的色彩。



所以,即便時過境遷,當事人內心的可怖感應該依然是真實的,我們暫且不論當事人的公心有多重,但僅憑「唯一倖存者」的標簽,可能私心的審判里,就充滿無限的重判激情。而此時再看「勞家人」篤定勞榮枝被脅迫的存在,總覺得「誰家人誰心疼」是不變的情理,除此之外,多半是不被理解的惡言惡語。

不得不承認,比起對真理和正義的渴望,每個人更願意從既得利益出發,選擇性地進行自我辯護或者自我蒙蔽,而法理的存在,就在於更好的平衡其中的是非感,以此讓善意的歸善者,惡性的下地獄,直至陽光普照,正義結晶。

⑶ 「女魔頭」勞榮枝開庭,稱被法子英誘騙,與案件有何關聯

在如今這樣的法治社會下,勞榮枝案件真的讓不少的人都嘆為觀止。這個看著溫柔婉約的女子身上居然背負了這么多條人命,並且逃亡了20年之久。不少的人都沒辦法相信,勞榮枝這樣的人會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當勞榮枝在出租屋被警逮捕時,邊上的鄰居還覺得警方肯定是抓錯了人。

一、勞榮枝犯下了怎麼的罪

從視頻中可以看的出,勞榮枝是一個長相秀麗的女子,在被逮捕的時候,勞榮枝已經50幾歲了,在她的身上可以看出年輕時的狀態。據悉,勞榮枝曾在多年前參與綁架殺人案件,並且不是次,而是分成多次成事。勞榮枝本人在當時起著引誘受害者的職責,她利用自己良好的氣質,將受害人騙至指定地點,由法子英進行威逼利誘,為了起到震懾受害人的效果,將無辜的木匠也殺死了。

法律是公正的,勞榮枝以身試法,遲早要被法律嚴懲,只有懲治了兇手,那些無辜受害的人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安息。

⑷ 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勞榮枝案

勞榮枝被控三宗罪:故意殺人、搶劫和綁架。涉及四起犯罪事實:其中除了第三起常州案件,法、勞二人沒將被害人殺害,其餘三起均涉及命案。

檢方指控的第一起案件發生在南昌。指控內容為:1996年6月2日,勞榮枝和其男友法子英竄至南昌,在當地租下了一個單元後開始預謀勒索錢財實施綁架。

由勞榮枝到當地夜總會坐台物色作案對象。同年7月28日,當地私營業主熊啟義被法子英手持尖刀勒索財物並殘忍殺害。之後,他們將熊啟義肢解,並使用暴力手段進入熊家搶劫,殺死熊的妻女二人。

第二起案件是勞榮枝在1997年10月,和法子英逃到浙江省溫州市期間犯下的。檢方認為,法子英、勞榮枝綁架了22歲的女子梁曉春和29歲的女子劉素清,搶劫錢財後將她們用皮帶、電線勒死。

作案後,法、勞二人逃到常州,犯下一起綁架、搶劫案後逃往合肥,在合肥犯下了第四起案件。起訴書詳細地陳述了法、勞二人當年的殺人經過。

1999年7月22日,勞榮枝以熊案相同的手段綁架了當時35歲的私營業主殷建華。為了讓殷建華盡快交出財物,法子英從合肥市六安路隨機找了個木匠陸中明,將其騙到出租屋殺死並分屍。隨後殷建華也被殺害。

根據上述犯罪事實,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勞榮枝自1996年至1999年,夥同男友法子英流竄作案,在南昌、溫州、常州和合肥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和故意殺人犯罪。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4)法子英訪問勞榮枝擴展閱讀

2019年11月28日,身負7條人命、潛逃20年的女逃犯勞榮枝落網。12月5日,廈門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勞榮枝。江西警方將勞榮枝押解回南昌。

12月12日,勞榮枝向公安機關提出,拒絕親屬與南昌警方接觸,拒絕家人為其聘請律師,並申請法律援助;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批准逮捕。

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12月22日,從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罪一案將擇期宣判。

⑸ 勞榮枝判多久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系情侶關系。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並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


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


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


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


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余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

⑹ 逃亡二十年,女魔頭勞榮枝法庭受審,她是如何為自己辯解推罪的

逃亡了20年的勞榮枝,曾經參與過7樁命案,她在法庭受審的時候為自己辯解說,這20年她也是受到法子英的毆打辱罵恐嚇,生活在暗無天日的境況下,她願意向7名被害人道歉懺悔,並且竭盡所能賠償他們。勞榮枝的家人也聲稱她是被法子英脅迫的,這些命案都是在法子英的控制下做的,說她也是個受害者。


不管勞榮枝怎麼辯解都是沒有用的,她以為法子英已經是死無對證,她就可以隨便說了,但是不管她的表演多真實,她也要為自己的罪行承擔後果,生命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寶貴的,想逃脫法律的制裁是不可能的!



⑺ 勞榮枝案二審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案件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信息

1974年出生的勞榮枝,本來是一名小學的教師。但是在九六年到九九年之間她跟隨著自己的男友,先後在溫州合肥等地實行搶劫殺人。經過2021年的南昌市法院通過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以死刑。但是勞榮枝堅決不服從宣判結果,並且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在2022年的4月30日二審過程中被裁定的終止審理,原因是因為一些不可抗拒的理由。

但是勞榮枝卻不願去服從公開的審判處理,於是在2022年的4月30日,通過勞榮枝的辯護律師可以知道,因為疫情的原因所以導致無法開庭所以只能中斷審理。所以疫情也許就是其不可抗拒的中斷原因。但是有什麼原因是客觀的是不能預見的,很多網友提問除非是一些大自然的災害,或者是一些突發的狀態。那麼就算有突發的狀態那也不會可能造成一種有損害的結果,於是也很顯然這種不可抗拒的原因與審判勞榮枝兩者毫無關聯。

⑻ 法子英為什麼不供出勞榮枝

他還是保存僥幸心理,畢竟,手裡有一把槍,還有逃脫的希望,只是,他可能沒有意識到警方的催淚彈,而且,法子英當時也猜測警方會活捉他,不會現場將他擊斃,如此,還有一線生機,殊不知,人算不如天算。

如果他知道後面的情況,也不至於後面的事情了,因為在得知自己被判死刑的時候,他的辯護律師俞晞問他是否要上訴,法子英卻說:「不,對我這種人,在作案現場被一槍擊斃就是最好的歸宿。」

而法子英不願意飲彈自殺,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為了給勞榮枝的逃避爭取時間,後來,經專案組審訊時,民警才得知法子英有一女同夥,名叫勞榮枝。而法子英曾在最初的供述中稱,勞榮枝將人質帶去河南和安徽交界的某地。民警們曾經赴當地開展抓捕,和當地公安挨家挨戶搜尋,但都無終而返。等到發現人質殷建華的時候,已經高度腐爛,而勞榮枝已經逃的無影無蹤,猶如人間蒸發。

在看守所內,法子英很少跟律師說案情,也從不提起家人,但每次會見都會問起勞榮枝,甚至在一審判決後等待死刑復核期間得知勞榮枝已逃脫,他露出了「發自內心的微笑」。而在審訊期間,法子英一直都說,7條人命,為他所為,跟勞榮枝無關,實際上,他最初的審訊稱,如果去見殷妻晚上十一點回不來,就殺掉殷建華,但後來又否認,從這里可以推斷,殷建華極有可能為勞榮枝所殺。

反過來,如果當時法子英飲彈自盡了,勞榮枝是不是永遠就神隱江湖了?實際上,從後來的案情來看,如果法子英真的飲彈自殺,可能還能通過線索,盡快抓到勞榮枝,也不至於勞榮枝逃亡20年才抓住,反倒是法子英被抓後,提供了太多的錯誤信息,給了勞榮枝逃跑時間和機會,他的故意引導,導致勞榮枝最終消失在人海里,多活了20年。

還有就是,很多人有殺人的勇氣,但不一定有自殺的勇氣,法子英也如此。同時,一旦勞榮枝很快被抓,哪遭架得住呢,快快把以前所有的案件都招供了,而法子英剛開始,是不配合的,即便後面說了幾個案子,但直到死之前,其實還是有很多案件沒有供出來的,這也是他不自殺,保護勞榮枝逃避,不被抓,很多案件不被為人知的原因,這一次,勞榮枝被抓時,可能以前很多沒有偵破的案件,也就真相大白了。

所以說,這兩個狗男女,都非常壞,連三歲孩子都不放過,且法子英在等死期間,說在常州等地還有命案,勞榮枝被抓後,可能還會有當年沒有偵破的命案被發現,所以,兩個人,一個都不能活,勞榮枝也如此,必須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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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勞榮枝長相
法子英死前采訪
勞榮枝命案始末
南昌公安突審勞榮枝
勞榮枝20年前照片
真實命案紀實勞榮枝

⑼ 律師稱勞榮枝二審因不能抗拒原因中止審理,該案件中涉及了哪些法律問題

該案件中涉及了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

其次,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反派,但也不會任意殺死一個無辜的人。在最終判決之前,勞榮枝說到底就是一個該判死刑的惡毒小人,還是一個真的被脅迫的無辜者,只能打上一個問號。即使他在普通人心中已經被定罪,他們也希望能盡快被執行。但是現在勞榮枝只是一個嫌疑犯,而不是被定罪的殺人犯。她仍然有權上訴,有權為自己開脫罪責,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剝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