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訪之三級一直不解決問題怎麼辦
法律分析:申請信訪後,信訪機構多次不處理信訪事項的,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信訪機構申請復查。信訪是公民表達意見、進行投訴、舉報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途徑,而信訪機構受理受訪申請後,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並且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三十二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復信訪人:(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持;(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應當督促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執行。
㈡ 關於如何搞好基礎綜治維穩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通道縣如何做好鄉鎮信訪維穩工作的幾點思考
隨著農村改革的持續深入,城市不斷的擴容提質,各種利益的進一步調整,各類歷史遺留問題疊加、社會矛盾突顯,社會維穩壓力加大。如何抓好基層綜治維穩工作,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極其重要。做好維穩工作,基層是關鍵,特別是鄉(鎮)、村兩級,更是處在關鍵的一線。近年來通道縣雙江鎮從一線入手,狠抓了信訪維穩工作,現就圍繞三年來抓信訪維穩工作的實踐,作幾點思考: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全縣上下著力暢通信訪渠道,排查信訪隱患,解決信訪難題,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大批重復訪、越級訪、群體訪的積案得到調處,有效地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但近年來,信訪維穩勢頭有所反彈,信訪維穩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徵佔土地引發的矛盾。如:土地補償金遲遲不到位引發的群眾上訪;國家工程佔地補償辦法在同一類區域執行起來不盡相同的矛盾。二是農村土地承包後出現的有地無人和增人不增地等矛盾。三是農村兩委班子不團結而引發的派系之爭。四是農村基層幹部不廉潔,個人利益、家庭利益高於群眾利益所引發的矛盾。五是農村財務、村務不公開或者公開不規范引發的問題。六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山林、墳地糾紛。七是整治違章建築引發的矛盾。八是集體經濟分配不均引發的矛盾。
二、原因分析
信訪維穩問題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這是自上而下,遍及各地的共同感受,分析信訪維穩問題多發高發甚至激發的根本原因,既有宏觀因素也有微觀因素,既有一般性原因也有個體性原因,既有政府部門問題也有上訪群眾的問題,盡管個案具體情況各不相同,但分析歸納起來,根源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
1、利益分配不公所產。分析我縣信訪維穩案件的共性,無論是征地拆遷、安置補償,還是企業改制、權屬流轉、人事改革等等,貫穿其內的都是權益得失之爭。這應當是經濟轉型、社會轉軌的一個「陣痛」。一些因涉及廣泛,單靠鄉鎮之力無法解決,成為當前信訪維穩工作的一大難點。
2、社會環境影響所致。有些問題是特定歷史環境所致,反過來又影響社會環境,形成不良循環,政策一方面對地方政府促和諧提出硬目標,另一方面又對地方政府施政行為劃紅線、設雷區,導致基層政府實際上事權與責權不統一,目標與行動難協調,經常陷入兩難境地。比如一些違規建房、違法生育以及一些土地拋荒的整治難的問題,一些重點項目建設中因「釘子戶」不配合導致的實施難問題,一些信訪維穩案件上面只管下達「必息令」但基層掌控不了導致調處難問題等等,很多時候基層政府夾在當中無所適從,對上訪群眾只好「餓了給饅頭,困了給枕頭」,在不斷妥協退讓中尋找平衡點,這又為越級訪、重復訪埋下隱患。
3、幹部素質作風所害。少數黨員幹部素質不高、作風不好、責任心不強,也是造成群眾上訪的一個重要誘因。一些基層領導幹部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導致矛盾激化,局面復雜;一些為出政績,辦一些「面子工程」違民意失民心的事,惹群眾上訪;一些幹部工作作風不實,對群眾來信來訪處理不及時、不到位、滿足於「知道了」,「過問了」,不去直面矛盾,真心解決問題,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拖」群眾上訪。
4、群眾觀念偏差所誤。部分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錯誤認識,遇到切身利益問題習慣性把矛盾和責任怪罪到基層政府和幹部身上,認為只有找到上面的部門、領導才能公正解決問題;有些群眾無論什麼事,總認為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才更可靠、更可信;有些認為只要往縣、市、省上訪就能抓住政府的「軟肋」,實現自己的意圖;有些村民認為上訪後,會有專門的領導來過問和幫助協調問題,因此,即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習慣於到上級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三、對策建議
1、傾注真情,提升公信力。轉變「信訪就是接待上訪」的老觀念,變上訪為下訪,主動接觸矛盾,感受群眾冷暖,記好民情筆記。並積極教育和引導黨員幹部站在群眾的立場上來想問題辦事情,對群眾的一些不合理訴求,做到不抱怨、不消極,多進行換位思考,多體諒群眾的處境,用真誠真心感動群眾,並在不違背政策、法律等前期下以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處理好矛盾,滿足好群眾要求。基層幹部既是信訪維穩的執行者,但有時如果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也是信訪問題的引發者。有部分信訪問題是我們基層幹部不注意方式方法引發的,比如山林糾紛,以前是「閉門造冊、關門填表」,現在隨著國家林權制度的改革不斷深化,暴露出來的問題就比較多,爭議就多了,還有的問題是我們落實政策不到位引發的,所以基層的工作者同時還要樹立公信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事情:一是涉及群眾利益的政策文件及時公開,落實政策不打折扣。二是不要隨意,掌握好公平、公正原則,客觀公正地處理各種政務、事務。三是要依法文明行政。不要以為我們是幹部,群眾需要求我們辦事,對群眾的訴求就橫眉冷對、耍威風。群眾有問題得不到解說就會挑刺,動不動寫一份信、打個電話投訴一下。四是要多關心群眾,傾注真情。關心群眾就等於關心我們幹部自己,發現群眾有困難和問題及時幫助解決,群眾就會理解、支持我們幹部的工作。即使我們工作中有些不足,群眾也會包容,或者直面溝通,不會動不動就寫信或上訪,這樣就可以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比如去年在芋頭旅遊開發征地時,被征地的村民叫楊正上,在文革時因一些言語問題被清出教師隊伍,他本人一直對組織上的處理懷恨在心,經常寫材料要求組織給個說法,後因芋頭旅遊開發,需要徵到他的耕地,一開始他本人很不願意,多次協調無果,後了解到他的心結,上門與他談心,聊聊當時的特殊文化背景,他的怨氣得到釋放,豁然開朗,征地的事自然得到他的配合,所以說基層幹部只要傾注了我們的真情,在平時的工作中提升我們的公信力,工作自然迎刃而解。
2、規范程序,不怕麻煩。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鎮、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信訪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鎮有分管領導、綜治專干、信訪員,堅持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信訪、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保證一有社會不穩定情況有人報告,每一項工作有人做,不掛空檔。二是做了事要有體現。就是我們要做好記錄。比如調解糾紛要寫下書面協議,接待了群眾要有接待記錄,群眾有什麼訴求,有什麼表現,揚言要做什麼,處理情況怎樣,採取了哪些措施,都要詳細記錄清楚。三是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緊緊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信訪人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3、發現問題、從早處理。維穩工作,不能總是盯著浮出水面的這些案子和問題,更重要的是防範未燃,防止不穩定因素的產生、發展。鄉、村幹部不要認為群眾沒有上訪就沒有事,要看到暗涌,要看到沒有暴露的矛盾糾紛,要看到周邊外界帶來的影響。一是要常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最終問題還是會因群眾越級上訪上而暴露的。開展排查工作,不是就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二是要常議。鎮、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信訪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信訪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鍾需要天天敲。三是要常想。信訪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鎮、村對每一項涉及群眾利益的工作都要進行穩定風險評估,定期對轄區內的維穩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征地拆遷、重點工程建設等可能引發社會面不穩定的事件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應對措施。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
4、迎難而上,敢於碰硬。在處理一些矛盾糾紛時,一些幹部會存在不是政府造成的,避而遠之,從而錯過了調解的最佳時機,結果群眾找上政府的大門,多次言詞激烈上訪。碰到問題了,在我們屬地范圍內,不論是哪個部門,哪個時期造成的,我們都得落實首問責任制,掌握第一手資料,有責任第一時間了解事情的原委,爭取事態向好的方向發展,在處理各類矛盾糾紛時,鎮黨委、政府始終堅持「一把尺子量准」、「一碗水端平」。對涉及城鄉群眾低保、兩項制度銜接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工程等,鎮實行晾擺措施,全部陽光操作,誰享受誰不享受在群眾代表會議上定,由群眾說的算。對上級的各項優惠政策堅決兌現、落實到位,不打折扣。如近年來我鎮在實施工業園區建設、懷通高速建設、縣城重點工程建設、兩違整治等工作中涉及到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等,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其補償標准、安置政策等充分考量群眾利益訴求,向群眾傾斜,照顧群眾利益。在全鎮還大力推行了黨務、政務、村務、校務、醫務等公開,在各村全面實施了「陽光村務」工程,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職責,做到四議兩公開。雙江鎮是通道縣的城鄉結合部,近年來,城市發展步伐加快。工程建設免不了要征地拆遷。征地拆遷不但和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而且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也是雙江鎮的重心工作,如果不做好,極易引發社會矛盾或者是留下不穩定隱患。從實際情況看,近年來因征地拆遷及其補償、補助問題引發的群眾上訪屢見不鮮,作為鄉鎮一級政府如何配合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做好征地拆遷工作確實是一件「考手藝」的工作。在協助做好這項工作時堅持領導組織、宣傳政策、丈量登記、補償資金、具體服務「五到位」,在今年兩違整治活動中,我們注重方式方法,成立整治工作小組。分戶落實到相關責任人,先後組織召開部門人員、村、組幹部會議4次,黨員、代表會6次,群眾大會6次,拆遷戶會議2次,反反復復宣傳有關法律和政策。最典型的是桿梓村楊邊信違規建築拆違的事,工作一直做不通,一直達不成協議,達成協議後,當工作人員上門拆除的時候又阻工,最後縣里組織相關部門和責任人果斷出擊,通過做思想工作,強制拆除解決了該阻違事件,最終還是獲得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
5、學以致用,提升能力。要提高做信訪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信訪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在學習好《信訪條例》等業務知識的同時,還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以前做法、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如果說不符合規定的話,就等於我們幹部把群眾推到對立面上去了,對事情的處理就很不利。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系溝通。一旦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每天要續報情況。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越級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等。如果發現了有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及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縣里預告,傳輸相關資料,以便上級採取措施做好接待及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解決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決,但是鄉鎮可以出面代理群眾反映,為群眾聯系協調,這樣為群眾解決問題群眾還更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領導幹部的好,信訪量也不會因為登記而增多。特別是遇到集體訪、越級訪和群體性事件隱患時,鄉、村更應當通過這樣的方法來處理。四是要有激勵機制。在信訪維穩工作上要捨得投入,制定一些激勵機制。比如說對提供社會信息的成員給予一定的獎勵,對調處一起糾紛的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一定經費。調動各方參與信訪維穩工作的積極性,讓更多的人有激情做信訪維穩工作,不斷壯大信訪維穩工作隊伍。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6、明確責權,加大投入。當前多數鄉鎮幹部都有一個共同的心聲就是「芝麻大的官兒,巴掌大的權力,無限大的責任」。上面千條線,下面一針穿,鄉鎮工作千頭萬緒,紛繁復雜,上級部門的行政命令、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最終都要層層下壓落到鄉鎮頭上。諸如計生、維穩、安全、信訪等名目繁多的「一票否決制」和「第一責任書」更是常常讓鄉鎮幹部叫苦不迭。「屬地管理」下的權責不對稱成為影響鄉鎮工作的一大難題。鄉鎮工作是農村工作的基礎,要做好鄉鎮工作,要敢於改革、捨得投入。針對當前鄉鎮存在的權責失衡問題,相關部門要在深入調研、統籌考慮的基礎上,對鄉鎮的權責關系進一步規范理順:要麼收權收責,要麼放權放利,對鄉鎮政權應該「管什麼、怎麼管、管多少」不斷細化和明確,破除單純以「屬地管理」等單一方式把利益全部收歸上級、把責任無限下放鄉鎮的的不合理做法。
㈢ 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怎麼寫
1、信訪矛盾突出
近年來,由於社會經濟體制的改革,市場競爭壓力也在不斷的增大,社會與企業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境,導致社會中的不和諧因素顯著增多,社會矛盾日漸激化。
2、信訪人員認知存在問題
部分信訪人員對已經解決了的信訪問題心存不滿,或對已被認定為不受理的信訪事件不認同,存在有「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思想,從而採取反復多次集訪的形式,以期可以擴大影響力,引起相關領導部門的重視。
3、處理難度增大
由於受到經濟發展形勢的影響,很多企業都在積極進行轉型升級,放緩發展步伐,以至於一些信訪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但是,社會的發展也使得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不斷強化,以至於信訪的組織化程度與激烈化程度不斷上升,企業過去存留的問題與當前的實際問題相互影響,進而使問題更加復雜化,以至於信訪工作的處理難度不斷加大。
信訪不足
基層群眾基礎薄弱
信訪工作的基層基礎工作薄弱,是引發群眾信訪的主要原因。從近年來的信訪情況看,有80%都發生在基層。
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些縣市對抓好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信訪部門人員少,經費也得不到保障,工作處於被動應付狀態。
二是基層信訪工作網路不健全,存在設施簡陋、人員配備不齊、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沒有把問題及時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是信訪系統統一協調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信訪人因為一個問題可能同時找縣、市、省幾級信訪部門,由於沒有統一口徑,得到的答復可能就不一致,甚至引發信訪人進京上訪。
㈣ 同一信訪事項半月內連續三次信訪該咋處理
國家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恩璽就相關規則進行解讀。
信訪工作分類處理,就為老百姓解決問題開上了快車!
那麼,這份「神奇」的規則,都有哪些新規定?對你我有哪些實在的影響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一:哪些問題可以找信訪部門解決?
答:已經、正在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解決的訴求直接歸為訴類事項,交由相關政法部門處理。
不屬於訴類事項可以直接提交信訪訴求。簡單明了,一步找准,從源頭上訴訪分離。
問題二:怎麼知道有權處理機關
是按信訪程序處理,
還是按其他法定程序處理?
答:有權處理機關認為應當適用信訪程序辦理的,應當在收到訴求15日內出具信訪事項受理告知書,加蓋信訪業務專用章送達信訪人。
有權處理機關認為應當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途徑辦理的,應當在收到訴求15日內製作告知書,將擬適用的其他法定途徑及依據、查詢或者聯系方式等內容告知信訪人,並在告知書上加蓋機關印章或者業務辦理專用印章。
問題三:信訪訴求在分類處理時,
要經過哪些流程?
答:信訪訴求進入分類處理程序,需要經過6步走:
第一步:專門信訪工作機構甄別處理。
第二步:確定有權處理機關。
第三步:有權處理機關適用不同程序受理。
第四步:有權處理機關適用不同程序辦理,
做出行政處理或信訪處理意見。
第五步:通過信訪復查復核糾正分類錯誤。
第六步:甄別再次提出的信訪訴求。
問題四:信訪部門要求分類處理,
但不清楚自己的訴求
應該找誰辦理,怎樣辦?
答:方法很多——
方法一 登錄國家信訪局網站,網址:http://www.gjxfj.gov.cn/
方法二 各地各部門來訪接待場所也都擺放了相應的宣傳材料,群眾可以隨時查閱。
方法三 相關工作人員在接訪過程中也會向群眾解釋。
方法四 很多地方和部門還引入律師參與信訪工作,藉助專業力量讓群眾知道訴求該找誰辦、該按什麼途徑辦、該具體怎麼辦。
如果群眾堅持要找信訪部門解決,只要不是涉法涉訴問題,信訪部門會先按照「大口進」的原則納入進來,轉送到有權處理機關,再由有權處理機關在甄別、會商的基礎上分類處理,告知信訪人適用的途徑。
㈤ 反復在國家網信訪能不能解決問題
國家網信訪是一種途徑,方便公民進行反饋,反應信息的平台,合理合法的上訪是公民責任。建議去當地的信訪局找工作人員反映情況,按規定要求逐級信訪。
《信訪條例》是為了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而制定的法規,2005年1月5日,《信訪條例》由國務院第7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信訪條例》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第四條信訪工作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㈥ 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及措施
一、 當前信訪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信訪工作紛繁蕪雜, 導致群眾上訪的具體原因也不盡相同, 但究其根本, 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一) 少數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和服務意識不到位。
一是思想認識和工作方法不到位。 有的單位和部門領導幹部一方面在對待群眾上訪時態度不夠熱情、 工作不夠積極、 解決問題的力度不夠大, 沒有顧及到群眾的利益和意見, 另一方面在對待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時, 採取應付了事的態度, 沒有去做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工作, 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也是草率行事, 沒有將工作立足點和目的放在徹底 1 化解矛盾上, 致使辦理案件質量不高, 群眾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 二是決策制定不夠民主。有的單位和部門在決策過程中不夠科學民主, 不注重聽取民意, 政策制定的連續性、 權衡性和利民性考慮不夠, 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也沒有注意做好前期宣傳工作, 經常採取強硬的工作態度, 容易激發社會矛盾, 造成群眾上訪。 三是工作作風不夠踏實。 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為出政績, 在實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時完全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 做一些有違民意、 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 , 致使群眾利益受損, 引發群眾集體上訪; 四是宣傳工作不到位。 深入人心的宣傳教育工作是提高認識、 凝聚人心、 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 有的單位和部門對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 新變化、 新問題沒有對群眾進行及時到位的宣傳解釋, 使得群眾對問題的認識不夠, 在對待新事物時不能理性對待而引發矛盾
㈦ 重復信訪舉報增多的原因及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匿名舉報信訪量較大。所有信訪件中匿名舉報占信訪總量的70%以上,上訪人因心存顧慮,怕打擊報復、怕自己反映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被鄰里笑話等原因,大多以匿名形式發郵件,平時的電話訪也大多不願透露姓名。還有些人為了個人恩怨和利益,捕風捉影、誣告他人,多次反復向省市寫匿名信,而且匿名舉報大多線索不清、內容不具體、調查難度大,無形中加大了基層信訪工作量。
二是信訪上行趨勢明顯。隨著中央反腐敗工作的不斷深入,巡視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大量應該由縣和鎮紀檢監察機關解決的問題都匯集到市以上紀委。個別群眾在個人利益訴求得不到最大滿足的情況下,「信上不信下」,「信鬧不信理」,「信訪不信法」,一信多投、重復訪、越級訪。他們認為級別越高,閱批的信訪件震動就越大,解決問題就越快,個人得到的利益就越多。因此,越過鄉鎮、縣一級,誇大事實,直接向市、省,甚至中央反映。去年,我縣就收到省紀委下轉信訪件34件,市紀委下轉31件,重信重訪和一信多投11件,達30多次。
三是業務范圍外的信訪量增多。由於基層群眾對紀檢監察工作職能職責了解不夠,加之黨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不少高官被查處,群眾認為紀委的威力很大、威信很高,只要紀委出手,就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只要紀委調查,領導幹部個個就得被處理,所以只要自己有解決不了的事,或是因個人恩怨想打擊報復的,就向紀委反映。如鄰里糾紛、征地拆遷、交通事故、環境污染、水利灌溉、土地承包等不屬於紀檢監察職責范圍的,為了利用紀委的權威解決自己的問題,把這些業務范圍外的事情都轉嫁為基層幹部或有關部門不作為等問題變相上訪,如果紀委不解決就謾罵,甚至干擾正常辦公秩序。
四是纏訪鬧訪問題突出。個別上訪群眾存在認識誤區、思想觀念不正確,在利益面前心態失衡,總想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對基層幹部不信任,聽不進接訪人員政策解釋,認為以上壓下,才能盡快解決問題,甚至認為信訪「包治百病」,什麼事都能解決,一些人抱著「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心理和「法不責眾」的錯誤認識,向黨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無理要求,當這些要求不能滿足時就不斷纏訪鬧訪或越級多頭上訪上訪,不給好處不停息,給了好處仍不息,慾望無限。
五是反映農村黨員幹部問題居高不下。近年來,因國家政策和項目建設不斷向農村傾斜,村組幹部手中掌握的各種資源日益增多,一些村組幹部由於私心過重或能力不足,在政策執行及資源分配過程中存在偏差、有失公平,損害群眾利益,經常激起民憤,引發群眾上訪,嚴重影響著農村的社會穩定。主要表現在一些村幹部黨紀國法觀念淡薄,貪污、侵佔、揮霍集體利益;工作方法粗暴簡單,作風霸道,村務財務不公開,損害群眾利益;農村低保申請審批、征地拆遷、退耕還林賠償標准不公開、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侵佔挪用等問題。
二、存在的困難
一是信訪初核壓力大。近年來,我縣的信訪總量逐年上升,特別是2014年較2013年有飛躍的提升,2013年縣本級信訪總量為69件次,業務范圍外的3件次;2014年信訪總量165件次,業務范圍外29件次。信訪件的上升為信訪初核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縣級紀委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最基層組織,與群眾接觸最多,群眾投訴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就最容易引發越級訪和群體訪。鄉鎮和部門紀檢監察組織由於人員不足、能力不夠,缺乏查辦案件的條件,加之平時工作與村組幹部接觸較多關系較熟,下轉基層辦理的信訪件往往得不到群眾信任,不管反映的問題是大是小,是真是假,群眾都要求縣級紀委調查,無形中增加了縣級信訪初核工作量。
二是人員力量不足。隨著信訪量的不斷增加,基層人員力量不足、業務能力欠缺已成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縣級紀委信訪室按編制只有2人,有些縣區信訪室只有1人,還有的縣區甚至沒有信訪室,掛靠在辦案室或審理室兼職,在處理日常業務工作時,既要到政務大廳接訪,又要下基層巡訪、督導檢查,還要進行信訪件的初核,在工作中時常會出現信件積壓、辦結延時或顧此失彼的問題。另外加之基層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較少,業務知識、政策法規了解掌握不準確,處理基層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不足,在處理群眾信訪問題中往往不到位,導致有些群眾多次反復越級上訪。
三是落實「三轉」難度大。中紀委十五屆三次全會以來,從上到下都要求各級紀委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信訪工作同樣也要圍繞主業主職,轉變接信接訪的方式方法,開展政務大廳接訪、信訪直通車下訪,開通網路舉報郵箱、民情直通車信箱、12388熱線電話,不斷拓寬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渠道,雖然這些舉措為群眾投訴舉報提供了便利條件,但在實際操作中,群眾經常會把一些涉法涉訴、征地拆遷、土地糾紛等業務范圍外的信訪件投入郵箱,或是直接上訪,如果不接收,群眾就謾罵行政不作為、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等,如果接了,群眾不管什麼理由,都統統問紀委要結果,無形中為落實「三轉」增加了難度。
三、對策建議
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針對目前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外、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較多、匿名舉報和反映問題不具體給調查帶來一定難度等問題,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路等渠道和手段,通過集中宣傳和巡迴宣傳的方式,廣泛宣傳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法規制度、受理范圍、工作原則和程序,公開信訪舉報電話、網站、郵箱,大力倡導和鼓勵屬實名舉報,宣傳實名舉報辦法,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權利,依法有序參與反腐倡廉建設,以理性合法方式,通過正規渠道表達訴求、正確反映問題。
二要進一步釐清職能職責。要把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和一般性群眾信訪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分清界線,屬於業務范圍內的每一個信訪問題,都要認真核實,嚴肅查處,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不屬於紀檢監察業務范圍的,中省市紀委不予受理,做好勸返和解釋工作,縣級紀委要耐心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引導群眾向有關部門反映,確保信訪舉報職能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從而提高紀檢監察工作公信力。
三要切實加強基層培訓工作。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崗位調整較為頻繁,加之上級業務培訓較少,基層辦信辦案的能力普遍較差。省市每年能開展兩次以上紀檢監察業務培訓,並將培訓的范圍延伸到基層縣鎮一級紀檢幹部,使中省市的新要求、新措施、新辦法能直接傳遞到基層,著力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能力不足、本領恐慌的問題。同時,經常性地開展對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檢查指導,提高基層辦信辦案能力和綜合素質,確保群眾投訴得到合理解決,打消上訪人怕打擊報復的內心顧慮,取得群眾對紀檢監察組織的信任和支持。
四要加大信訪件的督查督辦力度。加大對信訪件的初核工作的督辦力度,特別是對屬實名舉報、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問題、集體訪等問題,堅持優先直批快轉,屬於實名舉報的,查實後立即予以回復;非實名舉報或集體舉報的,召開一定范圍的黨員幹部大會予以通報,消除舉報人的疑慮,從而有效減少越級訪和重復訪的發生,確保群眾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同時,加大對基層信訪件的督查力度,對基層紀委不重視、處理不及時、落實不到位甚至拖著不辦的問題,嚴肅問責,以查辦信訪件的成效取信於民。
五要全面深化制度建設。一是積極推進部門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群眾重大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形成推動信訪舉報工作的合力;二是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組織協調機制、督辦督查機制、考核評價機制,鞏固提升領導幹部掛牌群眾點名接訪制度和信訪聽證終結制度成效,確保制度有效落實;三是加強信訪監督工作,通過信訪談話、下發信訪監督詢問書、提醒書、警示書、誡勉書等形式,對黨員領導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四是扎實開展信訪舉報民情直通車制度,堅持定期到信訪大廳、下基層巡迴接訪,確保制度發揮應有的效用。
㈧ 可以重復信訪嗎
不可以。
重復信訪是同一信訪人在一定時期兩次以上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行為。分為不予處理的重復信訪和不再受理的重復信訪。
《信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因此信訪人在60日內向正在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應視為不予受理重復信訪。
(8)信訪問題有所反復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大量的信訪舉報都來自於基層,只有源頭治理,才能解決好當前信訪工作的主要矛盾,設立場所。每個鄉鎮、街道、辦事處都要設立群眾信訪舉報的接待室或說事室,保證群眾有地方反映情況。
基層紀委要按要求按職數選強配齊工作人員,保證有人做事。確保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到位,縣區紀委要加大對鄉鎮紀委人員的培訓力度,通過開展傳幫帶訓等多種形式的學習,使鄉鎮紀委工作人員盡快進入工作角色,認真履職,保證有人能辦事、能辦成事。
㈨ 如何解決當前的信訪問題
一、重視信訪工作,提倡「小題大做」
對工作中那些易被輕視的問題、易被忽略的小環節,務必「小題大做」。一是小事當作大事辦。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凡是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辦的,就平安無事;凡是把大事當做小事來辦的,就必然要出事。對於幹部職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門應當做「大事」來認真對待,謹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體力行親自辦。對於信訪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應做到經常下基層聽民聲,經常接訪查民情,經常辦訪解民憂;應定期過問信訪工作,親自辦理重點信訪案件。三是齊抓共管協力辦。就是做到工作推進和維護穩定並舉,分管的業務工作與穩定工作並重,不能只重業務工作而忽視穩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穩定工作為托詞上推下卸。作為班子成員,無論分管哪項工作,都應樹立處理信訪問題到我為止的觀念,為維護穩定大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二、排查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穩定因素是抓好信訪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通過不斷排查,才能不斷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觀六路」,又達到「耳聽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力求「面面俱到」。對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應注意重點從征、管、查、審批等方面扎實細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員隊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網路,健全了信息預警機制,可能引發不穩定的苗頭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時反饋,才能早拿預案、早作處理、減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擊行動,所以應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層層明確責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實將不穩定因素排細排足,早作處理,不留隱患。
三、多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立足「利為民謀」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為本,執政為民。一是樹立科學發展觀。在處理幹部職工反映問題特別是信訪工作中,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求發展不以損害幹部職工利益為代價,單位再困難也不與幹部職工爭利益,堅持立足實際求發展,真心實意待幹部職工。而是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對群眾上訪反映的每一件事,應盡心盡責,認真對待,哪怕群眾反映的問題只有1%的道理,應以100%的努力去幫助解決。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線。對一些群眾反映的問題依照法律法規確實解決不了或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應耐心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能輕易突破政策底線亂開「口子」,以致引發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導信訪者的上訪行為,善於「教育規范」
應注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訪者趨上心理,教育引導其就地解決問題。一是應堅持不懈地深入到幹部職工中去,認真扎實地做好信訪法規的宣傳工作,使上訪者進一步了解「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原則,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識,引導他們就地反映、解決問題,做到依法有序逐級上訪。二是加大對國家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上訪幹部職工打消借訪獲利思想,增強政策觀念,意識到通過合法渠道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違法上訪不但不能獲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淵。三是要通過正面教育為主與依法處理相結合的辦法,規范其上訪行為,教育其依法上訪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
五、探索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的辦法,做到「與時俱進」
IT工作在當前的發展中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關方面的應對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發展中的信訪問題又日趨復雜,涉及面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的信訪問題又明顯增多,這就需要在解決、處理信訪問題時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一是對幹部職工反映的一般性問題,明確專人辦理,定期督查回訪,確保處理到位。二是對矛盾集中、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信訪問題,區別對待、慎重處理、嚴防事態擴大。對其中反映問題確屬應該合理解決的,明確責任,責成專人或成立專班,及時處理解決,必要時可以實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決;對混在上訪幹部職工中策劃、組織、指揮鬧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機進行打砸搶的典型分子,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對長期無理纏訪、惡意鬧訪、干擾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數違法上訪人員,要在思想教育疏導的前提下,適時依法處理和探索依法處理,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對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為規范信訪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確保IT工作長治久安、健康發展。
㈩ 信訪工作解決哪些問題
著我國各項改革的逐漸深化和社會關系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凸顯,信訪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一些問題已經阻礙了信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作為一名鄉鎮信訪工作領導幹部,筆者結合農村信訪工作實際,對當前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領導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一是認為抓信訪太牽扯精力,影響抓經濟建設,把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二是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對他們採取哄、攔、卡、壓的辦法,把政府機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三是認為信訪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事,由信訪部門處理就行了,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四是認為信訪部門是「救火隊」、「擋箭牌」,有事時想到,無事時忘掉。
(二)地區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難度
一是個別政策的制訂遠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了群眾對政府的不滿。二是對新政策出台後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見不夠,准備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動、形象受損。三是政出多門,口徑不一,造成操作困難、群眾不滿。四是執行政策不及時,不到位,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認為不論什麼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其二是認為參與信訪的人越多問題解決得就越快。三是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四是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四)個別幹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群眾不斷上訪
一是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只重視抓經濟、謀發展,不注重社會效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不夠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徵兆置若罔聞,既不想辦法解決問題,也不採取任何預防措施,把群眾「逼」上上訪之路。二是一些領導為出政績,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辦一些諸如「形象工程」之類的違民意、失民心的事,引發群眾集體上訪。三是個別領導幹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從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對立。四是一些領導幹部不能嚴格自律,辦事不堅持原則,甚至以權謀私,引發群眾的強烈不滿。
二、做好農村信訪工作的對策措施
面對當前的形勢,必須採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一)努力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二是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尤其是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寬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在此基礎上,客觀分析問題,制定工作預案,服務領導決策,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三是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大多數信訪是反映某個部門、單位或某幾個部門、單位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這些部門和單位來解決。只有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二)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第二,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第三,要疏與堵相結合。對於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於惡意糾纏、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後果的上訪,必須堅決批評制止,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三)以誠相待,認真做好日常信訪接待
一是態度要親和。接待來訪,自始至終都要態度親和,語氣平和,切忌簡單粗暴。來訪群眾一般都是來自基層,他們是弱勢者,或是反映情況,或是提出建議、意見以及訴訟請求,或是因有困惑與困難希望得到幫助和解決。接待人員的一個微笑、一句關心的話,都能讓他們感到溫暖和親切。二是要耐心傾聽。聽是一門學問,良好的傾聽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訪者的信任和釋放他們的怒氣。對來訪群眾講的每一句話都要仔細傾聽,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來訪者,也要不厭其煩地邊問邊聽,弄明白原委,讓上訪者將情緒發泄完後再解釋政策,給予答復。三是要詳細記錄。對來訪的情況進行規范的記錄,對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並讓來訪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讓對方在你的認真記錄過程中感到你對他的尊重和對上訪事項的重視。四是要語言准確。在表述上要准確、嚴謹、形象,讓上訪者聽後無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觀點。要使用普通話,雖然普通話不及地方方言讓群眾感到親近,但卻更規范,更能讓上訪者感到是在國家機關中反映情況,而不是自己家裡閑聊,讓上訪者自覺注意自身行為的規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時答復。對初訪者的及時解答能較好地防止重復訪和越級訪。對能一次性答復的問題要及時答復,同時注意講明講透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給上訪者,不能讓無理纏訪者心存僥幸,要讓有理者心中踏實,信任政府,相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