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所有過戶手續交給房產局還能撤回來嗎
登記之前可以撤回來的,登記之後就不可以了。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 房屋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之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房產過戶所需要的手續:
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申請人身份證明;
房地產權利證書;
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1)不動產上傳的資料可以撤回嗎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㈡ 房產證過戶後能撤回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已過戶可以撤銷,但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1、如果該房產過戶手續不合法(包括但不限於隱瞞,蒙騙,非當事人,有法律糾紛)的情況可以撤銷;2、如果按正規手續過戶則不可撤銷,只有按買賣協議履行,當對方無法履行時,也屬於違約後,可以進行起訴,將房產再次過戶回來,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對方支付。3、如果經雙方協商,取消此筆買賣,必須再辦理一次過戶手續,產生的費用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但買方一般是不會承擔此費用的,因為買方沒有過錯。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十一條 房屋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之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㈢ 不動產辦證中心形式審查合法但房屋未經規劃報批可以撤銷嗎
各地規定不同,以石家莊為例:
一、符合下面條件的可以撤銷:
1、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以下簡稱「買賣雙方」)已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2、因購房人死亡,繼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3、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司法文書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二、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1、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申請表;
2、購房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合同簽訂總份數),因故不能全部提交的,由當事人說明原因,在石房網站聲明作廢;
㈣ 光大不動產登記系統打錯證了,怎麼撤銷
登記之後撤銷是撤不了的,只能再次進行修改。
從原來的路口進入,然後到資料裡面設置重新更改,再次提交,這就可以了。或者到營業廳找工作人員幫忙改正。
㈤ 關於不動產撤銷的法律規定
1、已經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不得擅自撤銷。2、行政機關只能以撤銷行政行為的方式撤銷登記。3、不動產登記法應明確撤銷登記的情形和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㈥ 已向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遺產過戶2天是否已在登記簿登記了,還能撤回嗎
這個你只能是去看看,正常來說登記了,就是等著辦手續了,但往往有的房產登記人員比較多,忙不過來,可能就拖後幾天。到窗口詢問一下,要是還沒辦理呢,直接就撤回來了。
㈦ 不動產權證怎樣撤銷
法律分析:需要在辦理的地方辦理撤銷,流程參照不動產登記的流程。
法律依據:國土資源部通過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九條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條 處分共有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但共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
㈧ 關於不動產撤銷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1、已經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不得擅自撤銷。2、行政機關只能以撤銷行政行為的方式撤銷登記。3、不動產登記法應明確撤銷登記的情形和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㈨ 不動產辦證中心形式審查合法但房屋未經規劃報批可以撤銷嗎
各地規定不同,以石家莊為例:
一、符合下面條件的可以撤銷:
1、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以下簡稱「買賣雙方」)已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2、因購房人死亡,繼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3、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司法文書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二、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1、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申請表;
2、購房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合同簽訂總份數),因故不能全部提交的,由當事人說明原因,在石房網站聲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