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關網路的法律法規
1、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保障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使用者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了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滿足公眾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的需求,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規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
3、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
4、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則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則》,是為了保證域名爭議解決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的規定而制定。
5、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為了解決互聯網路域名爭議,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因互聯網路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而引發的爭議。所爭議域名應當限於由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的「.CN」、「.中國」域名。但是,所爭議域名注冊期限滿兩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不予受理。
(1)有關網路的信息訪問通知政策擴展閱讀: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2. 中國對於網路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太成體系,但是還是有一些的。貼出一部分供你參考:
1.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07-12-20】
2. 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2006-02-20】
3. 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2005-09-29】
4.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05-09-25】
5.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2005-02-08】
6. 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2005-02-08】
7.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2004-11-05】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09-03】
9. 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2004-07-08】
10. 文化部關於實施《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07-04】
11.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關於全國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單位審批情況的通告【2003-06-05】
12.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2003-05-10】
13. 文化部關於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管理的通知【2003-04-22】
14. 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失效]【2003-01-07】
15. 文化部關於實施《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計算機經營管理系統技術規范》的通知【2002-12-09】
16. 文化部關於發布行業標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計算機經營管理系統技術規范》的通知【2002-11-19】
17.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2002-09-29】
18.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企業登記注冊」是否包括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問題的答復【2001-07-16】
19.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新股發行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公司推介的通知【2001-01-10】
2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
21.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
22.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國證監會國際互聯網站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99-05-25】
3. 關於網路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主體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在《刑法》、《民法通(總)則》、《侵權責任法》、《合同法》等法律中有相應的規定,同時有30多個條件、決定、答復對網路管理與安全發揮規范與調整作用。
有關於加強國際通信網路架構保護的若干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關於網路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等等諸如此類的法律法規,具體詳細內容可以到政策網路查閱。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網路安全法》將近年來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路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本法在以下幾個方面值得特別關註:
4. 近幾年我國已出台的關於網路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謝謝
網路交易管理辦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4-1-2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3-9-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路查詢、凍結被執行人存款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3-8-29)
文化部關於實施《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的通知
/文化部——(2013-8-12)
· 網路發票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2013-2-25)閱3125次
· 國務院關於修改《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2013-1-30)閱3659次
·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國務院——(2013-1-30)閱5690次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2-12-28)閱7907次
· 證券期貨業網路時鍾授時規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12-26)閱2694次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2-12-17)閱12480次
· 網路文化市場執法工作指引
/文化部——(2012-9-24)閱3594次
· 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12-7-6)閱2次
·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業部門信息網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2012-5-15)閱1356次
· 關於加強網路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2-3-12)閱3715次
· 國家郵政局、商務部關於促進快遞服務與網路零售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家郵政局 商務部——(2012-2-27)閱2608次
· 商務部關於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網路零售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2011-12-23)閱2046次
·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網路購物領域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總結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2011-6-30)閱3400次
· 關於開展打擊網路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公安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2011-6-27)閱6145次
· 關於進一步推進網路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的通知
/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2011-4-21)閱5330次
·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清理違規網路音樂產品的通告
/文化部——(2011-1-7)閱4021次
· 商務部關於規范網路購物促銷行為的通知
/商務部——(2011-1-5)閱4917次
· 知識產權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網路購物領域實施方案的通知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等——(2010-12-28)閱5388次
· 關於促進出版物網路發行健康發展的通知 /新聞出版總署——(2010-12-7)閱3977次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對地下錢庄和網路炒匯等非法買賣外匯活動處罰情況的通報
/國家外匯管理局——(2010-11-5)閱4362次
·· 印發《關於加強國際通信網路架構保護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2010-9-26)閱1607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10-8-31)閱24662次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總局網路運行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2010-8-4)閱2762次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路運行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辦法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2010-8-4)閱3903次
·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關於加強網路游戲市場推廣管理 制止低俗營銷行為的函
/文化部——(2010-7-6)閱2676次
· 商務部關於促進網路購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2010-6-24)閱3353次
· 關於認真貫徹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的指導意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0-6-22)閱4982次
·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文化部——(2010-6-3)閱7163次
· 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0-5-31)閱12693次
· 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2010-1-21)閱4278次
· 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小學網路道德教育抵制網路不良信息的通知
/教育部——(2010-1-13)閱1923次
5. 求與網路有關的法律法規。謝啦
與網路有關的法律法規很多,不知你需要哪一方面的。相應法律法規主要包括:
一、各類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國務
院1996年2月1日發布施行,根據1997年5月20日<國務院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鈄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
行規定)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
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
關於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業務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
電信網間互聯爭議處理辦法
互聯網骨幹網間互聯管理暫行規定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出人口信道管理辦法
中國公眾多媒體通信管理辦法
關於依法查處中斷電信網間通信行為的通告
二、 網路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全國人民代宏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關於執行《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涉及的「有害數據」問題的批復
計算機病毒防冶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三.網路信息管理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關於貫徹(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通知
關於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管理的通知
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插挽聽節目管理辦法
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
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
互聯網醫療衛牛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管理暫行規定
四、網路著作權及域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
關於授權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行使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職責的通知
關於中國互聯網路域名體系的公告
域名注冊實施細則
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程序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認證辦法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變更辦法
關於二級域名注冊實施方案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五、電子商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
證券公司網上委託業務核准程序
中國證監會國際互聯網站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股發行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公司推介的通知
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招股說明書上披露有關事宜的通知
關於加強證券期貨信息傳播管理的若干規定(中國怔券監督管理委員舍,新聞出版署、郵電部.廣播電影電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落實《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的通知
中國葯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
關於開展網路廣告經營登記試點的通知
關於音像製品網上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題的通知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見
六、軟體產業規范
國家軟體產業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信息產業部軟體企業認定標准及管理辦法(試行)
信息產業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國家稅務總局軟體產品管理辦法
軟體出口管理和統計辦法
信息產業部、國家統計局關於軟體出口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外貿易經濟合柞部、信息產業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暑、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統計局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
關於政府部門應帶頭使用正版軟體的通知
七.部分地方規章
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管埋暫行辦法
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網站名稱注冊管理暫行辦法
網站名稱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關於網站名稱異議中適用在先原則的規定
關於縮短注冊網站名稱異議期的通告
關於注冊網站名稱有關問題的補充通告
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對網路廣告經營資格進行規范的通告
關於在網路經濟活動中保護消費者合祛權益的通告
關於規拖網站銷售信息發布行為的通告
關於對利用電子郵作發送商業信息的行為進行規范的通告
6. 中國出台過網路相關政策
[相關政策]文化部出台新通知 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管理
作者:珠海心情… 文章來源:新華網 點擊數:119 更新時間:2005-1-7
新華網北京5月16日電(記者吳晶) 文化部今天出台了《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的通知》,對規范"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遏制有害信息的網路傳播等作出進一步規定。
文化部將負責對利用互聯網經營藝術品、音像製品、網路游戲、演出活動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日常監督及經營許可證管理。同時,自5月10日至10月1日,文化部將在中國所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專項清理行動。
文化部產業司副司長張新建指出,目前,中國一些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營業場所,利用互聯網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主要表現為:通過互聯網傳播和銷售走私、盜版的非法音像製品;拍賣和銷售假冒偽劣及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藝術品;網路游戲中充斥色情、賭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內容;"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無證經營和未成年人違規進入;在"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色情、暴力、愚昧迷信游戲等現象嚴重。
文化部不僅對網吧的硬體設施提出了具體標准,還要求建立此類營業場所建立從業者資格審查、消費者入場登記及場地巡查等制度,以遏制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過多過濫、格調低下、秩序混亂的發展勢頭。
《通知》還對未成年人上網作出進一步規定:未成年人只能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寒暑假每日8時至20時進入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並且在線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入,必須由其監護人陪伴。此外,非法容留未成年人在非國家規定時間內進入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允許未成年人夜間上網的違法行為將受到嚴厲查處。
文化部還將配合公安部門,在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裝互聯網內容信息安全和管理軟體,以建立和健全中國網路文化市場的管理平台,增強對各種有害信息的檢測和封堵能力。
張新建表示文化部將與有關部門進一步開發網路文化管理軟體,並號召地方各級文化部門加大管理和監督力度。
近幾年來,以"網吧」為代表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迅速發展。截至今年3月的不完全統計顯示,中國約有20萬家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目前約有1萬7千家已被依法取締,另有2萬8千家正在申請執照。(完)
文化部發出通知要求全面整頓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作者:珠海心情… 文章來源:新華網 點擊數:107 更新時間:2005-1-7
新快報訊 文化部前天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管理的通知》,並從5月10日開始,在全國開展"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大規模清理整頓工作。
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門要對利用互聯網經營藝術品、音像製品、網路游戲、演出活動的單位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度,要對現有的"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徹底清查,重新審核登記。
證照齊全、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換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對證照齊全,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或證照不全的,限期停業整頓,經整頓仍然不能達到規定條件的,一律關閉。對無證經營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律取締。
未成年人入網吧要由監護人陪伴
通知要求: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每一場所的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得少於60台,且每台佔地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其他地區每一場所的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得少於30台,且每台佔地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
通知規定:不得在中小學校周邊直線距離200米內開設"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設立集中經營場所或集中經營街區。必須實行消費者入場登記制度和場地巡查制度。允許未成年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寒暑假每日8時—20時進入"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但在線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入,必須由其監護人陪伴。"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間上網。凡違反規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該場所的《文化經營許可證》。
廣東將盡快制定細則
新快報訊(記者 徐清然)據廣東省文化廳有關人士介紹,在沒有新的規定出台之前,廣東省內的網路管理,是按照原有的由信息產業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辦法進行管理。這位人士說,文化部11日發布的《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管理的通知》,原則上是符合上述四部門聯合發布的《辦法》精神的,他們將對照這個通知精神,根據廣東省的實際情況,盡快與有關部門溝通,制定貫徹細則。
根據上述四部門聯合通知的《辦法》規定,廣東省電信管理機構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許可審批和服務質量監督;公安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所安全審核和對違反網路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文化部門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中含有色情、賭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電腦游戲的查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核發互聯網上服務營業場所的營業執照和對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的查處。
省文化廳的這位人士說,按照這個辦法,只有涉及色情、暴力等不健康電腦游戲的內容,他們才有權予以查處。這位人士還透露,據說網路管理的權力將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行使,但他說還沒有收到相關文件,"只是聽說而已」。
希望對你有幫助
你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zhuhai.cc/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19
7. 國家有哪些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於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號)發布,於1997年12月30日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5.《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7)有關網路的信息訪問通知政策擴展閱讀:
國家為保障網路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網路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路空間的秩序,並讓網路價值最大化:
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3.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4.中央網信辦《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5.中央網信辦《關於印發<2014年國家網路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13年重點領域信息安檢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7.《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
參考資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政策法
8. 有關國家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法規有什麼
摘要:文中就信息網路安全內涵發生的根本變化,闡述我國發展民族信息安全體系的重要性及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網路安全體系的必要性。論述了網路防火牆安全技術的分類及其主要技術特徵。
關鍵詞:網路安全 防火牆 技術特徵
1.概述
21世紀全世界的計算機都將通過Internet聯到一起,信息安全的內涵也就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它不僅從一般性的防衛變成了一種非常普通的防範,而且還從一種專門的領域變成了無處不在。當人類步入21世紀這一信息社會、網路社會的時候,我國將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網路安全體系,特別是從政策上和法律上建立起有中國自己特色的網路安全體系。
一個國家的信息安全體系實際上包括國家的法規和政策,以及技術與市場的發展平台。我國在構建信息防衛系統時,應著力發展自己獨特的安全產品,我國要想真正解決網路安全問題,最終的辦法就是通過發展民族的安全產業,帶動我國網路安全技術的整體提高。
網路安全產品有以下幾大特點:第一,網路安全來源於安全策略與技術的多樣化,如果採用一種統一的技術和策略也就不安全了;第二,網路的安全機制與技術要不斷地變化;第三,隨著網路在社會個方面的延伸,進入網路的手段也越來越多,因此,網路安全技術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為此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網路安全體系,需要國家政策和法規的支持及集團聯合研究開發。安全與反安全就像矛盾的兩個方面,總是不斷地向上攀升,所以安全產業將來也是一個隨著新技術發展而不斷發展的產業。
信息安全是國家發展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還沒有從系統的規劃上去考慮它,從技術上、產業上、政策上來發展它。政府不僅應該看見信息安全的發展是我國高科技產業的一部分,而且應該看到,發展安全產業的政策是信息安全保障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甚至應該看到它對我國未來電子化、信息化的發展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防火牆
網路防火牆技術是一種用來加強網路之間訪問控制,防止外部網路用戶以非法手段通過外部網路進入內部網路,訪問內部網路資源,保護內部網路操作環境的特殊網路互聯設備。它對兩個或多個網路之間傳輸的數據包如鏈接方式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來實施檢查,以決定網路之間的通信是否被允許,並監視網路運行狀態。�
目前的防火牆產品主要有堡壘主機、包過濾路由器、應用層網關(代理伺服器)以及電路層網關、屏蔽主機防火牆、雙宿主機等類型。�
雖然防火牆是目前保護網路免遭黑客襲擊的有效手段,但也有明顯不足:無法防範通過防火牆以外的其它途徑的攻擊,不能防止來自內部變節者和不經心的用戶們帶來的威脅,也不能完全防止傳送已感染病毒的軟體或文件,以及無法防範數據驅動型的攻擊。
自從1986年美國Digital公司在Internet上安裝了全球第一個商用防火牆系統,提出了防火牆概念後,防火牆技術得到了飛速的發展。國內外已有數十家公司推出了功能各不相同的防火牆產品系列。
防火牆處於5層網路安全體系中的最底層,屬於網路層安全技術范疇。在這一層上,企業對安全系統提出的問題是:所有的IP是否都能訪問到企業的內部網路系統?如果答案是「是」,則說明企業內部網還沒有在網路層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作為內部網路與外部公共網路之間的第一道屏障,防火牆是最先受到人們重視的網路安全產品之一。雖然從理論上看,防火牆處於網路安全的最底層,負責網路間的安全認證與傳輸,但隨著網路安全技術的整體發展和網路應用的不斷變化,現代防火牆技術已經逐步走向網路層之外的其他安全層次,不僅要完成傳統防火牆的過濾任務,同時還能為各種網路應用提供相應的安全服務。另外還有多種防火牆產品正朝著數據安全與用戶認證、防止病毒與黑客侵入等方向發展。
根據防火牆所採用的技術不同,我們可以將它分為四種基本類型:包過濾型、網路地址轉換—NAT、代理型和監測型。
2.1.包過濾型
包過濾型產品是防火牆的初級產品,其技術依據是網路中的分包傳輸技術。網路上的數據都是以「包」為單位進行傳輸的,數據被分割成為一定大小的數據包,每一個數據包中都會包含一些特定信息,如數據的源地址、目標地址、TCP/UDP源埠和目標埠等。防火牆通過讀取數據包中的地址信息來判斷這些「包」是否來自可信任的安全站點
,一旦發現來自危險站點的數據包,防火牆便會將這些數據拒之門外。系統管理員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制訂判斷規則。
包過濾技術的優點是簡單實用,實現成本較低,在應用環境比較簡單的情況下,能夠以較小的代價在一定程度上保證系統的安全。
但包過濾技術的缺陷也是明顯的。包過濾技術是一種完全基於網路層的安全技術,只能根據數據包的來源、目標和埠等網路信息進行判斷,無法識別基於應用層的惡意侵入,如惡意的Java小程序以及電子郵件中附帶的病毒。有經驗的黑客很容易偽造IP地址,騙過包過濾型防火牆。
2.2.網路地址轉化—NAT
網路地址轉換是一種用於把IP地址轉換成臨時的、外部的、注冊的IP地址標准。它允許具有私有IP地址的內部網路訪問網際網路。它還意味著用戶不許要為其網路中每一台機器取得注冊的IP地址。
NAT的工作過程如圖1所示:
在內部網路通過安全網卡訪問外部網路時,將產生一個映射記錄。系統將外出的源地址和源埠映射為一個偽裝的地址和埠,讓這個偽裝的地址和埠通過非安全網卡與外部網路連接,這樣對外就隱藏了真實的內部網路地址。在外部網路通過非安全網卡訪問內部網路時,它並不知道內部網路的連接情況,而只是通過一個開放的IP地址和埠來請求訪問。OLM防火牆根據預先定義好的映射規則來判斷這個訪問是否安全。當符合規則時,防火牆認為訪問是安全的,可以接受訪問請求,也可以將連接請求映射到不同的內部計算機中。當不符合規則時,防火牆認為該訪問是不安全的,不能被接受,防火牆將屏蔽外部的連接請求。網路地址轉換的過程對於用戶來說是透明的,不需要用戶進行設置,用戶只要進行常規操作即可。
2.3.代理型
代理型防火牆也可以被稱為代理伺服器,它的安全性要高於包過濾型產品,並已經開始向應用層發展。代理伺服器位於客戶機與伺服器之間,完全阻擋了二者間的數據交流。從客戶機來看,代理伺服器相當於一台真正的伺服器;而從伺服器來看,代理伺服器又是一台真正的客戶機。當客戶機需要使用伺服器上的數據時,首先將數據請求發給代理伺服器,代理伺服器再根據這一請求向伺服器索取數據,然後再由代理伺服器將數據傳輸給客戶機。由於外部系統與內部伺服器之間沒有直接的數據通道,外部的惡意侵害也就很難傷害到企業內部網路系統。
代理型防火牆的優點是安全性較高,可以針對應用層進行偵測和掃描,對付基於應用層的侵入和病毒都十分有效。其缺點是對系統的整體性能有較大的影響,而且代理伺服器必須針對客戶機可能產生的所有應用類型逐一進行設置,大大增加了系統管理的復雜性。
2.4.監測型
監測型防火牆是新一代的產品,這一技術實際已經超越了最初的防火牆定義。監測型防火牆能夠對各層的數據進行主動的、實時的監測,在對這些數據加以分析的基礎上,監測型防火牆能夠有效地判斷出各層中的非法侵入。同時,這種檢測型防火牆產品一般還帶有分布式探測器,這些探測器安置在各種應用伺服器和其他網路的節點之中,不僅能夠檢測來自網路外部的攻擊,同時對來自內部的惡意破壞也有極強的防範作用。據權威機構統計,在針對網路系統的攻擊中,有相當比例的攻擊來自網路內部。因此,監測型防火牆不僅超越了傳統防火牆的定義,而且在安全性上也超越了前兩代產品
雖然監測型防火牆安全性上已超越了包過濾型和代理伺服器型防火牆,但由於監測型防火牆技術的實現成本較高,也不易管理,所以目前在實用中的防火牆產品仍然以第二代代理型產品為主,但在某些方面也已經開始使用監測型防火牆。基於對系統成本與安全技術成本的綜合考慮,用戶可以選擇性地使用某些監測型技術。這樣既能夠保證網路系統的安全性需求,同時也能有效地控制安全系統的總擁有成本。
實際上,作為當前防火牆產品的主流趨勢,大多數代理伺服器(也稱應用網關)也集成了包過濾技術,這兩種技術的混合應用顯然比單獨使用具有更大的優勢。由於這種產品是基於應用的,應用網關能提供對協議的過濾。例如,它可以過濾掉FTP連接中的PUT命令,而且通過代理應用,應用網關能夠有效地避免內部網路的信息外泄。正是由於應用網關的這些特點,使得應用過程中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對多種網路應用協議的有效支持和對網路整體性能的影響上。
9. 鶴壁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的通知的總則
1. 編制目的。
為提高鶴壁市教育局處置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加強網站網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確保黨的十七大網路信息安全,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實體安全、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維護正常的經濟、政治、社會秩序。
2. 編制依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關於加強網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確保黨的十七大網路信息安全的通知〉》等相關法規、規定、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預案定義的Ⅰ級、Ⅱ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導致Ⅰ級、Ⅱ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所指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的重要性是根據其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壞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危害程度來確定的。
本預案啟動後,本市其他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沖突的,按照本預案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指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是指重要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突然遭受不可預知外力的破壞、毀損、故障,發生對國家、社會、公眾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 事件分類。
根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特徵,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可劃分為網站網路安全突發事件和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網站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是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人為破壞引起的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的損壞;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網路進行有組織的大規模的反動宣傳、煽動和滲透等破壞活動。
自然災害是指地震、台風、雷電、火災、洪水等。
事故災難是指電力中斷、網路損壞或者是軟體、硬體設備故障等。
人為破壞是指人為破壞網路線路、通信設施、黑客攻擊、病毒攻擊、恐怖襲擊等事件。
(2) 事件分級。
根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Ⅰ級 (特別重大 )、Ⅱ級 (重大 )、Ⅲ級 (較大 )、Ⅳ級 (一般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Ⅰ級 (特別重大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發生全局性大規模癱瘓,事態發展超出自己的控制能力,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
Ⅱ級 (重大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造成全局性癱瘓,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需要跨部門協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Ⅲ級 (較大 ):某一部分的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癱瘓,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損害,但不需要跨部門、跨地區協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Ⅳ級 (一般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壞,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有一定影響,但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突發公共事件。
5. 工作原則。
(1) 積極防禦,綜合防範。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抓好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和打擊犯罪等環節,在法律、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採取多種措施,充分發揮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構築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2) 明確責任,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協調管理機制和聯動工作機制。
(3)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及時採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財產遭受損失。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要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准確的信息,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4) 依靠科學,平戰結合。加強技術儲備,規范應急處置措施與操作流程,實現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學化、程序化與規范化。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定期進行預案演練,確保應急預案切實可行。
二、組織體系
發生Ⅰ級,Ⅱ級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後,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轉為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為我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機構。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辦公室相應轉為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
1. 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教育局分管網站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副組長由局行辦、黨辦、綜治辦、電教館、裝備辦等單位負責人擔任。
職責:研究制定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規劃、計劃和政策,協調推進全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機制和工作體系建設;發生Ⅰ、Ⅱ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後,決定啟動本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2.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育局電教館,辦公室主任由電教館館長兼任。
職責:
(1) 負責和處理局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局應急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落實。
(2) 研究提出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機制建設規劃,檢查、指導和督促全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機制建設。
(3) 負責全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的管理,指導督促重要信息系統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 指導全局應對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督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5) 負責對全局各部門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與檢查工作,並組織力量進行援救。
(6) 及時收集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分析重要信息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處置建議。對可能演變為Ⅰ級或Ⅱ級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三、預防預警
1. 信息監測與報告。
(1) 進一步完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預警制度。要落實責任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加強對各類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當發生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按規定及時向應急領導
小組報告,初次報告最遲不得超過半小時,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實行態勢進程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影響范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採取的措施等。
(2) 建立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報告制度。
發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利用網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
網站網路或信息系統通信和資源使用異常,網站網路和信息系統癱瘓,應用服務中斷或數據篡改,丟失等情況;
網路恐怖活動的嫌疑情況和預警信息;
其他影響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的信息。
2. 預警處理與發布。
(1) 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並在 1小時內進行風險評估,判定事件等級。必要時應啟動相應的預案,同時向應急小組辦公室通報情況。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警信息後應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對信息進行技術分析、研判,根據問題的性質、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報級別,並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3) 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對發生和可能發生Ⅰ級或Ⅱ級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應迅速召開應急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決定啟動本預案,同時確定指揮人員。並向相關部門進行通報。
(4) 對需要向市公安局網路警察支隊通報的要及時通報,並爭取支援。
四、應急響應
1. 先期處置。
(1) 當發生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值班人員應做好先期應急處置工作,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同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信息後,應加強與有關方面的聯系,掌握最新發展動態。對Ⅲ級或Ⅳ級的突發事件,自行負責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局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發生Ⅱ級或Ⅰ級和有可能演變為Ⅱ級或Ⅰ級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要為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置工作提出建議方案,並做好啟動本預案的各項准備工作。還要根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展態勢,視情況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支援力量。
2. 應急指揮。
(1) 本預案啟動後,要抓緊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分析事件發展態勢,研究提出處置方案,統一指揮網站網路與信息應急處置工作。
(2) 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的,應立即在現場開設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件性質迅速組建各類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 應急支援。
本預案啟動後,立即成立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帶隊的應急響應先遣小組,督促、指導和協調處置工作。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置工作需要,及時增派專家小組,調動必需的物資、設備,支援應急工作。參加現場處置工作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助開展處置行動。
4. 信息處理。
(1) 應對事件進行動態監測、評估,及時將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及處置工作等情況,及時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明確信息採集、編輯、分析、審核、簽發的責任人,做好信息分析、報告和發布工作。要及時編發事件動態信息供領導參閱。要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研判各類信息,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完善應急處置計劃方案。
5. 信息發布。
(1) 當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通過相關單位發布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置的相關信息,引導輿論和公眾行為,增強公眾的信心。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國內外關於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及時採取措施,對媒體關於事件以及處置工作的不正確信息,進行澄清、糾正影響,接受群眾咨詢,釋疑解惑,穩定人心。
6. 擴大應急。
經應急處置後,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實施擴大應急行動。要迅速召開應急領導小組會議或由協調小組負責人根據事態情況,研究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市公安局網路警察支隊請求支援。
7. 應急結束。
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經應急處置後,得到有效控制,事態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到解決,將各監測統計數據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批准後實施。
五、後期處置
1. 善後處理。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要迅速採取措施,抓緊組織搶修受損的基礎設施,減少損失,盡快恢復正常工作。統計各種數據,查明原因,對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以及恢復重建能力進行分析評估,認真制定恢復重建計劃,並迅速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提供必要的人員和技術、物資和裝備以及資金等支持,並將善後處置的有關情況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 調查評估。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局主管部門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應急領導小組,並根據問責制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特別重大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評估報告,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報應急領導小組,必要時採取合理的形式向社會公眾通報。
六、保障措施
1. 應急裝備保障。
重要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在建設系統時應事先預留一定的應急設備,建立信息網路硬體、軟體、應急救援設備等應急物資庫。在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調用。
2. 數據保障。
重要信息系統均應建立異地容災備份系統和相關工作機制,保證重要數據在受到破壞後,可緊急恢復。各容災備份系統應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況下各系統間可互為備份。
3. 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一專多能的要求建立網站網路信息安全應急保障隊伍。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擇若干經國家有關部門資質認可的、管理規范、服務能力較強的部門作為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應急支援單位,提供技術支持與服務。
4. 經費保障。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資金,採用自籌形式予以保障。
七、監督管理
1. 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強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和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開展預防、預警、自救、互救和減災等知識的宣講活動,普及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公眾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要加強對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及技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技術工作。並將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為培訓內容,增強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能力。
2. 演練。
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 責任與獎懲。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的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預案的各項要求與任務,建立監督檢查和獎懲機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各項制度、計劃、方案、人員、物資等進行實地驗證,並以演練的評定結果作為是否有效落實預案的依據。
八、 附則
1. 鶴壁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 荔 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劉世琛 教育局行政辦公室主任
牛超政 教育局黨委辦公室主任
王文明 教育局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徐靜斌 教育局電化教育館館長
田振宇 教育局教育裝備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電教館,徐靜斌兼任辦公室主任。
2. 本預案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制定,並報市教育局批准執行。
3. 本預案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負責解釋。
4.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