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破解社會和諧穩定,信訪矛盾問題獻計獻策
一、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性工作,更加註重落實好各項民生政策,優先保障民生支出。針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全力推動落實。
(二)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要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在評估中要充分聽取信訪、維穩、綜治等部門的意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實時跟蹤決策實施情況,及時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適時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落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者的黨紀政紀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堅持依法辦事。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各級幹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事務,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象發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於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進工作作風。發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總結推廣幹部進村入戶、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記民情日記、建民情檔案等做法,堅持與群眾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到聯系群眾而不脫離群眾、服務群眾而不損害群眾、解決問題而不引發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五)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完善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信訪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視群眾來信尤其是初次來信辦理,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電話、傳真、視頻、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樹立通過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導向。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提高信訪公信力。
(六)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下基層調查研究、深入聯系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提高工作實效性。省級領導幹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幹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旗)領導幹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省、市及其工作部門領導幹部一般不接待越級上訪。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採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資源集中用於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檢驗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督查問效上。
(七)完善聯合接訪運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要求,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合接訪,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進駐聯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管理,做到信訪問題突出的責任部門及時進駐,信訪問題明顯減少的責任部門有序退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
(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九)充分發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
(十)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各級信訪聯席會議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督導落實等職能作用,形成整合資源、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組成和專項工作小組設置,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特別注重從政策層面研究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問題。
(十一)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
(十二)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范圍;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
(十三)健全科學合理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改進和完善考核方式,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數量、地域特點、信訪總量、訴求構成、解決問題的質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不簡單以信訪數量多少為標准進行考評,推動各地區把工作重點放在預防和解決問題上。堅持量化考核和綜合評議、上級評議和群眾評議、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認真研究把握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規律,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確立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心理預期,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建立政務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回應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聯網時代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實基層基礎
(十五)健全基層組織網路。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財力投向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創新黨組織設置,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落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充分調動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十六)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組織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老教師、老軍人等參與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相關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優勢,做好組織引導服務群眾和維護群眾權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導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辦公場所等形式,發揮好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和激勵機制,把群眾工作觸角延伸到家家戶戶;引導村(社區)制定符合國家法律的村規民約,運用道德、習俗、倫理的力量調節關系、化解糾紛。
(十七)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製得住、處理得好。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會、民情懇談會等做法,充分發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信息員、調解員的作用。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訪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把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認真組織推動。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為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提供組織保障。加大問責力度,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信訪突出問題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不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十九)強化輿論引導。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對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黨委和政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艱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績,大力推廣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發出主流聲音,樹立正確導向;選擇典型案例,向社會曝光無理纏訪鬧訪、違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處理的行為。
(二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和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形勢任務需要,不斷充實信訪工作力量。完善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和中青年幹部到信訪部門、信訪幹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制度;選拔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重視信訪幹部的使用,深入開展信訪幹部交流工作,增強信訪幹部隊伍活力,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帶著責任和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提高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提高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❷ 如何做好信訪維穩動態排查工作,措施 對策
一、深化認識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首要前提
思想決定行動。思想認識站位什麼高度,工作就會干到什麼程度。謀求發展,促進和諧,首先必須深刻認識:穩定是政治、是大局、是第一責任,穩定壓倒一切,沒有穩定和諧的環境就什麼事也幹不成。只有站位高遠,始終保持深刻認識,才能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才能高度重視維穩信訪工作,才能加強組織領導,才能真抓實干,壓實責任、滿懷感情、想盡招法化解信訪問題,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主動承擔起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更好地為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超前防範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關鍵舉措
防火勝於救火。超前防範事半功倍,事後處置事倍功半。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同時,信訪問題若處理不好,處置不當,容易激化矛盾,進而引發穩定風險問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因此,做好維穩信訪工作,必須立足超前防範,立足源頭決策,變「被動保穩定求和諧」為「主動創穩定促和諧」,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有效性,確保穩定大局。工作中,一要暢通信訪渠道,高度重視群眾的初信初訪和社情民意,認真負責地辦理好每一封來信,接待好每一起來電、來訪,落實好每一件信訪事項,確保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反映和有效處理;二要堅持「誰決策、誰評估」的原則,抓實穩定風險評估,審慎科學決策涉及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舉措;三要抓實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全面和動態掌控各類問題和矛盾,積極化解和處置;四要始終保持高度的穩定風險意識,始終保持高度警覺性,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矛盾升級激化,有效防止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有效防止重點個案演變成日益復雜的歷史積案、有效防止個性問題釀成群體性問題;五要立足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防止發生人身傷害,防止網路熱點炒作,防止產生重大社會負面影響。
三、「事要解決」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根本核心
「事要解決」是維穩信訪工作的核心和永恆主題。信訪問題躲不過、推不掉、拖不沒,處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演變升級。因此,必須堅持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必須始終帶著責任和感情,必須堅持依靠政策和法律法規,必須創新觀念、運用智慧,以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綜合治理,多措並舉,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過高的解釋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到位,案結事不了的穩控到位,有違法行為的處置到位」,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工作中,一要加強訪情信息的綜合分析和反映,特別是對職工群眾反映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以及熱點、難點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提供詳實准確的決策參考,為領導決策發揮參謀作用;二要加大交辦督辦力度,把「化解」和「解決」信訪問題作為重中之重和根本落腳點,強化交辦、督辦,綜合利用各種手段千方百計減少信訪存量。大力治理重信重訪和非正常訪,嚴格執行「三級終結」程序,推進「案結事了」,防止形成日益復雜的積案;三要充分發揮基層單位「前沿陣地」作用,把解決實際問題和思想問題結合起來,把信訪問題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四要把維穩信訪工作與扶貧幫困有機結合,關心、關愛特殊困難人員,以幫扶促穩定、築和諧,提高職工群眾的信任感和滿意度;五要堅持依靠政府和公安部門處置非正常訪,維護正常信訪秩序。
四、政策幫扶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重要途徑
政策是維穩工作最硬的措施,最好的辦法,最強的部署。實施扶貧幫困舉措,對困難群體和個人實行救助幫扶,對突出矛盾實行政策幫扶疏導,是促進企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政策支撐點;實施民生工程,將發展成果惠及職工群眾,努力增加和諧因素,是促進企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途徑。我企業近幾年的信訪情況分析充分表明,「送溫暖」活動的持續深化,改善民生舉措的不斷實施,減少了信訪量,有效緩解了矛盾,促進了企業和社會的和諧。
五、隊伍建設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堅強保障
員工隊伍穩定是企業穩定的根基,幹部隊伍是維護企業穩定的中堅力量。根基不穩,中堅不強,穩定無從談起。只有更加註重強化員工隊伍建設,凝心聚力,保持員工隊伍的和諧穩定,才能築牢維護穩定的堅實基礎;只有更加註重強化幹部隊伍建設,培養顧大局、負責任、不畏艱難、勇於擔當的作風,不斷提升駕馭能力和執行能力,才能築牢維護穩定的堅實屏障;只有更加註重強化維穩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特別有思想、特別能作為的維穩信訪幹部隊伍,勇於擔當起責任和使命,才能築牢維護穩定的堅實防線。
❸ 如何做好督查工作
我結合開展督查工作的實際,談談對做好督查工作的幾點看法。
一、抓督查,幹部素質是前提
督查幹部的素質決定督查工作質量的好壞。督查幹部在外代表縣委執行督辦檢查工作,通俗點說,督查幹部的形象代表著縣委的形象,所以督查幹部一定要提升能力素質,加強道德修養。
一是理論水平要高。抓督查就是要緊跟縣委決策部署抓落實,圍繞縣委領導工作意圖抓督辦,如果督查幹部理論水平不高,思維跟不上領導節奏,不能准確把握領導意圖,督辦工作就會跑偏主題,達不到工作目的,甚至曲解領導意圖,造成工作失誤。抓督查是為了促進工作,沒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就發現不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更談不上給出正確的指導意見,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時,起草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專報、督辦通報、結果匯報,如果沒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必然漏洞百出,失誤大事。
二是政治素質要強。督查幹部抓督查,一定要緊緊圍繞大局和中心,吃透上級文件精神,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念,准確理解縣委政府領導決策意圖。現階段,就是要緊緊圍繞綠色發展這個主題,積極推進「綠色產業引領區、生態城鎮示範區、省際物流聚散地」建設。在實際工作中,督查幹部還需要豐富的工作經驗,要做到遇事能處理,工作有辦法。對具體工作既要主動介入,深入實際,又要把握分寸,實事求是,使督查工作既達到效果,又能被人接受。
三是品德修養要好。督查幹部一定要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處事公道正派,要通過抓督查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政環境,督察幹部主要是落實縣委決策部署,能一身正氣、不偏不倚抓督查,縣委的權威就會自然而然的提升,部門的執行力就會不斷加強。如果督察幹部自身不正,搞歪風邪氣,走歪門邪道,借領導名義、借工作名義謀私利,搞小動作,不但會損害縣委的形象,敗壞黨風政風,還會使縣委政府的決策流於形式,政績毀於一旦。
二、抓督查,工作態度是關鍵
做好督查工作,一定要有「快、嚴、准、硬」的工作態度。
一是督查速度要快。工作要雷厲風行,說干就干,本著「快辦快查快結」的原則,做到件件著落快,事事迴音快。為領導提供准確及時的工作情況、決策信息。近年來,凡是重要會議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和縣委領導關注的重點工作,我們都迅速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緊跟領導決策部署抓督查,不讓工作在執行中延誤,促進了各項工作快速推進。
二是督查處理要嚴。就是要嚴肅認真,在督查過程中要行為端正,決不可胡督亂查,對於發現的問題,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做到查必清、辦必果。近幾年,信訪問題十分突出,也十分棘手,我們對信訪案件,特別是縣委主要領導批辦件嚴格按要求登記,按時限督辦,按規矩回復,對敷衍了事的堅決要求重辦快辦,對辦理不盡責造成工作失誤的實行追責。
三是督查反饋要准。督查工作是一種服務領導行為,開展督查也是領導行為的延伸,屬於遵令而行,奉命行事。領導有「令」要堅決去辦,無「令」則不能擅自去辦。要察實情,說實話,辦實事,有喜報喜,有憂報憂,准確反饋督查結果,不向領導打「埋伏」。
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督敢查敢碰硬,敢於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見和要求,敢於對矛盾較多的地方進行督查、督辦,挖掘深層次問題,敢於不為人情左右,不計個人得失,一督到底,務求落實。對屢督不改的,要通報處理,通過督查,形成「落實不好不行、不落實更不行」的氛圍,以浩然的正氣查實情,樹立督查的權威。
三、抓督查,注重方法是保障
科學的工作方法是抓好督查工作的保障,抓督查要注重做到「三個結合」。
一是要把目標管理與督促檢查相結合。為了確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標的實現,充分體現督促檢查的實效性,要堅持分解具體工作任務,實行立項督查,把目標管理同督促檢查緊密結合起來,使督查工作跟著目標走,目標定到哪裡,任務就分解到哪裡,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裡。比如:我們每年對《縣委會議紀要》和《常委會議紀要》議定的重點工作進行分解立項,嚴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標,逐項按月進行督辦,並採取立項、消號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項工作的督辦工作任務,確保了全縣各項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要把綜合協調與督查調研相結合。綜合協調和督查調研是督促檢查工作中一項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個部門。因此,為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務,就必須注重抓好協調並依靠各部門人員加強整體配合,同時,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找准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好措施,以督查促工作,解難題,與督查對象共同抓好落實。
三是要把奉命行事與主動督查相結合。抓督促檢查的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處理好「主動與被動」的關系,抓督查原則上是在領導決策安排部署之後開展工作,屬被動督查。但在開展督查工作的過程中,要在堅持原則和充分領會領導意圖、貫徹領導指示的前提下,積極發揮主動服務的自覺性,採取靈活的方式方法,開展好主動督查,有效促進督查工作的開展。
❹ 如何做好督辦工作
出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稅務機關的一切計劃、決議、命令、指示等等,都是領導科學、管理科學中的決策:而推動下級和稅務幹部去做、去落實,就必須加強督查督辦。督查督辦工作是實施領導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與黨的方針、政策,達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這是領導賦予行政辦公室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近年來,上級稅務機關一再強調對各項工作要有布置、有檢查,並實施了《督查督辦》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變稅務機關長期以來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即布置多檢查少,或者是有布置無檢查的狀況。如何做好督查督辦工作,我認為應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 明確意義,弄清性質,把握范疇
辦公室督查督辦,是指辦公室按照領導機關的意圖和領導的指示,把有關事項交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辦理並督促落實的工作,是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實現工作民主化、法制化、科學化的重要途徑,是領導活動的重要輔助,也是辦公室一項基礎性工作,其職能具有中介性,它既不是決策者,也不是實施者,但它從屬於決策者,協助決策者抓落實。督查督辦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繫到上級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否順利付諸實施、及時變為現實,關繫到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領導的重要部署能否落實。
督查督辦工作按照督促內容劃分主要有決策督查和專項督查,決策督查是指對上級機關及本級機關做出的各項重要決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進行的督促檢查。專項督查是指對某專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如稅收宣傳督查、領導重要指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等。具體有十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領導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二是上級機關公文承辦和運轉的督促檢查;三是本機關公文運轉情況的督促檢查;四是對下級公文的處理情況的督促檢查;五是對本機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決策事項的督辦檢查;六是對協調方案的實施情況的督辦檢查;七是對議案、提案、建議的督辦檢查;八是對信訪案件的督促檢查;九是領導批示的督促檢查;十是對新聞媒體批評的督促檢查;十一是對所屬單位的日常工作及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十二是對領導臨時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十三是對上級辦公室建議列為督促檢查事項的督促檢查。
二、把握政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
做好督查督辦工作要堅持四項工作原則:第一,要嚴格按照機關的要求開展工作,所有列入督查督辦的事項都要經過領導審定,督促檢查的各個環節都要在領導主持下進行,督查過程中要及時請示匯報,最後的督查報告要請領導審核把頭;第二,要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深入實際了解情況,講真話,既報喜也報憂,尤其要了解和反映那些需要領導機關解決的帶有傾向性的重大問題;第三,要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發號施令,直接查處問題;第四,要盡職盡責,不越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直接辦案:一是領導交辦要求直接查處的事項;二是上級批辦的時限緊、要求高的事項;三是需要在一定范圍內保守秘密的事項;四是承辦單位沒有及時辦結的事項。
督查督辦是一項嚴肅細致的工作,必須嚴格程序,嚴密實施,重點抓好立、辦、結三個環節。
一是立項。對上級機關轉來或本級領導批示,或辦公室主動建議督查的事項,都要進行登記立項,寫明來文機關、收文日期、內容等摘要。
二是擬辦。督查件登記立項後,辦公室主任要提出擬辦意見,包括承辦單位、轉辦時間、辦理要求、辦結時間、反饋形式等,報請有關領導批示。有些督查件,領導已有了明確的批示意見,可直接按照領導批示轉承辦單位承辦。
三是辦理。根據督查件的內容,辦理分為轉辦、協辦、自辦三種形式。無論哪種形式,承辦單位都應按督查通知要求積極辦理。需要注意的是,督查通知在附領導批示或轉辦的復印件時,對那些涉及檢查舉報揭發問題的原件及檢舉人要求保密的,可採取摘錄的形式,不能將原件轉到被檢舉人手中。對一些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幾個部門或單位共同辦理的,應明確牽頭單位;如屬於各承辦單位之間有分歧的,辦公室應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善於引導,把不同意見統一到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要求上來;辦公室協調不了的,可請有關領導出面協調,有些問題一次協調不成,要組織多次協調,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四是催辦。督查通知發出後,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定期與承辦單位或部門聯系,及時掌握辦理情況,加強具體指導。規定辦結期限的,必須如期辦結;未規定期限的,也要抓緊辦理,盡早辦結;確實難以如期辦結的,應要求承辦單位及時通報進度情況,做到:緊急事項及時催,難度大的事項反復催,辦結時間長的事項定期催,拖著不辦的事項直接找承辦單位領導催。催辦方式,可以用電話,可以發《查辦件催辦單》,也可以直接面對面催辦,催辦情況要有記錄。
五是結案。督查有了結果,承辦單位應及時向辦公室作書面匯報。辦結匯報經辦公室初步審核,並經領導審閱同意後,即可結案。如果辦理結果不符合要求,辦公室應向承辦單位提出建議,或退回重辦、補辦。
六是反饋。督查件結案後,辦公室要本著「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迴音」的原則,搞好反饋工作。屬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要做專題報告;督查件涉及面較大、內容較重要的可以編發簡報,分送有關領導和單位;本單位領導交辦的事項,可將承辦單位的辦結匯報直接呈送領導閱示。
七是歸檔。督查事項辦理完畢後,應將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齊全,按照來件、領導指示、下發通知函件、催辦記錄、承辦單位上報材料、向上級機關呈送的報告或編印的簡報排列順序,立卷歸檔。
三、加強建設,准確定位,掌握方法
做好督查工作,首先要切實抓好督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第一,要以人為本,實現督查目標考核管理。明確每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責任人、完成時限和完成質量,進行周匯報、月考核,調動督查部門和人員工作積極性。堅持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強化紀律約束,提高相關人員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第二,要注重時效,實現各項工作流程的規范有序。要規范流程,對於領導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從呈批立項、下發督辦通知、跟蹤督辦、反饋、形成報告單和督查專報等每一個環節均要規定辦理時限,並於每月底匯總一次辦理情況,向領導匯報。要簡化程序,嚴格按照「簡、短、精」的要求,堅持中心工作重點查、熱點問題反復查、領導批示和重要會議部署專項查的原則,簡化目標管理督查各項程序,盡力避免黨政重復查,更多地採取黨組、紀檢、行政各部門聯合督查的方式,降低督查成本。第三,要協調各方,確立起督查工作權威。督查過程是協調服務過程,要與各單位緊密配合,特別應與紀檢和組織人事部門協調一致,擴大督查工作的影響力和作用力。同時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發揮督促檢查、組織協調、直接查辦、直接匯報、情況通報、幹部任免建議等權力,提高督查部門的地位。第四,要制度到位,建立起保障機制。要落實督查工作責任制,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經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要落實督查工作反饋制度,貫徹「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的工作要求,及時反饋落實情況。對於領導有明確時限要求的督查事項,堅決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結並反饋;健全會議制度,採取「月考評會」等形式,定期聽取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匯報,辦公室匯總督查事項的辦理進展和落實情況,以《督查專報》、《目標管理與督查》等形式通報;要落實獎懲制度,將督查結果作為有關幹部「評優樹先」和幹部使用的重要依據。
督查工作人員必須擺正位置。督查人員是接受領導委派開展督查工作的,必須不折不扣地體現領導意圖,完成領導交給的督查任務。從這個意義上講,督查工作是領導活動的延伸和輔助,是一項帶有使命感的嚴肅工作。但是,實際督查工作對象是千差萬別的,遇到的情況是錯綜復雜的,切不可以越俎代庖擅自表態,只能依據具體情況出謀劃策,提出合理化建議,使領導意圖盡快得到落實。督查人員是聯系溝通領導和基層的橋梁和紐帶,是抓好工作落實的促進者和協助者,要使被督查單位遇到難題想到你,協調矛盾用著你,工作懈怠害怕你。
要做好督查工作,首先督查人員要善於溝通協調,要學會與各類人群打交道,引導他們講真話、反映實情。其次要學會統籌兼顧,始終抓住核心問題、主要問題,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緊張有序,忙而不亂,督查工作不確定性、突發性情況很多,有時同一時間接受好幾項任務,這就要求我們不能被繁雜事務淹沒,迷失方向;需要變被動為主動,從無序中找到有序,從雜亂中理出規律,分清輕重緩急,排出時間順序,做到有條不紊,在恰當的時間,站到恰當的位置,做恰當的事情。第三,要不斷加強各類知識學習,全面打好基礎,要認真學習與督查工作緊密相關的各類專業知識,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業務領域文件、知識等,不斷適應督查工作的需要,力求不講外行話,不辦外行事。第四,要處理好五個關系:即點與面、褒與貶、明與暗、統與分、內與外的關系。要做到點面結合,既要面面俱到,又要有所側重,既要抓住重點,又要兼顧一般,以點帶面,以點促面;要做到褒貶相宜,選准正反兩方面典型,力求具有說服力,經得起檢驗;要明暗配合,既要明查,又要暗訪,對事件的了解要立體多維;要統分連接,充分利用督查網路的作用,擴大督查工作的覆蓋面;要內外融通,嚴格按照保密的規定和問題處理層級的要求,不隨意擴散帶保密性質的情況,為領導決策贏得時間,爭取主動,盡可能避免負面影響。
❺ 信訪辦的職能和作用是什麼
信訪辦的職能和作用是什麼?1、綜合協調。
信訪問題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下一起努力,各個部門齊抓共管,構建信訪工作的一個新格局。
構建信訪工作格局,領導重視是前提,部門協調是個關鍵。
2、督查督辦。
在實際工作中,有一些信訪問題難以化解,更多的主要原因是由於一些地方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或是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造成的。
加強督查督辦,能夠促進信訪問題的解決,更能夠樹立起信訪部門的權威。
3、行政監督。
表面上看,信訪問題的難以化解,直接原因是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不作為、亂作為造成的,深層次原因是其具體行政作為缺乏有效監督造成的。
4、信息匯集分析研究。
信訪工作部門具有信息渠道來源廣、掌握信息全面的優勢,有著貼近基層群眾,匯集意見建議,進行信訪信息分析、信訪問題調研、當好領導參謀助手的作用。
《信訪條例》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信訪工作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信訪工作機構)或者人員,具體負責信訪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❻ 如何加大對鄉鎮部門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力度
一是建立台賬,規范管理。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將信訪件及時轉送至責任部門進行辦理,並建立台賬,確保信訪件的辦理質量。今年以來,59起重點信訪案件已全部按期辦結。二是突出重點,跟蹤管理。由信訪局接訪科每周對信訪問題進行梳理與排查,列出單子,建立重點信訪問題檔案,掌握問題處理的時限和進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三是定期通報,促進落實。實施群眾信訪情況定期統計分析通報制度,每月向縣級領導呈報,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提供依據。
❼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信訪工作
信訪工作作為一項涉及民主參與、權利救濟、糾紛解決、社會治理的綜合性、系統性工作,需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統籌運用各方資源力量,綜合運用各種方法手段,形成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做好信訪工作至關重要。
第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資源力量,增強信訪工作聯動性、協同性。樹立互聯網思維,增強團隊精神、協作意識,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資源力量,形成聯動協作、綜合施策的局面。調動有關部門、單位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形成信訪聯治、矛盾聯調、工作聯動的格局。要進一步落實職能部門源頭預防和解決問題的責任,誰產生問題、誰化解矛盾,屬於哪個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哪個部門就要負起責任,決不能推諉、敷衍、拖延。
第二:統籌運用專門隊伍和社會力量,努力形成信訪問題共治局面。新形勢下,面對復雜多樣的信訪問題,既需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激發內在活力,也需要運用好市場化、社會化機制,釋放社會共治的巨大能量。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努力建設一支對黨忠誠可靠、恪守為民之責、善做群眾工作的高素質信訪工作隊伍,不斷提高運用新知識、新技術破解信訪工作難題的能力水平。
第三:統籌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形成共同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格局。研究新型矛盾糾紛規律特點,建立更多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及時有效化解征地拆遷、勞動爭議、醫療衛生等領域矛盾糾紛。廣泛推行微信調解、網上調解、電視調解等方式,加快建設類案檢索、調解結果預判等信息系統,引導當事人對調解結果形成合理預期,提高調解質量和效率。
拓展資料:
信訪工作關乎黨和政府的形象,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好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完善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督促各有關部門、單位履行職責、做好工作,為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提供堅強保證。
❽ 完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應採取哪些措施
第一,堅持督辦的原則。包括堅持實事求是,注重督辦時效,全面督查與重點督辦相結合,督辦與幫助、協調相結合,黨政督辦與業務部門督辦相結合等。
第二,把握好需要督辦的情形。對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處理已經發生的人民內部矛盾的,對未按規定反饋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結果的,對未按規定程序調處人民內部矛盾的,對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推諉、敷衍、拖延的,對以各種借口不執行已經形成的調處意見的,都要通過督查督辦,使之得到妥善處置。信訪機構的公務員要充分運用《信訪條例》賦予的行政處分建議權,對不負責、不作為的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處罰的建議。
第三,採取有效的督辦方式。包括電話督辦、書面督辦、會議督辦、調研督辦、聯合督辦等。在具體工作中,我們各級公務員應根據不同的督查事項選擇不同的督查方式,對重點督辦事項可以同時採取多種督辦方式。
❾ 國家信訪局督辦的力度
法律分析: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工作的規定 為進一步加大對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和權威,就加強和統籌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工作。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二十二條 信訪人按照本條例規定直接向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行政機關應當予以登記;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並屬於本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後,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但是,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不清的除外。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
第二十八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條 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有利於行政機關改進工作、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行政機關應當認真研究論證並積極採納。
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者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三十一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信訪人、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向其他組織和人員調查。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聽證應當公開舉行,通過質詢、辯論、評議、合議等方式,查明事實,分清責任。聽證范圍、主持人、參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二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復信訪人:(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持;(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應當督促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執行。
❿ 如何做好新時期的信訪維穩工作
信訪維穩工作是黨和政府與廣大人民群眾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其主要任務和最終目的就是滿足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全心全意為百姓解決難題,踏踏實實為群眾辦好實事。近年來,我縣經濟社會取得了長足發展,但方方面面的利益沖突也逐漸增多,加之信訪維穩工作體制機制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導致群體性信訪事件時有發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全縣經濟發展和和諧社會的構建,如何做好信訪工作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亟需認真研究的重大社會課題。
二、近年來信訪問題的特點及其產生原因
近年來發生的信訪矛盾糾紛和問題,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企業改制引發的失業與社會救濟、社會保障等問題導致的各類矛盾糾紛。二是城市擴建改建引發的私房改造、征地拆遷、城市管理等問題導致的各類矛盾糾紛。三是「三農」方面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農村土地承包、換屆選舉、財務管理、農民減負、農村土地權屬爭議等問題導致的各類矛盾糾紛。四是國家重點項目佔用農民土地補償、環境污染等問題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五是幹部隊伍中行政不作為、貪污腐敗、司法不公等問題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六是涉法涉訴問題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
(一)信訪矛盾糾紛呈現出的特點
一是發生的數量多、規模大。據統計,近年來我縣赴省進京上訪的批次、人數總體呈上升趨勢。與2012年相比,2013年我縣赴省上訪的批次、人數分別上升104%和153.4%;進京上訪的批次、人數分別上升300%和1369.2%。
二是涉法涉訴非正常上訪現象增多。不少群眾存在「權大於法」的觀念,本該走司法程序的糾紛卻都一味來政府纏訪、鬧訪,想使問題通過行政渠道解決,嚴重影響了黨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擇機性強,持續時間長。近幾年發生的群體性上訪事件中,一些人直接到市、省甚至進京或故意選擇重大節日或黨和政府重大政治活動期間進行上訪,試圖擴大影響,達到目的;有的持續時間長達十多天,直到採取強制措施才得到平息,其行為的過激性日益突出。
四是群體性上訪事件組織形式嚴密。從今年我縣發生的幾次群體性事件來看,都有嚴密的組織,從事件的預謀、上訪的形式、參加人員及所有的行動都經過精心部署與策劃,具有很強的保密性、預謀性。
大部分信訪問題要及時解決的確有許多困難,加之在矛盾發展過程中,一些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造謠、煽動群眾鬧事,更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企圖通過集體事件來實現搞亂社會的目的,如果在解決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波及到更大的范圍。其實,這些矛盾不是根本利益上的矛盾,是非對抗性矛盾,這是明確的,也是不容置疑的。但如果能及時、准確地找出社會矛盾糾紛產生的具體原因及發展趨勢,就能更好地對症下葯,及時解決。
(二)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
引發上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既有決策不科學、不全面的原因,又有一些部門不履行職責、不依法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原因,既有少數群眾堅持過高要求無理取鬧的原因,又有經濟發展滯後、經濟實力較弱、解決群眾合理需求能力不足的原因。
從客觀上講,一是隨著我縣改革的深入和對外開放的擴大,各種利益關系不斷調整,而我們處理新矛盾、解決新問題的機制尚不健全,加之社會各階層應對改革的承受能力還比較脆弱,反映到現實生活中,必然引發一系列社會矛盾。二是在尚不健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隨著我縣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步伐的逐年加快,國家重點工程的實施,涉及的土地徵用、拆遷安置等問題日益突出,信訪量增多是經濟快速發展的必然反映。三是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建立的行政管理體制在運行中需要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政府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增強。四是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加快,群眾自主意識增強,維權意識增強,正當訴求明顯增多。
從主觀上講,我們存在著認識不到位,責任不落實,追究不到人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一是部分黨政領導對當前信訪形勢認識不清,思想還比較麻木,對本地區、本系統存在的信訪矛盾隱患心中無數,對信訪工作過問不多,對群眾訴求重視不夠。二是有些部門、鄉鎮工作責任不落實,對信訪苗頭視而不見,見而不管,有的問題雖有處理意見,但也不抓落實,不問結果。三是幹部工作作風存在問題。有的不依法行政,執行政策隨意性比較大,引發群眾不滿,導致集體上訪;有的對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該解決的沒有很好解決,不該解決的缺乏耐心細致的思想疏導工作;還有些幹部的群眾觀念淡薄,發生上訪時指責群眾多,檢討自己少,工作簡單粗暴,把本可通過勸解化解的矛盾激化。四是協調配合不到位,敷衍推諉的現象比較嚴重,對一些涉及多個部門和棘手的信訪問題,部門和部門之間,部門和鄉鎮之間,鄉鎮和鄉鎮之間配合不力,導致群眾反映的問題難以落實。五是我們制定的有關信訪工作制度實施力度還不夠,責任追究不到人,致使信訪工作責任沒有完全落實。六是上訪人的過高要求或無理要求及「權大於法」的觀念沒有得到糾正,導致一些人重訪、纏訪、鬧訪。
三、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對策及建議
信訪工作是一項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動態性的工作。各鄉鎮、各部門必須要創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機制,狠抓工作重點,突破工作難點,夯實基層基礎,強化政治責任,不斷提高信訪工作的整體水平。
(一)在控制信訪源頭上下功夫。做好信訪工作,立足點在於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在矛盾和問題產生之後妥善加以處理固然重要,但在矛盾和問題產生之前就有效預防更重要。這就是做好所謂的源頭工作。源頭工作最重要的是緊緊抓住出台政策、執行政策及矛盾排查這三個方面。在出台政策前,務必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堅持走群眾路線,從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立足全局、立足長遠研究和制定各項政策措施,切實做到沒有兼顧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數群眾支持的政策不出台、與民爭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當而引發群眾上訪。在執行政策時,務必教育幹部端正思想作風,做到公道正派、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決不能在政策之外另搞一套,決不能違背政策干損害群眾利益的事情,決不能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防止因執行政策走樣而引發群眾上訪。制定政策和執行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家萬戶,出現各種矛盾在所難免,這就要求各鄉鎮、各部門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堅持定期不定期的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苗頭性問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二)在解決實際問題上下功夫。群眾來上訪,說到底是相信黨和政府能夠把他們反映的問題解決好。因此,要始終把解決問題,特別是把解決突出實際問題作為衡量信訪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個重要因素,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來抓,通過解決上訪群眾的合理訴求,使更多的信訪群眾息訴罷訪。要嚴格依照法律和政策辦事,堅決維護法律和政策的嚴肅性,既不能隨意打折扣,又不能隨意開口子,真正把信訪工作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將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與引導人、教育人、說服人結合起來,把政策講清,把道理講透,尤其針對一些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更要多做說服工作,幫助他們調整心態、理順情緒。要切實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群眾提出的問題只要合理合法、條件具備,就要督促有關鄉鎮和部門盡快給予解決,做到問題沒有得到妥善徹底解決,信訪部門就決不放手,督查督辦工作就決不停止。
(三)在完善機制建設上下功夫。制度和機制是管長遠、管全面的,成功的經驗需要制度和機制來鞏固,復雜的關系需要制度和機制來協調。提高信訪工作水平,不僅要靠熱情和干勁,更要靠制度和機制。要堅持創新機制與強化責任並重,構建黨政主導、社會參與、機制完善、責任落實、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一要健全完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督辦、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聽證等制度,建立信訪問題終結機制,強化初信初訪處理,及時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二要堅持信訪工作「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信訪工作績效考核納入幹部管理體系,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對導致信訪事項發生和違背信訪事項辦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要健全和落實分類解決的有關制度,對群眾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應當而且能夠解決的,要盡一切努力,立即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在說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的同時,抓緊制定方案,積極創造條件,分步解決;確實無法解決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教育引導和控制工作;對確因政策失當、決策失誤侵犯群眾利益的,要據實向群眾承認錯誤,及時糾正,盡快解決。
(四)在創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處理信訪問題上,要堅持四宜四不宜。一是宜早不宜遲,盡量避免矛盾轉化升級。對群眾反映的應該解決而又能解決的問題,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早加以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爭取使問題盡早得到解決。二是宜管不宜推,及時做好現場工作。對上訪者反映的問題,要認真研究,逐一加以解決,決不能層層批轉,要限期處理結案。不能把矛盾推向上級、推向社會或避難就易。三是宜導不宜激,堅持安撫疏導。接到不屬於本部門辦理的信訪案件,要及時引導和指導上訪者到規定部門和單位予以辦理;對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積極勸導,防止矛盾激化,反對草率行事、粗暴行政。四是宜散不宜聚,密切注視群眾上訪聚集的動向,切實做好上訪鼓動者、串聯者等「重點對象」的轉化工作,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五)在思想穩控工作上下功夫。做好信訪工作,要把解決實際問題與解決思想問題結合起來,標本兼治,徹底解決。有些上訪人員也許因一時賭氣而互不相讓,也許因當時對政策理解有所偏差而要求不夠合理,也許因一時貪心而訴求標准過高,這些問題若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都能得到有效解決。要立足於疏導教育,對群眾信訪活動加以正確規范和引導,確立群眾依法維權、依法信訪、文明信訪的意識,對確無實際問題需要解決,經做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後仍纏訪鬧訪不止的重復上訪戶、上訪老戶,要採取多種形式,講清道理,進一步做好思想穩控工作,從情、理、法角度做耐心說服教育工作,努力把上訪人員穩控在當地,必要時堅決依法促教,採取司法手段促使其思想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