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發揮農村幹部的作用,做好信訪穩定工作
1,必須把信訪工作放到農村發展穩定的大局去認識、去落實。
2,必須樹立民本意識,切實把信訪工作抓到群眾的心坎上。要持之以恆,樹立長期奮戰思想,把信訪工作作為聯系群眾,關愛百姓的德政工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來抓,當好群眾的公僕。
3,樹立民本意識,發揮便民網路作用。
② 如何投訴村幹部最有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舉報不良村幹部的途徑包括電話舉報、信訪、向監察部門舉報等。一般來說,電話舉報是最快的途徑,只要在工作日撥打相關部門的舉報電話,他們一般都會及時受理。實名舉報,根據信訪條例,實名舉報的必須要給予回復,匿名舉報可查可不查。
在這個信息高速發達的現代化社會,舉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可能會有人直接拍到某些農村幹部的不作為行為,或者是有以公徇私的行為,就直接把它拍到手機上,然後直接上傳到網路上。記得在前不久的防疫的階段,有一些志願者在幫助小區做好防疫工作,一個基層的女幹部因自己是當官的,拒不配合,遭到一名男生志願者的回懟,00後的硬剛行為在網上得到了廣泛關注,最後,那名女性基層人員被革職處理。
同樣的,除了直接發到網上去,還可以通過有關部門,比如是紀檢部門的官網,我們可以登上這些網站,把如實的情況反映給這些部門,最終,他們會對被舉報的基層公務員實行檢查。落實他們的工作。
我們應該如何做?
我們可以關注一些紀檢部的公眾號,或者是直接登錄上他們的官網,查找他們的市民熱線電話,我們直接一個電話打過去,和有關人員直接溝通。舉報那些政治上不正確的農村幹部,舉報那些用公家的資源,為自己或者自己的培養,家人謀取利益的官員。
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這種方式是比較少見的,而且時間也是比較久的。但是可以用電子信件的方式,給紀檢部部長,或者是他的秘書寫舉報信。
綜上所述投訴村幹部方法有很多尋找最有效的方法建議積極維權,不要放縱他人,但有時也要體諒他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一條為了規范政務處分,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堅持道德操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制定本法
③ 如何加強新時期農村幹部化解信訪矛盾的能力
就如何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談幾點思考。
一、理解掌握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特點
1、案源多樣化。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由於管理體制、利益結構體系變化,一些歷史遺留和深層次問題逐漸凸現並且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從來源上看,有上級或政府信訪部門轉交的,也有個體自發提交的;從原因上看,有現實的也有歷史的,有實施決策時程序不規范、不公開、不科學引起群眾誤解造成的,也有該由司法途徑解決的問題而作為信訪條件產生出來的。
2、處理復雜化。從多年信訪工作實踐來看,造成信訪的緣由錯綜復雜:有陳年積案、有無理纏訪,各單位在處理信訪問題上方法各不相同,《信訪條例》把之前的「歸口管理」改為「屬地管理」,雖然是一大改進,但是錯綜復雜、相互交織,有些問題地方根本無法解決。
3、行為多元化。有個體上訪,也有集體上訪,並有單體上訪向聚眾串聯上訪的趨勢;有本級上訪,也有越級上訪,甚至直接上省進京信訪;有常年上訪,也有專門擇機上訪,也有一些上訪人員存在「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和「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認識。
二、充分認識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重要性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真正重視、真心關心、真心愛護信訪工作人員,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廣大信訪工作人員增強榮譽感、歸屬感、責任感,把信訪工作做得更好。「胡錦濤總書記強調,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全國廣大信訪工作人員的無比關愛與殷切期望,對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1、抓責任,各項責任制落到實處。領導責任制落實到位,對工作不負責、矛盾上推下卸的領導幹部進行警示談話、重點管理;「一票否決制」落實到位,包案責任制落實到位,貫徹執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工作制度;領導接待日制度落實到位;服務宗旨落實到位,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從源頭上有效治訪。
2、抓預防,矛盾調解在當地。堅持預防為主,提前介入原則,對重大問題,建議一把手要親力親為、協調處理,爭取很快有效地解決問題。堅持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疏導不誤導淡化不激化」的宗旨,讓上訪群眾有地方說話。
3、抓法制,推進依法治訪工作深入。加強完善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實現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通過「作風建設年、農民教育、先進性教育」等活動,在農村大力學習宣傳《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復議法》、《民法》等法律法規,從根本上解決群眾「事有處辦、苦有處訴、難有處解」。
4、抓基層,健全信訪信息主渠道。強化基層信訪工作,堅決落實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群眾在基層上訪摸不著門、找不著人的問題,將問題及時化解在當地,健全基層信息網路。把信息員觸角延伸到群眾之中,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對有上訪苗頭和有可能越級上訪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對特別重大、緊急的信訪信息,在向上級報送同時還要制定相應的預案。同時抓好信息跟蹤反饋,對信訪信息絕不能一報了之,要掌握事態的發展,隨時通報情況,直到問題解決、群眾息訴息訪為止。
④ 如何有效化解農村涉紀信訪舉報工作
1、緊抓核心,夯實農村基層組織。解決農村涉紀信訪問題,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關鍵,首要的是管好村幹部。管住村幹部。首先,應加強對村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村幹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手中的權力,處理好權利與義務,權力與金錢的關系,做到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其次,可選配思想政治覺悟高、德才兼備的人才充實到村「兩委」班子,提高村幹部的整體綜合素質,打造風清、氣正、勁足的村幹部隊伍;再次,加大查辦涉農案件力度,通過「身邊人,身邊事」警示教育廣大村幹部,達到預防和減少因村幹部腐敗問題引發信訪的效果。
2、建好網路,完善農廉各項制度。農廉工作三三機制,既是加強對村三資管理工作有力形式,又是對村幹部進行監督的有效方式,各級黨委政府應把鞏固提升農廉三三機製作為重要任務進行統一部署。要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綜合運用「制度+流程+科技」模式,制定完善制度規定,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要推進陽光農廉網路建設,最大限度地拓展和發揮好農廉網功能。認真總結農廉典型經驗和做法,發揮好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不斷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
3、健全機制,構築涉紀信訪平台。農村涉紀信訪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個有關部門,因此,必須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探索建立處理農村涉紀信訪問題經常性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大信訪」的工作格局。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作為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親自抓,負總責,特別是集體、異常上訪和赴省進京上訪人數多的案件,領導更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督查、親自抓落實,嚴防事態擴大。各職能部門應加強聯系,相互通報涉農信訪信息,共同研究對策,落實解決措施。堅持把排查預警抓在前,逢重大政治活動、節假日和敏感時期,開展全方位、拉網式大排查活動,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深入研判,把可能出現的上訪苗頭解決在萌芽狀態。
4、防患未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當前,新的村民委員會換屆在即,要做好換屆前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化解工作。要深入排查摸底,掌握矛盾糾紛,及時掌握各種社會矛盾隱患和不安定因素,梳理出矛盾糾紛的重點村、難點村,制定針對性的調解方案和應急預案,有效開展矛盾糾紛的調解處理和對重點上訪人員的監控,牢牢把握信訪工作的主動權。要宣傳解釋政策,化解矛盾糾紛。從抓換屆選舉方針、政策的解釋和宣傳入手,向黨員、群眾宣傳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政策法規、程序和幹部任職條件,進一步提高黨員、群眾的法制意識、大局意識、發展意識、和諧意識,引導黨員、群眾合理表達訴求,理順思想情緒,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客觀對待改革發展中的問題,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消除思想障礙,真正為農村換屆創造良好環境。
5、嚴格追究,強化涉農政策監督。要加強對黨和國家涉農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圍繞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農業和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農村社會事業支持政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政策等的落實情況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強農資金使用的管理規范,確保資金安排使用透明、規范;要圍繞農村土地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糾正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行為,加大對農村土地徵收徵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規范征地程序和補償標准,落實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戶管理等制度;要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認真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認真解決在扶貧、救災、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全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⑤ 怎麼投訴村幹部最有效
舉報村官最快的方法和途徑有以下幾條:
1【電話舉報】
這是最快的途徑。只要你在工作日撥打相關部門的舉報電話,他們會立即受理,省去很多中間環節,比寫信、網上舉報等快的多,立竿見影。
根據信訪條例,實名舉報的必須要給予回復。匿名舉報可查可不查,但實名舉報必須要將查實結果反饋給舉報人,所以是必須要核查的。
【向縣區一級舉報】
直接管村長的是鄉鎮一級黨委政府,但是鄉鎮和村委會的關系太過密切,處理起來反而不利。而由鄉鎮的上一級縣區黨委政府指定辦理,那力度就大了。有人認為越往上舉報力度越大,其實不然,上面是不會親自辦理下面的舉報案件的,而是按照管轄范圍,由當地來處理,所以上級得層層往下轉,這樣時間就會拖長。
4【向特定部門舉報】
要根據所舉報的內容,選擇正確的投訴單位。比如,你舉報村長弄虛作假選舉的,要向人大、組織部舉報;;你舉報村長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要向紀委舉報;;你舉報村長貪污受賄的,要向檢察院、紀委舉報。各部門有自己的職責,別「急病亂投醫」。
5【舉報要有證據】
光懷疑猜測是不行的,一般這樣的舉報都沒有什麼價值。如果要舉報他人,一定不能夠誣陷、捏造、誹謗,最好有確鑿充分的證據,這樣的舉報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6【要求答復期限】
可以要求組織上給你答復期限,這樣可以加快他們的核查速度。
如果你所在的村鎮,幹部參與動遷,拆遷,分地,分房,分錢,賭博,嫖娼,重婚,養情人,貪污,貪污退耕還林項目款,挪用公款,黑惡勢力,行賄受賄等濫用職權的行為,你可以舉報了!
⑥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信訪工作
就如何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談幾點思考。
一、理解掌握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特點
1、案源多樣化。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由於管理體制、利益結構體系變化,一些歷史遺留和深層次問題逐漸凸現並且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從來源上看,有上級或政府信訪部門轉交的,也有個體自發提交的;從原因上看,有現實的也有歷史的,有實施決策時程序不規范、不公開、不科學引起群眾誤解造成的,也有該由司法途徑解決的問題而作為信訪條件產生出來的。
2、處理復雜化。從多年信訪工作實踐來看,造成信訪的緣由錯綜復雜:有陳年積案、有無理纏訪,各單位在處理信訪問題上方法各不相同,《信訪條例》把之前的「歸口管理」改為「屬地管理」,雖然是一大改進,但是錯綜復雜、相互交織,有些問題地方根本無法解決。
3、行為多元化。有個體上訪,也有集體上訪,並有單體上訪向聚眾串聯上訪的趨勢;有本級上訪,也有越級上訪,甚至直接上省進京信訪;有常年上訪,也有專門擇機上訪,也有一些上訪人員存在「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和「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認識。
二、充分認識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重要性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真正重視、真心關心、真心愛護信訪工作人員,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廣大信訪工作人員增強榮譽感、歸屬感、責任感,把信訪工作做得更好。「胡錦濤總書記強調,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全國廣大信訪工作人員的無比關愛與殷切期望,對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1、抓責任,各項責任制落到實處。領導責任制落實到位,對工作不負責、矛盾上推下卸的領導幹部進行警示談話、重點管理;「一票否決制」落實到位,包案責任制落實到位,貫徹執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工作制度;領導接待日制度落實到位;服務宗旨落實到位,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從源頭上有效治訪。
2、抓預防,矛盾調解在當地。堅持預防為主,提前介入原則,對重大問題,建議一把手要親力親為、協調處理,爭取很快有效地解決問題。堅持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疏導不誤導淡化不激化」的宗旨,讓上訪群眾有地方說話。
3、抓法制,推進依法治訪工作深入。加強完善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實現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通過「作風建設年、農民教育、先進性教育」等活動,在農村大力學習宣傳《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復議法》、《民法》等法律法規,從根本上解決群眾「事有處辦、苦有處訴、難有處解」。
4、抓基層,健全信訪信息主渠道。強化基層信訪工作,堅決落實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群眾在基層上訪摸不著門、找不著人的問題,將問題及時化解在當地,健全基層信息網路。把信息員觸角延伸到群眾之中,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對有上訪苗頭和有可能越級上訪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對特別重大、緊急的信訪信息,在向上級報送同時還要制定相應的預案。同時抓好信息跟蹤反饋,對信訪信息絕不能一報了之,要掌握事態的發展,隨時通報情況,直到問題解決、群眾息訴息訪為止。
三、理清明白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思路
信訪是一項綜合性工作,需要認真做好溝通協調和組織安排,更需要加強內部上下級,有關部門之間聯動配合,建立緊密的支持幫助,力促「事要解決」,實現「工作一流、群眾滿意」的要求。
1、提高認識,走群眾路線,實現「三個轉變」。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堅持走群眾路線,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為此,基層幹部應增強群眾觀念,努力實現信訪工作「三個轉變」。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信訪工作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基層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要拓寬信息渠道,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把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有關法制部門,要堅決依法查處少數無理纏訪、鬧訪的人和事。
2、端正思想,增強責任意識,強化「三種機制」。強化「領導責任機制」,必須在實際工作中做到「三落實、一追究」。即落實領導幹部崗位責任制,落實領導幹部制度責任制,落實領導幹部包案責任制,同時建立健全追究領導責任制度;強化「分級負責機制」,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是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要堅持信訪工作納入部門單位全年目標考核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崗位檢查,做到信訪工作與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評比,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強化「信訪監督機制」,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訪督查機制力度,爭取事前督查,跟蹤督查,事後督查的方法,加強對信訪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督查,堅決杜絕等、靠、推、拖、頂、踢的現象。
3、突出重點,圍繞中心任務,抓好「五項工作」。要構築全方位、網路化、大信訪的工作格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真正把來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反映問題當「家事」,把群眾工作當「家業」。要加大宣傳疏導力度,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解決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相結合,通過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過高要求和過激行為者放棄過高要求,糾正過激行為。應堅持「疏」與「堵」相結合,妥善地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當地。對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加強職能部門的制度和紀律建設,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有關制度和方法,把各自范圍內的信訪問題解決好,防止出現因為部門決策失誤而使群眾利益遭受損失的群眾上訪,堅決要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丑惡現象,要讓廣大群眾的心聲在第一時間傾訴,訴求在第一時間傳遞,困難在第一時間解決,心願在第一時間滿足。
⑦ 信訪工作解決哪些問題
著我國各項改革的逐漸深化和社會關系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凸顯,信訪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一些問題已經阻礙了信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作為一名鄉鎮信訪工作領導幹部,筆者結合農村信訪工作實際,對當前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領導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一是認為抓信訪太牽扯精力,影響抓經濟建設,把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二是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對他們採取哄、攔、卡、壓的辦法,把政府機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三是認為信訪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事,由信訪部門處理就行了,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四是認為信訪部門是「救火隊」、「擋箭牌」,有事時想到,無事時忘掉。
(二)地區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難度
一是個別政策的制訂遠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了群眾對政府的不滿。二是對新政策出台後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見不夠,准備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動、形象受損。三是政出多門,口徑不一,造成操作困難、群眾不滿。四是執行政策不及時,不到位,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認為不論什麼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其二是認為參與信訪的人越多問題解決得就越快。三是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四是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四)個別幹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群眾不斷上訪
一是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只重視抓經濟、謀發展,不注重社會效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不夠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徵兆置若罔聞,既不想辦法解決問題,也不採取任何預防措施,把群眾「逼」上上訪之路。二是一些領導為出政績,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辦一些諸如「形象工程」之類的違民意、失民心的事,引發群眾集體上訪。三是個別領導幹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從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對立。四是一些領導幹部不能嚴格自律,辦事不堅持原則,甚至以權謀私,引發群眾的強烈不滿。
二、做好農村信訪工作的對策措施
面對當前的形勢,必須採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一)努力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二是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尤其是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寬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在此基礎上,客觀分析問題,制定工作預案,服務領導決策,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三是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大多數信訪是反映某個部門、單位或某幾個部門、單位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這些部門和單位來解決。只有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二)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第二,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第三,要疏與堵相結合。對於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於惡意糾纏、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後果的上訪,必須堅決批評制止,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三)以誠相待,認真做好日常信訪接待
一是態度要親和。接待來訪,自始至終都要態度親和,語氣平和,切忌簡單粗暴。來訪群眾一般都是來自基層,他們是弱勢者,或是反映情況,或是提出建議、意見以及訴訟請求,或是因有困惑與困難希望得到幫助和解決。接待人員的一個微笑、一句關心的話,都能讓他們感到溫暖和親切。二是要耐心傾聽。聽是一門學問,良好的傾聽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訪者的信任和釋放他們的怒氣。對來訪群眾講的每一句話都要仔細傾聽,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來訪者,也要不厭其煩地邊問邊聽,弄明白原委,讓上訪者將情緒發泄完後再解釋政策,給予答復。三是要詳細記錄。對來訪的情況進行規范的記錄,對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並讓來訪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讓對方在你的認真記錄過程中感到你對他的尊重和對上訪事項的重視。四是要語言准確。在表述上要准確、嚴謹、形象,讓上訪者聽後無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觀點。要使用普通話,雖然普通話不及地方方言讓群眾感到親近,但卻更規范,更能讓上訪者感到是在國家機關中反映情況,而不是自己家裡閑聊,讓上訪者自覺注意自身行為的規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時答復。對初訪者的及時解答能較好地防止重復訪和越級訪。對能一次性答復的問題要及時答復,同時注意講明講透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給上訪者,不能讓無理纏訪者心存僥幸,要讓有理者心中踏實,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⑧ 村幹部處理村民矛盾糾紛不公正怎麼辦
村幹部處理村民矛盾糾紛不公正,可以到公安部門舉報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村幹部處理村民矛盾糾紛不公正,這種行為可能會構成濫用職權罪。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濫用職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由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本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濫用職權,是指不法行使職務上的許可權的行為,即就形式上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般職務許可權的事項,以不當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實施違反職務行為宗旨的活動。首先,濫用職權應是濫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一般職務許可權,如果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與其一般的職務許可權沒有任何關系,則不屬於濫用職權。其次,行為人或者是以不當目的實施職務行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實施職務行為;在出於不當目的實施職務行為的情況下,即使從行為的方法上看沒有超越職權,也屬於濫用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⑨ 淺談新形勢下如何做好農村信訪工作
農村是我國的基石,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農村的穩定和全國的穩定密不可分,隨著形勢的發展以及經濟社會的不斷進步,農村的信訪維穩工作也在不斷的發生變化,而且形勢越來越嚴峻,同時為我們今後的信訪維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當前農村信訪涉穩的主要特點。
當前農村農村涉穩的特點主要有:一是每次上訪人數有增多的趨勢;二是越級上訪,即赴縣以上上訪的人和次數有增多的趨勢,在鄉鎮就地解決問題的少,甚至有些上訪對象動輒就揚言要進京上訪;三是有些上訪所涉問題超越了鄉村兩級的解決能力許可權;四是信訪不信法的思想和行為存在普遍現象,有些信訪問題本能用法律解決的上訪人不走司法道路而去上訪;五是靠鬧解決問題的觀念在上訪群眾的思想意識中根深蒂固,纏訪、鬧訪、無理取鬧等不良舉動層出不窮,有些上訪人甚至觸犯法律。
二、影響當前農村穩定的原因分析
1、基層政府及幹部自身問題。一是部分機關「衙門」作風仍然存在。個別幹部簡單粗暴的工作作風,機關門難進、幹部臉難看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該為群眾辦理的事情未及時辦理,能拖則拖,甚至存在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現象;二是個別幹部工作原則性不強,在處理個別信訪事件時,主觀性、隨意性強,不按信訪制度和有關法律辦事,亂表態、亂處理的個人行為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在客觀上誤導了群眾的信訪理念;三是鄉村兩級政務公開貫徹不到位,群眾意見大,主要反映在村級缺乏民主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沒有及時公開村務、財務,工作缺乏透明度。
2、農村糾紛問題依然突出。隨著農村林權改革和土地經營權確認發證工作的開展,引發的權屬爭斗也是當前的社會不穩定因素之一。另外,宗族勢力之間的爭斗、宅基地爭斗、圩鎮基礎設施建設糾紛、債務糾紛、個別鄰里糾紛、婚葬嫁娶等紅白喜事等也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3、農民群眾自身的因素。一是部分群眾的法制觀念淡薄,信訪不信法的觀念在信訪群眾的潛意識里陰魂不散。如當發生民事案件或糾紛後,當事群眾不正常到司法機關訴訟解決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基層政府、找領導,認為這樣既有人解決處理又節約時間,方法簡單還不需要成本。二是勝訴案件執行難,主要集中在民事糾紛賠償、刑事傷害案件賠償等執行不到位,上訪人往往因執行難對司法公正提出質疑,進而放棄法律渠道改為向黨委、政府上訪求決。三是調解糾紛難,民事糾紛多通過村調委會、鄉派出所、公安室、司法所的調解,由於雙方自身因素、訴訟成本、相關政策法律及調解人能力的影響,調解成功率不高,糾紛當事人轉向上訪。
三、解決農村信訪維穩工作的對策
農村穩定則民安,民安則國安。做好當前信訪維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是當前擺在基層政府的首要任務之一,其首要任務和根本措施是為群眾著想,切實關注民生,在平時的工作中認真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維護好群眾利益。
1、要努力轉變工作作風。磨刀不誤砍材工,與其事後的接訪與維穩,不如事先的防備與排查。要控制信訪事件的不發生、少發生,前提是要轉變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的工作作風。一是轉變思想觀念。在思想上,要正確對待信訪事件,不能把信訪事件視為洪水猛獸,而應當用一顆平常心對待信訪問題,善待信訪群眾,把信訪維穩工作當作一件日常工作來抓;二是樹立大局觀念。跳出維穩抓維穩,採取綜合性措施解決維穩問題。群眾利益無小事。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辦好了,群眾心平氣順了,矛盾糾紛就會減少。二是強化主動意識。結合當前的「三送」工作和「精準扶貧」工作,切實把廣大人民群眾裝入心中,時時記著群眾,處處為群眾著想,變「上訪」為「下訪」,經常進村入戶,了解群眾思想變化,做好信訪維穩問題摸排工作,把工作做實、做細,盡早發現不穩定因素,爭取早介入、早處理,把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實踐表明,信訪維穩工作關口前移、防範在前,問題發現早、處置早、處置合適,就會贏得主動、贏得人心,既解決問題、促進工作,又提高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四是創新方法,提高水平。適應新時期新任務的要求,總結處理一些信訪案件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提高鄉村信訪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進一步改進信訪維穩工作方法,創新工作思路,使心訪維穩工作的成效得到明顯提高。
2、要切實解決信訪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衡量是否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標准,就是看群眾反映的問題能不能得到真正解決,首先,堅持群眾觀點,不斷增強與群眾的感情。對群眾懷有濃厚感情,才能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認真研究處理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從而取信於民。其次,堅持實事求是,做到公開、公正、公平。要充分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撲下身子,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再次,要正確分析各類問題和矛盾。處理好法與理、情與法、情與理之間的關系,一切從實際出發,合理解決各類矛盾,要在體現公平、照顧各方利益、有利於農村穩定的前提下「依法辦事」。
3要加強制度建設。 「洪水宜疏不宜堵」,解決好信訪維穩問題,必須從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制度建設入手。暢通群眾反映訴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訪渠道不暢通,就有可能導致部分群眾採取極端做法,引發集體訪、越級訪甚至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因此,必須多措並舉,暢通渠道,讓群眾有發表意見、反映訴求的機會,維護信訪人的建議權、申訴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4、要轉變群眾的信訪觀念。我國是法制國家,法律才是解決信訪問題的有效途徑。切實轉變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陳舊觀念,當涉穩問題發生時,要積極引導群眾走司法解決的思想,樹立群眾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教育群眾逐步走司法信訪的道路。很多信訪案例說明,在鄉村兩級不能解決的或無權解決的信訪問題,通過司法程序是能夠得到圓滿解決的。
5、要強化信訪維穩措施。一是要堅持重點「照顧」。對個別纏訪、鬧訪戶,無理取鬧的信訪對象要安排專人看死盯牢,嚴防死守,觸犯法律的要用法律的武器堅決對其繩之以法。二是強化責任追究。強化鄉村幹部的信訪責任,將信訪案件實行編號管理,落實信訪包案責任人,逐一銷號,對能夠及時解決的信訪問題,包案幹部沒有及時解決,導致上訪人上訪甚至越級上訪的,要嚴肅追究包案責任人的責任。
⑩ 如何做好農村信訪維穩工作 對策及建議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范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范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扎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匯報,人雲亦雲,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復雜化、艱巨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鍾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系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系,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像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里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