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破解社會和諧穩定,信訪矛盾問題獻計獻策
一、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性工作,更加註重落實好各項民生政策,優先保障民生支出。針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全力推動落實。
(二)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要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在評估中要充分聽取信訪、維穩、綜治等部門的意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實時跟蹤決策實施情況,及時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適時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落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者的黨紀政紀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堅持依法辦事。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各級幹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事務,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象發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於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進工作作風。發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總結推廣幹部進村入戶、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記民情日記、建民情檔案等做法,堅持與群眾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到聯系群眾而不脫離群眾、服務群眾而不損害群眾、解決問題而不引發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五)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完善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信訪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視群眾來信尤其是初次來信辦理,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電話、傳真、視頻、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樹立通過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導向。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提高信訪公信力。
(六)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下基層調查研究、深入聯系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提高工作實效性。省級領導幹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幹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旗)領導幹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省、市及其工作部門領導幹部一般不接待越級上訪。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採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資源集中用於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檢驗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督查問效上。
(七)完善聯合接訪運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要求,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合接訪,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進駐聯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管理,做到信訪問題突出的責任部門及時進駐,信訪問題明顯減少的責任部門有序退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
(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九)充分發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
(十)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各級信訪聯席會議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督導落實等職能作用,形成整合資源、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組成和專項工作小組設置,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特別注重從政策層面研究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問題。
(十一)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
(十二)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范圍;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
(十三)健全科學合理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改進和完善考核方式,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數量、地域特點、信訪總量、訴求構成、解決問題的質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不簡單以信訪數量多少為標准進行考評,推動各地區把工作重點放在預防和解決問題上。堅持量化考核和綜合評議、上級評議和群眾評議、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認真研究把握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規律,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確立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心理預期,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建立政務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回應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聯網時代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實基層基礎
(十五)健全基層組織網路。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財力投向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創新黨組織設置,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落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充分調動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十六)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組織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老教師、老軍人等參與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相關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優勢,做好組織引導服務群眾和維護群眾權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導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辦公場所等形式,發揮好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和激勵機制,把群眾工作觸角延伸到家家戶戶;引導村(社區)制定符合國家法律的村規民約,運用道德、習俗、倫理的力量調節關系、化解糾紛。
(十七)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製得住、處理得好。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會、民情懇談會等做法,充分發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信息員、調解員的作用。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訪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把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認真組織推動。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為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提供組織保障。加大問責力度,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信訪突出問題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不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十九)強化輿論引導。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對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黨委和政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艱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績,大力推廣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發出主流聲音,樹立正確導向;選擇典型案例,向社會曝光無理纏訪鬧訪、違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處理的行為。
(二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和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形勢任務需要,不斷充實信訪工作力量。完善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和中青年幹部到信訪部門、信訪幹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制度;選拔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重視信訪幹部的使用,深入開展信訪幹部交流工作,增強信訪幹部隊伍活力,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帶著責任和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提高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提高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Ⅱ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信訪工作
信訪工作作為一項涉及民主參與、權利救濟、糾紛解決、社會治理的綜合性、系統性工作,需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統籌運用各方資源力量,綜合運用各種方法手段,形成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做好信訪工作至關重要。
第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資源力量,增強信訪工作聯動性、協同性。樹立互聯網思維,增強團隊精神、協作意識,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資源力量,形成聯動協作、綜合施策的局面。調動有關部門、單位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形成信訪聯治、矛盾聯調、工作聯動的格局。要進一步落實職能部門源頭預防和解決問題的責任,誰產生問題、誰化解矛盾,屬於哪個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哪個部門就要負起責任,決不能推諉、敷衍、拖延。
第二:統籌運用專門隊伍和社會力量,努力形成信訪問題共治局面。新形勢下,面對復雜多樣的信訪問題,既需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激發內在活力,也需要運用好市場化、社會化機制,釋放社會共治的巨大能量。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努力建設一支對黨忠誠可靠、恪守為民之責、善做群眾工作的高素質信訪工作隊伍,不斷提高運用新知識、新技術破解信訪工作難題的能力水平。
第三:統籌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形成共同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格局。研究新型矛盾糾紛規律特點,建立更多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及時有效化解征地拆遷、勞動爭議、醫療衛生等領域矛盾糾紛。廣泛推行微信調解、網上調解、電視調解等方式,加快建設類案檢索、調解結果預判等信息系統,引導當事人對調解結果形成合理預期,提高調解質量和效率。
拓展資料:
信訪工作關乎黨和政府的形象,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好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完善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督促各有關部門、單位履行職責、做好工作,為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提供堅強保證。
Ⅲ 求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平安重慶建設的部署,根據《平安重慶建設規劃》、《平安重慶建設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314」總體部署和市委三屆三次全委會、區委十一屆八次全委會精神,堅持解放思想、擴大開放,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及時預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全區大局穩定,全力推進和諧進步模範區和平安巴南建設,努力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區各級黨政機關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有效預防和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全面加強。群眾越級到市進京上訪總量減少,群體性事件高發態勢有效遏制。建立健全訴求表達機制,保障公民依法合理表達訴求;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妥善處置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至2012年,到市、區申訴、求決類信訪案件下降20%以上,其中,求決類重復上訪案件控制在20%以內;到市集訪上訪批次下降10%以上、人次下降20%以上;進京非正常上訪批次和人次下降15%以上;有權處理機關信訪事項辦理合格率達到100%。
三、具體任務
(一)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建立健全訴求表達機制
1.暢通和拓寬民意表達渠道。為群眾合理反映訴求提供便利,著力解決好群眾信訪訴求查詢不便、反饋渠道不暢的問題。一是全面公開信訪工作信息。各鎮街和信訪量較大的區級部門要通過媒體公布本地區本部門信訪工作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郵編、電子信箱,以及信訪形式、受理范圍、工作流程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信訪工作的針對性和指向性。二是加快群眾來訪接待場所建設,實現信訪接待大廳「一站式」辦公。2009年前,建成區信訪接待大廳建設,完善「一站式」辦公機制。2010年,完成鎮街和信訪量較大的區級部門信訪接待場所建設。2012年完成村(居)信訪接待場所建設。三是大力推行網上信訪。2009年底前,在區公眾信息網上開通人民建議信箱和信訪信箱,完成區信訪網站全面改版工作,增強針對性指導性。2011年前,鎮街網上信訪全面開通。五是加快視頻遠程接訪形式的普及。2009年前,區政府開通視頻接訪。2010年,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和鎮街開通視頻接訪。
2.完善訴求表達機制。一是堅持黨政領導幹部接待群眾制度。認真落實《關於領導幹部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工作的實施意見》,將領導幹部下訪納入對鎮街、區級部門綜合目標考核,使幹部下訪接訪工作常態化、制度化。二是建立黨政領導幹部和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信訪群眾制度,開展幹部大走訪活動,廣泛收集、反映和處理社會各個層面的意見、建議和訴求。三是建立信訪部門巡迴接待制度。2009年前,建立並試行巡迴接待制度。區領導定期到矛盾較多的地區和單位接待來訪群眾。
3.建立政策落實監督機制。建立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和監察部門組織實施、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監督工作機制。對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出台的惠民利民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各級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情況進行監督。
責任單位:區信訪辦。
配合單位:區委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委組織部、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國土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各鎮街。
(二)建立健全矛盾調處機制,切實化解社會矛盾
1.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力爭發現在萌芽、解決在基層。2009年前,建立起村(居)、鎮街、區級三級聯動排查調處體系。一級督查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堅持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實行每月月初排查調處、月末匯總報告的工作制度,對可能影響本地區、本單位穩定的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100%在重大政治活動和敏感時期,開展專題排查調處。重點加強鎮街、村(居)的調解組織建設,以綜治辦為依託建立矛盾糾紛「聯調中心」。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逐級明確責任單位、認真研究處理辦法,妥善化解或加以穩控。做到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鎮街,大事不出區,矛盾糾紛化解率達到85%以上。
2.完善社會矛盾調處機制,切實解決合理訴求和具體困難。堅持有訪必接、有信必復,提高信訪按時辦結率、當事人息訪息訴率和群眾滿意率。一是建立完善信訪突出問題網路化管理制度,推行「五個一」和「四包四定」的管理辦法,努力提高信訪問題的解決率和息訪率。二是完善並大力推行信訪聽證制度,提高解決重大或疑難信訪問題的公信力。三是強化領導包案處理責任,區領導每人每年包案解決3件信訪疑難案件,各鎮街、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包案解決2件信訪疑難案件。四是依據《重慶市信訪條例》,完善信訪事項三級終結制度,著力案結事了,切實改變部分信訪事項「終而不結」的現狀。
3.積極探索多元化解社會矛盾工作機制。一是要以「百鎮千村平安示範工程」建設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鎮街「六位一體」、村(居)「七位一體」工作平台,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信訪調解緊密銜接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體系,以良好的體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化解信訪問題,充分發揮信訪部門、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的作用,使大量矛盾糾紛多渠道分流化解,提高信訪問題處理的質量和實際效果。
4.完善群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機制。完善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健全群體性事件情報預警網路,及時獲得深層次、預警性、內幕性情報信息。建立健全基層組織、工會、婦聯。共青團、綜治機關、律師事務所、有關專業技術部門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防範化解聯動機制,有效開展對特殊利益訴求群體的穩定工作。全面提升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充分發揮公安、武警的威懾作用,及時排危排堵,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對群體性事件中違法人員進行依法處置,並開展寬嚴相濟的法制教育和訓誡工作。要及時化解處理群體性事件苗頭,確保不發生Ⅲ級以上群體性事件;嚴格按照《重慶市巴南區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妥善處置已發生的群體性事件。
責任單位:區維穩辦。
配合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應急辦、區保密局、區財政局,各鎮街。
(三)建立健全權益保障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
1.認真履行完善政策建議權。信訪部門應注重收集、整理、綜合群眾的各種意見和建議,提出調整完善政策的建議,積極主動參與政府決策,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據,使政策更加符合廣大群眾的利益。2009年,建立信訪部門負責人列席本級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制度,重大決策征詢信訪部門意見、重大政策信訪部門參與調研論證等制度,為信訪部門參與決策提供製度性平台,真正把民意、民情和民智體現在黨和政府的各項決策中。
2.建立並推廣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2009年,區委、區政府制定出台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作為制定政策、實施建設項目、施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備條件,做到重大事項出台前有風險分析預測,實施後有穩定責任追究。重大事項未徵求群眾意見或多數群眾不同意的,要暫緩決策或實施;多數群眾同意的,在決策或實施時,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尤其要重視信訪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在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事項決策或實施前,要制定穩定工作預案報同級信訪維穩部門審查評估,穩定工作預案與實施方案同制定、同實施、同考核,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決策失誤。
責任單位:區信訪辦。
配合單位: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健全黨政領導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各鎮街、區級各部門、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是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信訪維穩工作負總責,對重要和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要帶頭包案親自研究、親自督辦;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抓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其他領導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訪維穩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領導體系。2009年,修訂《重慶市巴南區黨政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暫行辦法》。根據新的形勢任務要求,制定《重慶市巴南區黨政信訪穩定工作目標考評暫行辦法》。把信訪穩定工作實績作為幹部選撥任用的重要標准和各級各部門領導和領導班子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
(二)充分發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職能與作用。確立黨委和政府主導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在信訪維穩工作中統籌協調、督查督辦的作用。2010年將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建設成為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基本平台。
(三)加大投入力度,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保障矛盾化解工作所需經費。2009年,區級信訪接待大廳建成並投入使用,完成接待大廳視頻監控系統建設。2012年,建立和完善網上信訪系統、信訪信息系統、監控系統、安全檢測防範系統、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應急處突移動系統和培訓系統。2009年,完成全區各級維穩機構保密信息傳輸系統建設,更換工作用車一輛。按照人口比列將信訪工作辦公經費、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全額列入財政預算,並逐年提高。增加處理信訪事項的業務經費,每年遞增不少於10%。建立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專項資金,每年財政預算300萬元,用於解決一些合情合理的信訪老案,實行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實報實銷。其中150萬元作為鎮街、區級部門預算,另150萬元有區聯席會議統籌安排,根據鎮街、區級部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數量和復雜程度安排專項資金,充分調動鎮街和部門解決實踐問題的積極性。為全區信訪幹部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免除信訪幹部後顧之憂。
(四)加強信訪維穩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信訪部門機構建設,2009年,增加行政人員編制4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6人,增設紀檢組長1名、督查專員2名(現職副處級),增設維穩科。信訪部門班子成員工作滿5年的或工作業績突出、成效顯著的,進行交流或提拔,信訪部門中層幹部從事信訪工作滿8年的,應輪崗交流或提拔;對信訪幹部在晉升非領導職務時增加考評分數,參照偏遠鎮加分辦法執行;要把信訪部門作為幹部熟悉群眾工作、培養鍛煉的重要基地。選派新提拔的處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分批到區信訪辦掛職鍛煉,每年兩期,每期不少於5人,每期掛職期限6個月。將新提任幹部和年輕後備幹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鍛煉作為任職和晉升的必備條件。加強對大學生「村官」的教育培養,每年四期,每期不少於4人,每期掛職期限為3個月。加強對信訪幹部培訓工作,每年對全區各級各部門、行業信訪維穩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輪訓,將此項工作納入組織人事部門培訓重要內容。2009年全區50%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的調解室,至2012年,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調解室。
責任單位:區信訪辦。
配合單位:區委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各鎮街。
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目標體系
序號
工作內容
工作目標
一
總體目標
1
到2012年,到市、區申訴、求決類信訪案件下降20%以上,其中,求決類重復上訪案件控制在20%以內;到市集訪批次下降10以上,人次下降20%以上;進京非正常訪批次和人次下降15%;有權處理機關信訪事項辦理合格率達到100%。
二
健全訴求表達機制
2
2009年內,各級各部門公布信訪工作機構名稱、地址、電話、郵編、電子信箱,以及信訪形式、范圍、工作流程和相關法律法規。
3
2009年前,建成區信訪接待大廳建設,完善「一站式」辦公機制。2010年前,完成鎮街和信訪量較大的區級部門信訪接待場所建設。2012年前,完成村(居)信訪接待場所建設。
4
2009年前,在區公眾信息網上開通人民建議信箱和信訪信箱全面開通,完成區信訪網站全面改版工作,增強針對性指導性。2010年前,鎮街網上信訪全面開通。
5
2011年前,建成全區信訪工作信息系統。
6
2009年前,區政府開通視頻接訪。2011年前,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和鎮街開通視頻接訪。
7
建立黨政領導幹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信訪群眾制度,2009年試行,2012年前成熟運行。
8
2009年前,建立並試行巡迴接待制度。區領導定期到矛盾較多的地區和單位接待來訪群眾。
三
完成矛盾調解機制
9
2009年前,建立起村(居)、鎮街、區級三級聯動排查調處體系。
10
強化領導包案處理責任,區領導每人每年包案解決3件信訪疑難案件,各鎮街、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包案解決2件信訪疑難案件。
11
2009年,完善落實信訪事項三級總結制度。
12
完善群體性事件處置機制,確保不發生Ⅲ級以上群體性事件。
四
健全權益保障機制
13
2009年,各級黨委、政府建立信訪部門負責人列席本級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制度。
14
2009年,區委、區政府制定出台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2012年前成熟運行。
五
保障措施
15
2009年修訂《重慶市巴南區黨政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暫行辦法》,並把信訪穩定工作實績作為幹部選撥任用的重要標准和各級各部門領導和領導班子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
16
2010年前,將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建設成為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基本平台。
17
2009年前,完成全區各級維穩機構保密信息傳輸系統建設。2012年,建立和完善網上信訪系統、信訪信息系統、監控系統、安全檢測防範系統、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應急處突移動系統和培訓系統。2009年更換工作用車一輛。增加處理信訪事項的業務經費,每年遞增不少於10%。建立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專項資金,每年財政預算300萬元。
18
2009年前,增加行政人員編制4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6人,增設紀檢組長1名、督查專員2名(現職副處級),增設維穩科。
19
2009年前,全區50%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的調解室,至2012年,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調解室。
Ⅳ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信訪工作
就如何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談幾點思考。
一、理解掌握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特點
1、案源多樣化。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由於管理體制、利益結構體系變化,一些歷史遺留和深層次問題逐漸凸現並且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從來源上看,有上級或政府信訪部門轉交的,也有個體自發提交的;從原因上看,有現實的也有歷史的,有實施決策時程序不規范、不公開、不科學引起群眾誤解造成的,也有該由司法途徑解決的問題而作為信訪條件產生出來的。
2、處理復雜化。從多年信訪工作實踐來看,造成信訪的緣由錯綜復雜:有陳年積案、有無理纏訪,各單位在處理信訪問題上方法各不相同,《信訪條例》把之前的「歸口管理」改為「屬地管理」,雖然是一大改進,但是錯綜復雜、相互交織,有些問題地方根本無法解決。
3、行為多元化。有個體上訪,也有集體上訪,並有單體上訪向聚眾串聯上訪的趨勢;有本級上訪,也有越級上訪,甚至直接上省進京信訪;有常年上訪,也有專門擇機上訪,也有一些上訪人員存在「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和「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認識。
二、充分認識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重要性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真正重視、真心關心、真心愛護信訪工作人員,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廣大信訪工作人員增強榮譽感、歸屬感、責任感,把信訪工作做得更好。「胡錦濤總書記強調,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全國廣大信訪工作人員的無比關愛與殷切期望,對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1、抓責任,各項責任制落到實處。領導責任制落實到位,對工作不負責、矛盾上推下卸的領導幹部進行警示談話、重點管理;「一票否決制」落實到位,包案責任制落實到位,貫徹執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工作制度;領導接待日制度落實到位;服務宗旨落實到位,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從源頭上有效治訪。
2、抓預防,矛盾調解在當地。堅持預防為主,提前介入原則,對重大問題,建議一把手要親力親為、協調處理,爭取很快有效地解決問題。堅持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疏導不誤導淡化不激化」的宗旨,讓上訪群眾有地方說話。
3、抓法制,推進依法治訪工作深入。加強完善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實現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通過「作風建設年、農民教育、先進性教育」等活動,在農村大力學習宣傳《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復議法》、《民法》等法律法規,從根本上解決群眾「事有處辦、苦有處訴、難有處解」。
4、抓基層,健全信訪信息主渠道。強化基層信訪工作,堅決落實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群眾在基層上訪摸不著門、找不著人的問題,將問題及時化解在當地,健全基層信息網路。把信息員觸角延伸到群眾之中,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對有上訪苗頭和有可能越級上訪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對特別重大、緊急的信訪信息,在向上級報送同時還要制定相應的預案。同時抓好信息跟蹤反饋,對信訪信息絕不能一報了之,要掌握事態的發展,隨時通報情況,直到問題解決、群眾息訴息訪為止。
三、理清明白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思路
信訪是一項綜合性工作,需要認真做好溝通協調和組織安排,更需要加強內部上下級,有關部門之間聯動配合,建立緊密的支持幫助,力促「事要解決」,實現「工作一流、群眾滿意」的要求。
1、提高認識,走群眾路線,實現「三個轉變」。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堅持走群眾路線,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為此,基層幹部應增強群眾觀念,努力實現信訪工作「三個轉變」。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信訪工作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基層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要拓寬信息渠道,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把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有關法制部門,要堅決依法查處少數無理纏訪、鬧訪的人和事。
2、端正思想,增強責任意識,強化「三種機制」。強化「領導責任機制」,必須在實際工作中做到「三落實、一追究」。即落實領導幹部崗位責任制,落實領導幹部制度責任制,落實領導幹部包案責任制,同時建立健全追究領導責任制度;強化「分級負責機制」,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是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要堅持信訪工作納入部門單位全年目標考核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崗位檢查,做到信訪工作與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評比,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強化「信訪監督機制」,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訪督查機制力度,爭取事前督查,跟蹤督查,事後督查的方法,加強對信訪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督查,堅決杜絕等、靠、推、拖、頂、踢的現象。
3、突出重點,圍繞中心任務,抓好「五項工作」。要構築全方位、網路化、大信訪的工作格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真正把來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反映問題當「家事」,把群眾工作當「家業」。要加大宣傳疏導力度,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解決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相結合,通過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過高要求和過激行為者放棄過高要求,糾正過激行為。應堅持「疏」與「堵」相結合,妥善地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當地。對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加強職能部門的制度和紀律建設,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有關制度和方法,把各自范圍內的信訪問題解決好,防止出現因為部門決策失誤而使群眾利益遭受損失的群眾上訪,堅決要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丑惡現象,要讓廣大群眾的心聲在第一時間傾訴,訴求在第一時間傳遞,困難在第一時間解決,心願在第一時間滿足。
Ⅳ 重點信訪案件化解措施
法律分析:督導組對各單位組織開展情況表示充分肯定,要求分包案件的人大代表要進一步加強重視,提高站位,主動參與信訪案件化解工作;要利用自身優勢,深入了解案情,找准症結,真正為解決問題找到突破口;各鎮(街道)要切實組織代表開展好此項活動,針對案件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研判,精心梳理,及時對接相關部門,真正推動問題解決、積案化解,全力助推我市和諧穩定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信訪條例》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Ⅵ 如何做好農村信訪維穩工作 對策及建議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范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范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扎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匯報,人雲亦雲,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復雜化、艱巨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鍾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系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系,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像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里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Ⅶ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
1、新時期信訪舉報工作的形勢和任務。
2、處理信訪舉報的程序和方法。
3、紀檢監察信訪案件的辦理和管理。
4、基層信訪舉報工作應當加強的幾項工作。
一、新時期信訪舉報工作的形勢和任務
(一)新時期信訪舉報工作面臨的新形勢
我們從三個方面分析
1、新世紀、新階段為做好信訪舉報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階段。做好信訪舉報工作,既面臨著極其有利的時機,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有效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做好信訪舉報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十六大以來,中央了提出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為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證和扎實的群眾基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發展,為充分發揮信訪舉報工作的職能作用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多年來的信訪舉報工作實踐,已經總結和積累了一些成功的經驗,為今後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2、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和監察部領導高度重視信訪舉報工作
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信訪舉報工作的關鍵。黨的十六大報告就明確指出,要認真研究我國社會生活的新變化和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把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貫徹到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各項工作中去。中央紀委、監察領導對信訪舉報工作也提出明確要求,為做好信訪舉報工作指明了方向。
3、信訪舉報工作當前呈現出的新情況、新特點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信訪舉報總量始終保持高位運行。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隨時出現;群眾民主意識、監督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等進一步增強。這就預示著今後一段時間內信訪舉報的數量還會呈高位運行狀態。
②集體上訪總量雖有所減少,但越級集體訪增多,規模越來越大,行為越來越激烈。參與人數越來越多,經常是十幾個、幾十個,甚至幾百個,有些釀成了群體性事件。他們動輒採取扯橫幅、打標語,遊行、靜坐、請願,甚至攔截領導車輛,沖擊、砸毀黨政機關大門,毀壞辦公設備,扣壓有關領導當人質,堵塞交通等,還出現跨地區、跨行業、有組織的聚集訪。
③檢舉控告領導機關、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是當前信訪舉報的重點。檢舉控告一般佔90%以上。在檢舉控告中,大多數是反映各級領導幹部的經濟問題,一般占檢舉控告總量的60%左右。在經濟類問題中,又以貪污受賄為大多數。從舉報的違紀問題來看,越來越呈現群體性、組織化趨勢,有些還帶有很強的集體違紀性質。從查案的實際情況看,腐敗也呈現群體性、團伙性。
④舉報問題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泛。不僅涉及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執紀執法部門,各個行業都有可能被舉報。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種深層次的社會矛盾逐漸呈現出來,群眾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越來越復雜,社會矛盾與黨員幹部作風、廉潔自律、腐敗問題交織在一起,解決起來難度很大。除反映經濟問題外,還有以權謀私問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破壞和干擾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問題,揮霍公款、大吃大喝問題,違反財經紀律問題,賭博嫖娼問題,與黑社會勢力勾結問題,工作作風粗暴、侵犯群眾的合法權益問題等,群眾反映非常強烈,而且有些違紀行為越來越嚴重,情節越來越惡劣。
⑤舉報的動機正逐步向維護自身利益發展。在檢舉控告中,大多數是控告類信訪舉報。增大了解決問題的難度。
⑥越級信訪勢頭不減。很多信訪舉報根本不經過基層,直接向上級機關舉報。
⑦署名舉報有所增加,但匿名舉報仍佔主流,匿名信訪舉報件佔70%以上。
(二)、新時期信訪舉報工作的任務
(1)努力營造良好的舉報環境,進一步暢通和拓寬信訪舉報渠道
總的來看,當前的信訪舉報環境是比較好的。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創造條件,努力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但還有很大差距:一是不能正確認識信訪舉報;二是壓信不辦、拖案不查現象時有發生;三是也有利用信訪舉報渠道發泄私憤,誣告陷害,干擾和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等等。
為進一步暢通和拓寬信訪舉報渠道,應抓好六個環節:一是正確認識和對待群眾舉報。要充分認識群眾信訪舉報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作用,要深刻理解十五大反腐敗工作機制中依靠群眾積極參與的重要意義。二是引導群眾正確舉報。要引導群眾實事求是舉報,教育群眾正確行使自己的職權,要引導群眾逐級舉報、依法舉報、署實名舉報。三是方便群眾舉報。要拓寬舉報渠道。要改進工作作風,建立領導接待和現場辦公制度等。四是保護群眾舉報。要認真執行保密紀律,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案件。五是要鼓勵群眾署實名舉報。六是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應該解決且能夠解決的要及時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向群眾作出解釋,得到群眾的理解;對於一些無理要求,也要堅持原則,決不姑息遷就。
(2)狠抓信訪問題的處理落實,維護保障群眾正當權利
首先,要狠抓信訪問題處理落實,取信於民。凡是群眾反映的內容具體、情節嚴重的問題,都要認真調查核實。
其次,要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標准。群眾不滿意之處,我們就要改進和克服,狠抓信訪舉報問題的處理落實。
第三,要轉變觀念,處理信訪舉報不能僅滿足於轉辦,關鍵是抓有人辦,能夠還被舉報人一個清白,還舉報人一個明白。要克服和改變等、拖、踢、壓、欺、瞞、哄等錯誤做法。
第四,要充分發揮信訪舉報信息靈敏、信訪協調、監督執紀三大優勢;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和外部其他職能部門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處理信訪舉報;要強化內部制約監督,使群眾信訪舉報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著落。
(3)切實抓好基層信訪舉報工作
基層信訪舉報工作是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加強基層信訪舉報工作對於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深入開展,維護社會穩定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基層信訪舉報工作不斷進步和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還有些地方不能適應新的形勢的要求,影響和制約著信訪舉報工作的深入開展和職能作用的發揮。
(4)努力化解集體訪,積極維護社會穩定
集體上訪是人民內部矛盾激化的一種表現形式,是一種非正常的信訪活動,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對集體上訪,紀檢監察機關歷來不提倡、不支持,但要認真對待。
認真查處群眾反映的問題,是化解集體上訪最根本的辦法。要千方百計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要制定應急預案,盡快平息事態。對重要集體上訪,要向同級黨委、政府、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要建立集體訪和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理機制,依靠黨委、政府協調處理重要信訪問題。要強化責任,對因失瀆職造成集體上訪影響惡劣的,要追究有關領導、有關部門的責任。對借集體上訪而擾亂工作、生產、生活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組織者和骨幹分子,也要追究責任。
(5)依紀依法規范信訪舉報工作
2004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江西召開依紀依法規范信訪舉報工作座談會。2005年中紀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依紀依法規范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若干意見》。《若干意見》明確了依紀依法規范信訪舉報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和具體的工作要求,體現了用制度規范工作、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精神,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依紀依法規范信訪舉報工作的重要文件。
二、處理信訪舉報的程序和方法
(1)處理來信的基本程序大體分為四個過程:准備過程、辦理過程、反饋過程、審結過程。①准備過程:包括消毒、分類、分送、拆封、裝訂、蓋收信章等。②辦理過程:歸納為8個字。即一登,登記不過夜;二分,分類、分級、歸口;三閱,及時閱批不超過2天;四清,有重大問題徹底查清,無問題認真澄清;五結,按期辦結,優質審結;六回,回信回訪;七統。統計後綜合分析;八整,整卷歸檔。③反饋過程,是指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重要信訪舉報件的處理情況及時回報的過程。④審結過程,嚴格審結質量關,實行審核反饋。過去我們區紀委總結的五審得到了中省市紀委的肯定和認可,即一審程序是否規定,手續是否完備;二審上報材料是否齊全規范;三審問題是否查完;四審事情是否查清,定性是否准確處理,是否恰當和落實;五審署名信訪是否回復,是否息訴息訪,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結。
在日常處理工作中,我們必不可少的還有一卡四冊。即一卡是來信來訪登記卡; 四冊是上級紀委來信來訪轉辦登記冊;本級紀委來信來訪處理冊;領導接訪登記冊;信訪檔案歸卷登記冊。
(2)處理來信的基本方法
我們通常使用的有以下七種方法:
一是反映促辦。主要是針對重要情況的問題通過一定的信息載體向有關領導反映,通過領導批示促使問題盡快解決。主要形式有《信訪簡報》、《要信摘報》、《專題報告》、原信送閱等等。
二是轉交承辦。主要是針對本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的信訪舉報件通過一定的方式轉交有關地方或部門處理。對其中重要的可以發函要求查報結果、或要查報報情況。
三是過問督辦。主要是指交辦機關對轉下去的信訪舉報件要進行督促催辦。要求查報結果的信訪案是過問督辦的重點。
四是移送承辦。主要是指對涉及同級黨委、政府管理的黨員幹部、行政監察對象的問題移送給本級紀檢監察機關其它職能部門辦理。
五是查接查辦。主要是針對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結以及打擊報復舉報人問題,信訪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直接查辦。
六是信訪監督。指紀檢監察機關根據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黨組織、黨員、黨員領導幹部、行政監察對象在思想、工作作風方面的問題、一般廉潔自律問題以及輕微違紀問題,對被反映者採取信訪談話或發信訪通知書等形式進行的監督。目的是達到嚴格教育、糾正錯誤、澄清問題,防微杜漸。這是新形勢下解決信訪問題的重要途徑,是教育、挽救、保護幹部的重要舉措。
七是信訪協調。對不屬於紀檢監察機關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和涉及多個部門交叉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群眾疏通辦理渠道,引導群眾分級歸口反映問題,促使問題盡快得到解決。還可以在基層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雙向承諾、聽證會、群眾代表參與信訪案件調查等方法。
(3)處理來信的基本要求
一是快。貫穿處理來信的整個過程。一般信件轉辦快;重要問題研究快;該請示的摘報快;應立案的查處快;向下交辦的發函快。
二是准。努力提高信訪幹部自身素質。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熟練地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增強適應和應對能力。熟悉分管范圍的黨員、幹部及行政監察對象的基本情況。要突出重點。
三是活。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法,妥善有效地解決各類問題。
四是嚴。嚴格辦信程序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密紀律;嚴肅查處侵犯檢舉、控告人民主權利的行為;嚴格迴避制度。
三、紀檢監察信訪案件的辦理和管理
(一)什麼叫信訪案件
信訪案件是指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要求查報結果或者依據有關規定直接調查處理的重要信訪問題。
(1)信訪案件的種類。一是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發函要求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查報結果要情況的信件。二是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部門依據《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所賦予的職能,直接查辦的信件。
(2)信訪案件查處范圍。信訪案件的查處范圍是根據信訪問題所涉及的對象和內容確定的。查處對象一般應是本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以內黨組織、黨員及行政監察對象。查處內容應是上述查處對象的較嚴重的違紀問題,嚴重的不正之風以及帶有典型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和比較重要的申訴。
(二)信訪案件的承辦與轉辦
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接到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部門的交辦函,對屬於本級黨委、政府管轄范圍幹部問題的案件,應當及時承辦。對屬於下級黨委、政府管轄范圍幹部問題的案件,可以直接辦理,也可以轉辦。在對信訪案件的管理上有兩點明確要求:一是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室交辦的信訪案件,應當固定一個部門專人管理,承辦和轉辦須經本級機關領導審批。對要情況的信訪一月回復,要結果的三個月回復。二是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應及時認真辦理,不允許扣壓和拖延。對因拖延、扣壓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需要推遲辦理的,應向交辦機關做出書面說明。
(三)信訪案件的督辦
在信訪案件辦理過程中,交辦單位、承辦單位、轉辦單位應當加強聯系與溝通,及時通報案件辦理的進展情況。為了保證信訪案件辦理的時限和質量,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應當及時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辦理信訪案件的情況進行督促、催辦和指導。
(1)督辦的重點
一般情況下,要求查報結果的函件一經發出,該案即列入溝通和催辦的范圍,下列情況應當列為重點進行督辦:
一是超過辦結時限的信訪案件。凡未立案查處的,承辦單位在3個月內沒有報告結果的;凡立案查處,承辦單位在6個月沒有報告結果的。
二是已經報告結果,但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為需要補充調查,重新研究處理意見或補報有關材料的信訪案件。
三是領導批示要求盡快報告處理結果的信訪案件。
四是其他需要掌握辦理情況的信訪案件。
(2)督辦的方法
一般可分為電話催辦、派人督辦、發函催辦、通報案件報結情況、調卷督辦。
(3)督辦的程序規定
一是履行督辦審批手續。督辦工作是一項極其嚴肅的工作,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二是參加督辦的人員必須了解案情,熟悉擬催辦案件的辦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熟悉有關的政策、法規,制定督辦方案,做好督辦准備。
三是督辦人員在督辦過程中,要向承辦單位或轉辦單位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做好督辦記錄,整理後填入《督辦案件登記表》,呈領導閱批。督辦工作結束後,督辦人員應當向領導匯報督辦情況,匯報時應當按照《登記表》所列項目,按照函號、發函時間、案件查處及報結情況、督辦內容、督辦結果、督辦過程、督辦人意見的順序逐項匯報,簡明扼要,意見明確。在領導對本案的督辦工作中提出意見和要求後,將領導意見填入《登記表》備查。
四、信訪案件的直接查辦
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經過篩選確定並報經領導批准,可以對一部分信訪案件直接調查處理。
(一)直接查辦信訪案件的范圍
1、情節簡單,線索具體、清楚,在短時間內可以查結的信訪問題。
2、情況緊急,將要發生或正在發生的違法違紀問題。
3、突發性集體上訪,如不及時採取措施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甚至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4、群眾反映強烈的突發性、苗頭性和熱點問題。
5、侵害舉報人合法權利,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問題。
6、領導交辦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辦的信訪問題。
(二)直接查辦信訪案件的審批程序
屬於下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的,由信訪室主任批准;屬於本級管轄范圍的,須經本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批准。
(三)直接查辦的調查與處理
1、直接查辦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派人進行,也可會同有關單位聯合調查。調查取證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2、調查工作結束後,應當撰寫調查報告。
3、將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報有關領導批准並予以落實。
4、調查處理結束後,將有關材料立卷歸檔。
五、報告信訪案件調查處理結果的程序及規定
(一)報告信訪案件調查處理結果的形式
凡要求查報結果的信訪案件,有關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辦理結果。
(二)報告結果件的審批許可權
對違紀人員進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的,應由承辦的紀檢監察機關領導集體審定,加蓋公章後上報。對不需進行組織處理、紀律得分或反映不實的,分管領導必須簽字,加蓋公章後上報。
(三)報告結果件的必備材料
1、檢舉、控告信訪案件的必備材料有:調查報告和處理結論;檢舉、控告人和被檢舉、控告人對調查處理的意見。在檢舉、控告人或被檢舉、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見時,應附有承辦單位對其不同意見的說明;被檢舉、控告人有錯誤,組織上已令其檢討或給予組織處理的,應附有本人檢討或處理決定;呈報機關的審查意見。
2、申訴案件的必備材料有:原處理決定、復議結論或復查報告及結論;申訴人對復議、復查結論的意見。在申訴人提出不同意見時,應附有承辦單位對其不同意見的說明;呈報機關的審查意見。
(四)信訪案件的報結要求
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的規定,必備材料必須齊全。
2、呈報單位必須對所上報的結案材料提出審核意見,表明態度,並且在報告中對信訪舉報所反映情況的屬實程序作出「屬實、基本屬實、部分屬實、不實」的認定。
3、呈報單位上報結案材料時,要以紀委或監察廳(局)名義,並加蓋公章,禁止用復印件上報。如果由職能部門上報,必須在函件中註明該案已經過常委會討論或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4、一案一報,不得一個呈報函報結幾個案件。
5、上報材料一式二份。
六、信訪案件的結案
(一)符合下列標準的信訪案件,可作結案處理
1、事實清楚。即發案的時間、地點、涉及的當事人、所反映問題的情節及後果等均已調查清楚。
2、結論正確。即對所發生的事件做出正確的分析、判斷,並依據黨章、政策、法規定性准確。
3、處理恰當。對被舉報人的錯誤做出處理後,各項處理意見均已落實。
4、文字材料齊備,報批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呈報程序。
(二)履行結案程序
1、交辦單位收到報結材料後,由專人進行登記、加蓋收文章、編號,將報結材料送承辦人審核。
2、承辦人按照信訪案件的結案標准和報結要求,認真審核,提出意見,送有關領導審批。
3、凡經領導審核批准結案的,承辦人應盡快辦理結案、歸檔手續,並告知呈報單位。凡經研究不同意結案的,承辦人應迅速通知呈報單位,進行補充調查,補報材料。交辦單位在兩個月內不反饋意見的,呈報單位可視為同意結案。
七、信訪案件屬實程度的認定
(一)屬實程度的分類
1、屬實——信訪舉報所反映的情況與調查結果相對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
2、基本屬實——信訪舉報所反映的情況與調查相對比,大部分相符或主要錯誤事實相符。
3、部分屬實——信訪舉報所反映的情況與調查結果相對比,只有一部分屬實只有次要錯誤事實相符。
4、不實——信訪舉報所反映的情況與調查結果相對比,完全不符。
(二)屬實程度的統計
宏觀上劃分實不實的比例,一般將屬實、基本屬實、部分屬實的案件數量之和,與查結案件的總數相比。
信訪案件的屬實率=(屬實+基本屬實+部分屬實)÷查結案件的總數
(三)屬實程度認定分析
1、屬實的四種情況
(1)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完全一致。
(2)錯誤事實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符,只是由於某些客觀因素的影響,使後果略有出入。
(3)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基本相符,只是在事實的情節上略有出入,但不影響錯誤事實的認定。
(4)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一致,只是被檢舉控告者的職務、單位等某些細節有出入。將政府部門寫成黨的機關,將一般幹部寫成領導幹部,將正職寫成副職,將黨內職務寫成行政職務,將原職寫成現職等。
2、基本屬實的五種情況
(1)錯誤事實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符,但後果不同。
(2)主要錯誤事實或大部分錯誤事實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符,後果相同。
(3)錯誤事實及造成的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基本相符,只是某些情節及後果略有出入。
(4)多數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符,少數錯誤事實不能認定。
(5)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基本相符,所犯錯誤的實際當事人與信訪者所指控的當事人雖不是同一對象,但他們之間有密切的聯系。實際當事人所犯的錯誤事實是經被檢舉控告人同意、默許、授意或暗示的。
3、部分屬實的七種情況
(1)只有次要的或少數的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一致。
(2)次要的或少數的錯誤事實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一致,後果不同。
(3)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大致相同,但所犯錯誤的事實在情節上有很大出入。
(4)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大致相同,但主要責任不應由被檢舉控告人承擔。
(5)只有少數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一致。
(6)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同,所犯錯誤的實際當事人與被檢舉控告人有密切關系。但被檢舉人控告人對實際當事人的錯誤行為並未授意或同意,只是在造成錯誤事實後沒有堅決糾正或制止。
(7)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類似,但被檢舉控告人不是事實上犯錯誤的當事人,而是實際犯錯誤的當事人盜用他的名義。
4、不實的四種情況
(1)錯誤事實及後果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完全不符。
(2)被檢舉控告者的姓名、單位及活動內容等與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相同,但被檢舉控告者沒有信訪者所指控的錯誤事實及後果。
(3)被檢舉控告者沒有信訪舉報所反映的錯誤事實,在調查中發現了信訪者沒有反映的其他問題。
(4)信訪舉報所反映的問題及其後果存在,但是被檢舉控告人的姓名等錯誤,屬於張冠李戴。
四、基層信訪舉報工作應加強的幾項工作
(一)建立健全領導負責制,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
領導責任制是做好工作的組織保證。必須也是做好基層信訪舉報工作的根本保證。領導責任制要包含四方面內容:
1、重視信訪舉報工作。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對信訪舉報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要把信訪舉報工作納入紀檢監察工作的總體部署,加強檢查指導。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要定期聽取信訪舉報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要及時解決信訪部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要建立健全信訪舉報工作制度。要堅持群眾接待日制度、署實名舉報重回復制度和有功獎勵制度等。對重要的集體訪,要親自接待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認真處理;在實施信訪監督中要負責或參與同被舉報的領導幹部談話;要負責或指導對疑難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
3、保證信訪信息渠道暢通。基層信訪舉報部門要定期向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信訪舉報工作情況;鼓勵、支持職能部門主動提供信訪信息;在實施信訪監督中要負責或參與同被舉報的領導幹部談話;要負責或指導對疑難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
4、加強基礎建設。鄉鎮一級要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負責處理信訪舉報。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培訓力度,努力提高信訪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二)加強預測預防,從源頭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信訪工作的宣傳。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廣大黨員、幹部、群眾宣傳信訪舉報工作法規、教育、引導群眾依法信訪、逐級上訪,嚴格禁止共產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煽動、組織、策劃、參與集體上訪。
2、加強調查研究和情況分析,拓寬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要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新形勢下信訪舉報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了解熱點、難點問題,要定期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掌握信訪發展態勢,研究產生的原因和解決的對策,並提出意見和建議。還可以通過建立聯系點、信息點等途徑了解情況。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為群眾反映情況提供便利條件。特別要注意集體訪、越級訪的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勸阻、早解決。
3、充分發揮信訪網路的作用。區鎮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行政村和企業應設立信訪接待場所,配備信訪監督員。信訪監督員要選擇黨性強、作風正派、有威信的黨員、群眾來擔任。
4、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對重大方針、政策、決定出台後和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重要工程的實施等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定因素要進行預測、排查,並採取措施予以防範。
5、建立快速反應、快速處理機制。對重大集體訪、採取靜坐、圍堵和沖擊黨政機關大門、攔截領導汽車等有過激行為的上訪人;行凶自殺或攜帶危險品、爆炸物品上訪等緊急、重要情況,在果斷處置的同時,務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屬本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及時作出處理;屬於上級管轄的,立即上送;對不屬於受理范圍的,要盡快移送、轉交至有關部門。對故意擾亂工作秩序的、不聽勸告的,要請公安部門協助處理。
(三)正確對待和妥善處理群眾信訪舉報
強調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1、教育各級領導幹部正確對待群眾的舉報行為。
2、認真辦理舉報事項。
3、堅持辦事公開。
(四)加強信訪協調,加大對信訪疑難案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