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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信訪問題治理的思考和建議

發布時間: 2022-09-02 06:19:31

Ⅰ 如何做好新時期的信訪維穩工作

一、信訪維穩問題產生的主要因素

1、歷史遺留問題較多。信訪問題的出現,多數是在特定時期累積的歷史遺留問題。這些信訪問題時間跨度大,個性特徵強,歷史成因復雜,且基本沒有政策支持,沒有可以參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訪問題甚至集體訪、纏訪鬧訪、重復訪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責任意識欠缺。建築企業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動性強,且建築產業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對事理理解不夠明白。另一方面,少數建築企業管理人員對員工或建築工人提出的問題政策宣傳解釋太少,或應該解決的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員工感覺自己的切身利益沒有受得應有的保持,以致引發信訪問題甚至集體上訪事件。

二、強化責任,構建問題解決機制

1、強化領導責任。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這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維穩工作的根本保證。企業要始終把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創建企業內、外部穩定的環境,構建和諧社會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視員工群眾的來信來訪。

特別是要落實以黨委書記為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維穩領導責任制。要明確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所承擔的責任,嚴格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度和追責制度,建立信訪維穩工作長效機制,使更多的信訪問題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

2、強化企業責任。企業要及時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如果企業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辦、不會辦」的行為,信訪問題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單位之外,推給了上級機關。

為此,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要從強化企業的責任主體入手,在明確企業黨政主要領導的責任的基礎上,要求企業做到三同步,即信訪穩定工作必須與安全生產、與企業改革發展同步進行。

建築企業可能通過建立「企業—項目管理單位—工程項目部—班組」多級聯動的信訪組織網路體系,設立信訪聯系人接待制度,從做好信訪初訪開始,各類信訪問題能夠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決,切實解決矛盾和糾紛,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大局。

三、源頭防範,超前開展化解工作

對一些員工雖然未反映,但可能隨著形勢的變化引發矛盾甚至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問題,企業應堅持做到未雨綢繆,心中有數,立足早發現、早處理,及時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一方面,企業要增強民主意識,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另一方面,要見微知著,強化矛盾排查機制,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製得住、解決得好」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專項排查,做到排查、防範、梳理、分析、調處、化解、穩控相結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穩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並舉,及時妥善解決問題

解決問題,是做好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築企業,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筆者認為,要從如下幾點開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實際,掌握實情。企業和信訪維穩工作人員對職工群眾的信訪初訪,要引起高度重視,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資料,對矛盾的實質及時做出全面客觀的判斷。

二是要明確責任,分級負責。按照「項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職工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都要堅持首問負責制,實施接訪單位全程負責,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三是要講究工作方法。企業要加大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強宣揚,正面引導。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既要文明熱情、耐心細致地宣傳政策法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又要堅持原則、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發新的矛盾。

五、教育規范,積極推動依法信訪

一要加強對信訪員工的教育引導。企業信訪工作人員要通過開展《信訪條例》宣傳和法制教育,引導員工群眾正確看待企業改制過程中利益格局的調整,正確處理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關系,自覺維護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那些不依法信訪、無理取鬧的上訪人,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進行批評教育,積極推動依法信訪秩序。

六、動之以情,切實維護職工權益

「熱情」,就是要對來信、來訪的群眾滿腔熱情。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要做到熱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對人民群眾有深厚的感情,愛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熱情。處理信訪問題的過程,不僅是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過程,更是做好職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的過程。

職工上訪,一方面說明我們的工作還沒有做好,員工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職工對我們還充分信任,希望並依靠我們給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我們只要堅持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的為職工群眾著想,真正把他們的困難當作自己的困難,把他們的呼聲當作自己的責任,把他們的合理願望和訴求當作自己努力的目標,從思想上、行動上落實,千方百計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才能贏得廣大職工群眾對我們企業的支持和信任。

從筆者多年從事建築企業信訪維穩工作的經驗來看,對待上訪人員必須有濃厚的感情,要堅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絕大多數職工群眾,無論職工群眾一時的情緒多麼激動,言語多麼尖銳,我們都要以平和的心態,做好耐心的安撫勸導工作,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其次要有恆心。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無論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難,我們也要想方設法為其解決,要讓職工群眾看到信訪人員為解決問題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眾的角度,充分考慮他們的難處,在具體生活、生產上給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總而言之,要堅持帶著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辦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的過程,變成疏導安撫職工情緒的過程,變成為職工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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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是企業開展信訪工作的骨幹力量,他們對企業、對項目的基本情況相對比較了解,在化解矛盾糾紛,針對性地做好職工群眾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較明顯的優勢。

因此,基層單位的領導幹部和信訪維穩工作人員要站在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主動承擔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切實關心職工群眾尤其是困難家庭、困難職工的工作、生活,准確把握隊伍思想脈搏,及時跟進做好思想工作,力爭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在新時期新的形勢下,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既肩負著維護企業和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擔負著宣傳國家政策、教育引導職工群眾的政治責任。

要做好建築企業的信訪維穩工作,必須始終保持政治敏銳性和清醒頭腦,緊跟發展形勢和時代要求,學習掌握好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養、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水平,並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深入基層,調查了解職工群眾思想情況,掌握動態信息,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為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創造良好、穩定的環境,保持企業穩健持續實現新的發展。

參考資料:中國期刊網-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幾點思考

Ⅱ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思考

信訪是人們在經濟生活中的現實矛盾反映。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信訪問題越來越多,特別是在廣闊的農村,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越來越多,信訪穩定工作任務壓力逐年增大。據統計,近年來各地群眾反映的征地糾紛、違法佔地、拆遷補償不合理等問題,占信訪接待部門受理總量的70%以上,總量大、化解難,是擺在所有信訪穩定工作者面前的一項艱巨而繁重的任務。究其原因,除了社會轉型時期,一些多年積累的深層次矛盾解決需要一定過程外,一個重要原因還是一些部門和工作人員對群眾的合理要求或應該解決的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以致引發了更大的信訪問題。
農村信訪工作亟待加強。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不論其上訪的訴求合理不合理都應該予以重視進行解答,合理訴求應該予以解決,不合理的應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予以解釋。然而現實中,有的對待來信來訪是冷若冰霜,「聽」不上心,「接」不熱情;有的明明是職責范圍內處理的問題,硬是推三阻四,故意設障;有的是有訪無回無結果,要麼問題正在研究中,要麼已轉到相關部門解決,而後就杳無音信。因此,中央及時印發《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為各地各級部門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工作作出制度機制安排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把信訪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信訪工作一頭連著黨委政府,一頭連著人民群眾,是黨群干群關系的晴雨表。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始終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想群眾之所想、應群眾之所需、解群眾之所難,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辦法》規定要求,把信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突出問題導向,建立完善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層層分解責任,逐案落實措施,做好領導接訪、幹部下訪和重點回訪,主要領導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抓信訪工作,親自批辦重要的群眾來信,接待反映重大問題的來訪群眾,過問重要的來信來訪處理情況,認真組織查處重大信訪案件。每位信訪工作人員應強化服務意識,嚴格依據《辦法》處理好每一件來信、接待好每一次來訪、化解每一次上訪事件,千方百計地為群眾排憂解難,並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民情和實情,有的放矢地破解信訪難題,注重關口前移,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加強信訪工作考核,嚴格責任追究,對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或者不執行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嚴重損害信訪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依紀依規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強化領導幹部和接訪人員的責任倒逼機制,使群眾帶著問題而來,懷著滿意而歸,真正把服務入民群眾的目標要求落到實處,打牢信訪工作的民意根基。

Ⅲ 如何做好農村信訪維穩工作 對策及建議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范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范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扎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匯報,人雲亦雲,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復雜化、艱巨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鍾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系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系,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像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里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Ⅳ 如何破解社會和諧穩定,信訪矛盾問題獻計獻策

一、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性工作,更加註重落實好各項民生政策,優先保障民生支出。針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全力推動落實。
(二)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要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在評估中要充分聽取信訪、維穩、綜治等部門的意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實時跟蹤決策實施情況,及時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適時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落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者的黨紀政紀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堅持依法辦事。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各級幹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事務,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象發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於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進工作作風。發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總結推廣幹部進村入戶、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記民情日記、建民情檔案等做法,堅持與群眾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到聯系群眾而不脫離群眾、服務群眾而不損害群眾、解決問題而不引發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五)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完善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信訪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視群眾來信尤其是初次來信辦理,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電話、傳真、視頻、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樹立通過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導向。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提高信訪公信力。
(六)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下基層調查研究、深入聯系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提高工作實效性。省級領導幹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幹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旗)領導幹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省、市及其工作部門領導幹部一般不接待越級上訪。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採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資源集中用於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檢驗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督查問效上。
(七)完善聯合接訪運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要求,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合接訪,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進駐聯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管理,做到信訪問題突出的責任部門及時進駐,信訪問題明顯減少的責任部門有序退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
(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九)充分發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
(十)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各級信訪聯席會議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督導落實等職能作用,形成整合資源、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組成和專項工作小組設置,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特別注重從政策層面研究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問題。
(十一)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
(十二)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范圍;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
(十三)健全科學合理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改進和完善考核方式,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數量、地域特點、信訪總量、訴求構成、解決問題的質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不簡單以信訪數量多少為標准進行考評,推動各地區把工作重點放在預防和解決問題上。堅持量化考核和綜合評議、上級評議和群眾評議、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認真研究把握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規律,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確立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心理預期,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建立政務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回應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聯網時代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實基層基礎
(十五)健全基層組織網路。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財力投向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創新黨組織設置,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落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充分調動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十六)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組織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老教師、老軍人等參與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相關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優勢,做好組織引導服務群眾和維護群眾權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導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辦公場所等形式,發揮好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和激勵機制,把群眾工作觸角延伸到家家戶戶;引導村(社區)制定符合國家法律的村規民約,運用道德、習俗、倫理的力量調節關系、化解糾紛。
(十七)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製得住、處理得好。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會、民情懇談會等做法,充分發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信息員、調解員的作用。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訪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把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認真組織推動。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為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提供組織保障。加大問責力度,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信訪突出問題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不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十九)強化輿論引導。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對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黨委和政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艱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績,大力推廣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發出主流聲音,樹立正確導向;選擇典型案例,向社會曝光無理纏訪鬧訪、違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處理的行為。
(二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和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形勢任務需要,不斷充實信訪工作力量。完善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和中青年幹部到信訪部門、信訪幹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制度;選拔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重視信訪幹部的使用,深入開展信訪幹部交流工作,增強信訪幹部隊伍活力,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帶著責任和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提高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提高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Ⅳ 如何做好信訪維穩動態排查工作,措施 對策

一、深化認識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首要前提
思想決定行動。思想認識站位什麼高度,工作就會干到什麼程度。謀求發展,促進和諧,首先必須深刻認識:穩定是政治、是大局、是第一責任,穩定壓倒一切,沒有穩定和諧的環境就什麼事也幹不成。只有站位高遠,始終保持深刻認識,才能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才能高度重視維穩信訪工作,才能加強組織領導,才能真抓實干,壓實責任、滿懷感情、想盡招法化解信訪問題,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主動承擔起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更好地為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超前防範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關鍵舉措
防火勝於救火。超前防範事半功倍,事後處置事倍功半。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同時,信訪問題若處理不好,處置不當,容易激化矛盾,進而引發穩定風險問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因此,做好維穩信訪工作,必須立足超前防範,立足源頭決策,變「被動保穩定求和諧」為「主動創穩定促和諧」,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有效性,確保穩定大局。工作中,一要暢通信訪渠道,高度重視群眾的初信初訪和社情民意,認真負責地辦理好每一封來信,接待好每一起來電、來訪,落實好每一件信訪事項,確保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反映和有效處理;二要堅持「誰決策、誰評估」的原則,抓實穩定風險評估,審慎科學決策涉及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舉措;三要抓實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全面和動態掌控各類問題和矛盾,積極化解和處置;四要始終保持高度的穩定風險意識,始終保持高度警覺性,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矛盾升級激化,有效防止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有效防止重點個案演變成日益復雜的歷史積案、有效防止個性問題釀成群體性問題;五要立足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防止發生人身傷害,防止網路熱點炒作,防止產生重大社會負面影響。
三、「事要解決」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根本核心
「事要解決」是維穩信訪工作的核心和永恆主題。信訪問題躲不過、推不掉、拖不沒,處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演變升級。因此,必須堅持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必須始終帶著責任和感情,必須堅持依靠政策和法律法規,必須創新觀念、運用智慧,以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綜合治理,多措並舉,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過高的解釋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到位,案結事不了的穩控到位,有違法行為的處置到位」,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工作中,一要加強訪情信息的綜合分析和反映,特別是對職工群眾反映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以及熱點、難點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提供詳實准確的決策參考,為領導決策發揮參謀作用;二要加大交辦督辦力度,把「化解」和「解決」信訪問題作為重中之重和根本落腳點,強化交辦、督辦,綜合利用各種手段千方百計減少信訪存量。大力治理重信重訪和非正常訪,嚴格執行「三級終結」程序,推進「案結事了」,防止形成日益復雜的積案;三要充分發揮基層單位「前沿陣地」作用,把解決實際問題和思想問題結合起來,把信訪問題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四要把維穩信訪工作與扶貧幫困有機結合,關心、關愛特殊困難人員,以幫扶促穩定、築和諧,提高職工群眾的信任感和滿意度;五要堅持依靠政府和公安部門處置非正常訪,維護正常信訪秩序。
四、政策幫扶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重要途徑
政策是維穩工作最硬的措施,最好的辦法,最強的部署。實施扶貧幫困舉措,對困難群體和個人實行救助幫扶,對突出矛盾實行政策幫扶疏導,是促進企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政策支撐點;實施民生工程,將發展成果惠及職工群眾,努力增加和諧因素,是促進企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途徑。我企業近幾年的信訪情況分析充分表明,「送溫暖」活動的持續深化,改善民生舉措的不斷實施,減少了信訪量,有效緩解了矛盾,促進了企業和社會的和諧。
五、隊伍建設是做好維穩信訪工作的堅強保障
員工隊伍穩定是企業穩定的根基,幹部隊伍是維護企業穩定的中堅力量。根基不穩,中堅不強,穩定無從談起。只有更加註重強化員工隊伍建設,凝心聚力,保持員工隊伍的和諧穩定,才能築牢維護穩定的堅實基礎;只有更加註重強化幹部隊伍建設,培養顧大局、負責任、不畏艱難、勇於擔當的作風,不斷提升駕馭能力和執行能力,才能築牢維護穩定的堅實屏障;只有更加註重強化維穩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特別有思想、特別能作為的維穩信訪幹部隊伍,勇於擔當起責任和使命,才能築牢維護穩定的堅實防線。

Ⅵ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信訪工作

就如何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談幾點思考。

一、理解掌握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特點

1、案源多樣化。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由於管理體制、利益結構體系變化,一些歷史遺留和深層次問題逐漸凸現並且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從來源上看,有上級或政府信訪部門轉交的,也有個體自發提交的;從原因上看,有現實的也有歷史的,有實施決策時程序不規范、不公開、不科學引起群眾誤解造成的,也有該由司法途徑解決的問題而作為信訪條件產生出來的。

2、處理復雜化。從多年信訪工作實踐來看,造成信訪的緣由錯綜復雜:有陳年積案、有無理纏訪,各單位在處理信訪問題上方法各不相同,《信訪條例》把之前的「歸口管理」改為「屬地管理」,雖然是一大改進,但是錯綜復雜、相互交織,有些問題地方根本無法解決。

3、行為多元化。有個體上訪,也有集體上訪,並有單體上訪向聚眾串聯上訪的趨勢;有本級上訪,也有越級上訪,甚至直接上省進京信訪;有常年上訪,也有專門擇機上訪,也有一些上訪人員存在「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和「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認識。

二、充分認識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重要性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真正重視、真心關心、真心愛護信訪工作人員,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廣大信訪工作人員增強榮譽感、歸屬感、責任感,把信訪工作做得更好。「胡錦濤總書記強調,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全國廣大信訪工作人員的無比關愛與殷切期望,對做好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1、抓責任,各項責任制落到實處。領導責任制落實到位,對工作不負責、矛盾上推下卸的領導幹部進行警示談話、重點管理;「一票否決制」落實到位,包案責任制落實到位,貫徹執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工作制度;領導接待日制度落實到位;服務宗旨落實到位,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從源頭上有效治訪。

2、抓預防,矛盾調解在當地。堅持預防為主,提前介入原則,對重大問題,建議一把手要親力親為、協調處理,爭取很快有效地解決問題。堅持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疏導不誤導淡化不激化」的宗旨,讓上訪群眾有地方說話。

3、抓法制,推進依法治訪工作深入。加強完善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實現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通過「作風建設年、農民教育、先進性教育」等活動,在農村大力學習宣傳《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復議法》、《民法》等法律法規,從根本上解決群眾「事有處辦、苦有處訴、難有處解」。

4、抓基層,健全信訪信息主渠道。強化基層信訪工作,堅決落實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群眾在基層上訪摸不著門、找不著人的問題,將問題及時化解在當地,健全基層信息網路。把信息員觸角延伸到群眾之中,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對有上訪苗頭和有可能越級上訪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對特別重大、緊急的信訪信息,在向上級報送同時還要制定相應的預案。同時抓好信息跟蹤反饋,對信訪信息絕不能一報了之,要掌握事態的發展,隨時通報情況,直到問題解決、群眾息訴息訪為止。

三、理清明白新形勢下農村信訪工作的思路

信訪是一項綜合性工作,需要認真做好溝通協調和組織安排,更需要加強內部上下級,有關部門之間聯動配合,建立緊密的支持幫助,力促「事要解決」,實現「工作一流、群眾滿意」的要求。

1、提高認識,走群眾路線,實現「三個轉變」。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堅持走群眾路線,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為此,基層幹部應增強群眾觀念,努力實現信訪工作「三個轉變」。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信訪工作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基層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要拓寬信息渠道,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把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有關法制部門,要堅決依法查處少數無理纏訪、鬧訪的人和事。

2、端正思想,增強責任意識,強化「三種機制」。強化「領導責任機制」,必須在實際工作中做到「三落實、一追究」。即落實領導幹部崗位責任制,落實領導幹部制度責任制,落實領導幹部包案責任制,同時建立健全追究領導責任制度;強化「分級負責機制」,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是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要堅持信訪工作納入部門單位全年目標考核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崗位檢查,做到信訪工作與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評比,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強化「信訪監督機制」,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訪督查機制力度,爭取事前督查,跟蹤督查,事後督查的方法,加強對信訪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督查,堅決杜絕等、靠、推、拖、頂、踢的現象。

3、突出重點,圍繞中心任務,抓好「五項工作」。要構築全方位、網路化、大信訪的工作格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真正把來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反映問題當「家事」,把群眾工作當「家業」。要加大宣傳疏導力度,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解決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相結合,通過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過高要求和過激行為者放棄過高要求,糾正過激行為。應堅持「疏」與「堵」相結合,妥善地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當地。對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加強職能部門的制度和紀律建設,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有關制度和方法,把各自范圍內的信訪問題解決好,防止出現因為部門決策失誤而使群眾利益遭受損失的群眾上訪,堅決要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丑惡現象,要讓廣大群眾的心聲在第一時間傾訴,訴求在第一時間傳遞,困難在第一時間解決,心願在第一時間滿足。

Ⅶ 信訪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

一、提高信訪工作責任意識。

目前,一些地方、部門對信訪工作認識不到位,缺乏強烈的責任意識,對信訪人員反應的問題互相推諉,導致問題增多,形勢愈加嚴峻。因此,必須強化各級各單位、部門的信訪工作責任意識。

二、做好預防和處理工作。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通過建立信訪工作預測防範機制,變被動為主動,增強信訪工作的主動性、超前性。強化各級政府之間的聯系,把工作重點放在最基層,在農村、企業配備信訪信息員,及時反饋信訪動態,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出防範預案。

三、提高信訪案件一次性辦結的效率。

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群眾的第一次來訪,對信訪案件徹底調查,積極協調各有關部門,爭取一次性解決信訪案件,不留後遺症。

四、有針對性地解決重大信訪問題。

針對那些信訪積案涉及面廣,難度大的信訪問題,要積極聯系各有關部門,建立多方位聯絡處理體系,落實具體負責人,多方協調有針對性地解決重大信訪問題。

五、主動了解信訪處理結果,進一步鞏固處理結果。

積極對處理的一些信訪問題進行下訪、出門接訪是減少復訪、纏訪的有效措施。特別是基層領導幹部,要帶頭到鄉鎮、農村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可以緩解基層信訪壓力,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鞏固信訪處理結果。

六、從源頭上減少和解決信訪問題。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堅持治標先治本的基本原則。強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級幹部要接受人民的的監督,從而規范各級幹部行政行為。

Ⅷ 信訪工作解決哪些問題

著我國各項改革的逐漸深化和社會關系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凸顯,信訪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一些問題已經阻礙了信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作為一名鄉鎮信訪工作領導幹部,筆者結合農村信訪工作實際,對當前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當前農村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領導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一是認為抓信訪太牽扯精力,影響抓經濟建設,把信訪工作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二是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對他們採取哄、攔、卡、壓的辦法,把政府機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三是認為信訪工作是信訪部門的事,由信訪部門處理就行了,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四是認為信訪部門是「救火隊」、「擋箭牌」,有事時想到,無事時忘掉。

(二)地區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訪工作的難度

一是個別政策的制訂遠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了群眾對政府的不滿。二是對新政策出台後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見不夠,准備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動、形象受損。三是政出多門,口徑不一,造成操作困難、群眾不滿。四是執行政策不及時,不到位,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認為不論什麼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其二是認為參與信訪的人越多問題解決得就越快。三是信「鬧」不信「理」。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四是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政府部門上訪解決。

(四)個別幹部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群眾不斷上訪

一是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只重視抓經濟、謀發展,不注重社會效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不夠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徵兆置若罔聞,既不想辦法解決問題,也不採取任何預防措施,把群眾「逼」上上訪之路。二是一些領導為出政績,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辦一些諸如「形象工程」之類的違民意、失民心的事,引發群眾集體上訪。三是個別領導幹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從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對立。四是一些領導幹部不能嚴格自律,辦事不堅持原則,甚至以權謀私,引發群眾的強烈不滿。

二、做好農村信訪工作的對策措施

面對當前的形勢,必須採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一)努力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二是變被動應付為主動預防。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尤其是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寬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時獲得預警性、超前性、深層次的上訪信息。在此基礎上,客觀分析問題,制定工作預案,服務領導決策,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三是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大多數信訪是反映某個部門、單位或某幾個部門、單位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這些部門和單位來解決。只有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二)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第二,要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第三,要疏與堵相結合。對於一般性的群眾上訪,採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於惡意糾纏、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後果的上訪,必須堅決批評制止,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三)以誠相待,認真做好日常信訪接待

一是態度要親和。接待來訪,自始至終都要態度親和,語氣平和,切忌簡單粗暴。來訪群眾一般都是來自基層,他們是弱勢者,或是反映情況,或是提出建議、意見以及訴訟請求,或是因有困惑與困難希望得到幫助和解決。接待人員的一個微笑、一句關心的話,都能讓他們感到溫暖和親切。二是要耐心傾聽。聽是一門學問,良好的傾聽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訪者的信任和釋放他們的怒氣。對來訪群眾講的每一句話都要仔細傾聽,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來訪者,也要不厭其煩地邊問邊聽,弄明白原委,讓上訪者將情緒發泄完後再解釋政策,給予答復。三是要詳細記錄。對來訪的情況進行規范的記錄,對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並讓來訪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讓對方在你的認真記錄過程中感到你對他的尊重和對上訪事項的重視。四是要語言准確。在表述上要准確、嚴謹、形象,讓上訪者聽後無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觀點。要使用普通話,雖然普通話不及地方方言讓群眾感到親近,但卻更規范,更能讓上訪者感到是在國家機關中反映情況,而不是自己家裡閑聊,讓上訪者自覺注意自身行為的規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時答復。對初訪者的及時解答能較好地防止重復訪和越級訪。對能一次性答復的問題要及時答復,同時注意講明講透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給上訪者,不能讓無理纏訪者心存僥幸,要讓有理者心中踏實,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Ⅸ 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及措施

一、 當前信訪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信訪工作紛繁蕪雜, 導致群眾上訪的具體原因也不盡相同, 但究其根本, 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一) 少數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和服務意識不到位。
一是思想認識和工作方法不到位。 有的單位和部門領導幹部一方面在對待群眾上訪時態度不夠熱情、 工作不夠積極、 解決問題的力度不夠大, 沒有顧及到群眾的利益和意見, 另一方面在對待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時, 採取應付了事的態度, 沒有去做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工作, 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也是草率行事, 沒有將工作立足點和目的放在徹底 1 化解矛盾上, 致使辦理案件質量不高, 群眾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 二是決策制定不夠民主。有的單位和部門在決策過程中不夠科學民主, 不注重聽取民意, 政策制定的連續性、 權衡性和利民性考慮不夠, 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也沒有注意做好前期宣傳工作, 經常採取強硬的工作態度, 容易激發社會矛盾, 造成群眾上訪。 三是工作作風不夠踏實。 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為出政績, 在實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時完全不顧群眾的實際承受能力, 做一些有違民意、 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 , 致使群眾利益受損, 引發群眾集體上訪; 四是宣傳工作不到位。 深入人心的宣傳教育工作是提高認識、 凝聚人心、 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 有的單位和部門對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 新變化、 新問題沒有對群眾進行及時到位的宣傳解釋, 使得群眾對問題的認識不夠, 在對待新事物時不能理性對待而引發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