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夏津人員能進京嗎
可以進京,夏津屬於低風險地區,目前只要是處於低風險地區的人出入是沒有什麼關系的,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級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縣、市、區)其他縣人員非必要不進返京,確需來京的須持「北京健康寶」綠碼和登機登車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京後主動報告,進行14天健康監測。
❷ 夏津汽車站電話
夏津汽車站電話為0534-3311191。
夏津汽車站成立於1998年07月17日,注冊地位於夏津縣霍城街北首,法定代表人為李軍厚。經營范圍包括客運、聯運代理服務、行包運輸代理服務、第三產業。
❸ 夏津高速路口查核酸嗎
查。需在夏津高速公路下站口、國省道運輸服務站進行體溫檢測,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健康碼、行程碼。
❹ 法制日報 檢察院知道政府在幹啥是好事
法制日報:
檢察院知道政府部門在做啥是好事
本報記者杜萌
「那家廠子很隱蔽,我們轉了幾天才找到。」
山東省夏津縣檢察院兩名檢察官便裝走村入戶,查找一家違規生產經營桶裝飲用水的廠家。調查線索來自相關行政部門先後出具的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這一次對飲用水的調查引發了之後檢察院對一系列食品加工違規操作問題的調查,督促相關政府部門開展專項整改。這些調查線索,均來自夏津縣檢察院主導推出的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
廠家兩次受罰仍在無證生產
「我們是在審查有關部門行政執法信息時發現問題的。」
夏津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長齊惠君告訴記者,該縣行政執法部門對一家桶裝飲用水廠家開出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而那兩份處罰決定書中的處罰事實、理由和決定內容完全相同。
令檢察官不安的是,那家飲用水廠曾因無證生產被處罰責令停產,一年後再次因同樣原因受到處罰,而先後兩次處罰只是給予罰款1000元和沒收違法生產的桶裝水。而檢察官了解到,該廠家連續兩次受到處罰後仍在無證生產且銷售桶裝飲用水。鑒此,兩名檢察官與三名行政執法人員一道開始便裝暗訪,調查進行了兩天,終於在一家停產的小紡織廠後院發現還在偷偷違法生產桶裝水的「廠家」。
前去調查的檢察官在後來形成的調查文字中寫道:「由於桶裝飲用水生產許可門檻高,有的企業一直無證生產。這類企業生產條件非常簡陋,生產環境極其惡劣。我們在一家飲用水廠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廠只有幾間平房作為生產廠房,生產設備擠放在一間屋內,房間內污水遍地,用於清洗水桶、桶蓋的水池邊全是污垢,回收的空桶與已灌裝的成品桶隨地堆放,有的甚至堆放在露天空地上。」
尚成志告訴記者,老闆不在那裡,他當時拍了一些現場照片作為證據。同去的行政執法人員重新貼好封條,通知該廠老闆立即去行政執法部門接受質詢。
調查伊始,夏津縣民行檢察官在未能找到違規廠家的確切地址之際,以消費者身份從零售水店、超市隨機購買了生產保質期內4個品牌的抽檢樣品,並將所有獲取水樣送至山東省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測。
與此同時,檢察官展開更為細致的專業調研,了解國家對不同種類飲用水執行的不同衛生標准,以及國家衛生部和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針對瓶(桶)裝飲用純凈水頒布的具體衛生標准。
齊惠君告訴記者,夏津縣企業生產的桶裝飲用水有純凈水、天然飲用水和飲用礦物質水。該縣相關行政部門在行政執法中對所有瓶(桶)裝飲用水都執行純凈水的標准。
當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向夏津縣檢察院出具相關檢測報告後,檢察官看到如下報告結論:送檢4個品牌的抽檢樣品大腸菌群檢驗合格,但菌落總數全部超標。某品牌純凈水菌落總數超標達74倍。不可迴避的事實是:桶裝水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危害人體健康,人飲用後易患痢疾等腸道疾病,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症狀。
被查實無證生產桶裝水的那家企業負責人隨即收到了責令停產、立即拆除所有設備的行政處罰責令。
夏津檢察院並未就此止步,一份詳細分析生產桶裝水廠家違規違法現象出現的原因及如何進行相關預防的檢察建議遞交給相關執法部門,督促其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打擊力度,加強宣傳引導,強化企業安全責任意識。
記者在夏津縣檢察院看到這份檢察建議,並注意到切中時弊的分析表述:「監管部門的處罰措施不到位,處罰力度不大,造成以罰代管,導致違法企業或個人違法成本低、以繳納罰款換取繼續違法生產的後果,沒有達到行政處罰的目的和效果。」
夏津縣檢察院針對該縣桶裝水展開的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得到了夏津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春利的充分肯定,這位負責人在相關批示中寫道:「這是我縣檢察機關開展行政執法檢察活動的重要成果,桶裝水質量問題看似很小,但關繫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應引起高度重視。」
一場行業大檢查隨即展開,又有兩家桶裝水企業不符合要求,被責令停產整改。
「你知道,夏天炎熱,老百姓相信桶裝水衛生,大多數家長都買桶裝水給孩子喝,孩子要是病了,全家都跟著著急。」
身為孩子母親的檢察官齊惠君對記者表示,她為親身參與監督和糾正桶裝水行業違規行為的專項行動感到欣慰。
執法信息共享成為監督利器
「你們最初是怎麼發現那家桶裝水企業的違規線索的?」
記者坐在尚成志的辦公桌前,看他打開電腦,輸入程序賬號及密碼,為記者演示電腦屏幕上的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專用軟體。
「這是我們在2012年4月委託一家高科技軟體公司開發的專用軟體。」齊惠君在一旁介紹說,該軟體多次邀請高校教授和技術專家反復論證,依託政府電子政務網的伺服器建成專門用於行政執法檢查監督的信息平台,在平台中設置了法律法規、人員信息、執法信息三個模塊。
記者在觀看尚成志點擊三個模塊的多級菜單的同時了解到:法律法規模塊中主要錄入各單位開展行政執法活動中依據的法律法規、行業規范、部門規章、崗位職責和執法流程;人員信息模塊主要錄入各單位執法人員的姓名、職務、執法證號、獲取資質時間和個人照片;執法信息模塊主要錄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措施等具體執法信息,通過附件上傳相應的決定書、繳款單據、扣押財物清單等原始資料。
尚成志告訴記者,「桶裝水企業的違規違法線索,就是從這個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專用軟體的運行中發現的。」記者還了解到,出於深入拓展檢察工作法律監督能力的長遠考慮,夏津縣這一基層檢察院創新工作機制的新穎舉措得到了德州市檢察院、山東省檢察院給予的大力支持。
記者最新從夏津縣檢察院獲悉,該院自2013年初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運行以來,至今已納入信息平台12個行政執法單位,錄入1577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措施等執法信息,443名行政執法人員的個人信息和251條相關法律、法規。
據夏津縣檢察院檢察長郭建龍介紹,繼去年7月發現違規桶裝水企業問題以來,該院還發現本縣轄區內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加工食品過程中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規違法問題——部分熟肉加工戶為節約成本,在加工豬頭肉、豬蹄的過程中使用工業松香去除豬毛;部分豆芽加工戶在加工豆芽過程中非法添加無根豆芽素、防腐劑等,該院依法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組織開展了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特別是加強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了小作坊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實現從實體到程序全面監督
「沒有哪個人、哪個部門自然而然地樂意受人監督。」
檢察機關若要行使好法律監督權,必須形成人大、黨委、政府、各部門負責人的共識,而確立大家共識的基礎在於如何確立依法行政。道理雖然明白,但真正在實務操作中並非易事。
記者在夏津縣檢察院看到三份重要文件:一是縣委轉發的《夏津縣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暫行規定》;二是縣委轉發的夏津縣檢察院《關於建設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工作意見》;三是縣人大《關於加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的決議》。
「憲法賦予人大監督一府兩院的權力,但這種權力在現實中的運行缺乏剛性。」夏津縣人大副主任於明成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表述他的個人見解,依據多年在基層從事人大工作的體驗,於明成十分認可夏津縣檢察院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舉措。
在於明成看來,現行法律未對檢察機關事前介入行政執法機關行使法律監督權作出規定,但夏津縣檢察院用實際行動得到百姓的贊許,也得到了縣人大的充分肯定。縣人大支持檢察院依法審慎行使法律監督權,延伸了地方人大監督的觸角,通過支持和鼓勵檢察院行使法律監督權的審慎探索,讓缺乏剛性的人大監督權力實現了較好的社會管理效果。
「我反復在會上講,檢察院知道我們在幹嘛,這是好事。」夏津縣物價局原局長都培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物價局積極參與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樂於接受監督,這既有益於規范自己幹部的行政行為,還有益於防範職務犯罪。
「我對我們的幹部說,小問題我批評你,你犯法了我救不了你。」都培華感嘆道,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讓部門執法信息透明化,對消除部門腐敗具有一定意義,確確實實是檢察院的創舉。
「我們是第一批加入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試點單位。」夏津縣工商局法制科長別小維告訴記者,該局加入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後,其行政辦案過程全部輸入平台,進入平台即可一目瞭然,這大大提升了規范執法行為、防範執法風險的能力。她認為最重要的是,檢察院為違法行政行為敲響警鍾。
「有瀆職行為,檢察院會下來查處的,要出大事。」別小維這樣說。
記者最後從夏津縣檢察院了解到:針對今年以來錄入信息平台的行政處罰案件,該院對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檢查,民行科進行了明確分工,每名幹警分包幾個執法部門的案卷。通過查看案卷、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各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案件從執法主體、執法程序是否合法、適用法律是否准確、自由裁量是否得當等方面進行了詳細、全面的檢查,在檢查中發現有疑問的地方及時查閱相關法律條文,並主動與執法人員進行溝通交流,確保了檢查的准確性。
該院不久前剛剛完成的檢查成果統計顯示,民行科檢察官共檢查行政執法案件卷宗52本,發現問題11條,提出口頭建議4條、書面檢察建議1份。通過檢查行政執法案件卷宗,克服了平台錄入信息的局限性,實現了從實體到程序的全面監督,保障了信息共享平台的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