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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網捕魚視頻可以上傳嗎

發布時間: 2022-08-20 02:37:22

Ⅰ 撒網捕魚犯法嗎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
只要不是禁漁期即可,在河裡下網捕魚一般都不犯法的。如果是在禁漁期內進行的捕魚活動,則屬於違法的行為,但是如果當地明令禁止不準隨意捕撈,需要遵守當地的政策。在禁漁區和禁漁期採用手拋網娛樂性捕魚是違法的。在內水、近海從事捕撈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捕撈許可證關於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的規定進行作業,並遵守有關保護漁業資源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捕撈活動,以及中國籍漁船在公海從事漁業捕撈活動,應當經審批機關批准並領取漁業捕撈許可證,按照漁業捕撈許可證核定的作業類型、場所、時限、漁具數量和規格、捕撈品種等作業。對已實行捕撈限額管理的品種或水域,應當按照規定的捕撈限額作業。
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自然保護區從事漁業捕撈活動。
漁業捕撈許可證應當隨船攜帶,徒手作業的應當隨身攜帶,妥善保管,並接受漁業行政執法人員的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二十條 禁止炸魚、毒魚。不得在禁漁區和禁漁期進行捕撈,不得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

衍生問題:
野河電魚違法嗎?
屬於違法行為。
漁業法明確禁止電魚,電魚情節嚴重,可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 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Ⅱ 在海邊能不能拋漁網捕魚啊國家允許嗎

不可以的,根據我國漁業法的相關規定,未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漁民,不得使用漁具進行大規模捕撈。在海邊休閑垂釣屬於娛樂性活動,沒有禁止性規定,是可以的,但要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按照國家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徒手使用網具捕魚的應當依法取得漁業捕撈許可證,因此無證在海邊使用小拋網捕魚是不允許的。
根據《漁業法》第四十一條,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沒收漁具和漁船。
拓展資料:
1.定置網就是把漁網固定在海中,讓魚群在自由移動的過程中自己誤入網中,纏繞在網上,或進入由漁網組成的口袋陣里不能脫身。定置網俗稱「迷魂陣」又名「絕戶網」,魚兒進去就很難出來,而且是大小通捕,對漁業資源破壞較大,是國家農業農村部明令禁止的一種不合法的捕撈方式。據執法人員介紹,定置網捕魚是一種在淺海地區捕魚相對廉價的方式,一般只需要小舢板、甚至不需要船出海作業,在潮汐退卻後就可以安裝漁網或者收獲魚,所以設置定置網的非法行為往往是屢禁不止。「盡管在茫茫大海中巡查發現並拆除非法定置網是十分耗時費力,但我們將始終保持零容忍高壓執法態勢,加強巡查,做到發現一處清理拆除一處」。海城區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表示。
2.遠洋出海捕魚工人所需證件:只需要辦理船民證即可。申領《出海船民證》登記表,《出海船舶戶口簿》原件 ,辦理《出海船民證》人員身份證原件(審核後退回)及復印件等。法律依據:公安部《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 第七條 年滿十六周歲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或者《船員服務簿》的人員出海前,應當向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
3.出海捕魚是一個勞動力強大非常大工作。而且帶有一定的風險性。據了解,前幾年的工資待遇已經過萬了。有報道說:「年薪9萬元到40萬元,工資按月發放,全年出海8個月,照常發放12個月的工資,包吃住。」春節剛過,各個船務公司就迫不及待地拋出高薪招聘船員,但高工資難覓好船員,海洋捕撈生產春節後也遭遇了用工荒問題。「遠洋船員還可以,近海船員太難招了。」榮成市金橋水產有限公司的蘇經理告訴記者,他們正招聘船員。公司提出的條件很優越:新船員第一個月保底工資6000~7000元,以後工資每月平均8000~9000元,另加分紅提成獎金,年薪可達到8~45萬,合同簽一年,有三個月帶薪休假,公司免費給船員提供食宿但招聘結果還是讓他「很頭疼」。 「我們招200人,從2月20日開始招聘,截至24日,大約有100人報名。」他們通過往各大招聘網上發招聘啟事 、熟人介紹、貼宣傳廣告等各種方式招收,從招聘數量來看還算可觀,但都是沖著遠洋漁船來的。「一聽是近海作業,都不幹。」蘇經理說,遠洋作業的工資平均比近海作業每月多2000元左右,大家都覺得遠洋賺得多,所以都報遠洋作業,近海捕撈的船員反而難招。

Ⅲ 河裡下網捕魚違法嗎

要看情況,看是否是禁漁區和禁漁期以及捕撈採用的工具和方法。

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發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四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海洋水域,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非法捕撈水產品一萬公斤以上或者價值十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二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三)在水產種質資源區內捕撈水產品二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四)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撈的;

(五)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撈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漁具從事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如果想在河裡下網捕魚,首先要看該河流是否為禁漁區,什麼期間是禁漁期,可以詢問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給予答復後,再去捕魚。

另外提醒下,捕魚的工具和方法也有規定,雖說是下網捕魚,你如果在捕魚之前拿著電瓶到河裡先把魚電暈或者電死再拿網撈也是觸犯刑法的行為。

Ⅳ 私自在河道里下網捕魚違法嗎

法律分析:根據《刑法》的規定,私自在河道里下網捕魚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Ⅳ 在河裡下網捕魚犯法嗎

在河裡下網捕魚不犯法,只要不是禁漁期即可。如果是在禁漁期內進行的捕魚活動,則屬於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

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製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製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5)下網捕魚視頻可以上傳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二十二條國家根據捕撈量低於漁業資源增長量的原則,確定漁業資源的總可捕撈量,實行捕撈限額制度。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漁業資源的調查和評估,為實行捕撈限額制度提供科學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海、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其他管轄海域的捕撈限額總量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國務院批准後逐級分解下達;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捕撈限額總量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或者協商確定,逐級分解下達。捕撈限額總量的分配應當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分配辦法和分配結果必須向社會公開,並接受監督。

Ⅵ 水庫下網捕魚違法嗎

如果這個水庫被承包了,那就不違法,沒有被承包,自然水域那就違法了吧。漁政會管的。

Ⅶ 在河裡下網捕魚違法嗎

一、在河裡下網捕魚違法嗎
1、在河裡下網捕魚是否違法,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捕魚,一般不犯法;
(2)如果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漁具捕魚的行為對當地的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此時是犯法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三十八條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製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製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護水產資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在主觀上為故意。

Ⅷ 下網捕魚犯法嗎

下網捕魚看是否有關禁漁期的規定來決定。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為。
主要特徵是:
1、犯罪客體是國家對水產資源的管理保護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為。禁漁區、禁漁期指對某種重要的魚蝦貝類產卵場、越冬場和繁殖生長的場所等劃定的一定區域,在一定的時間內,禁止全部作業或者限製作業。禁用工具指禁止使用超過國家關於對不同捕撈對象所分別規定的最小網眼尺寸的漁具,禁用的方法指禁止使用損害水產資源正常繁殖、生長的方法,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撈水產品數量較大的,為首組織或聚眾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經常非法捕撈水產品屢教不改的,非法捕撈重點保護的重要或名貴的水生動物的,以禁止使用的方法捕撈水產品,造成水產資源重大損失的,非法抗拒漁政管理,行凶毆打漁政管理人員的等。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論處;
3、犯罪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
4、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表現為違反國家保護水產資源法規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而盜竊罪為以秘密方法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行為。因而在實踐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水面人承包的漁塘中,毒死或炸死較大數量的魚並將其偷走,未引起嚴重後果的,應以盜竊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Ⅸ 絲網捕魚是否違法

絲網捕魚是否違法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在自然河流里,在不違反當地的有關禁漁期的規定的情況下是不違法的。
違法行為又稱「無效行為」。不合法行為的一種。違背法律規定的行為。與客觀上不合法行為不同之處在於,行為人在實施該行為時主觀上有過錯,從而使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受到侵犯。主觀上的過錯指故意或過失兩種主觀狀態。根據違法性質,違法行為可分為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經濟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等;根據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可分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犯罪)。
違法與犯罪的聯系是犯罪一定違法,違法不一定犯罪。區別是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比違法行為嚴重,犯罪行為大多數要負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承擔行政責任或民事責任。
行政違法是指行政主體所實施的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尚未構成犯罪的有過錯的行政行為。
行政違法的三大特徵如下:
1、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與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不同,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在行政法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只有當他們以行政主體身份或以行政主體名義出現時,他們的違法才能構成行政違法;
2、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具有違法性,它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在性質上屬於一般違法,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3、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灘塗、領海、專屬經濟區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一切其他海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