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遼寧省節約能源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推進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經濟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建設節約型社會,滿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節約能源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第三條節能工作應當堅持能源節約與能源開發並舉,節約優先的方針,遵循宏觀調控、市場導向、政策激勵、技術進步、全社會參與和依法管理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的能源發展和節能規劃以及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節能中長期規劃,完善節能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節能機制,促進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全社會的合理用能。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工作負責,完善工作責任制和協調機制,建立保障和支撐體系,形成長效機制,將節能納入政府績效評估和考核體系。第六條省、市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節能監察機構依其職責開展節能日常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大力開展節能宣傳和教育活動,普及節能科學知識,增強全社會的節能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節能的輿論引導和監督,宣傳節能法律、法規,樹立節能新風尚,營造節能的社會氛圍。第二章節能監督管理第八條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應當包括合理用能的專題論證。
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含增加消費量)超過3000噸標准煤或者年用電量在300萬千瓦時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合理用能評估。
設計方案沒有合理用能專題論證,專題論證達不到國家、省強制性用能標准和節能設計規范要求,合理用能評估未通過的項目,依法核准和審批許可的機關不得核准、審批,建設單位不得建設;項目建成後,達不到強制性合理用能標准和設計規范要求的,依法驗收單位不得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經核准、審批許可的項目設計方案的合理用能評估報告,應當向省、市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縣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部門備案。第九條省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用能設備、禁止建設的耗能高的工業項目名錄和具體實施辦法,制定我省的相關措施,並予以公布。第十條省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公布的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指標和單位產品能耗指標,制定我省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指標和單位產品能耗指標,並根據科學技術發展水平適時進行調整。
企業生產的用能產品達不到國家強制性能效標准和單位產品能耗超過國家、省規定的限額指標的;或者生產過程中單位產品能耗超過國家、省規定的限額指標的,應當責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第十一條生產、銷售、進口用能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能源效率標識制度。對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的產品,在產品或者產品最小包裝的明顯部位標注統一的能源效率標識,並在產品說明書上說明。第十二條鼓勵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向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申請用能產品節能認證;產品取得節能認證證書的,享受國家及省的有關優惠政策。
未經節能產品認證或者認證不合格的,不得在用能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節能認證標志。第十三條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000噸標准煤以上不滿1萬噸標准煤的用能單位中的重點用能單位由省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確定。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標准煤以上不滿5000噸標准煤的用能單位中的重點用能單位由市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確定。
省、市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部門應當根據重點用能單位分級管理規定,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管理,組織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公布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及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部門根據節能監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委託具有能源檢測資質和執業資格的能源檢測單位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節能檢測。
能源檢測單位應當按照委託進行檢測,並對檢測結論負責,檢測不得影響企業正常運營。被檢測單位不得拒絕檢測。檢測費用由委託檢測的部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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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重點用能企業能耗在線監測和企業能耗管理平台區別
重點用能企業能耗在線監測平台應該是對重點用能企業的能耗情況進行在線監控,企業能耗管理平台是對企業能耗情況總體進行管理。
❹ 遼寧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據《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共機構以及本省駐外省(市)的公共機構開展節能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本省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第三條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公共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本單位(含其直屬公共機構,下同)、本系統(含其享有領導成員人事管理權的公共機構,下同)的節能工作。第四條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指定工作機構和人員,開展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第五條公共機構應當指定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本系統的節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節能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和用能系統操作規程,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崗位培訓。對於技術復雜的用能系統、設備操作崗位,應當聘用專業技術人員。
公共機構應當確定節能聯絡員負責本單位、本系統的節能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實施節能統計,提出改進節能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調並監督落實各項節能措施。第六條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應當作為對公共機構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第七條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對本級公共機構年度節能任務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並將結果予以通報。考核評價的具體辦法,由省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第八條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應當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公共機構浪費能源的行為。
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公布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的社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並及時調查處理。第九條對在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以及如實舉報公共機構嚴重浪費能源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等有關部門可以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十條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將本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確定的節能目標和指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本級公共機構。
公共機構應當根據年度分解節能目標和指標任務,結合本單位用能特點和上一年度用能狀況,制定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並於每年3月底前報本級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備案。第十一條公共機構應當建立能源消耗統計制度,如實記錄能耗計量原始數據,建立統計台賬,及時掌握、分析用能情況。
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和其他公共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分別向上一級、本級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報送本行政區域、本系統和本單位的能耗狀況報告。
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定期公示本級公共機構的能耗狀況。第十二條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不同行業、系統公共機構能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公布並適時調整本級公共機構能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耗定額制定本級公共機構的能耗支出標准。第十三條公共機構應當在能耗定額范圍內使用能源,並按照能耗支出標准支出能耗費用。超過能耗定額使用能源的,應當向本級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做出書面說明;能耗支出超過能耗支出標準的,由本級財政部門在撥付下一年度經費時,按照該公共機構超出支出標准部分的額度予以核減公用經費。第十四條公共機構不得采購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設備,不得采購非節能型用能產品、設備。第十五條公共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能源審計,根據能源審計結果制定節能改進措施。
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根據本級公共機構報送的年度能耗統計數據,結合檢查情況,對高能耗的公共機構組織進行重點能源審計。第十六條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本級公共機構辦公用房的統一開發建設、購置和統一集中管理使用,加強辦公用房和設施、設備等資源的集中整合,防止重復建設,提高利用率並降低能耗。第十七條公共機構對現有建築物進行改建、裝修、加固的,應當包括節能改造內容。節能改造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級公共機構現有建築物的節能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實施節能改造前,應當進行能源審計和節能投資收益分析,明確節能指標;節能改造完成後,應當採用計量方式對節能指標進行考核和綜合評價。
❺ 遼寧省節約能源條例(2016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推進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經濟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建設節約型社會,滿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節約能源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第三條節能工作應當堅持能源節約與能源開發並舉,節約優先的方針,遵循宏觀調控、市場導向、政策激勵、技術進步、全社會參與和依法管理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的能源發展和節能規劃以及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節能中長期規劃,完善節能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節能機制,促進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全社會的合理用能。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工作負責,完善工作責任制和協調機制,建立保障和支撐體系,形成長效機制,將節能納入政府績效評估和考核體系。第六條省、市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節能監察機構依其職責開展節能日常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大力開展節能宣傳和教育活動,普及節能科學知識,增強全社會的節能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節能的輿論引導和監督,宣傳節能法律、法規,樹立節能新風尚,營造節能的社會氛圍。第二章節能監督管理第八條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應當包括合理用能的專題論證。
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含增加消費量)超過3 000噸標准煤或者年用電量在300萬千瓦時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合理用能評估。
設計方案沒有合理用能專題論證,專題論證達不到國家、省強制性用能標准和節能設計規范要求,合理用能評估未通過的項目,依法核准和審批許可的機關不得核准、審批,建設單位不得建設;項目建成後,達不到強制性合理用能標准和設計規范要求的,依法驗收單位不得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經核准、審批許可的項目設計方案的合理用能評估報告,應當向省、市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縣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部門備案。第九條省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用能設備、禁止建設的耗能高的工業項目名錄和具體實施辦法,制定我省的相關措施,並予以公布。第十條省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公布的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指標和單位產品能耗指標,制定我省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指標和單位產品能耗指標,並根據科學技術發展水平適時進行調整。
企業生產的用能產品達不到國家強制性能效標准和單位產品能耗超過國家、省規定的限額指標的;或者生產過程中單位產品能耗超過國家、省規定的限額指標的,應當責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第十一條生產、銷售、進口用能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能源效率標識制度。對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的產品,在產品或者產品最小包裝的明顯部位標注統一的能源效率標識,並在產品說明書上說明。第十二條鼓勵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向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申請用能產品節能認證;產品取得節能認證證書的,享受國家及省的有關優惠政策。
未經節能產品認證或者認證不合格的,不得在用能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節能認證標志。第十三條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 000噸標准煤以上不滿1萬噸標准煤的用能單位中的重點用能單位由省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確定。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 000噸標准煤以上不滿5 000噸標准煤的用能單位中的重點用能單位由市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確定。
省、市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部門應當根據重點用能單位分級管理規定,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管理,組織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公布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及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部門根據節能監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委託具有能源檢測資質和執業資格的能源檢測單位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節能檢測。
能源檢測單位應當按照委託進行檢測,並對檢測結論負責,檢測不得影響企業正常運營。被檢測單位不得拒絕檢測。檢測費用由委託檢測的部門承擔。
❻ 遼寧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發揮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符合國家有關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第三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省中小企業政策,對本省中小企業發展進行統籌規劃。
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將中小企業發展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扶持重點,制定相應政策措施,依法規范中小企業行為,為中小企業的創業和發展提供保障、創造條件。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為中小企業提供指導和服務。第四條省、市、縣主管中小企業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中小企業工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督促發展中小企業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第五條縣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動態的監測和分析,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投資重點和市場需求等方面的信息。
省中小企業工作部門應當依法會同省統計部門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統計指標體系,制定中小企業統計制度,准確反映中小企業發展運行狀況。第六條中小企業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
中小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依法納稅、誠實守信、公平競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第二章資金支持第七條省級財政預算應當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並視財政增長逐步增加。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或者以其他方式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
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會同省中小企業工作部門制定。第八條縣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國家投資補助、企業技術改造貼息、科學技術支出、農業產業化建設項目貸款貼息、組織經貿活動等方面,應當對中小企業按照與其他企業同等條件、同等安排的原則辦理。第九條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應當積極開發適合中小企業的信貸產品,增加信貸投入,提高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質量。對中小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市場發展前景、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項目,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應當優先提供信貸支持。
城市商業銀行年新增貸款用於中小企業超過規定比例的,由同級財政給予獎勵。
政策性銀行可以與商業銀行、貸款擔保機構建立合作機制,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信貸業務。第十條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鼓勵國有大企業和履行社會責任好的民營企業,以及其他有能力的法人依法成立貸款公司,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業務。第十一條依法促進、規范產權交易市場發展,為中小企業結構調整、資產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創造條件。
積極引導中小企業通過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債券融資、租賃融資等途徑依法融資。鼓勵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對新上市的中小企業,省、市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第十二條縣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徵集與評價體系、評級發布制度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數據檔案庫和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網路,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
省、市人民政府設立的信用信息徵集機構應當做好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徵集工作。鼓勵依法設立的信用評估機構開展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服務。第十三條縣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指導、監督,推動建立擔保機構信用評級、信用擔保風險控制機制。支持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第十四條對中小企業以資產抵押辦理銀行貸款,登記部門應當公示收費標准、辦事程序和時限,降低登記成本,積極推進標准化、電子化快捷服務,不得指定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強制性評估。
中小企業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的,免收登記費用。
❼ 企業為什麼要安裝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呢
建設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通過在用能單位用能各環節安裝智能採集設備獲取能耗數據,通過無線通信網路上傳至雲服務平台,進行大數據分析與挖掘,及時准確地掌握用能單位能耗情況,為節能監察工作提供數據支撐,為開展能效對標提供科學依據,對增強節能監察的針對性和主動性具有重要意義。
能耗在線監測管理平台是基於雲計算、物聯網技術的工業數據監測系統,由兩個部分組成: 一是線上部分雲平台系統,是系統的核心部分; 二是企業現場的數據採集系統。
數據採集系統採集現場數據,上傳至雲平台,雲平台上運行各種應用,實現不同的功能,包括面向政府、企業、服務商及其他大數據應用。用戶可通過網站、A P P 、等多種客戶端訪問系統。根據用戶需求的不同,平台設定不同的許可權,用戶僅能對授權對象應用授權的功能。
對多數沒有實現數據自動採集的企業,通過在企業用能各環節安裝智能採集設備時感知、測量、儲存和上傳信息。採用不停電安裝方式,盡可能減低對企業經營的影響。新型的智能採集模塊採用全新工業化設計、集成了 C T 、計量、通信功能。
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ACREL CLOUD-5010ZFK)實現對公司能源信息的長期及實時監測,為節能降耗提供直觀科學的依據,為公司查找能源利用弱點,促進公司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以及運營成本的進一步降低,保障公司能源運營的正常進行。
本企業能源管理方案有以下功能:
l 無人值守的平台化管理,靈活即時的節點接入;
l 採用計量的方式進行全覆蓋、全採集;
l 全天候無人值守,自動監測;
l 自動分類統計、自動分析設備能耗效率;
l 24小進實時監測出能源質量低下的設備、工藝;
l 監測數據實時、真實、可靠;
l 24小時預警告警,預判可能性出現故障的節點問題;
l 能耗趨勢預測,提高經濟效益;
l 移動式APP,24小時取得一手信息;
❽ 遼寧省節約能源監察辦法
第一條為了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推動全社會合理用能和節約用能,規范節約能源(以下簡稱節能)監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遼寧省節約能源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察活動。第三條省、市人民政府經濟綜合管理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的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節能監察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節能監察主管部門),其所屬的節能監察機構依其職責開展節能日常監察工作。
質量技術監督、建設、統計等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節能監察工作。第四條節能監察應當遵循公開、公正、效能以及監督與服務、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節能監察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節能監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手段,建立能源利用信息監控系統,對被監察單位實施節能監察。第六條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向節能監察主管部門或者節能監察機構舉報和投訴。節能監察主管部門或者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在接到舉報和投訴後15日內組織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及時向舉報人和投訴人反饋。第七條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具備實施節能監察所需的儀器、設備和工具,具有從事節能監察所需分析、化驗和合理用能評估等能力。第八條節能監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節能工作需要,編制節能監察計劃並組織實施。
節能監察計劃及其實施情況應當報上一級節能監察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節能監察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節能監察情況。第十條節能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節能監察人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
節能監察人員必須熟悉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節能標准,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並按有關規定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後方可上崗。第十一條省節能監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年綜合能源消耗總量在10萬噸標准煤以上的用能單位的節能監察;市節能監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耗總量在2000噸以上不足10萬噸標准煤的用能單位的節能監察;縣級節能監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耗總量在2000噸(不含2000噸)以下標准煤的用能單位的節能監察。具體監察工作分別由省、市及縣級節能監察主管部門所屬的節能監察機構承擔。第十二條節能監察主管部門負責對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機構的下列活動組織實施監察:
(一)建立和落實節能工作責任制、節能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的情況;
(二)聘任能源管理人員和開展節能教育、培訓等情況;
(三)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合理用能專題論證、合理用能評估和評估報告依法備案情況,以及在設計、建設過程中執行合理用能標准和設計規范要求的情況;
(四)執行國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產品、設備、設施、工藝、材料目錄的情況;
(五)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指標和單位產品能耗指標的情況;
(六)執行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七)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機構開展節能服務的情況;
(八)節能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三條在實施節能監察過程中,節能監察主管部門應當普及宣傳節能知識,向用能單位提供先進節能信息和技術,指導用能單位合理用能和節約用能。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實施現場監察:
(一)用能單位因技術改造或其他原因,致使其主要耗能設備、生產工藝或者能源消費結構發生影響節能的重大變化的;
(二)根據舉報、投訴或者其他途徑,發現用能單位涉嫌實施違法用能行為的;
(三)需要對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現場監察的;
(四)需要現場確認用能單位落實節能整改措施情況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實施現場監察的其他情形。
實施現場監察的,應當事先將實施節能監察的時間、內容、方式和具體要求告知用能單位。第十五條採取書面監察的,用能單位應當按照節能監察主管部門規定的監察內容和時間要求,如實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其他資料。第十六條節能監察人員依法實施節能監察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用能單位提供與監察事項有關的資料,並進行查閱、復印或者抄錄;
(二)根據需要對用能單位有關產品、設備和工藝流程等進行錄像、拍照;
(三)對用能單位的工作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四)要求用能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就有關問題如實作出書面答復;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❾ 耗能企業能源管理系統解決方案
1、為什麼各個企業機構都需要運用能耗管理系統?
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可以建立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一套用能監測管理方案,將呈現企業能耗量與省市級平台對接,但這只是完成了一步!
企業只有更好的管理和運用生產過程的數據,讓數據說話,讓數據給企業管理者提供生產規劃的依據,那才是發揮更大的價值,能耗管理系統由此而生。
能耗管理系統具備生產過程中生產過程狀態數據、能耗數據、供用電數據、能耗成本數據、生產成本數據、環保成本數據等數據的綜合採集及配置管理的功能,可以對生產過程中的能耗消耗量和單耗量進行統計和分析,編制各種能耗報表分析曲線等直觀圖形;可以參照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進行對比和分析,為生產管理、調度指揮、崗位操作提供及時的能耗數據信息;可以實時監控生產過程中的能耗狀況,有效控制能耗消耗,及時發現耗能症結,及時採取節能措施,及時調度指揮;可以實現高級數據採集及生產設備狀態監測,實現生產供、用電設備狀態診斷、經濟運行分析、運轉分析、能效分析、電力異常診斷,確保安全生產。
1、完成國家下達的節能指標,並且在2020年年末之前重點能耗企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與省市級平台對接完成。
2、節能評估,掌握能耗使用情況與安全生產管理
節能減排,低碳生產,能耗管理體系建設、能耗管理中心、碳核查與減排審核等,為企業管理者,清晰掌握能耗使用情況與安全生產管理。
3、經濟效益
效益分析,化數據,為企業管理者提供生產依據,節能降耗,優化成本、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改善公眾關系,塑造良好形象、有利於企業良性和長期發展。
4、環境效益
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確保碳排放達標、減輕環境污染。
2、企業如何建立能耗管理體系?
1、完成能耗在線監測系統與省市級平台對接,滿足國家《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技術規范》。
2、提高企業用能過程的管理,節能減排,實現能耗計量的科學化管理。
3、建立節能減排理念,形成節能減排的自律機制。
4、培養能耗管理方面人才,或者引進能耗管理師,為能耗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5、樹立良好的社會責任形象,為節能減排做出貢獻。
安科瑞能耗管理雲平台可適用於各個行業,如政府辦公建築、工廠、教育建築、醫療建築、商業綜合體等,可通過區域網、互聯網或者4G網路採集不同區域多個建築或單位的用能數據。
網路結構及軟體功能
系統採集建築電、水、氣、冷熱量等能源消耗數據和光伏、風力、儲能等新能源數據,對用能數據進行分析,按照區域、部門、用電設備類型進行細分,提供同比、環比分析比較和用能數據追溯,同時可以提供尖峰平谷各時段用能數據和報表,幫助用戶梳理能源賬單明細和制定能源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