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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居留證證明包括內容

發布時間: 2022-07-28 16:36:46

㈠ 居住證明怎麼開

居住證明一般都是由派出所或者是居委會幫忙開具。

一般都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若沒有身份證的話,那麼就可以攜帶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另外還需要攜帶自己最近拍攝的免冠照片、房屋租賃合同等等,具體所需材料需要咨詢相關的工作人員。

開具居住證明一般都是為了辦理居住證而開具的,當居住證辦理好以後,居住證並不是永久使用的,居住證一般都是有時間期限的,一旦到了期限以後,居住證就需要提前一個月辦理續簽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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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例

《居住證暫行條例》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3號國務院令發布,共23條,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為依據,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證制度為參考,注意與戶口、身份證制度的比較,突出居住證的賦權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服務職能;

在明確居住證的性質和申領條件的基礎上,一方面確立了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勵各地不斷創造條件提供更好的服務。

居住證有兩個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領的條件,二是申領後享受的權利。去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廣泛徵求了中央有關單位、省級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見,會同公安部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明確列舉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這些基本公共服務第一條就是免費接受義務教育,並且沒有規定限制條件。還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等權利。

㈡ 你好 請問你在粵省事上辦理居住證提交了那些材料

在「粵省事」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身份證明材料-上傳居住地址證明材料」3個步驟即可完成申請,足不出戶即可線上「一站式」辦理居住證。
辦理材料
1、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辦證人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相片(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4、居住地住址、就業或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①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㈢ 個人開的居住證明要怎麼寫呢有範本嗎

居住證明範本

居住證明

茲證明XXX(身份證號: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夫妻二人在我小區(小區名稱)XX樓XX號房屋內居住已滿一年以上。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居住證明格式:

茲有__________長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

房屋所有權歸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質為:公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產權房_________

單位優惠售房產權房_________

特此證明

派出所或居委會名稱:

經辦人簽字:

派出所或居委會

(3)上傳居留證證明包括內容擴展閱讀:

暫行條例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一條為了促進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等信息系統以及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採集、登記工作,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共享。

為推進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轉移接續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㈣ 辦居住證需要帶什麼資料或證明

辦居住證需要帶的資料以及證明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符合條件的照片收據;流動人口戶籍收據;提交居住地址、就業、學習證明材料之一。
一、辦居住證的所需材料
《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代申報居住登記的需提供代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申報人居住地址證明材料。申報人相片。要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提出申請的,經辦人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以合法穩定居住為由提出申請的,經辦人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購房合同或住宿證明。
二、關於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部分城市針對非當地戶籍的人員在城市作長期居住、工作和生活時的一個憑證,以便享受當地的一些福利、待遇和政策。除常規使用的CPU晶元IC卡居住證以外,部分省份已開始使用電子居住證。居住證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還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而且可以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四款規定:「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來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已錄入系統,但經核實發現來穗流動人口提供虛假居住登記信息的,在系統予以注銷居住登記信息,已發放《廣州市來穗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同時作廢,居住證予以注銷並收繳。

㈤ 請問在國外的居留證明是什麼

就是在留資格證明,所在學校開.就行了,也就是在讀證明信。

㈥ 辦居留證需要什麼材料

是的
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參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公證的材料主要包括單位證明、婚姻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房屋租賃或產權證明、投靠人經濟來源證明、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等。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二)《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

(三)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聯合年檢證明;

(四)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所指人員申請時,屬於配偶的,還需提交婚姻證明;屬於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還需提交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配偶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其外國籍配偶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經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及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六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父母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籍父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六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國公民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人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投靠人國外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經濟來源證明或者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㈦ 辦什麼需要居住證明

法律分析:居住證明一般有兩種,一是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的一種居住證證明,包括暫住證。另一種是小區物業公司出具的居住證明。以上證明一般要寫你本人住在什麼地方,包括戶口是否在本地、租房合同等入職需要是因為公司需要承擔人員入職後的一種保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㈧ 本地戶口怎樣開居住證明,需要什麼

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1、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為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2、農村戶口: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簽字

3、蓋一個村裡的公章

4、城市戶口: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

以漣源市為例,辦理居住證流程如下:

所需材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地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1)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辦理流程:

一、審批流程: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的,需協管員或本人填寫《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派出所社區民警核實簽字,填寫《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審批表》並附申領材料裝訂成冊,由派出所分管所領導審核批准後,錄入居住證系統受理居住證,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審批。

二、辦理規范: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供查驗。

2、居住地證明材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需提交相應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供查驗。

(2)居住在租賃房屋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房屋出租戶戶主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供查驗。

(3)居住在本市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家中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可以證明系父母子女的證明文件,及戶主的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

4、連續就讀學生。需提交學生證復印件或錄取通知書、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連續就讀住宿的材料。

5、代為申領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8)上傳居留證證明包括內容擴展閱讀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參考資料:漣源市人民政府-居住證辦理

㈨ 辦理居住證公司證明怎麼寫

法律分析:辦理居住證的公司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