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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上傳錯了怎麼改

發布時間: 2022-06-21 11:12:10

⑴ 開標後招標文件錯誤怎麼辦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第七十五條招標人和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條款與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不一致,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甲方最好與中標人進行協商,修訂招標文件錯誤後簽訂合同。但是,簽訂合同應當滿足以上法規要求,不然的話只能重新招。

⑵ 招標文件中發現錯誤怎麼辦

僅供參考:
1、首先,當投標人發現招標文件中有疑惑,或者可能存在錯誤的時候,應主動致電招標公司,指明疑惑或者問題所在.

2、招標方在開標前15天,就提問題者提出的問題,以書面補遺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前提是你也有書面的疑問提交上去.

3、如果過了規定時間,一般,有2中可能,1是直接電話解答.或者誰致函給誰回函,(也可能順便電話通知各投標人)不發放補遺文件.
還有一種就是延期開標,並發補遺文件,進行技術調整.
這樣的情況存在的不多.因為多數小標不會這樣來做的.

4、在投標人接到補遺文件後,要蓋公章確認收到,回函招標機構,告之補遺文件已收到.(一般都是蓋章確認並傳真回招標公司)

5、再有,就是如果有技術聯絡會,可以用書面形式在會上向招標人提出,等待招標人的現場回復或者書面回復!(不過這個聯絡會也是不一定有的哦~)
若是工程標,肯定要有踏勘的,也可以在這個時候提.但是給不給解答,就不知道了.

6、其實,這個問題,在招投標過程中,是很容易出現的問題.你可以主動致電招標公司,如果給了你紙質文件的回函,就按照回函的弄,還有一點,就是只要確認,確實,一定是沒有問題的答案,那就按照已有的答案來做.

⑶ 如何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如果是全電子招投標,只需在系統裡面進行澄清修改即可;如果是線下的項目,則需要通知已經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前來領取修改文件,並進行領取登記。

⑷ 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要如何澄清或修改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拓展資料:
招標是一個招標投標行業術語,指招標人(買方)事先發出招標通告或招標單,品種、數量、技術要求和有關的交易條件提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邀請投標人(賣方)參加投標的行為。
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的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採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在這種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項目采購(包括貨物的購買、工程的發包和服務的采購)的采購方作為招標方,通過發布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數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出招標采購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購項目的性質及其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交貨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以及其他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要求等招標采購條件,表明將選擇最能夠滿足采購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購所需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報價及其他響應招標要求的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及其他的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後,從中擇優選定中標者,並與其簽訂采購合同。
招標投標也被簡稱為招投標。招標和投標是一種商品交易的行為,是交易過程的兩個方面。招標投標是一種國際慣例,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是應用技術、經濟的方法和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的作用,有組織開展的一種擇優成交的方式。這種方式是在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行為中,招標人通過事先公布的采購和要求,吸引眾多的投標人按照同等條件進行平等競爭,按照規定程序並組織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專家對眾多的投標人進行綜合評審,從中擇優選定項目的中標人的行為過程。其實質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優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招標是為某項工程建設或大宗商品的買賣,邀請願意承包或交易的廠商出價以從中選擇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為。程序一般為:招標者刊登廣告或有選擇地邀請有關廠商,並發給招標文件,或附上圖紙和樣品;投標者按要求遞交投標文件;然後在公證人的主持下當眾開標、評標,以全面符合條件者為中標人;最後雙方簽訂承包或交易合同。

⑸ 標書錯誤的地方手改嗎

法律分析:標書錯誤的地方不能手改。當投標人發現招標文件中有疑惑,或者可能存在錯誤的時候,應主動致電招標公司,指明疑惑或者問題所在。招標方在開標前15天,就提問題者提出的問題,以書面補遺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如果過了規定時間,一般有兩種可能,其一是直接電話解答或者誰致函給誰回函,不發放補遺文件。其二就是延期開標,並發補遺文件,進行技術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⑹ 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該怎麼修改

可以,但是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澄清是指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中的遺漏、詞義表述不清或對比較復雜的事項進行說明,回答投標人提出各種問題。修改是指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中出現的錯誤進行修訂。
在法定的時間里,招標人有權對已經發出招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標人為了實現采購目標,擁有修改和澄清招標文件的權利是必要的。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過程中,由於受到所獲得的信息、時間、經驗、專業知識的限制,招標文件有可能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如果使用錯誤的招標文件進行招標,必然會影響招標的效果,甚至導致招標失敗。因此招標人可以出於任何理由,主動地或者根據承包商和供應商的要求,對一些條款表述不清,或者容易產生誤解的內容,甚至涉及實質性內容的錯誤,可以在本法規定的時間里進行澄清或者修改。
本條對澄清或者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和通知形式作了規定。為了使得投標人有充足的時間對招標文件全部作出響應,並編制出有質量的投標文件,該條款要求招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截止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購買招標文件的人。也就是說招標文件收受者至少在投標文件截止的十五日前獲得澄清或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⑺ 招標文件可以修改嗎

可以修改招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修改招標文件的,將修改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同時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⑻ 如何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一,《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招標文件標准文本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采購項目的商務條件、采購需求、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投標報價要求、評標辦法、評標標准以及擬簽訂的合同文本等規定編制招標文件從而維護招標文件的嚴肅性。而遵循這一規定編制招標文件,確保招標文件的完整性、合規性,是采購項目順利進行的基本前提。

第二,盡量避免修改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階段必須滿足國家的強制標准,同時還要兼顧公平競爭,必要時可徵求專家或者相關供應商的意見。無法確定其技術規格的貨物,可要求潛在供應商提交技術建議並詳細闡明技術規格,與供應商就其建議的內容進行討論,形成統一的技術規格。

第三,已發出的招標文件在修改期限內確有必要進行澄清或修改的(如采購需求和合同條款等出現重大變化、增加投標證明材料等),應根據修改時限分別進行處理。

具體說來,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修改招標文件的,可按《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將修改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同時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以下簡稱18號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按《條例》規定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18號令第二十八條也明確提出,招標采購單位可視采購具體情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但至少應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三日前,將變更時間書面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並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變更公告。

而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修改期限不足3日的,則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一種是必須作出的修改,如對強制技術參數、安全指標等的修改,否則會影響采購結果,帶來安全隱患。這種情況下,采購人可提供詳細的書面說明,報財政部門批准後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變更公告,並書面通知投標人,給投標人造成損失的(包括投標文件製作費用、投標人交通費等)應給予必要的賠償;另一種是減少投標證明材料或對投標開標地點、開標時間及采購數量的小幅調整,應繼續延用原招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進行開評標,後續可在采購合同簽訂時補充簽訂變更內容,但不得改變原招標文件內容中的實質性條款。

國家法律規定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在修改期限內確有必要進行澄清或修改的,應根據修改時限分別進行處理。

⑼ 標書出錯 如何修改

1、首先,當投標人發現招標文件中有疑惑,或者可能存在錯誤的時候,應主動致電招標公司,指明疑惑或者問題所在。

2、招標方在開標前15天,就提問題者提出的問題,以書面補遺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前提是你也有書面的疑問提交上去。

3、如果過了規定時間,一般,有2中可能,1是直接電話解答.或者誰致函給誰回函,(也可能順便電話通知各投標人)不發放補遺文件.還有一種就是延期開標,並發補遺文件,進行技術調整.這樣的情況存在的不多.因為多數小標不會這樣來。


(9)招標文件上傳錯了怎麼改擴展閱讀:

根據《招標法》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

投標人少於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並製作記錄。

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五十二條投標文件中有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者計算錯誤,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投標人作出必要澄清、說明的,應當書面通知該投標人。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不得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