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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幹部訪問親友

發布時間: 2022-06-13 05:59:39

㈠ 正處級退休人員出國受限制嗎

可以出國,沒有限制。

1、只要已經退休、退離以前掌握權力的職位,那就是一名「普普通通退休人員」而不再是「正處級幹部」了;

2、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既然你已經不再享受正處級幹部的在職待遇、擔任正處級幹部的職務也不再行使正處級幹部的權力,那就無須受到正處級幹部的各種約束。

市管幹部因私事申請短期出國(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1、符合國家有關探親假規定,出國(境)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未婚幹部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探親假;已婚幹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2l天探親假,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探親假);

2、直系親屬在國(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

3、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

㈡ 領導退休了,再見面如何稱呼比較好你是如何做的

絕大多數領導幹部離休了,與他人碰面時,都喜愛叫法他辭職前的最大職位,那樣看起來離休領導幹部有臉面,重視他,他內心喜滋滋的。做為屬下更應當那樣叫法他為好,意思是人盡管離職了,對你的重視並沒有更改。這類領導人員盡管離職了,心並沒有退下,愛慕虛榮較為重。可是有的領導幹部退休後不太喜歡他人叫他的職位,覺得刺啦,那麼就重視他的規定叫法。

老領導幹部聽了,內心也會難受。一般情形下,可以按以往的生活習慣來叫法:張總、陳經理,趙負責人這些。不必認為這也是阿諛奉承,這也是一種對老領導幹部的重視,並且人家終究確實當過那一個職位,咱也不是瞎叫的哈。可是宣布場所不可以那麼叫了,由於在職領導幹部一般不想聽,有一些心胸狹窄的領導幹部乃至會對您有觀點,覺得你內心僅有老領導幹部,並沒有新領導幹部。這個時候,你也就含糊叫「老領導幹部」為好。無論何地,千萬別徹底忽視官銜,叫另一方「老李」「老趙」,人家十分不想聽。寧可啥都不叫,立即問好、說事兒,也別由於稱呼惹惱了老領導幹部。別以為老領導幹部退了,知名度或是有的噢!

㈢ 領導幹部退休後見到身邊有錢的親朋好友,為什麼就會眼紅、心裡很難受

這就是佛家講的嗔恨心,包括了妒忌。就是老話當中的:笑人無,恨人有。
想清楚了,也就不難受了,錢財名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㈣ 離休老幹部去世後家屬的待遇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㈤ 根據工會法,退休職工直系親屬去世是否可進行慰問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0

㈥ 離休老幹部去世後家屬享有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㈦ 已退休的處級幹部能不能出境旅遊

可以,但必須經組織批准並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下面文件供你參考: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央組織部、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
監察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關於加強
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
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意見
中辦發(1999)23號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及各有關部門先後制定下發了一系列關於領導幹部出國(境)審批和管理的規定,對於保證對外交往的正常開展,維護國家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為了進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大對領導幹部監督管理的力度,現就加強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格履行出國(境)審批手續
(一)派駐國(境)外機構工作人員的審批。縣(處)級領導幹部派駐國(境)外機構工作,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組織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授權的部門,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審批。地(廳、司、局)級幹部派駐國(境)外機構工作,須經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或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審批。中央管理的幹部派駐國(境)外機構工作,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或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報中央審批。
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派駐國外使館、領館、聯合國代表機構、其他國際組織、新華社香港分社和新華社澳門分社的,其出國(境)審批手續隨任職手續一並辦理。派出擔任中央管理職務的,憑中央的任職通知辦理出國或赴香港、澳門地區的手續。
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一般不得在國(境)外中資機構(企業)兼職。因特殊情況,需派駐國(境)外中資機構(企業)工作的,事先要徵得外交部及駐外使、領館或新華社香港分社、新華社澳門分社的同意後再辦理審批手續。其中,中央管理的幹部需派駐國(境)外中資機構(企業)工作的,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或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報中央審批,憑中央的批件辦理出國或赴香港、澳門地區的手續。
(二)因公臨時出國(境)的審批。副縣(處)級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由所在單位黨委或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填寫《因公出國及赴港澳人員審查表》,提出審查意見並辦理報批手續。正縣(處)級以上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一般可與出國(境)任務一起辦理審批手續,但要由所在單位填寫《因公出國(境)人員備案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審核。
中央管理的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按中央規定,分別由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外交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審核後報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或國務院審批。中央管理的廳(局)級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和邊境省(自治區)的省級幹部因公臨時到毗鄰國家 (地區)不須報經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審批的,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或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審批,報中央組織部備案。
(三)因私出國(境)的審批。領導幹部申請因私出國(境),須嚴格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同意後,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出國(境)手續。副省部級以上幹部申請因私出國(境),仍按中央組織部《關於審批高級幹部因私出國(出境)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92]20號)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中央管理的廳(局)級於部申請因私出國(境),須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或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提出意見報中央組織部審批。
領導幹部申請出國(境)定居(包括申請辦理前往港澳通行證),要區別不同情況辦理審批手續。擔任現職的,要在辭去現職一年以後,離、退休的,要在辦理離、退休手續半年以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上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批;中央管理的幹部,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或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提出意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要事先徵得中央統戰部同意),經中央組織部審核後報中央審批。上述人員經批准後,憑批件到公安部門辦理手續,其中涉密人員要在規定的銷密期滿後,方可辦理審批手續。
各級領導幹部出國(境)探親、旅遊和辦理其他私事,一律不得接受外商或駐國(境)外中資機構(企業)的資助。

二、嚴格護照和赴港澳通行證件的管理
(一)要認真執行國家關於因公護照和出國(境)通行證件管理的規定。因公臨時出國(境)和常駐國(境)外工作期滿回國(境)後,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護照或出國(境)通行證件交由發證機關指定的部門統一保管。有關單位或部門要定期將因公護照和出國(境)通行證件上交保管的情況向發證機關報告。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上交因公護照和出國(境)通行證件的,發證機關和保管部門要及時向同級組織、人事部門通報有關情況,並向上級黨委(黨組)報告。對不按期上交因公護照和出國(境)通行證件的要通報批評,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期間要持用符合其在外身份的護照或通行證件,不得同時持用因公和因私兩種出國(境)證件。
(二)領導幹部申請因私出國(境),在辦妥因私出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後,要向所屬地區和部門黨組織報告並登記。報告和登記的內容包括持證人姓名、職務、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限、證件號碼和證件的使用情況等。本《意見》下發前已經辦妥因私出國護照和往來港澳通行證的,要向所屬地區和部門黨組織補報和登記。
(三)領導幹部不得在國(境)外辦理退休或辭職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辦理外國長期居留證(綠卡)、前往港澳通行證、香港和澳門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已經辦理的,本人要主動向所屬地區或部門的黨組織報告(中央管理的幹部,要向中央組織部報告),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出國定居或辦理了外國長期居留證、前往港澳通行證、香港和澳門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領導幹部本人要向所在地區和部門黨組織報告。其中,中央管理的於部在向所屬地區或部門黨組織報告的同時,要向中央組織部報告。
三、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嚴重違反外事紀律或出走(含滯留不歸)、叛逃的,要認真核實情況,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嚴肅處理有關人員。對未經組織批准,私自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一經發現立即調回,並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要將情況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通報並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逐級上報中央組織部。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今後,凡在辦理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出國(境)審批手續中越權審批,弄虛作假,騙取護照或赴港澳通行證的,有關單位一經發現,要立即向上級組織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和發證機關報告,對違紀違法的,要嚴肅查處。對在國(境)外期間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有關部門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認真查處。對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責任制
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分級負責,一級抓一級。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把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實。對所管理的領導幹部因公、因私出國(境),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認真做好因公護照和赴港澳通行證的保管、收繳工作,認真實行因私護照和赴港澳通行證的報告、登記制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並嚴肅查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要根據上述意見精神,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規定,切實加強各級領導幹部出國(境)的管理工作。
各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黨委,要參照本《意見》的規定,加強對領導幹部出國(境)的管理工作。

㈧ 退休幹部的待遇求詳細

受黨中央早在1982年中發13號文件中,就明確指出,「老幹部離休以後,一定要很好的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並注意很好的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該成為我們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一、 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 中組發【1981】17號文件「關於安排和組織好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組織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安排和組織好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的組織生活,列入重要議程。要定期檢查執行情況,注意總結推廣做得好的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切切實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二、 關於老幹部閱讀文件規定。1981年中組部和中央辦公廳下發廳(密)發【1981】36號、組通字【1981】40「關於離退休幹部閱讀文件的通知」,要保證離退休幹部能夠與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閱讀文件,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事,就地安置管理的離退休幹部,由原工作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組織他們閱讀文件,並建立切實可行的閱讀制度。1、 按照中央文件規定的閱讀、發放范圍,根據離退休幹部人數,適當的增發中央文件,專供各級離退休幹部閱讀,需要增發多少份文件,各單位可以報市委辦公廳增發。2、 要讓離退休幹部和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閱讀文件材料。發給在職幹部的學習材料,應同樣發給離退休幹部。3、 各級黨委組織要建立定期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文件制度,對行動有困難的可以用車輛接到單位來閱讀,在不違反保密原則的前提下,可指定專人到家裡和醫院向他們傳達重要文件精神。4、 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發給離退休幹部的專用的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嚴防失密泄密。三、 關於老幹部報刊征訂工作新黨老字【1986】14號文件要求各級老幹部門要在尊重老同志何種報刊意願的前提下,為他們頂一種報刊,其費用從老幹部公用經費中列支。1、 公用經費包括活動經費和特需經費共計900元,特許經費主要用於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的活動經費開支。(新人發【2002】40號、烏人字【2002】72號 )2、 活動經費主要用於組織離休幹部發揮作用,開展文體活動、訂閱學習資料、節日慰問活動、健康療養和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等開支。公用經費不得平均發給個人或挪作他用,當年結余可以跨年度使用。四、《關於離退休幹部上老年大學學費報銷問題的通知》新黨老財基字【1992】19號文件的規定。1、離退休幹部在新疆老年大學及其分校學習,凡學習一個專業的,其學費由離退休幹部原工作單位全部報銷;凡學習兩個專業的,第二個專業的學費,由離退休幹部原單位報銷50%,個人負擔50%;從學習第三個專業起,學費全部由個人自理。2、離退休幹部上老年大學,因報銷的學費,在其單位離退休幹部活動費中列支。五、關於老幹部探親和享受一次性探親待遇的問題根據勞人老【1982】10文件《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老幹部離休後,除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待遇外,本人還可按現行差旅費開支標准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住宿費和伙食費自理,陪同人員費用自理,另外只報直線,繞道費自理,時間不限。一、 離休幹部健康療養、參觀和車輛配置的規定1、 根據勞人老【1983】17號文件規定,組織老幹部健康療養要從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分期分批地進行。2、 關於參觀工農業建設,可按照勞人老【1983】18號文件執行,這項活動以就近就地為主,原則上限於自治區境內。3、 離退休幹部用車配車標准,新黨辦【1995】30號規定,廳級離退休幹部4人配備一輛;其他離退休幹部、職工,50人配備一輛;超過200人以上,視單位情況適當增加。二、 關於幹部逝世後,喪事處理的具體規定 根據新黨老字【1993】28號《關於自治區國家幹部逝世後喪事處理的具體意見》1、 國家幹部逝世後,要移風易俗,從簡辦喪事。遺體火化後,提倡不留骨灰,可按各地陵園、殯葬館的規定辦理,個人和單位不得另建骨灰存放點,更不得將骨灰入棺土葬。採用其他方式保留骨灰的,費用自付,少數民族幹部逝世後, http://www.666zf.com可按本民族的風俗習慣辦理喪事,遺體不實行火化。對於符合新政發【1982】305號文件規定,可以進市烈士陵園的少數民族幹部,如本人生前有遺言,要求不如烈士陵園,而在公墓安葬的,可以尊重他們的生前遺願。2、 國家幹部逝世後,不成立治喪機構,不搞遺體告別儀式,不開追悼會,根據實際情況可在殯儀館、公墓所在地舉行小型簡朴的送別活動,由家屬和單位的有關領導參加。3、 地廳級(含提高副廳級待遇的)和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的幹部逝世後,可以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事廳、老乾局名義送花圈,費用由治喪單位報銷。關於送花圈的程序,93年12月由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仆告處理程度備忘錄》規定:凡收到在我市曾任地市級以上的離退休幹部逝世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合送一個花圈,由市委老乾局辦理。收到在我市曾任或現任各部門、各單位縣職領導逝世後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的名義合送一個花圈,離退休的由市委老乾局辦理,現任的由機關事務管理局辦理。4、 逝世者的生平由所在單位負責撰寫,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審定,家屬和親友可以向組織提供逝世者的有關情況,但不能幹預。5、 根據中組部的指示精神,黨員幹部逝世後,凡家屬提出遺體上覆蓋黨旗要求的,經所在單位黨組織研究同意,可以覆蓋黨旗,但黨旗不能隨遺體火化,骨灰盒上可覆蓋5號黨旗(規格:長96厘米、寬64厘米)。6、 火化推行區的幹部逝世後,骨灰盒原則上就地存放,老紅軍骨灰盒可存放在烏魯木齊市烈士陵園。7、 地廳級和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逝世後,可在《新疆日報》發布消息。8、 關於刊登去世消息的程序問題,離休的地廳級和老紅軍先報市委老乾局審核後報自治區老乾局,並附本人簡要生平和生前免冠照片兩張。 可以找你們原單位去咨詢一下他們會給你明確的答復

㈨ 退休幹部家屬住院可以慰問嗎

退休幹部家屬住院,是不慰問的。
具體情況如下:
1、幹部職工及退休老幹部生病住院的。
2、幹部職工及直系親屬喪亡的(指父母、夫_、子女)。
3、幹部職工家庭發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確有困難的。
4、幹部職工正式退休的。

㈩ 自己的老領導退休了,還需要和他禮尚往來嗎

一是老領導幹部對你長期性照顧,對您有恩。之前假如年年送禮物,離休這幾年,你最好維持風范,持續保持之前的行走拜會。假如感覺送禮物負擔過重,還可以拎點新鮮水果,去離休領導幹部家中坐一坐,說說話。離休領導幹部也不缺錢,不容易在乎你禮物的珍貴價格,更在乎你對他的尊重和情意。也有一種狀況比較好,你來請老領導幹部吃個飯,陪他喝個小酌,說說話,聽他講下車軲轆話,老同事更喜歡。

二是假如非得講一點功利性,便是提示你,老同事的功效十分大,那麼講吧,不易成功,也非常容易敗事。破格提拔你,他說道了算不上,他阻攔破格提拔你,他能夠 攪黃你。如今的初入職場,社會各界新領導班子對老同事都特別關注,由於老同事的動能或是非常大的。許多 情況下,破格提拔關鍵新手,還需要徵求老同事的建議呢。假如你主要表現過度人情冷暖,非常容易造成老同事的抵觸。

因此,離休老領導幹部,更在乎老屬下對他是不是曲終人散,送禮物便是一種維護保養老情感的方式罷了,沒有必需過度珍貴。僅有一種狀況,原先你也就從不送禮物,領導幹部離休了,你能有二種挑選,一是送點小禮,讓老領導幹部覺得更溫暖;二是再次不送禮物,維持對領導幹部的重視就可以了,有標準的狀況,過年或過節去拜個年,平常還可以打通電話,乃至陪老同事喝個小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