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建項目安全工程師配備要求
房建項目安全工程師配備要求:建築工程安全員按照建築面積配備,應滿足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安全工程師推薦優路教育,優路教育提供職業考試培訓和職業技能提升培訓服務,實力強大,值得信賴。【點擊在線咨詢問題】
為了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服務作用,《管理規定》第六條對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配備一定比例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作出了下列規定:
1.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配備。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2.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配備。《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委託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3.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配備。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不少於安全生產專業服務人員30%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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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員標准如何配置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員標准: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1、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2、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2)建築業安全人員怎麼配置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不安全的人類行為。人是生產經營的主體,是施工過程的管理者和操作者。人的不安全行為與人的文化水平、技術水平、身體素質等諸多因素有關。
2.環境條件的不利影響。施工生產活動是一種露天活動,施工現場的環境對施工過程有很大的影響。例如,一些建築在地下和高空逐漸發展。以及自然環境,如氣候、溫度、自然地理條件等。
3.設備處於不安全狀態。在建築生產活動中,一些機械設備的缺陷或缺乏維護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4.管理因素。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根源。一個項目能否順利完成,取決於是否有完善的管理體系。通過適當的管理,選擇適當的措施,可將施工事故減至最低。
『叄』 施工現場安全員配備數量規范
建築工程安全員按照建築面積配備,應滿足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安全員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該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
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建築安全員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標准、和規定,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條努力學習和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條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各單位的施工和生產情況,指導和協調基層專業人員的工作。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拓展資料:建築工程、裝修工程與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所需的安全員配備標準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肆』 建築工程中安全員配備數量的方法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 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職責
第一條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標准、和規定,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條 努力學習和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條 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各單位的施工和生產情況,指導和協調基層專業人員的工作。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第四條 參與對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並對其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建築安全員
『伍』 北京市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要求,是根據什幺規范要求的
建築工程安全員按照建築面積配備,應滿足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建築工程安全員按照建築面積配備,應滿足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人員職責:負責監督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規劃並監督實施;對大中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監督。並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實施過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負責公司總體施工生產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並對其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審核大型或綜合性項目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陸』 建築工程如何配備安全員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五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 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十二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十三條 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 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 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准上增加。 第十六條 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八條 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准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柒』 安全員配置標准規范
建築工程安全員按照建築面積配備,應滿足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築工程安全員配備標准
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安全員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該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
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